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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慰问通知

时间:2014-04-15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www.gbppp.com--活动资讯】

八一慰问通知(一):八一慰问请示

关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部队的请示及方案

公司领导:

8月1日,我们即将迎来八一建军节。值此建军87周年来临之际,为了感谢XX部队及XX部队多年来对我XX的支持与帮助;同时也为了维护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营造更加浓厚的双拥氛围,特申请举行“军民一家亲,共叙鱼水情”的慰问活动。通过这次慰问活动,在向XX部队及XX部队致以节日问候和祝福的同时,也为下一步的紧密合作夯实基础。活动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慰问对象

1、XX部队全体官兵;

2、XX部队全体官兵。

二、慰问时间

2014年7月31日。

三、慰问方式

1、购置官兵生活日用品、食品等慰问品,预计费用约为:XX元;

2、赠送XX礼盒4箱(共计40盒);

3、慰问费用合计约为:XX(¥XX)。

妥否,请批示。

八一慰问通知(二):八一节慰问

阜公通[2012]108 签发人:【八一慰问通知】

周明

关于“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双拥共建工作的通知

市局各部门:

“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营造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巩固双拥共建成果,促进军地军民团结,现将“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双拥共建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局各部门在“八一”建军节前夕,要主动慰问驻军共建单位,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驻市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增进军民鱼水情。

【八一慰问通知】

(二)市局各部门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对辖区内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让重点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人民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怀。

【八一慰问通知】

(三)各部门要将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以信息或小结的形式报

市局政工科,此项工作将为年度精神文明工作、双拥工作的重要考评依据。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安机关 双拥共建 通知【八一慰问通知】

政工简报

第332期(总第908期)

“创先争优”活动专刊第310期

阜康市公安局政工科编 2012年7月31日

阜康市公安局阜新街派出所“八一”建

军节慰问退伍老兵

为迎接“八一”建军节,7月29日,阜康市公安局阜新街派出所开展了退役老兵慰问活动,从而进一步营造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巩固双拥共建成果,促进军地军民团结。

一是开展纪念 “八一”建军节宣传活动。利用晨会、学习会等机会,组织收看军旅题材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电影,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展示军民共建成果,共叙军民鱼水情。

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7月29日,派出所对辖区内生活贫困的退伍老兵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并带去了节日的问候。对回乡的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进行了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在慰问过程中,所领导对他们为党和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号召他们继续发扬革命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弘扬奉献精神。并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对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建议。文化路社区退伍老兵丁柱山非常激动,对党和政府表示感谢,感谢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并表示要把这种感激之情化作动力,继续发挥余热。

八一慰问通知(三):2015关于“八一”建军节活动的通知

2015关于“八一”建军节活动的通知【1】

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在喜迎建军节之时,又恰逢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殊荣。为认真扎实做好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增强爱国拥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市从1994年首次命名至今,已经连续六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在成绩和新的形势任务面前,全市党政军民要更加高举爱国拥军的伟大旗帜,大力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下大气力做好双拥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集中各方面力量,研究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八一”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板报墙报等,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85年走过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认真回顾总结我市双拥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双拥工作的各类先进典型,推动全市双拥工作继续深入健康发展,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奠定坚实基础。

二、着眼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尽心尽力支持部队建设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可能提供有效服务与强力支持。凡是涉及驻军部队建设的问题,特别是科技练兵、战略施工和营区建设等,只要有条件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将尽全力帮助解决。继续抓好吉林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吉林省驻军和武警部队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发挥四平英雄城人民拥军支前的光荣传统,支持驻军部队随时出动完成作战任务。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服务

要对照《四平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证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继续实施教育拥军、科技拥军、法律拥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努力为军人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措施,总结新经验,再上新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积极妥善做好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继续落实好对老复员军人的包保帮扶,做好对烈军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走访慰问活动要坚持务实节俭,避免给部队增添负担。

2015关于“八一”建军节活动的通知【2】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现就“八一”期间全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纪念建党92周年、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要大力宣传86年来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建立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忠实履行使命,在参建维稳、抢险救灾、扶贫济困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和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老红军、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建设所作的重大贡献;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拥军的动人事迹,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八一”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慰问团(组)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退伍军人。各地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中,要主动了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及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需要,集中力量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帮助搞好训练基地、营区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配合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等多样化军事任务。进一步加大科技、教育和智力拥军力度,为官兵学习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积极为老红军、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帮助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各行业开展“八一”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参与双拥共建,建立完善社会化拥军体系,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全面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作为“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加大力度做好转业干部安排、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以及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军队退休人员移交、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等工作。要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程。要主动关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企业军转干部和下岗失业残疾军人的生活。要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旅游单位和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优待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一”建军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既要隆重热烈、丰富多彩,又要讲求实效、注意节俭,防止铺张浪费。各地级以上市开展活动的情况,请于2015年8月底前报省双拥办。

八一慰问通知(四):2015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巩固和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现就“八一”建军节期间全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具有时代特色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爱国拥军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以抗战胜利70周年、建军88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为中国革命事业、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大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国家战略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在抢险救灾、援建重点工程、扶贫济困、打击暴恐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老红军、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地方干部群众参观军史馆、荣誉室和体验军营生活,强化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关心国防和爱国拥军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慰问团(组)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退伍军人,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主动了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及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需要,大力支持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积极帮助驻地部队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后勤保障社会化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部队完成训练演习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任务,助推部队战斗力提升,为军队能打胜仗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和文化拥军活动,掀起社会化拥军热潮,进一步打牢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完善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依法维护基层官兵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依法治国治省新形势,坚持求真务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回应和解决部队官兵及优抚对象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完善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荣誉激励、深化军民融合等方面的政策,健全双拥政策体系;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排、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军队退休人员移交、伤病残军人接受安置等工作,重视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切实做好军队表彰奖励与地方待遇挂钩衔接、军人享受公共服务优待、烈士褒扬等工作,着眼增强军人荣誉感和使命感;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和双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切实维护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八一”建军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本着热烈、俭朴的原则,认真组织各项拥军优属活动,并将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情况,于2015年8月31日前报省双拥办。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7日

八一慰问通知(五):2016优抚处暨省双拥办工作总结

优抚处暨省双拥办工作总结

2016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的调标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大幅度提高了我省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较好地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年共下拨各类优抚资金126863万元。通过大力推行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全省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县(市、区)达到98%,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鄂办文〔2016〕59号文件精神。鄂办文〔2016〕59号文件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对涉及复退军人的有关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贯彻意见。目前各地正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三)组织开展执法监察,促进各项政策落实。4―6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抚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抚恤补助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我省的工作得到了民政部检查督导组的肯定。

(四)认真开展残疾军人辅助器械配置工作。根据民政部要求,我省开展了对建国前入伍的一至五级在乡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统一换发新型假肢、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的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五)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全年共办理补办、新评伤残180件,调整伤残等级77件,退役残疾军人变更532件,换证4件,遗失、毁坏补办139件,追认烈士6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件,准确率达100%。分期分批组织600名优抚对象到省集中疗养治病工作。

二、加强引导,强力推进,全省新型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我们将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列为2016年工作重点,加强指导和督办,通过组织培训、定期通报、先行试点、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全省13个市州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102个县、市(区)也在2016年10月份前全部出台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优惠+医疗补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在全省普遍建立。

【八一慰问通知】

三、抢抓机遇,规范管理,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今年,我省向中央申报了7家优抚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备选项目,并指导各地制定改扩建方案。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我省施洋、向警予、大悟、宜昌、鹤峰、阳新、孝感等7个国家级烈士陵园报国家发改委纳入国家拉动内需和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项目,总计投资28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00万元,地方配套290万元。国家发改委下拨资金后,我们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办,要求7个单位每半个月上报一次维修改造进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作质量。目前维修改造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围绕主题,突出特色,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2016年双拥工作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双拥办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各项双拥活动,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组织开展春节和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八一前夕,专门下发通知,对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协调省领导圆满完成了春节走访慰问驻鄂部队指战员和八一前夕慰问部队老首长。召开了湖北省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座谈会。厅领导春节前走访慰问了部队院校,8月份又对全省健在的6名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进行了慰问。

(二)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系列慰问庆祝活动。一是清明节期间,开展万人祭奠开国先烈活动。二是在全省统一开展为烈属军属挂光荣牌工作。这是首次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样式、统一发放。三是认真组织“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作品的选送工作。四是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举办了湖北省省直机关(企业)领导干部“军事日”报告会。六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驻鄂空降兵某部战神演出队来省答谢演出和省委省政府慰问来汉出席广州军区联勤部医院建设工作会议的代表专场文艺演出。

(三)协调做好部队应急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做好驻鄂部队参加首都国庆阅兵的服务保障工作,年初省双拥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做好驻鄂受阅部队及湖北籍官兵的保障工作。各地迅速行动,对辖区范围内参加阅兵的官兵进行了调查摸底,主动上门了解情况,为其家属排忧解难。4月29日,段轮一副省长率省慰问团专程看望慰问驻训练官兵,并赠送慰问金80万元。8月18日至9月12日,参加“跨越-2016”系列演习的部队共2万余人,过境湖北11个地市。省双拥办周密部署各项协调保障工作,为演习部队安全顺利过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围绕和谐稳定目标,认真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全年共接待来访240人(次),处理信访件50(件)次,协助省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处理多批次复退军人、企业复员军人集体上访。完成6份综合性复退军人稳定工作情况报告,编发维稳快报4期,召开了全省复退军人问题工作会议,牵头省直部分单位对部分地方的复退军人问题工作进行了调研。

2016年工作要点

一、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调标政策。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6〕135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鄂民政发〔2016〕73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提高残疾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各项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按照方便对象,提高效率的原则,督促各地认真推行优抚医疗住院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优抚对象出院时,其参保的报销补偿、医疗机构的优惠减免、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四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

三是继续抓好59号文贯彻落实。鄂办文〔2016〕59号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复退军人的关心,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狠抓落实。特别是对于参战参试人员工资和养老金“两个补齐”政策,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排除万难,抓紧核查,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

四是切实加强优抚经费管理。进一步推进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定期开展优抚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优抚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是认真做好优数据库更新和对象核查工作。按照民办函〔2016〕281号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及时完成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更新工作。进一步核查参战参试人员人数,对遗漏人员进行核查登记。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对现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核实。

六是做好评残、追烈工作,评残、追烈准确率达到100%。

组织全省600名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集中疗养治病。完成年度全省残疾军人假肢三轮车及各类辅助器械配置工作。

二、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

一是积极做好优抚事业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民政部和省厅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供养、康复、褒扬等主体功能,并不断拓展社会功能,促进优抚事业健康发展。

【八一慰问通知】

二是继续抓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指导督办。我省施洋、向警予、大悟、宜昌、鹤峰、阳新、孝感等7个国家级烈士陵园报国家发改委纳入建造改造项目,总计投资2890万元。督促以上7个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要求,合理规划,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争取尽早完工。

三是积极做好优抚医院的精神卫生项目相关工作。按照项目的要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制定改扩建方案,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量力而行。要求各地在加快医院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做好医院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正常医疗工作和工程建设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加强光荣院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合作共建武汉城市圈创新型民政工作的要求及目标,对城市圈内与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二院合一”、“三院合一”的光荣院进行调研,着力探索推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三、以研究部署新一轮“双拥模范城”评比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八一、元旦春节期间的双拥慰问工作。积极发挥双拥办的协调职能,精心筹备,认真组织,确保双拥慰问活动圆满成功。

二是研究部署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修订《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办法》和《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标准》,为创建活动做好准备。

三是坚持和完善军地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驻鄂部队军以上单位秘群处长会议,总结交流军地双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新形势下解决双拥工作难点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四、以从政策上研究解决问题为根本,认真做好复退伍军人稳定工作

当前,我省复退军人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各地不断出现复退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目前复退军人中的不稳定群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尚未认定为两参人员的退役人员强烈要求认定参战参试身份,享受相关待遇;二是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人员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制定工作预案,始终把稳定工作作为优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复退军人诉求。对合理诉求积极向上级反映,对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加大临时解困力度。对复退军人中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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