首页 > 活动资讯 >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时间:2017-10-09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www.gbppp.com--活动资讯】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第一篇_廉洁自律督促检查实施方案

XXX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促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XX纪委《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豫投纪委[2013]21号),彰显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持之以恒的决心,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肃纪律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公司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督促检查,确保廉洁自律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纪委和豫投纪委文件要求,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督促检查,实施监督,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建章立制,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为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廉洁、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督促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1、督促检查对象:全体领导干部

2、督促检查内容:

(一)、违反规定收送月饼、礼金礼卷购物提货卡。

(二)、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三)、违反规定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

(四)、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将建和实物。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有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

(五)、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在节假日期间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子女等私人活动。

(六)、违反规定举办或参与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七)、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

(八)、违反规定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

三、督促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督促检查的方法: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检查汇总四个阶段。

1.学习教育阶段。公司党委组织领导班子在行政楼一楼办公室集中学习党中央、省委和投资集团纪委廉洁自律文件,重点学习《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公司主要领导参与学习,提高教育学习的实效性。公司党委将文件下发,各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要点。

2、自查自纠阶段。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进行自纠自查,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报公司党群部留存。各部门开展廉洁自律督促检查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公司党群部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八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违规人员纵容包庇的,经查

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3、重点检查阶段。由公司党群部负责组织检查,对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工作、采取措施和取得实效等情况。如有违规违纪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

4.检查汇总阶段。节假日后,各部门与10月9日前将《个人自纠自查情况报告表》交党群部,由党群部对“节日病”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并汇报省投资集团纪委。 四、政策界限

1、各部门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2、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和实物、收送月饼、礼金礼卷购物提货卡和以各种形式赌博或变相赌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卷购物提货卡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3、党员领导干部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进行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情节较轻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况对其诫勉谈话或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对在双节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节后及时向所在部门或所属责

任人主动交待问题的,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处理时可以从宽,以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对已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的,从严查处,年度考核时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廉洁自律”考评要素一律定为“差”。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把节假日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对个人主动上交的违纪款,由公司党群部收缴,统一登记,并上交公司党委。

3、各部门要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要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4、党群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在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箱,设在公司南大门原门岗处,并安排专人负责。举报电话:XXX

附件:个人自纠自查情况报告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第二篇_鲁小党风廉督查方案2015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鲁溪镇小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督 查 方 案

为切实有效推动我镇小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动员工作,提升我校民意调查满意度,经校长会研究决定,特制定《鲁溪镇小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查方案》。 一、督查组组成

从班子成员和干部中抽取人员成立4个督查组。

组 长: 刘风华

副组长: 陈 龙 刘诗发 柯 帆 林显玉

成 员: 刘建平 黄恢仁 夏源贵 李 晏 余 茜 夏清箭 刘 赟 刘 康 陈夕平 卢晓晖 彭海瑞

督查范围:中心完小 张岭、荷洲、小源、双溪四所完小及枫树、

坑背、梅颜、大堰、胡山、南冲、北屏、塔湾等教学点

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陈 龙 副组长:李 晏

成 员:刘 赟 余 茜 余 龙 刘堂柏 柯善斌 督查范围:张 岭 枫 树 梅 颜 南 冲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刘诗发 副组长:夏源贵【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成 员:陈夕平 彭海瑞 熊里诚 陈汝银 柯美礼

督查范围:荷洲 坑 背 小源 双新 北 屏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柯 帆 副组长:黄恢仁

成 员:刘 康 卢晓晖 余春香 刘和明 毕延安 督查范围:大 堰 胡 山 双 溪 塔 湾

第四督查组:

组 长:林显玉 副组长:刘建平

成 员:夏清箭 陈才富 刘礼福 柯美寿 汪家富 督查范围:中心完小 二、督查时间

全年至少督查两次,上、下学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三、督查方式

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内查各校及中心完小是否做好宣传工作;外访户主家长对工作落实情况的了解程度。各村小学负责做好本校的督查工作,中心完小各班交叉进行督查。 四、督查内容

对各村小学及中心完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动员工作的督查,实行百分制计分(评分标准风附件2)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各村小学及中心完小各班要把此项工作摆

上重要工作议程,认真对照督查内容逐一部署落实,工作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2要严明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督查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督查,切忌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查组要对所有督查学校进行量化打分并排位(针对各村小学及中心完小各班),督查结束后3日内,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情况进行通报。 六、责任追究

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武宁县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抓不管,排名最后一位且得分低于80分的学校或班级,由中心完小校长对其进行约谈,且取消年终目标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

1.《鲁溪镇中心完小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查安排表》 2.《鲁溪镇中心完小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动员工作评分表》

鲁溪镇中心完小 2015年5月26日

鲁溪镇中心完小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查安排表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第三篇_201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方案

疏勒县林业党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半年督导方案

根据我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定于7月26—29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二)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情况;

(三)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厉行节约及“三公”费用开支情况;

(五)公车配备使用情况;

(六)“三重一大”落实情况;

(七)《廉政准则》学习落实情况检查。

二、督导方式

(一)听取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督导内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资料;根据督导内容核查账目、实物;

(三)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人员个别谈话。

三、督导时间

2011年7月26日至29日。各单位具体督导时间由督导组根据督导情况进行安排。

四、督导单位

机关支部及林场总支部。

五、督导组成员:由系统党委书记带队,抽调系统党委纪检书记、纪检干部、系统党委党务工作人员等人员。

六、有关要求

(一)被督导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填写各种自查登记表,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二)督导组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带队领导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发现和了解违规线索。对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督导阶段工作结束后,督导组组长以书面形式向系统党委会汇报督导结果。对工作出色、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五)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要严肃纪律,严格检查,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在督导工作中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系统党委纪检办公室电话:6578005【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疏勒县林业党委纪检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第四篇_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

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

为促进全县各党委、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经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制定2014年度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9个乡镇党委、17个县直党委和68个县直、中省直单位(详见附件1)。

二、检查考核时间

2014年12月下旬开始。检查时限7-10天。

三、检查考核内容

按照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党委承担的主体责任内容和纪委承担的监督责任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详见附件2)

(一)党委检查考核事项

1、领导班子:检查考核九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其中重点检查考核谋划部署之责、组织实施之责、严肃纪律之责、正风利民之责、宣传教育之责、源头治理之责的落实情况。

2、党政主要负责人:检查考核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发挥表率作用等情况。

3、班子其他成员:检查考核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廉洁从政等情况。

(二)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委检查考核事项

重点检查考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教育提醒、查

办案件等五项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加分事项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作为经验在省、市、县级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2、1、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2、接受省、市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分别加2、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3、自办案件一件以上,每增加一件加1分。

(四)减分事项

1、本级党委、政府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受到上级党委、纪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最多扣5分)。

2、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上级纪委立案查处,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

3、对检查考核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欺上瞒下的,每件(次)扣1分。(最多扣5分)【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五)县直、中省直单位检查考核事项

重点检查考核工作部署、廉政教育、源头治理、权力监督、优化环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具体检查考核工作由派出纪工委负责。

四、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主要采取日常检查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按照日常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实施百分量化考核。

1、落实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查办党风政风类案件,实施责任追究和问责等情况由相关的县纪委党风室、执法室和效能室、纠风办(环境办)、检查室以及各派出纪工委负责。

2、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

3、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情况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

4、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情况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

(二)年度集中考核

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党委年度集中考核主要采取五种方式:

一是听取汇报。被检查考核党委分别形成党委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报告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报告要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条分项摆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二是民主测评。召开被检查考核党委测评大会,采取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以及其他县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是个别谈话。分别与被检查考核党委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的意见。

四是查阅佐证材料。由各检查组指定专人,按照“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各项检查考核细则,分门别类量化考核。

五是实地走访。深入村屯和基层单位,查看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党委主要领导检查、指导廉政工作情况等。

五、考核评定

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1、定量等级评定。乡镇和县直党委“两个责任”考核定量评定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20分,民主测评30分,年度集中考核占50分(党委30分、纪委20分)。根据被考核党委所得

分值情况,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5%以上(含95%)的为优秀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95分,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含90%)的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90分,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85%以上(含85%)的为一般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为“差”等次。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对被考核党委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优秀等次:一是被检党委和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由上级纪委直接查办的;二是本级党政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三是“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关注民生”群众满意单位评议C级单位的;四是参加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的党政主要领导述廉评价达不到良好的;五是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2、定性等级评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定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各考核组根据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等次。

在测评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做出相关的处理:一是对领导班子测评中,满意率低于85%的,由县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对班子成员测评中,满意率低于85%的,针对具体情况,分别由县委领导、县纪委领导、主管战线领导进行廉政谈话。

六、考核结果运用

1、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送组织部备案,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经县委审定后,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公开通报。

3、各检查考核组负责向被检查的相关单位反馈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

附件:

1.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集中考核分组;

2.2014年度乡镇、县直党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细则;

3.2014年度县直、中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4.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民主测评表。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第五篇_2016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指导我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依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局决定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检查内容

(一)市地震局及下属单位贯彻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责任书》的情况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各项规定,实行责任分解,制定责任目标,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情况。

2、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教育、监督、预防、纠风和惩治“五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有效落实机制和绩效评估办法情况。

3、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

4、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5、发扬党内民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遵守干部调配纪律情况,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情况。

6、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1、对照“八个禁止”、“52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是否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支付凭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用公款装修个人住房,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是否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谋取私利,是否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2、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3、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情况。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于8月中旬开始,四季度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

8月中旬至9月上旬,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局办公室应于9月15日前向市纪委报送本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和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责任书》、《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二)督查整改阶段

9月中旬至四季度,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疏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检查工作方法。一是召开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二是组织民主测评、与干部群众个别约谈,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局办公室应于三季度末之前整理装订2016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台帐,全面做好迎检准备,迎接四季度省检查组的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局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精心谋划,深入研究,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局办公室要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认真整改,不走过场。局党组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廉大会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八个禁止”、“52个不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自查自纠与群众评议材料要载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纪。局办公室要公开专项检查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积极营造促进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制度,源头治理.局党组要认真查找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其产生的原因,注意了解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完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清明廉洁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

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第六篇_2016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方案3篇

第1篇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加快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针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活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电影《焦裕禄》,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差距,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3、开展一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开述廉,围绕“严明纪律作风,提高执行力”进行自查整改。要教育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纪律作风,进一步解决机关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法律服务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严格依法、诚信执业,通过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专项清理,完善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及治理办“人情证”、“金钱证”、“关系证”等活动,进一步解决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不诚信、乱收费和不公正等问题。

4、开展一次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要将廉政法规知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廉政法规知识专题讲座、举行廉洁从政宣誓承诺等活动,对近两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开展集中教育,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他们走好从业“第一步”,夯实廉洁从政基础。

5、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读廉政教育书籍、签“家庭助廉”承诺书、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6、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就近参观”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展览、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引导受教育的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让大家“脸红、心颤、出汗、排毒”。

7、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学习讨论活动。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电视等方式学习廉政文化相关知识,联系实际进行一次集中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以史为鉴、见贤思齐。

8、上好一次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为全体工作人员讲授廉政党课,从中共同受教育。

9、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增强全体党员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10、组织一次“我身边的典型”演讲。深入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注意发掘身边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基层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讲述好故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司法局成立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抓好以上十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确保宣教月取得良好效果。

3、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

动中,紧密司法行政联系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达到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又要推进业务工作,切实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用促进发展的成果检验活动水平,切实首善之区建设作出贡献。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广大律师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突出行风建设,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不断提高区属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服务水平,为法治和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律所支部班子重点解决角色定位不准确、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开展组织活动不正常、不规范,服务社会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律师党员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弱化,不愿亮出党员身份,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乏,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中旬)

活动正式启动前,扎实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力量准备。重点是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基础。局党总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律所支部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研究确定整顿对象。对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律师,先进行组织整顿,再开展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1.深入思想发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部署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体党员和律师事务所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动员大会邀请不是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加强对他们的宣传引导,讲清活动意义目的,争取理解和支持。

2.搞好学习教育。重点是学习中央、省市区委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组织观看《焦裕禄》等影片。运用小型、业余、分散学习、集中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把开展学习与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律所支部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上1次党课。

3.广泛征求意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通过随机走访、谈心交流、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服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作为查摆和整改的重要内容。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上旬)

1.深入查摆问题。组织党员联系实际,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逐一查找“四风”问题及具体表现,为搞好对照检查提供依据。

2.进行对照检查。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律所支部和党员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打算,所列问题要详细具体,有具体表现,有典型事例。律所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报局办公室。

3.开展交心谈心。局总支与律所支部负责人开展谈心,律所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力争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党员个人要撰写发言提纲。

4.开好组织生活会。会上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下旬)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律所支部制定条目式、清单式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报局办公室。

2.推动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清单及其具体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促落实,让群众看到实际成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列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几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3.落实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区委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学习教育、人才培养等制度,加大律所支部规范化建设力度。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负责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指导和工作督查。各律所支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协助指导开展活动。

(二)注重舆论引导。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全面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实际效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律所支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丰富学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增强教育效果。

第3篇

一、基本原则

(一)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规定”和区委十七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互相帮等形式,全面准确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紧密联系单位、部门和个人工作的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回头看”工作

1、学习教育。一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是否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实现全覆盖。二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规定的必读篇目,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达到3天。四看是否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联系实际交流体会,党组织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交流发言进行把关,促使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五看是否开展了“书记上党课”、“专家讲党课”、“部门送党课”等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和联系点上1次党课。六看是否通过学习教育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做到见思想、见精神。

2.征求意见。一看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意见,特别是面对面直接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看是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步安排部署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3.做好两项具体工作。一看是否以好干部“五条标准”、

“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扎实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共筑大城梦”、“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专题讨论等活动。二看是否扎实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4、督促进行“补课”、“补火”

对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认真、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督促进行“补课”、“补火”,对存在的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加以整改和纠正。

5、继续深化学习。一是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外,重点学习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2)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宜昌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3)区委书记周青在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讲话精神;(4)省委指定的有关文件资料;(5)有关影视视频资料;(6)党内规章等开展第二阶段动员会及专题学习。二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参加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

(二)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1、梳理反馈意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并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本人反馈。

2、认真查摆问题。班子成员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

3、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要安排足够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局各科室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领导干部之间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谈心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每个党员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嘘寒问暖、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班子成员上报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前,分别列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清单”,报区委督导组和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阅。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个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并根据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会议意见,形成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送区委督导组、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

(四)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局党组要加强对战线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把关。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其他成员依次逐个进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程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点评,并对进一步加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叫停;对当老好人、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4、通报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局党组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d/382345/

推荐访问:2016党风廉政督查方案 党风廉政督查记录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