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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

时间:2017-06-02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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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一):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活动,提升各级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避免和减少人身伤害及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结合相关法规、华润燃气控股要求和岳阳华润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

二、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各部室必须实施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负责所在层级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所在层级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各级人员的岗位风险和任职需求,安全生产培训对象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其他人员等四类人群。

第五条 公司各部室每年应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点,合理制定各类人群的培训计划和教育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形式、费用、机构以及参加人员等。

第六条 应当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实施。保证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三、组织实施

第七条 依据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和教育方案,确保各类人员达到所从事工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岗位任职资质、培训学时等方面的要求。

第八条 对主要负责人,重点培训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基本法律法规等内容。

第九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管理标准、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等,以提高其安全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 对普通作业人员,重点培训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作

业行为和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培训与其岗位操作相关的新知识和新技能。

第十条 对其他人员,重点培训安全文化理念、有关安全规定、与其岗位相关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等,引导其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应对来访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教育与告知。对发生事故后的有关责任人和应受到教育者,应以事故案例进行教育。

第十一条 应将相关方作业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纳入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对其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确认其资质和能力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允许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公司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应经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员工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 应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领证工作作为公司安全培训工作重点,确保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公司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准入制。

第十四条 应重视内部安全培训师的培养,健全完善本单位内部安全培训师选聘和继续教育机制,积极构建素质较高、专业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安全培训师队伍,不断提高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质量。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第十五条 对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技术领导的教育培训

1、 基本要求

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技术领导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应每年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业务培训。

2、 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b)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

c)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d) 消防法的有关内容及消防器材的使用,火灾逃生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e) 公司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

f)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g)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h) 华润燃气集团编制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引。

3、培训时间

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技术领导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六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1、基本要求

a) 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b) 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1) 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燃气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c) 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d)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e) 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f)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g)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h)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i) 华润燃气集团编制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引。

2) 培训时间

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

第十七条 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公司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了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技术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1) 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燃气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 事故应急预案。

c)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d) 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 华润燃气集团编制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引。

2) 培训时间

每年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a) 对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 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 对新入公司员工在分配到部门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公司内不安全点的介绍,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等。一般可采取讲课、参观厂区等方法。

b) 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新员工分配到部门后,再由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部门的生产概括、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分布及性能、材料的特性;部门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的好、坏典型事例;部门的劳动规则和应该重视的安全问题,部门内危险地区、有毒有害作业的惰况和安全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新入公司人员当前应特别注意的一些问题。部门级教育的方法主要采取参观讲解、现埸观摩等形式。

c)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和安全规章制度;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点的尘、毒源、危险机件、危险区的控制方法;讲解事故教训、发生事故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等。

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公司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2) 培训时间

非操作岗位的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操作岗位的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第十八条 其他安全教育培训

1)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部门及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上所有针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必须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危险物品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4)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1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公司鼓励公司员工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五、培训方式

第二十条 可采取内部自主培训与委托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对公司内不具备安全培训能力与资质

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灾防损制度

为全面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全街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办事处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各社区、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四、每年的重大节假日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社区要在主要位置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驻地单位、群众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社区安监人员

工作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七、逐步引道企业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在企业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教育。使企业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八、每年联系消防部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消防单位、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九、对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和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档案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十、把防灾防损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做履行社会职责、为全体员工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2.提高本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人事科、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人员。

四、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付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

2、厂级干部、中层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具体由公司负责实施。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人事科负责,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3、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分别由调入的车间、班组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7、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8、对老职工(在本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六、特种作业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国家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无证或证书过迟者不得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的人员具体由公司负责监督、登记,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统一参加培训或复训。

七、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公司、车间、班组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利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具体由公司负责实施。

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一、目的

安全宣传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提升驾驶员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素养,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晋中瑞达公交有限公司。

本制度从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范围、内容、目的等进 行规定。

三、术语与定义

无。

四、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五、主要内容

1、必须以坚持为主,结合实际,对安全员及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2、加强公交简报、公交网站上安全信息的及时更新,利用墙报、板报、专栏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事故防范和避险能力。【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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