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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

时间:2016-10-09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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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一):2015年党员学习笔记

2015年党员学习笔记

时间:2015年3月12日 地点:办公室 学习形式:自学 学习内容:

法治思维的提出经历了一个过程

一般认为,法治思维是指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历经了四届党代会、15年的时间。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对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写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提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从上述四届党代会的报告可以看出,十八大对“依法治国”和“依法思维”的提出,是建立在前三届党代会的基础上的。十五大确立了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奖“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提出既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从“法治观念”到“法治思维”的转变,是执政理念上的提升,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从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执政实践能力的提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彰显了时代发展对我们党执政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时间:2015年3月26日 地点:四楼会议室 学习形式:自学 学习内容:

培养法治思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法治思维方式是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的内在要求。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执行,都需要法治思维做保障。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和落实,必须有一系列的条件做保障。从法的一方来看,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既要以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的规范和完善为依靠,也要以对已经生效的法律的严格执行为保证。这个过程,既是要求人们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过程,也是要求人们善用法治思维方式看待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过程。依法治国的战略,就是要求形成法治思维的好习惯,把个人和集体的行为控制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长期坚持不懈。

法治思维是解决改革中各种现实问题和矛盾的需要。正如习近平

总书记所说:“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可见,只有依靠法治思维,才能更有利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充分体现了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改革全程的理念。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四期”阶段,即黄金发展期、转型关键期、矛盾凸显期、改革攻坚期。在这个特殊时期,一些问题如环境污染、执法不严、群体性事件、贪污腐败等已经到了不治不可的地步,到了需要标本兼治的时候。治本,就是把矛盾和问题放在法治的轨道上,通过法律的途径和方法来解决,这凸显了一个现代化政党科学的执政理念。法治最大的特征是平等。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有四种平等,分别是起点平等、机会平等、结果平等、规则平等。他认为前三种平等在任何社会都是难以实现的,只有规则平等才能够实现。怎样实现呢?就要通过制定制度、法律来实现。规则平等是最大的平等,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对任何人都有效。正如马克思所说:“当规则利己和偏私的时候,公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法治本身就是规则平等的实现形式,用它来解决矛盾和问题,才能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思维的提出与现实中法治思维的缺乏有关。新华社有一篇电稿列举了几个事例。记着跟随一位市委书记调研,书记在车上大谈加强法治,但下车后指挥拆迁,大手一挥,把这个拆了,把那个拆了。一位曾当过市委书记的领导抱怨:“你说要搞法治,但别人却不信”

有一次他拒绝了干预法院办案的请托,请托人拍桌大叫:“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广西的一位教师曾做过一次对县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调研,发现有39.5%的被调查者认为“法律不管用”;5.1%的被调查者认为依法办事只是口号,实际工作中坚持不了;15.5%的被调查者表示会迎合领导意图办事。这些事例说明,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间,法治思维的自觉还没有形成,甚至一些执法者也没有自觉形成法治思维。缺乏法治思维,在工作中,就不可能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办事,违法的行为就可能发生,从而给社会和个人带来危害。

时间:2015年4月9日 地点:四楼会议室 学习内容:

如何培养法治思维

(一)充分认识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冲突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人治治国的历史,人治思维在一定程度上以基因的形式代代相传,流淌在国人的血液中。相比而言,依法治国的实践才刚刚起步。人治俞法治是两种截然不同、相互对立的治国理政的方式。法治思维崇尚良法之治,人治思维信奉贤人之治。只有在认清人治思维的危害、与法治思维的冲突等问题的基础上,才能够逐渐压缩人治思维的空间,树立法治思维的主导地位。

【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

在和法治思维对立的一切思维中,人治思维是最突出的一种。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说:“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两个字上,

而是在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人治的性质是权利和利益,法治的性质是法律。二者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法律至上与权力至尊、保障权利与漠视权利、规范权力与放纵全力、注重程序与拒斥程序、公开透明与暗箱操作等五个方面。从这五个方面入手,才能够逐渐压缩人治思维的空间,建立法治思维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人治思维的基本特征是政治权威神化、法律权威弱化、约束机制软化、权力竞争恶化。在现实生活中,个别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带来的恶劣影响是:首先,在社会上形成了权力至高无上的消极影响。人们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习惯性地找熟人、托关系,都是受“权大于法”不良影响的反映;其次,破坏法律尊严。法律的神圣性,不仅仅在法庭上得到体现,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对法律的维护和遵守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且后者更容易形成习惯。遗憾的是,在人治思维的支配下,凭权力压制法律、看人执法的现象却不同程度地践踏着法律的尊严,也导致了人们对法律的漠视;最后,危害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权利具有平等性,而权力具有不平等性,和利益紧密相连。人治思维关注的是人的权力,而非权利。对于掌握权力的人,平等相待甚至奴颜婢膝,而对于不掌握权力的人,高高在上甚至视如敝屣。表面看这是对人的不同态度,而在本质上,却是对公平正义理念的挑衅。因此,人治思维和我们所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政党是格格不入的,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必须坚决予以摒弃。

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二):2015年最新党小组会议记录

党小组会议记录1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员——党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五大体系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二)六项任务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小组会议记录2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的组织制度

二、习近平论依法治国——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

——2013年3月1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党小组会议记录3

【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的中央组织

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党的领导

全会指出,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二)依宪治国依宪行政【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

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党小组会议记录4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的地方组织

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建设法治政府

全会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党小组会议记录5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的基层组织

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强调司法公正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二)建立健全五个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党小组会议记录6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的干部

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二)法治建设入官员政绩考核

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

党小组会议记录7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的纪律

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

全会提出,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中国的正当权益。

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三):2015党支部学习制度

第1篇: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支部、学习型个人”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组织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非党同志参加。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及党建方面的理论知识。

三、党支部学习的时间

每周五下午为支部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主持人决定。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

五、学习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个人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2)党支部每年年初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个人要按照学习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3)要合理处理工学矛盾,坚持自学,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每年至少要自主选择读两本好书,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4)实行严格的考勤,每次学习认真做好签到。

(5)参加学习培训时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切实保证学习的正常进行。

(6)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结合工作和劳动生产实际,认真学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第2篇: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学习活动,提升学习质量,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必要时可吸收非党人员参加。

二、学习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林业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晚上进行集中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并提前半天通知。

四、学习方式

(一)以集中为主,分散自学为辅。分散自学时要求在办公室进行,按照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安排自学内容,或按通知要求的内容进行,并做好笔记。

(二)每月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采取集体讨论、交流发言、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通常每月安排一次局领导或处(室、站)牵头负责学习课题的集中宣讲、交流。

五、学习要求

(一)党支部学习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支部书记负责集中学习的主持或指定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学习计划和内容的审定,组织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

(二)宣传委员负责每年年初制订学习计划,报支部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学习材料的准备,学习时间和内容的通知,学习情况的记录和考勤工作。

(三)各处(室)、站负责人要为本部门人员的自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学习课题的准备和研讨工作。

(四)参加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手头的工作,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

(五)学习中,要遵守有关会场规定。手机设置于振动或静音状态,无特殊情况不在学习室内接、打电话,不随意走动;要准备专用笔记本,认真记录学习内容,以备查阅;组织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第3篇:党支部学习制度【2015党小组学习笔记】

1、制订明确的学习计划,党小组长定期检查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并认真做好评定意见。

2、每次集中学习,党员主动签到,支部书记认真作好考勤记录。

3、为每位党员统一发放学习手册。

4、每次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或党员自学,都认真作好学习笔记。

5、每位党员自选主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6、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先请假,征得支部书记同意,但事后应及时补课。

7、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党员学习活动与支部核心组政治学习相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

8、党支部安排学习活动,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一切其他的活动让位于此,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第4篇: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一为“两委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学习日。

二、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中要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三、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并做好学习记录,有文化的党员也要做好个人笔记,并作为年终考核党支部、评议党员政治学习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居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两委班子”成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3次,全体党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2次,并要做好记录。

五、每名党员,尤其“两委班子”成员要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

六、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主要思想。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及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等。

3、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居规民约》等。

4、结合理论学习,联系当地实际,立足当地优势,探讨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路子。

第5篇:党支部学习活动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会

每月一次,由支部委员组织召开。主要内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党的文件,学习党内法规;讨论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党员汇报交流工作和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情况;提出对党员的奖惩意见等。

二、支委会

每月一次,由党支部书记组织主持。主要内容:研究讨论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分析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研究讨论党员的发展工作,分析研究对党员的评议评先,研究安排党支部活动,研究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三、党支部大会

每年至少两次,由党支部负责召开。主要内容:总结报告支部和支委会的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等重大问题及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党员积极分子的评选、违纪党员的处理;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等。

四、党课制度

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党支部负责组织,由支部委员轮流担任授课人,也可参加由局党组统一组织的党课活动。党课内容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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