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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镇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结合**镇实际, 2015年在全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寻找、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 传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热心公益、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节能环保、廉洁护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发挥妇女在家庭美德与良好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15年7月活动启动,最美家庭产生的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三、产生方式
全镇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热心公益、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节能环保、廉洁护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可通过组织推荐、也可通过家庭自荐。
四、家庭类别
最美家庭可以突出以下特色:爱国敬业家庭、诚信友善家庭、热心公益家庭、学习进取家庭、夫妻和睦家庭、孝老爱亲家庭、教子有方家庭、廉洁护家家庭、邻里互助家庭,各村可开展各具特色家庭的寻找和挖掘,让幸福家庭不同的美尽情绽放,发挥其更大的社会正能量。
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镇妇联要求,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最美家庭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最美家庭”系列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村民创业增收致富的热情,提升广大村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建设和谐新农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家庭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创业增收生活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家庭和睦心灵美、文明礼貌风尚美”的最美家庭。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四、评选安排
本次活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10日)制定方案。根据本村实际,成立创建评选工作小组,制定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3月11日—3月31日)宣传发动。利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广播会及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让村民了解本次活动安排、创建内容及目的意义。
第三阶段(4月1日—30日)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村民对照评选标准自主申报创建项目,以家庭单位为主。
第四阶段(5月1日—31日)村级评选。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村民小组推荐的农户进行审核评选,各项评选分值达90分以上为合格。
第五阶段(6月1日—30日)表彰宣传。
五、评选标准
“夫妻关爱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责任。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勤俭持家家庭”: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坚持移风易俗,活跃家庭文化。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关于开展“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系):
根据2015年学校工作计划,实现学校2015年总体工作目标,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委、南阳市文明委的有关精神,以倡导文明校风为目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树立家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观念,倡导健康、和睦、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家家户户争当“五好文明家庭”,妇女个个争当“孝敬公婆好媳妇”的浓厚氛围,逐步实现和谐校园,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评活动时间
2015年3月8日至2015年6月30日,分宣传发动、开展创建、总结表彰三个阶段性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1、3月8日—3月20日,宣传发动阶段。各科室(系)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各科室(系)成立创建活动小组,将“最美家庭”的创建条件张贴上墙,做到整个创建活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2、3月21日—6月15日,评选推荐阶段。整个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教职工主体这条主线,真正做到群众评、群众议,把群众公认的好家庭、好媳妇评选出来。
3、6月16日—6月30日,总结表彰阶段。各科室(系)要在教职工评选的基础上,对创建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从中发掘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三、创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系)要将创建活动列入全年工作议事日程,相关科室(系)要密切配合,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评选方法:各科室(系)要按照评选条件,以家庭为创评主体,采取家庭(个人)申请,群众评议,科室(系)审核推荐、张榜公示的形式开展。
3、评选名额:以各科室(系)为单位,“最美家庭”评选名额全校半年四个家庭,全年共八个家庭申报的原则上报工会办公室。
4、上报时间:请各科室(系)于6月20日前按要求将本科室、系的活动总结及推荐名单上报校工会,由校党委研究审核后予以表彰。
附:“最美家庭”创建条件。
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最美家庭”创评条件
(1)爱国守法,家人品德高尚,爱校敬业、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
(2)乐于学习,勤劳致富,能坚持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3)尊老爱幼、家庭幸福、邻里和睦,受到公认和好评。
(4)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拒绝邪教,反对陈风陋习,不参与赌博,落实计划生育。
(5)勤俭持家,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家庭生活文明健康。
(6)尊重、赡养老人,婆媳关系融洽。
(7)家庭和睦、夫妻互敬互爱,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
(8)亲友邻里互助互爱,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9)科学理财、勤劳致富、合理消费。
(10)细心养育、教育子女、不参加黄赌毒及邪教活动。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三篇
方案一: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妇女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开展“寻找”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构建幸福大邑寻找最美家庭
三、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妇联
四、活动目标
评选大邑“最美家庭”30户,推荐2名以上参加市妇联寻找推荐评选活动。同时将一批优秀事迹材料加工创作后参加家庭故事PK赛,决出10个最美家庭故事到基层巡演。
五、推荐条件
(一)道德风尚美: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得到群众普遍赞誉的家庭。
(二)居家环境美:家庭环境优美、家居习惯良好、遵守社会公德。
(三)遵纪守法美: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违反家庭道德的不良行为。
(四)常驻大邑县的城乡家庭、外来务工创业家庭。
六、实施步骤
(一)征集寻找阶段(3月15日—4月20日)
1、切实抓好“寻找”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各镇乡妇联、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要采取村社干部会、林盘会、妇女小组会、发放倡议书、张贴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寻找”
活动的目的意义、推荐时间、评选推荐条件等,让“寻找”活动家喻户晓。
2、村(社区)、乡镇层层筛选推荐。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妇女代表会议,对家庭自荐、媒体推荐、各村民小组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民主投票推荐,各乡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妇委会主任、乡镇相关人员成评审组对村(社区)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评审,每个乡镇确定2名候选家庭报县妇联。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妇委会酌情推荐。
(二)评审公示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 在今日大邑报刊公布提名“最美家庭”名单,刊登家庭先进事迹,接受市民信息反馈。
2. 成立由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媒体和普通家庭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评选出30户大邑县“最美家庭”。
(三)表彰展示阶段(5月1日—5月10日)
1、举办“寻找”活动摄影展。汇集全县上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美好瞬间,记录幸福家庭活动的美好故事,反映我县各级妇联在家庭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用图片彰显家庭建设正能量。
2、5月母亲节来临之际,举行寻找“大邑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大会。集中宣传一批最美家庭的感人事迹,形成最美家庭的宣传声势。
(四)故事巡演阶段(5月15日—8月底)
由评选出的30户“最美家庭”所在机关、乡镇将故事改编创作,参加“最美家庭”故事PK赛,决选出10名优秀作品到基层进行巡演。【最美家庭评选方案,勤俭】
七、推荐方式及名额
1、推荐方式。一是家庭自荐: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村(社区)自荐;二是媒体推荐:大邑电视台、今日大邑采编中心、大邑公众信息网推荐;三是组织推荐:各级妇联组织推荐。
2、推荐名额:各乡镇上报推荐名额2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各推荐1名。上报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全家福照片、幸福家庭生活照片4张。
八、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
1. 负责指导本次活动并作为我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实践活动给予宣传引导。
2、负责协助联系市级媒体、统筹大邑电视台、今日大邑采编中心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确定各媒体联络员及采编专门人员,每周推出典型家庭报道。
(二)文明办
负责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女性家庭人员逐级推荐为“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并协助开展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方案,勤俭】
(三)网信办
负责在网络平台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及时宣传报道。
(四)县妇联
1. 负责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工作,发动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荐先进典型。
2. 协助媒体做好妇联所推“最美家庭”事迹的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3. 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
4、负责做好故事PK赛、故事巡演组织工作;
方案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召开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2月-5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电视台、永州日报社、永州红网联合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参与条件:凡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择优向市里推荐候选家庭。
(2)群众自荐:登陆永州新闻网(永州红网)“最美家庭”活动官网,下载表格,经
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妇联报送推荐表一式3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jpg格式,100kb以内)。经县区妇联初评后向市妇联申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三篇】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三篇。
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市电视台、永州红网、永州日报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
公众投票:事迹展播结束后,4月10日至20日,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及部门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发动全市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选采用公众投票和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众投票占60%,评委投票占40%,得票高者当选,最后确定10名“全市最美家庭”。
评比表彰:对永州市“最美家庭 ”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进行表彰,5月上旬,在母亲节前后,与“全市首届十佳好媳妇”颁奖会同时举办,并从中推出七户家庭上报省妇联参加“全省最美家庭”的评比。联系电话:0746-8358248
方案三: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批示,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关于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的有关要求,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立足基层、发动群众,组织开展“传承美德·文明家风”寻找“最美家庭”主题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文明办、市妇联【最美家庭评选方案,勤俭】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
星”——“慈母”、“贤妻”、“孝女”;开展“妇女儿童大讲堂”家庭美德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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