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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时间:2018-06-02   来源:自我介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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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一篇_怎么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

怎么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买房上面很大程度的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那么,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有多少钱呢?本文,51社保网来为你介绍,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网上查询:

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账号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卡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00,登录后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查询、个人贷款进程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等等。

2、拨打查询电话12329自助查询:

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是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同时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

3、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

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4、银行卡(存折)查询:

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想必通过51社保网的详细介绍,大家已经知道了怎么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了,那快去试试吧!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二篇_临汾人事考试网 2014年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50人

临汾人事考试网 2014年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50人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临汾人事考试网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临汾人事考试网

临汾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2月20日9:00至2014年218:00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准确,提供虚假报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420日至2月25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2月25日18:002月25日18:00至2月26日18:00

2014年2月28日18:00。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4年3月6日—3月8日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科目一》: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

《科目二》:包括公文写作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知识等。

笔试成绩可于3月中旬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查询。

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局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考试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三篇_住房公积金网上系统增减员及查询操作简单说明

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增减员及查询操作简单说明

——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右上角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点击进入,在电脑上插入数字移动证书后,自动就识别用户名,输入密码即可进入单位网上操作界面。

前提是你在住房公积金提交过材料,申请数字证书,这个证书可以跟社保的数字证书是一个,但需要在住房管理处登记。

操作说明:

进入系统,初始页面如下:

点击“汇缴管理”,选择汇缴方式,这里以托收为例,点击“托收汇缴”,如下图:

如下图所示,点击“变更处理”

出现如下图所示页面,如要增员,点“增加”【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出现下图,除配偶信息外,其中各项都要填全,有些如“职务”、“职称”等项不必较真,但要填上。录完一个人后,点“保存并继续增加”继续录入下一个。要增员的所有人录完后,点“保存并退出”。

如要做减员,则在上级页面中点“减少”,出现如下图所示

输入要减员的“个人编号”,鼠标单击任一空白格,该人信息自动呈现。(如不知道该人的个人编号。可用查询功能,文末有介绍。)

操作步骤参照增员功能即可,录入完毕并保存退出后,返回如下图所示:

点“校验变更”,然后点“返回”。出现如下图页面: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四篇_住房公积金查询和贷款程序

公司广大职工:

为了方便职工了解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请编辑短信:GJJ#身份证号码#0000发送到106573095598333,特别提示移动用户可以查询,联通用户不能查询。

郑州市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因业务发展需要及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资金监管的要求,即日起郑州市区二手房贷款采用正信置业担保的担保方式,评估公司及贷款流程做出相应调整,望购买二手房职工尽快了解流程及所需资料。

说明:(此流程仅适用于郑州市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受理电话:67182419

一、贷前咨询及调查

借款人到单位专责人处进行贷前咨询,初步确认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出具公积金缴存明细并加盖单位相关部门印章原件2份。

二、买卖双方与担保公司预约房产评估

买卖夫妻双方到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存量房受理窗口(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4楼6-8号窗口)预约评估,并由北京高地经典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评估。 买方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未婚者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原件、民政局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和离婚协议书原件;法院判决的离婚出具民事判决书或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调解书原件,以及法院达到回执复印件);

2、借款人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配偶无工作出具无业证明);配偶不在本系统出具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2份或未缴公积金证明原件2份;共有人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共有人是未成年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3、贷款申请书3份,声明1份,还款卡复印件1份。

卖方所需资料:

1、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未婚者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民政局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和离婚协议书原件;法院判决的离婚出具民事判决或和调解书原件,以及法院达到回执复印件);共有人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房产证原件。

三、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

借款人持评估公司出具的预评报告及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资料交单位专责人。单位专责人审查原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无误后录入贷款系统。申请资料要素录入要详细、准确。初审后将贷款资料报送至中心。中心收到贷款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及审批。审批通过的贷款向担保公司出具《办理贷款担保通知书》,并将借款人的其他贷款资料转至担保公司。

四、签订担保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并存入首付款

担保公司通知买卖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夫妻双方带前述资料原件到担

保公司(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4楼)签订《个人购买私有住房贷款担保委托合同》、《抵押合同》、《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首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并把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五、担保公司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函》

以上所有文件资料签订完毕后,担保公司向中心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函》。

六、签订贷款合同

担保公司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函》及其他贷款资料转至公积金中心。中心向受托银行出具《河南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并将贷款资料转至银行。银行接到贷款资料通知借款人及共有人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支付凭证。

七、担保公司出具《郑州市个人住房借款担保证书》

贷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受托银行向中心出具贷款手续办妥通知书,并返还担保公司2份贷款合同。担保公司收到贷款合同后向中心出具《郑州市个人住房借款担保证书》。

八、发放贷款,按月还款,

中心收到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书后,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转至房管局的监管账户,借款人即按照受托银行规定的日期按月(每月20号)及时归还贷款本息(首期还款额中包括放款当月利息)。

九、监管人员通知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

十、抵押手续完毕后,担保公司将正式评估报告转交公积金中心。同

时监管人员见新房产证号产生后,将房款划入卖方账号。

十一、担保办理人员代领房产证,待评估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后,送房管局办理抵押手续。

十二、贷款结清,解除抵押

借款人结清贷款本息后,到担保公司办理解除抵押等相关手续。 注:借款人办理抵押贷款需缴纳的费用详见下表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所需提供资料(新房)

一、购买郑州市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购买外地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二、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开发商五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四、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3份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限暂调整为所购住房总房款的30%)

五、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6份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5份复印件,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如果有共有人的,还需要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共有人是未成年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借款人建行卡或建行储蓄存折复印件一份(同时要把身份证和建行卡或存折复印到一张A4纸上);同时去银行打印本人及配偶(有收入的)工资卡近半年明细表并加盖银行公章原件各1份;

七、加盖公章的开发商收款帐号原件1份,开户行要写全称,不能简略;

八、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单身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2份(A4),另外拿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单身证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

九、单位人资部门出具借款人退休年限的证明原件1份;

十、郑州市预购商品房《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商品房备案信息表复印件1份;

十一、已婚的借款人配偶不在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2份,如果配偶单位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未缴纳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五篇_金柚网教你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七种方法 -【金柚网】

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很多公积金缴存者并不清楚,下面金柚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七种方法,欢迎阅读!一、网上查询: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或登录市政府网站,点击“百件实事网上办”。了解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二、拨打968128自助查询:职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968128,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同时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

三、人工咨询电话:1.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3.投诉电话: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四、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五、银行卡(存折)查询: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六、银行电话查询:职工拨打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电话,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建行95533(凭个人账号),工行2386251(凭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码),中行95566(凭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密码),农行95599(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

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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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教你查询你的公积金余额

柜台查询

柜台查询指的是查询者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查询方法,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如果代替别人查询还需要携带被查询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网上查询

查询人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住房可公积金查询按钮即可。

以北京为例:点击在公积金中心首页右侧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按钮。

然后,在提示页面,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号或者证件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出缴存和余额状态。

电话查询

可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公积金类型、业务类型、查询类型,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号或者身份证、密码就能查询(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需要注意的是该查询方法仅限有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公积金查询卡的人。没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人可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具体合作银行有哪些需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八家银行北京市内所有网点均可受理联名卡业务。

银行打印对账簿查询

各地公积金中心会与部分银行联合推出公积金联名卡,可持联名卡、个人身份证到对应银行网点打印对账明细,可体现公积金缴存余额。

向就职单位查询

向就职单位公积金缴存经办人要缴存余额明细表。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有一个经办人,他们手里会有每个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及明细表。有心的朋友会保留自己的工资条或者工资明细,大家也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举个例子:北京的小张每月工资扣除2000元公积金,那么对应单位为其缴纳同等比例2000元,那么每月他公积金入账金额为4000元,一年下来入账就有48000元,当然要是赶上换工作的话,缴存额度会有变动,需要分段计算才行。

支付宝查询

除了以上常规的查询方法,目前手机支付宝也开通了公积金查询服务,输入账户名和密码就可以查询。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六篇_住房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转移政策

职工要变更住房公积金缴纳地,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将该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异动表交新的住房公积金片区管理部门。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

一、查询

登录/或:7001/wscx/,凭身份证或阳光卡卡号查询。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31-85166513 0731-85166501

二、提取

基本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份;

(三)阳光住房公积金卡;【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四) 以配偶名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租住自住房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须提供证明其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委托配偶办理的,配偶还须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受委托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合法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同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

(一)职工购买自住房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契税完税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一次性付款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购买自住房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原房屋拆迁,按规定购买安置住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定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缴款总金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购房合同、房改办批准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文书、房改部门批准的购房职工认购单(清册)、购房发票(收据)。原则上要求单位统一办理;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一次性付款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购买自住房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契税完税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一次性付款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契税完税证所核定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5、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或《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以后累积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 建造、翻建自住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1)城市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2)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相关证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大修自住房的;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申请提取的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三)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1、偿还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省直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对冲”业务的无需提供);自筹资金全部提前还贷的,还须提供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1)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超过3万元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对冲”业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部分提前还贷,每年提取1次;(2)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全部提前还贷(自筹资金还清的,在贷款全部提前还款后12个月内提取);

申请提取的额度:每次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还贷本息额且账户内至少保留1元余额。

2、偿还自住房商业性按揭贷款或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偿还年度还款本息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首次提取时须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的贷款账户最近12个月内已还款流水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次年提取时须提供以上合同原件(无需复印件)、上年度提取时省直中心返还的电脑打印提取单回执、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的贷款账户最近12个月内已还款流水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每年提取1次,首次提取在还贷1年(12个月)后,以后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最近12个月内已还贷本息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全部提前还清贷款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全部提前还款凭证(加盖银行业务章)及贷款结清证明(加盖银行业务章);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全部提前还贷后12个月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全部提前还贷本息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四)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

申请提取的资料:(1)租住单位公房或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契约或廉租房租赁协议、当年全部租赁发票和单位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2)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证、当年全部租赁发票和单位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每年12月份提取1次;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月住房租金一月家庭工资收入×15%)×当年实际交付房租月数(不超过12个月),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五)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申请提取的资料:(1)遭受重大疾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条件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2)遭受重大灾害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有必要,省直中心将指派专人进行现场勘察并报省直中心领导审批;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提取1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或个人负担的重大灾难损失,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提取的资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簿;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被纳入最低保障期间每年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七)职工离(退)休

申请提取的资料: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

申请提取的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除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外,还须提供:

1、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提供户籍证明;

3、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出境定居证明;

4、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证明;

5、原单位改制、破产的,提供单位改制、破产清算的文件;原单位注销的,提供单位工商注销登记证明;

6、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2年以上未再就业证明(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

申请提取的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申请提取的资料: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继承人与死者合法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或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分配公证书或所有继承人签署的由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确认的住房公积金分配协议书;

申请提取的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湖南省外购提供额外资料

职工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在外省工作地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述相关提取资料外,还需单位出具异地工作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三、转移

(一)省直中心内部转移的

须提供: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四份(加盖转出和转入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二)转出省直中心的

须提供: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调令或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四份(加盖转出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4、转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注意事项:转移(提取)手续应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合法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南托片)

一、查询

登录长沙市公积金网站.cn/凭身份证查询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31—84067392

二、提取

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城区管理部河西网点办理须带公积金龙卡或建行存折)。下列证明材料除指明外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已有的住房面积之和不得超过140㎡)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七篇_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指南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指南

一、个人社保查询

1、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

示如下:

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进行系统登陆。

首次登陆需凭身份证号和社保电脑号注册后,方可使用。

2、成功登陆后,进入查询系统,页面显示如下图:

根据个人查询需要,在系统左侧的列表中进行查询即可。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从2010年12月份已经开始施行,市城市和建设局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已经从社保局独立出来,归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营。

1、深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既是一张银联借记卡,也是一张公积金储值卡。 温馨提示:

1.公积金联名卡二卡合一。上面的“601382 2000618******”19位属于银联借记卡账号;下面的“2004**** ***”11位属于公积金账号,不要搞混了;

2.住房公积金专办员发到我们手上的密码函,是银联借记卡的密码,和公积金账户密码无关;

3.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激活(单位可以统一办理),激活后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的最后六位。如需修改,一定要牢记。

2、深圳住房公积金明细查询

A.登陆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B.选择“网上办事大厅”----》“账户查询”,进入页面登陆页面:

选择“个人登陆”,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进入管理后台。

C.管理后台,分为“归集业务”和“辅助功能”两模块。

“归集业务”,里面有查询、信息更改等功能;“辅助功能”模块,主要是一些申报、预约功能,目前还不是很完善。

D.“归集业务”---->“查询”----->“个人明细账查询”。

选择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然后点击右侧的“

查询结果:

”按钮提交。下面是信息

三、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目前尚未开通网上查询功能,根据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会每年给缴纳单位开具一份个人缴费单以供查询。

注:本指南电子文件放在\\mdm\新交换区-旧服务器\公司行政管理,请自行查阅。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45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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