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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时间:2018-02-03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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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第一篇_解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养老和提前退休问题 。

一个振奋民心的决议,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 已立案.第3997号。

2012两会专区, 编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0774号 [文件内参]

主题:解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养老和提前退休问题 。

类别:民生类 [简讯]

2012年3月14日两会舆情报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为实现国有企业顺利改革,数百万国企员工为了国家利益顾全大局、牺牲自我、下岗失业、自谋职业。月收入只有几百元不等,没有固定收入的他们只能过着艰辛的生活,节衣缩食,入不敷出。吃的是最廉价的食物,穿的是破旧的衣裳。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这几年物价翻倍,为了防老养老还要自己全额承担高昂的社会养老金。这几年国家的政策倾向三农,对农村的政策越来越好,可农民还有几亩地养家糊口赖依生

存。国家公务员、教师工资年年递增,福利、休假各种待遇是越来越好。可下岗人员到了五十岁以上年老体弱多病,无处就业打工何来收入?更不要说缴养老金!可改革开放的胜利果实让下岗工人们享有的不多,每年二会都无人替他们代言呐喊! 因为他们是被

社会遗弃和遗忘的角落。他们没有能代表自已代表人。建议:对自主创业的国企下岗人员全面进行政策扶持和税收减免优惠。对国企改革中的失业人员政府拿出一部份资金

补助缴纳养老金,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退休年龄理应提前到男55岁,女的50岁。在物价上涨时适当增加他们的生活补助、取

暖、肉食补助等。才能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才能消除社会动荡,才能减小贫富差距,才能真正实现全民富裕共同发展。为此,在本届政府任职最后一年,中央决定下岗人员从2012年10月份起,退休年龄改为男50岁,女的45岁。月薪按照工龄计发,每年100元。让民众以真实热情迎接党的十八大召

开,彻底改变两极分化,实现建党初期的诺言一切为了穷苦人,推翻剥削阶级让劳苦大

众过上幸福生活,绝不能和平演变红色政

权,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心系人民利益绝不空喊口号,人民政府非常理解普天下穷人怀念毛泽东主席,本届政府期待人民觉醒,协同政府完成人民的意愿。

2012.03.14 温家宝向中外记者郑重宣布:温家宝总理今天也表示,今年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要在任职的最后一年中把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

体方案作为首要工作。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全国由此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

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提案已经提交“两会”“下岗职工提前退

休”政策. 已立案.第3997号。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年内定稿。在他任职的最后一年

内,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温总理特别解释了缓解收入分配差距的问

题将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使城乡居民收入能与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适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应。当经济增长的成果可以公平地分配到不同阶层时,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其内部状态是良性的。收入分配不公不仅使收入两极分化,也使收入流动性僵化,也就是说,富人愈富,穷人愈穷,穷人要变成富人的梦想更加遥不可及。 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强调做大社会财富“蛋糕”是政府的责任,分好社会财富

“蛋糕”,是政府的良知。要注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个人工资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温家宝:任何改革必须有人民的觉醒和

支持我深知改革的难度,主要是任何一项改革必须有人民的觉醒、人民的支持、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中国这样有13亿人口的大国,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改革只能前进,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温家宝:我担任总理已经9年,这些年过得不易,也不平凡。但我总觉得还有许多工作没有做完,许多事情没有办好,有不少遗憾。我懂得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所做的工作都是应尽的责任。我为能做人民的公仆为人民办些实事而感到欣慰。我真诚希望,我,连同我这一生为人民做的有益的事情,人民都把他忘记,并随着我日后长眠地下而湮没无闻。由于能力所限,再加上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我的工作还有许多不

足。虽然我没有因为不负责任而造成任何一件事情上的失误,但是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对于我在任职期间中国经济和社会发生的问题,我都负有责任。为此,我感到歉疚。在最后一年,我将像常年负轭的老马,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松套。努力以新的成绩弥补我工作上的缺憾,以得到人民的谅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第二篇_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意见

E提案第3997号 已立案

案由(提案主题):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意见

90年代末期以来,国内兴起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化改制浪潮。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全国由此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 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鉴于此,我们郑重地向“两会”简要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二三百元(各地有差异)的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在公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

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

下岗失业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下岗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下岗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

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

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鉴于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一)希望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国有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国有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第三篇_中央对下岗工人提前退休有什么政策

中央对下岗工人提前退休有什么政策

满意回答

检举|2013-03-06 18:17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三、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四、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第四篇_关于国家出台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的建议

关于国家出台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的建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企改制浪潮卷起,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国陆续出现了几千万的下岗、失业职工。这个群体除极少部分创业成功外,现大多已沦为社会最底层最贫困的弱势人群,需要得到国家、社会的扶持和关心。

据互联网上反映的各种数据和情况显示,下岗失业职工群体境遇实为悲惨,有些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未能解决。以下是该群体的普遍遭遇:

一、经济补偿少。国企改制后,除了即将退休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内退拿三百多元生活费以外,其他均被“买断工龄”后与企业脱离关系。这一笔名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少得可怜,大多为几千元到一万多元不等,少部分有两、三万元。【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二、再就业困难。下岗失业职工大多是40、50岁左右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技术单一、学习速度慢,他们所拥有的技能随着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求。虽然国家出台了不少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政策,但收效并不明显。绝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只能找到清洁工、打杂工等月收入五、六百的工种,少部分找不到工作的,只能靠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款艰难度日。

三、经济负担重。多数下岗失业职工的父辈没有社会保障,需要他们供养和医疗;他们的孩子读中学、大学甚至找工作需要很大的开支,要求他们尽到父母的责任。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家庭全家一年收入只有1—2万,不仅要负担上述开支,还要交纳社保、医保费用,目前个人每年需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普遍已达6000多元,甚至更高,且每年正以10%的速度继续上涨。这给下岗失业职工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压力,濒临崩溃边缘。

随着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增大,物价飞涨,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将陷入更深的贫困中。而要靠其自身改变这种现状是极其困难的,他们年轻时为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后又为大局作出牺牲,现在却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对其而言是极为不公平的。

这个涉及到数千万家庭、上亿人口的民生问题,应引起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国目前采取的退休年龄规定是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特殊工种可提前5岁。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下岗失业职工3000多万,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群体步入4050的人越来越多,成为大龄下岗失业职工,其就业压力、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庞大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已让其承受不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无数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期望自己这个群体能和公务员一样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我国2007年国家财政收入超5.1万亿,2008年国家财政收入预计突破6万亿,具有庞大的经济实力承担大龄下岗失业职工这个弱势群体提前退休的社会保障费用。为此建议:

国家参照《公务员法》尽快研究出台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帮助大龄下岗失业职工度过难关,解决数千万家庭、上亿人口的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第五篇_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2014最新消息

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2014最

新消息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关于延迟退休的话题,看似老生常谈,实则不然。来看延迟退休最新消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出,延迟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但具体什么时候实施,尚无时间表。

对于年龄,民众自然是反对的,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即将要退休享几年清福的时候,被告知一则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4的消息,恐怕一时还接受不了。 一边是民众发对,一边是专家学者的理论,两者孰轻孰重,本人不敢断言,大众心里有杆秤。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最新消息:渐进式延迟退休无疑为延迟退休年龄找到了一个较好的出路,对民众的反对声起到很好的缓解作用。明确了顶层设计,下面就要看怎么来具体实施了。

关于延退,不同人有着不同的看法。身居要职、油水丰厚之人必然是举双手赞成,辛苦劳作、期待退休之众大部分表示反对。本人认为,延迟退休政策可以实施,但是应该区别对待,严控官员退休年龄,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平。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4,关于2014年是否开始施行延退政策,众专家有不同的观点,民众更是有不同的吐槽,“延迟退休冲击5成就业,延退就是让该工作的人无工作可干,让该退休的人被逼工作。”一位网友这样吐槽道。 前段时间,网上疯传着一个段子“假如延迟退休年龄到65岁”,大致是这样讲的。六十几岁的老爷爷被迫早起去上班,老奶奶在家做饭,二十几岁的孙子早上起来去公园晨练、然后提着鸟笼悠哉闲逛„„看似可笑的段子,里面蕴藏着无限的嘲讽。

渐进式延迟退休的过渡期尚不确定,但从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4中,我们可以看出,延退正在走入我们的生活。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第六篇_4050失业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4050失业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 转:全国九省区下岗失业志愿兵进

京维权

战友们:

现将‘七·一’九省区维权活动记要,及活动情况分析总结作如下通报;望战友们,认真理解与分析,以利将咱们的维权活动更加有力有序地发展,为尽快取得更好的效果,形成更大的凝聚力,实现早日维权成功,共振、共心、共努力。【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一、七·一维权记要;

参加省区有:山东省、河北省、江苏省、山西省、吉林省、云南省、内蒙古、浙江省、安徽省。由于各地政府围追堵截所致,实现进京人员只剩百分之二十五202人。

我们这些老军转们,不逊当年,三路纵队整齐划一,步伐坚定有力,口号响亮无比。致使众多行路百姓驻足仰望,显现即崇敬有迷惑之态。过路行车自然礼让我先,包括警军车辆。战友们威风凛凛,雄姿再现。顺利行至目的地总政信访门前,随着响亮的1234口号音的停顿。总政领导和工作人员将我们迎进总政信访局大院并进入两个较大的接待室。履行完各种登记手续后,总政立即通知军委、总参、国家信访局及各相关部门。军委立即派总参非常懂涉及志愿兵政策的吴大校和总政的张干事与我们的六位代表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谈话,吴大校极度认真听取我们的汇报,并逐一做出很实际的解释。

我们几位代表所提诉求大体一致,基本是生活补贴问题,三险问题,组织生活问题,住房补贴问题以及建议提前退休问题。我在发言中提得很具体,“我们与军转干部们的身份不同是事实,但我们与军转干部们的大致待遇相一致,不可否认。我们同属职业军人,转业后只是安置渠道不同而已,目前出现的同时下岗失业后的天地之差待遇让我们很不理解。地方政府总是以无政策依据为由不切实地按照政策所提‘切实解决好这部分人员的实际困难’予以解决”。同时我也提出:“如果,地方政府确实难以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我们可以做出退让,就当我们没当过兵,我们百分之九十五是农村入伍,志愿兵和干部一样在转正前都有自己的土地,转正后按照政策政府将土地收回,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没当过兵,理应将我们应有的土地归还于我们吧,且我们目前都由一个人变成一家子人,归还一人土地是不可能的吧。因而,特提出如解决不了我们的实际困难,就将我们应有的土地还给我们。此点望引起重视”。【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吴大校表示非常理解,并说明:“你们所提要求,非常合理,我们不仅仅理解,也将积极地进行督办,索要回自己应有的土地,也不过分。一句话,你们十几年兵不能白当,我们会负责任地向国家及相关部委,及时反映并予以督促。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 第七篇_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工作有关问题

国办发[1999]10号

颁布时间:1999-2-3发文单位: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电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普遍加强,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明显改进,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按期完成。这对保持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肯定前一段工作成绩的同时,共清醒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政策和资金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少数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没有得到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仍有少量拖欠,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还存在一些突出回题需要解决。1999年,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再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增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逐步补清以前拖欠的任务仍很艰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一)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下行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这是深化企业改革凶重要任务,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抓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落实资金。要坚持实行企业、社会、贴政各负担1/3的办法。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地财政一定要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优先、足额安排这项资金,企业、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给予保证。财政确有困难的地方,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一定的支持。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二)积极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要进一步办好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帮助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要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积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推动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为下岗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再就业服务。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的忧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防止乱收费,切实维护下行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下岗职工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已实现再就业以及3年协议期满仍未再就业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不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不签协议的下岗职工,不支付其基本生活费;3年期满后,企业也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已经与新工作单位有了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原企业应当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新的用

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领取了工商执照并已从事半年以上个体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下岗职工已实现再就业的,原来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企业解除下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后,要依法妥善解决好与下岗职工的债权债务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三条保障线”制度。下岗职工通过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最长时间为3年;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时间为两年;享受失业保险两年后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切实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抓紧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并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要切实关心下行岗职工生活,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下岗职工应享受本企业在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二、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一)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通过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等措施,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把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力度,财政、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予以大力协助和支持,力争在1999年内使收缴率达到90%以上。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1998]28号)的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加大基金的调剂力度,要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逐步补发以前拖欠的养老金。

(二)坚决清理追缴企业欠费和回收挤占挪用基金,对目前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要坚决清理追缴,重点是有能力缴而不缴的欠费大户,清欠比例要达到50%以上,对于少数顶着不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予以新闻曝光。对被挤占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要在1999年底之前全部收回,并严肃有处违规违纪案件。要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三、抓紧做好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的有关工作

(一)尽快将行业统筹结余基金移交到位。原行业统筹主管部门要对结余基金进行认真的自查,摸清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在此基础上,由审计署牵头,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参加,对行业统筹结余基金进行审计,在1999年4月底之前,要将原来存在中央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结余基金全部移交中央财政专户,将原来存在省以下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结余基金移交省级财政专户。应移交地方但个别行业已上调的资金,经审计署、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核查确认后,要如数退还。

(二)妥善解决行业统筹移交前的养老金拖欠和移交后的基金收支缺口,煤炭、有色、中建等行业统筹移交前拖欠的养老金和移交后部分地区1999年9月至1998年12月的基金收支缺自,从行业统筹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结余基金中予以一次性解决,具体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核拨。原行业统筹主管部门要继续负责,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各地区要切实做好原行业统筹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和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坚决纠正对原行业统筹企业实行所谓“封闭运行”和资金自求平衡的做法。

(三)稳步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根据国发[1998]28号文件规定,煤炭、银行、民航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5年调整到位,其他行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

上3年调整到位。行业统筹移交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既要考虑地方的情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在收缴覆盖面扩大后养老保险费收取比例可以下降的情况,要按规定稳步进行,不能自行其是。各地区的调整方案须报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审批。

(四)核定原行业统筹项目。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核定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22号)要求,组织对行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确认的统筹项目,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经确认的项目由企业负担,从企业成本中列支。

四、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一)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清查处理。根据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1998年1月1日以后办理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分别妥善处理:1999年底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等条件的,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有效,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金,1999年底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等条件的,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无效,由企业统筹安排,应当安排下岗的职工,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违反国家规定办理退职和1998年1月1日前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由各地区、各部门参照上述精神妥善处理。这项工作,要在1999年4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仍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改由地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改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职工退休,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各地区、各部门及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清退回原企业。

(三)严格按国家规定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有关规定适当减发。

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关系企业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涉及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政策落实、资金落实,工作落实,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把工作做深做细。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典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劳动保障部与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督促检有的力度,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共同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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