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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扶贫

时间:2017-09-25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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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扶贫 第一篇_2016扶贫干部公开承诺书

2016扶贫干部公开承诺书

扶贫干部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县扶贫办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扶贫系统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努力建设一支作风好、能力强、效率高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抢抓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各种渠道的扶贫资金,努力加大我县扶贫开发的投入。

三、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切实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

四、树立优良作风。着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秉公办事,杜绝推诿现象,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不能及时受理的,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原因,并提出转办建议。

五、高效务实工作。着力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的实践中创造新的佳绩。

六、做到扶贫开发“五落实”。做到扶贫开发规划、项目、资金、责任、管理五落实。

七、坚持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杜绝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一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庸懒散奢贪、践行群众路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决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公开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的依据、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办事公正。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科室合理安排好内外工作,上班时间要保证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

三、严格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各项纪律规定及《廉政准则》“五十二个不准”,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接受礼物宴请等。

四、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路线等思想学习,打破“等靠要”思想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扶贫工作的行家里手。

五、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对法律法规赋予市扶贫办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认真办理,努力提高效率。二是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的质量和水平,认真组织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小额信贷、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结对帮扶等工作。三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进一步把扶贫开发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四是严格扶贫资金和物资管理。资金投放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事前公告,事中通报,事后公示。

六、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答复,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不能迅速解决的问题,责令限时解决,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七、严格信守承诺。全办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自觉践行承诺内容。对未按规

定兑现承诺服务事项或违背承诺并经调查属实的,我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监督投诉电话:0898-23319653,举报邮箱:#url#。

桂东县扶贫办作风大整顿公开承诺书

根据县委、县政府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以及县扶贫办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现就该办作风大整顿活动作出以下承诺:

一、振奋精神,确保政令畅通。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培养“干精品、争第一、创一流”的胆识和气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我办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各自为政,不推诿扯皮。

二、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在岗不在状态、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务正业的现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三、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创新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坚持从日常工作机制的改革入手,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摒弃和杜绝形式主义。对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换位思考,换径探索,换路解决,力争我县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弘扬正气,促进勤政廉洁。要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现象,不铺张浪费、不参与打牌赌博,不醉酒驾车,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休闲娱乐。 荆门市扶贫办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了加强扶贫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全市农村贫困群众服务,市扶贫办作出四项承诺:

一、认真履行扶贫部门职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新阶段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

二、实行扶贫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报纸、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扶贫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业务流程,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对扶贫资金管理的使用、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扶贫资金专户制、报账制、通报制和公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领导负责制,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意见。

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全市扶贫系统干部队伍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的宗旨;防微杜渐,完善扶贫系统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扶贫系统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24—6801705

政务公开,扶贫 第二篇_精准扶贫系统建设方案书

【政务公开,扶贫】

精准扶贫系统 建设方案书

第 1 页 共 1 页

一、 概要

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包含以下两部分:

 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办公平台(简称内部办公平台)  扶贫办集群门户网站(简称扶贫门户)

第 2 页 共 2 页

第 3 页 共 3 页

政务公开,扶贫 第三篇_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审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工商总局牵头落实)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国务院办公厅牵头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公安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

工作,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五)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中央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地区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

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民政部牵头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环境保护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落实)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地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教育部牵头落实)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政务公开,扶贫】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审计署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财政部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政务公开,扶贫】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省级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选择部分地方、部门开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制定出台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

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尚未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年内应予纳入,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政务公开,扶贫 第四篇_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政务公开,扶贫】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瞄准贫困对象,突出重点区域,锁定扶贫开发目标,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了攻坚的力度。在“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下,无论是投入的直接帮扶贫困人口的资金规模,还是投入的产业发展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数量,都是空前的。资金管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而涉农的扶贫资金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上上下下都十分关心。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操作,我认为,应在执行好现有政策的前提下,要注重创新,既要规范延伸旧有的好制度、好办法,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陈出新。下面,就我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现状及主要做法

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年投入

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于重点项目,还制作项目建设平面示意图,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建设规模、责任单位、资金投入额度、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护措施等。

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严格执行群众参与式管理,由项目村提出资金申请,项目村验收工程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工程质量

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扶贫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报账。

五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完毕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考评。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报账。

六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现场察看实施项目是否按方案实施完毕、到财政部门察看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对扶贫资金实行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但是因为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也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所以,难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权力多集中于职能部门,在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不太规范的地方。

二是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往往是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对扶贫资金账目的审查耗费时间长、效率较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深度不够。同时,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使扶贫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是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是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个别涉农职能部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拨付、人情拨付、吃请回扣等不正之风。个别乡(镇)、村对各类补助补贴类资金的发放,未能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发放对象、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

三、对策及建议

1、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要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有据可查。另外,在继续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二是加强整合。针对原来扶贫资

金存在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要以县为单位,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集中优势打歼灭战。要在区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资金整合。今后对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按照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在扶贫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三是积极创新。为彻底改变目前项目规划早、申报慢、资金下达迟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前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

2、规范操作,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已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

3、部门联动,建立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首先,要坚持扶贫项目及资金集体审查。在将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同时,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强化各自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资金划拨、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并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逐项审计,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其次,要优化监管模式。采用系统化、网络化的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使监督重点由事后督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要编制涉农资金审批流程图,涉农资金审核、分配、拨付、使用各个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要依托网络平台,建立由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和“公示系统”组成的电子网络监管体系。通过“监管系统”内网,对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控。依托涉农资金监管公示网站,将涉农直补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卡(折)通”兑付,避免涉农资金在层层流转中被克扣、挪用等。第三,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纪检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检察院等机构组成联系会议,共同参与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步调一致。

4、严明职责,建立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保障体系。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事前”有人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以及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从整体上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每笔扶贫资金拨付或者每个扶贫项目开始操作之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且要一“跟”到底。二是要强化检查预防,确保“事中”有人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或项目在运作过程中,能够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事后”有人问。资金或项目实施完之后,监管部门都要及时跟进。对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

政务公开,扶贫 第五篇_2016扶贫办公开承诺书

扶贫办公开承诺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素质;

2、切实抓好扶贫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水平,提高工作实效,促进全县扶贫工作快速发展,造福老百姓;

3、加强协调,尽力争取扶贫县项目和2016年省、市扶贫项目和资金;

4、加强扶贫办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

5、廉洁奉公,自学接受群众监督。

桂东县扶贫办作风大整顿公开承诺书

根据县委、县政府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以及县扶贫办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现就该办作风大整顿活动作出以下承诺:

一、振奋精神,确保政令畅通。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培养“干精品、争第一、创一流”的胆识和气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我办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各自为政,不推诿扯皮。

二、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在岗不在状态、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务正业的现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三、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创新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坚持从日常工作机制的改革入手,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摒弃和杜绝形式主义。对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换位思考,换径探索,换路解决,力争我县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弘扬正气,促进勤政廉洁。要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现象,不铺张浪费、不参与打牌赌博,不醉酒驾车,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休闲娱乐。

扶贫办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树立文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机关形象,市扶贫办郑重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1、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各级扶贫开发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正确履行扶贫帮困职责,促进城乡统筹和和-谐社会建设。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形成一线工作机制,做到忠于职守,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风行风建设。在项目立项、报批、监查、验收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将扶贫工作各项政策法规,项目立项、报批、实施、验收等工作程序和流程向社会公开。

5、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不足。认真对待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并努力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分解到人,限时整改,并将整改的全过程进行公示。

扶贫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举报电话:4843871

电子信箱:#url#

宜都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9月25日

扶贫办主任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县扶贫办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扶贫系统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努力建设一支作风好、能力强、效率高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抢抓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各种渠道的扶贫资金,努力加大我县扶贫开发的投入。

三、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切实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

四、树立优良作风。着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秉公办事,杜绝推诿现象,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不能及时受理的,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原因,并提出转办建议。

五、高效务实工作。着力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的实践中创造新的佳绩。

六、做到扶贫开发“五落实”。做到扶贫开发规划、项目、资金、责任、管理五落实。

七、坚持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杜绝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一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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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行评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农村贫困群众服务,县扶贫办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扶贫部门职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转变扶贫方式,强化工作落实,用硬手段硬措施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竹山“十二五”扶贫开发良好开局。

二、推行扶贫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扶贫网站、报纸、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公开扶贫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监督热线,公开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办法,公示公告各乡镇报县备案的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意见反馈。

三、公平、公正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省、市扶贫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集体会签审定,公平、公正落实到重点贫困村、重点老区村和相关扶贫项目。

四、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按照年度扶贫工作要点,拟定扶贫项目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严肃扶贫政策在执行中的纪律规程,各类扶贫项目严格按照筛选、申报、批复、规划、实施的程序进行,对擅自调整项目、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责成其纠正整改。

五、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地区的父老乡亲”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防微杜渐,完善扶贫部门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违纪违法现象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政务公开,扶贫 第六篇_2016扶贫开发 公开承诺书

扶贫开发 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农村贫困群众服务,县扶贫办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扶贫部门职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转变扶贫方式,强化工作落实,用硬手段硬措施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竹山“十二五”扶贫开发良好开局。

二、推行扶贫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扶贫网站、报纸、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公开扶贫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监督热线,公开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办法,公示公告各乡镇报县备案的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意见反馈。

三、公平、公正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省、市扶贫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集体会签审定,公平、公正落实到重点贫困村、重点老区村和相关扶贫项目。

四、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按照年度扶贫工作要点,拟定扶贫项目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严肃扶贫政策在执行中的纪律规程,各类扶贫项目严格按照筛选、申报、批复、规划、实施的程序进行,对擅自调整项目、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责成其纠正整改。

五、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地区的父老乡亲”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防微杜渐,完善扶贫部门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违纪违法现象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政务公开,扶贫 第七篇_2016扶贫办承诺书

扶贫办承诺书

扶贫办为扎实推进“三个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律,优化服务,营造扶贫开发良好环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提高效能。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办得了、办得好、办得快上下功夫,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交办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报帐人员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特殊情况三日内办结。对群众来信来访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疑难信访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各业务股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责任人员、服务承诺、联系方式和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公告公示制度。

三、廉洁从政。严格遵守有关勤政、廉政制度。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和“索”、“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干部职工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对违反赫章县作风建设“五个禁止、十个不准”行为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以上承诺,竭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57—3227187。

市扶贫办负责人承诺书

本人将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响应上级党委的号召,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并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好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为己任,团结带领全办同志认真抓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使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在全省非重点县市中位居前列。

二、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贯彻落实党的决定、决议,廉洁勤政,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三、认真工作,积极进取,创新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今年全面完成12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确保所有“十一五”期间60个村实施整村推进村项目全面完成,其扶贫效果在全省位居前列。

四、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访工作,确保市扶贫办工作全面进档升位。

五、认真做好宜都市对口支援五峰牛庄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对口支援牛庄乡项目实施的检查督办,并协调做好牛庄招商项目在宜建设工作,确保帮扶效果。

六、积极实施好“城乡统筹、互联共建”工作,确保完成共建协议任务,争取共建村成为全乡的排头村。

八、认真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d/37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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