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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时间:2014-04-01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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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一):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巩固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果,以强化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检查监督,加强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安全生产计划的实现。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由安全经理负责,安全教育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在6月1日开展“安全质量宣誓活动”

2、在项目部全体职工和项目班组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时间定于6月份的第一周。

3、设立安全生产答疑点,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针对安全生产形势为全体职工和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答疑,活动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下午。

三、做横幅,悬挂各类安全教育挂图

横幅内容分别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悬挂已经订做的安全月挂图,增强安全文化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具体时间定在6月份的第二周,该

活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联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并召开安全例会,根据检查内容分析本项目的安全形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充分体现落实本次安全月“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

五、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定在6月的第三周,该活动由总工程师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和完善制定好的应急预案。要对演练进行文字记录、图片资料存档及安全应急预案总结评价。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二):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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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按照《xx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宜县卫办〔2016〕96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6年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总体目标,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能力,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发展乡镇建设。

二、活动主题

2016年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院各科室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警示教育周。在此期间,各科室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要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要选取本行业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过举办案例展览、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2016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培训周。各科室要在“安全培训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开展,提高医院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8至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在此期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应急意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5至30日)为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周。在此期间,各科室要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和打击非法违规操作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通过活动开展,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梅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1.6月4日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动员部署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全面启动2016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3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xx镇

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由公卫科带头组织,利用现场咨询、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举办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讲师,以医院感染防治、合理使用抗生素、医疗废物处理、氧气瓶存放和使用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应急自救常识、安全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为重点,面向各科室一线医护人员、面向乡村医生进行宣讲。

4.组织观看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推选我院人员参加“xx县安全生产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活动。

5.结合我院和村卫生站实际,通过举办隐患排查、宣讲报告、培训讲座、职工讲堂,警示教育片、组织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村卫生服务站等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一方平安。

六、环境布置

为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我院要在过道、走廊、院坝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及安全文化理念标语,并通过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安全文化墙、安全警示橱窗等形式,对医院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各科室要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院办公室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对各科室的年度综合考核。【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四)认真总结,做好报送。“安全生产月”期间,院组委会要及时向县组委会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发现、挖掘和树立基层和单位的先进典型,以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9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三):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全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

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协调会,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园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乡镇、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千鸟园广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锅容管特安全”宣传咨询,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渔业林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文化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医院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水利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信领域安全(含电力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展。组织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以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基础工作落实月活动。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基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全覆盖实现自查自报要求,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抽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工作落实,加强监管;按照年度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所有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导入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整体达标打好基础。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专家参加的暗访督查组,深入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掀起落实基础工作的热潮。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和“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做好与区安委办的联系对接,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结合各自特点制订的活动方案于5月2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6月30日前报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6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6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6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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