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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形式

时间:2018-08-16   来源:写作模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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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形式 第一篇_我国法律中规定需要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种类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

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

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信托法》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形式 第二篇_合同书格式

XXXX合同书(黑体,一号,加粗)

(合同名称与下文间隔一行)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就 合同具体内容 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或第一条 合同具体内容(与后文间隔两个字符,仿宋,四号字,1.5倍行间距,第一章或第一条加粗)

1、

(1)

(2)

(3)

第二章或第二条 合同价格、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 合同总价款中包含乙方〃〃〃〃〃〃的全部费用。

2、本合同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全部定作物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 )大写: 。

(2)分期付款: 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在

总价款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即人民币(¥ 元)大

【书面合同形式,】

写: 。

第二期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期付款:余款 %,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在质保期内如约履行维修等义务的,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3、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有效、规范发票。乙方未及时提供规范发票的,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期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支付方式:□支票 、 □转账 、 □现金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或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

(2)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

(2)

第四章或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五章或第五条 其他

注:合同条款因合同具体内容不同做具体加项;

乙方为个人时合同书需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合同需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加盖骑缝章;

(签章内容与正文间隔两行)

甲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书面合同形式 第三篇_要式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

要式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

案件事实

2015年5月2日,成都市某公司邓某与另一公司黄某签订了购买空调100台的合同,约定每台空调价格为1900元,于2015年5月4日交货,合同订立后,黄某公司当即支付预付款19000元。邓某公司提供40台空调后,黄某公司经检验认为该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邓某公司认为自己不可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黄某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空调,于是建议由李某公司供货,货款由黄某公司向李某公司支付。双方约定最后签订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但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通知李某公司向黄某公司供货,未签订书面的合同。5月6日,李某公司向黄某公司交付空调100台,价款共计190000元。但黄某公司仅向李某公司支付货款171000元,扣除了黄某已经向邓某公司支付的19000元。李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分歧所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由于甲与乙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没有采用书面合同形式,所以合同未成立。第二种观点认为,甲与乙虽然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实际上当事人并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是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所以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律师分析

都燕果律师认为,审理本案关键要正确的认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在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成立通常应当于承诺生效时成立。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其成立应当在当事人于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后生效。本案中,邓某公司与黄某公司在签订由李某公司交付货物的合同时约定,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则该合同应当于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时生效。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即使当事人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未必就一定合同不成立。按照《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案中,邓某公司与黄某公司之间所订立的由第三人李某公司交付空调的协议(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就交货的时间、价格及支付价款的方式,都有明确的约定,可见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口头的协议,也即已经成立一口头合同。唯一的不足就是当事人未依照约定订立书面的合同。口头合同成立后,李某公司即向黄某公司交付了约定的100台空调,黄某公司接收并支付了90台的货款。

可见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合同的主要义务为履行,只是由于黄某公司已经向邓某公司支付过10台空调的预付款,所以黄某公司少向李某公司支付了10台空调的价款,才产生了争议。这样依照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邓某公司与黄某公司之间就由李某公司代为交付空调的合同已经有效成立。黄某公司拒绝向李某公司支付10台空调的价款,李某公司有权向黄某公司追偿。

书面合同形式 第四篇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信托法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民用航空法

第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 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小结 借款合同 租期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委托监理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专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信托合同 民用航空器买卖、租赁合同 劳动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以上合同若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未实际履行,则合同不成立。

书面合同形式 第五篇_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投保单、保单、保险凭证、暂保单和批单。

(1)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是投保人进行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由投保人如实填写。在投保单中列明订立保险合同所必需的项目,供保险人考虑是否接受承保。投保单是保险人赖以承保的依据,如果投保人填写不实,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有可能得不到满足。其内容一般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地址、保险标的、坐落地点、投保险别、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但因险种而异。

(2)保单。保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保单将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详尽列明,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保单的主要结构包括:保险项目、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附注条件等。保单的正面一般采用表格方式,其填写内容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详细说明;其背面是保险条款,具体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费与退费、索赔与理赔、争议处理等。保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权利义务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

(3)保险凭证。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其所列的项目与保单完全相同,并声明以某种保单所载明的条款为准,但是不载明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单,与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保险凭证尚未列有其内容,则应以同类保单载明的详细内容为准;如果保单与保险凭证的内容有抵触或保险凭证另有特约条款时,则应以保险凭证为准。【书面合同形式,】

(4)暂保单。暂保单是在保单或保险凭证未出具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保险凭证,亦称临时保单。其作用是证明保险人已同意投保。暂保单的内容比较简单,仅载明与保险人已商定的重要项目,如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承保险种、被保险人的姓名、缔约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保单以外的特别保险条件等。暂保单具有证明保险人已同意投保的效力。出具暂保单一般有以下情况:一是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保险业务,但未向保险人办妥保单手续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作为保障的证明;二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被保险人的要约后,但尚未获得上级保险公司或保险总公司的批准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作为保障的证明;三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洽谈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当事人已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尚有一些条件需进一步商讨,在未完全谈妥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作为保障的证明;四是保单是出口贸易结汇的必备文件之一。在尚未出具保单和保险凭证之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资证明出口货物已经办理保险,并以此作为出口结汇的凭证之一。

暂保单一般具有与保单或保险凭证同等的法律效力,但通常其有效期限以30天为限,一旦保单出具,暂保单自动失效。保单出具前,保险人亦可终止暂保单,但必须提前通知被保险人。

(5)批单。批单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单内容的证明文件。批单通常在两种情况下使用:一是对已印制好的标准保单所作的部分修正,这种修正并不改变保单的基本保险条件,只是缩小或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二是在保险合同订立后的有效期内,对某些保险项目进行更改和调整。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通过协议更改和修正保险合同的内容。如果投保人需要更改保险合同的内容,须向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批单可在原保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也可另外出具一张变更合同内容的附贴便条。凡经批改过的内容,以批单为准;多次批改,应以最后批改为准。批单一经签发,就自动成为保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书面合同形式 第六篇_协议书格式范本

协议书格式范本

协议书概念

协议: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情、问题,经过协商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书与合同同属一大类的经济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也很密切。协议可以成为当事人订立某项合同愿望的草签意见,合同则是落实这意见的具体表现。但是协议和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1、角度范围不同。协议书往往较多地涉及宏观角度、总的原则。协商的是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有关问题,大至国家关系,小至个人往来、合作办事、解决纠纷,适应范围大;合同则较多从微观角度,就某一具体事项签约。

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及合同具体细微,如两个企业签订联营或者联合的合作关系要用协议书,可在协议书下另外签订有关内容的单项活动。

3、失效长短不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较短,“标的”一旦实现,合同就失效了;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一般较长,有的则是永久的,比如换房之类的协协议书,不到房主再次易人,其作用便长期存在。

协议书格式写法

协议书的格式和写法 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

2、立约单位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写法和合同相似)

3、正文 正文由缘由和主体组成。缘由写明签订协议书的目的、依据等内容。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事项。具体有:

【书面合同形式,】

1)协议要实现的共同任务和标的。

2)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3)违约责任。

4)有效期限。

5) 协议分数和保存。

6) 仲裁办法。

4、落款 落款写在正文右下方,协议人单位全称和代表姓名,并签名盖章。再在下方写明签订日期等。

协议书写作注意事项

1、注意平等互利

2、注意合法

3、注意用语明确

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合作投资创办出租汽车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营企业定名为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经营大、小车100辆。其中:西德奔驰280-S轿车7辆(为二手车,行车里程不超过17000公里,外表呈新)、日产丰田轿车83辆(其中:50辆含里程、金额记数表、空调、步话机等)、面包车10辆。

二、合营企业为有限公司。双方投资比例为3:7,即甲方占70%,乙方占30%。总投资140万美元,其中:甲方98万美元(含库房等公用设施),乙方42万美元。合作期限定为5年。

三、公司设董事会,人数为5人,甲方3人,乙方2人。董事长1人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1人由乙方担任。正、副总经理由甲、乙双方分别担任。

四、合营企业所得毛利润,按国家税法照章纳税,并扣除各项基金和职工福利等,净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乙方所得纯利润可以人民币计收。合作期内,乙方纯利润所得达到乙方投资额(合括本意)后,企业资产即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共同遵守我国政府制定的外汇、税收、合资经营以及劳动等法规。

七、双方商定,在适当的时间,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洽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书面合同形式,】

XXX XXX

X年X月X日

书面合同形式 第七篇_合同文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全称):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本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书面合同形式,】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43000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

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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