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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建设

时间:2017-07-30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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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建设(一):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2010年3月底前,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各省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一批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各省应在2010年8月底前将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部,部将适时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省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

联动机制。

活动结束后,各省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做好向部推荐等有关工作。部在各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全国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省份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正霖

副组长:刘功臣 李彦武 王金付

成 员:陈胜营 肖大选 黄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勇

成 员:彭思义 陈萍 徐春 周荣峰 李永恒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

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部将创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快讯》,加强全国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地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2010年3月底前,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

平安工地建设(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浙交办[2010]137号)文和湖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使“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整体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合同段项目部必须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申报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各合同段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项目部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各合同段项目部必须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项目部对所属合同段施工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定期认真自查和整改。指挥部、监理办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指挥部、监理办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 ;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指挥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浙交[2009]228号)的要求,确保施工中标价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办应严格对所管辖合同段项目部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各合同段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指挥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指导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组 长:章宇强

副组长:焦学明 徐章生 倪林泉

指挥部工程处、征迁处、财务处、综合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处。

联系人:郑宏 联系电话:2505782。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根据省交通厅和市交通局的统一安排,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2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指挥部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监理单位参加。

六、活动要求【平安工地建设】

(一)指挥部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各合同段项目部要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各合同段项目部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四)已被确定创建示范工地的项目部要及时贯彻和落实创建活动的要求、总结经验,于2010年7月底前将示范工地的“平安工地”创建方案和开展情况上报指挥部。

(五)指挥部、各合同段项目部、监理办必须围绕创建目标和措

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结合起来;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平安工地建设(三):江苏平安工地建设制度

江苏“平安工地”建设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2010年3月启动以来,成效显著。“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是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新一轮大发展、大建设的形势下,为促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发展开展的一项重大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这个载体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注重把“平安工地”的创建成果转化为制度化的长期要求,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根据苏交质〔2013〕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部创建目标,特制订“平安工地”建设制度,“平安工地”建设将成为我部今后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工作。

一、根据市高指的要求,我们的创建目标为:“市级示范工地”。

二、创建措施:在“平安工地”创建过程中,应突出以人为本的要求,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管理,建立防范机制、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按照“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在以下14个方面必须达标:

1、建立安全生产框图,明确各岗位责任,由项目经理与各项目部职能部门、各工程处、班组负责人,由各工程处负责人与全体职工逐级签订责任书、安全生产协议;

2、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各项管理制度达到各项管理制度化;

3、制定标段“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严格实施,执行政府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有方案、有落实;

4、对进场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实名、特种作业证登记,每月对上月所有人员进行一次进出场人员调整,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每月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一次,严格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所有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逐级交底的要求进行逐级交底;

6、对所有进场设备进行分类登记分级管理,特种设备实行一机一档管理,主要设备登记有设备、铭牌照片,自查合格记录,操作手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主要设备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并及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7、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工程,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电工做好巡视维修保养记录;

8、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对重大风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进行预控,重大风险源设置重大风险源告示牌,对各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告知;

9、对列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专项方案报审后施工,并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实施,专职安全员黄坚对施工现场的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10、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试验室化学试剂严格进出库记录和领用手续,各处食堂煤气需办理领用并按相关规定正确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需专门仓库存放,进出库、领用手续、台账吻合,严禁在烈日下暴晒和卧地使用;

11、制定各类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简直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编制可行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每年在安全生产月下旬开展1次有规模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总结演练效果;

12、严格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2]9号文件,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经费使用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和月计划,根据安全工作计划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开展现场安全防护,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经费使用台账;

13、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巡查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制定奖惩制度,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要求每月开展自我评价。项目经理每月带队大检查一次,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各处按照要求全面整改和落实和回复;

14、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发生事故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落实好工地人员管理、安全预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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