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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召开"七不"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11-22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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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召开"七不"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一):2016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2016年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各办公室、各行政村。

三、开展“七项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

3.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

5.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6.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7.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镇党委统一组织领导、镇纪委统筹协调、专班负责推进、牵头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班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安排下段工作任务。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需镇纪委综合协调的,及时提请镇纪委解决。各工作专班要明确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2.强化监督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向镇纪委移送问题线索的力度,要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营造氛围。

3.严明工作纪律。各整治专班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工作任务。敢于亮剑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镇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月报制度。牵头单位于每月23前将相关材料和数据报表一并报送至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召开"七不"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二):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反“四风”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整治范围

水利系统各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强化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整治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违规车辆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及相关单位)

(二)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及因公出国(境)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预算数,严格执行量化审批制度和任务与经费联动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团组出访。严肃查处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问题,严肃查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三)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和参加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能俭则俭。公务出差一律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接待单位不得补贴或变相补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四)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人数、时间,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场所和标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五)严格清理办公用房。认真执行党政机关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的规定,严肃查处巧立名目规避审批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高档办公家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六)切实治理滥发津贴补贴的问题。治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行为,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行为。(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政工科、各单位)

(七)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管。督促各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纠正整改要求的,从严处理。(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各单位)

(八)狠抓资源节约。督促各单位节约循环使用资源。(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2016年召开"七不"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单位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人抓好落实。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厉行节约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纠正本单位在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理纠正“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对全市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局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一些方面或领域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2016年召开"七不"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三):2016计生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建设幸福美好创造优良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施

在本委党组领导下,由政策法规股和执法监察大队联合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计生办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促使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责,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县保持前列。

四、检查范围、方式和步骤

1、各乡(镇)计生办、本委行政执法股室均在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内。

2、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被查相结合、明查与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责任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本委各相关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规范。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0日,由各乡(镇)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自我规范,保证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并将自查规范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备案。

第三阶段:督查规范。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0日,委政策法规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和依法依规问责;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治本措施,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阶段:集中检查。时间8月21日至9月,迎接县联合检查组和市人口计生委检查组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2016(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情况2016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县人口计生委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实现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化,每年做到至少一次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3.规范行政裁量权。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采取控制源头、建立规则、完善程序、制定基准等方式规范行政裁量权,是否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做到合法、合理、公正裁量,程序正当,公开透明。

4.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重点检查:各地是否依照《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首征标准;是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票据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的管理。

5.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是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入卷,归档保存;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是否符合省政府制办《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省社会抚养费执法文书档案填写和管理》的要求。

6.规范行政执法礼仪。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执法过程注重礼仪,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

1.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依法将行政执法有关信息,特别是与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阳光计生公开栏、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

2.规范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检查进行了清理;是否实现了行政执法登记制度。

3.规范调查取证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完善调查取证程序和证据规则,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时,是否依法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

4.严格遵守执法时限。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严格遵守执法时限,限时办结行政执法事项;对情况复杂的,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依法延长办理时限,并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

5.加强行政执法流程建设。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标准、时限、办案流程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情况

1.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建立了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并有效落实;案件办理是否实行了案件的调查审核与决定相分离制度。

2.推进重大执法行为备案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经审查发现违法的,是否及时责令纠正或者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撤销。

3.加强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和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健全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质量管理体系和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进行评查。对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是否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指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检查:各乡(镇)计生办是否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宜春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

(四)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情况

1.实施行政许可。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通知》的许可项目实施;实施行政许可是否遵循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步骤要求进行许可并做好了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许可、越权许可并通过许可乱收费现象。

2.行政许可文书格式。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格式(样本)>的通知》要求。

3.行政许可案卷。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整理装订归档。

(五)实施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不作为。重点检查: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有行政执法职能但是没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没有很好地开展执法工作。

2.行政执法纪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卡管理相对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在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刁难行政相对人,态度野蛮、粗暴等不文明执法现象;是否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限期改正决定后,是否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2016(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工作方式,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要严格对照各项规范标准,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

(三)落实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2016计生办要认真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宜春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此次监督检查情况,将通过文件形式全县通报,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2篇

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和《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我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坚持动真格、见真章、真出汗、真治病的“四真”原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害”之风、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人口计生干部进一步牢记宗旨、转变作风、克己奉公、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集“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重点任务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整治“四风”、推进工作、解决问题为主要任务,以改进作风、服务民生、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以整治“四风”为重点,改进作风。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庸懒散拖、迟到早退、醉心玩乐、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办事“中梗阻”,得过且过、玩风盛行,心浮气躁、追名逐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认真对号入座、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大力清除“四风”之害。

2、以服务计生为载体,推进工作。突出一个主题:计生国策你我同行;把握一条主线:阳光计生诚信服务;推进八项工作:开展生殖健康进村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善计生特困家庭帮扶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深化城镇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3、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群众满意。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总结一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好经验、好做法,修订完善一批不合时宜规章制度,反映群众生育意愿,满足群众基本需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四、范围对象

参加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机关(含服务站、计生协会办、流动人口管理办)党员干部。

五、方法步骤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9月结束。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6年2月至4月)。着重围绕强化思想认识,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突出“四个讲清楚”,深入思想发动。突出“讲清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讲清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点要求,讲清楚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讲清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要求”,进行思想发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开展现场评议。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进行现场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对委班子及成员作风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对委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等。

2、开展“三学三比”活动,搞好学习教育。围绕学党章、比履行义务好不好,学理论、比思想武装牢不牢,学党史、比立场信仰强不强,深入搞好学习教育。

(1)主要内容。一是理论武装。以《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为主要教材,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和县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关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重点内容。二是纪律教育。以“七不准”、“十禁止”等为主要内容,学习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三是典型引导和警示教育。邀请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等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廉政教育。

(2)基本方法。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事迹报告、典型教育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和讨论交流。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篇,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

(3)时间要求。学习讨论不少于40个学时,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开展集中讨论交流。

3、开展“三深入三强化”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强化为民意识;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强化便民作风;深入实际发现问题,强化惠民方法;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1)调研目的。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及其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其他问题。

(2)调研内容。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收集基层和群众对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回应群众对生育政策调整的呼声,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人口发展现状调研,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议。针对“失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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