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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行动

时间:2017-10-26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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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行动 第一篇_纠风应知应会80题

纠正不正之风应知应会80题

1.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指:一些国家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利益,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而带有普遍性的不良风气。

2.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体是指:国家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公共服务单位主要是指承担一定社会服务功能的行业,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铁路、学校、医院等。

5、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对象主要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社会组织等。

6.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有: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利用管辖权力进行垄断性经营或勒索性的有偿服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弄虚作假,坑害国家和群众;利用职权敲诈勒索;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劣。

7. 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特征是:具有规范性、隐蔽性、私欲性。

8、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特征是具有普遍性、趋利性、扩张性、顽固性。

9、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危害: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腐蚀干部职工队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10.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成因是:历史、社会、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1、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

12、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惩防并举、纠建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在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

13、纠风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纠风工作关系发展环境、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是从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加强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现象的一项重要工作。

14、纠风工作经历了四个阶段:全面刹风整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阶段,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阶段,改革创新、注重预防阶段。

15、纠风工作的意义是:做好纠风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举措。

16、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保障。

17、纠风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服从和服务

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预防和减少不正之风的发生;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开展纠风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把实现长远目标与完成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

18、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19.纠风工作的主要职责:(1)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纠风工作规划,搞好纠风工作的部署和安排;(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检查指导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3)督促行风建设的重点部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4)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对不正之风案(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纠风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及 时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6)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部门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纠风机构报告,为党委和政府对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工的其他工作。

20、纠风干部因具备的素质: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乐于奉献。

21、提高纠风干部素质的途径和方法:一方面是纠风干部自身加强学习,另一方面是组织加强对纠风干部的教育和培养。

22、纠风专项治理是指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选择专题,确定治理的重点和阶段性目标,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动员和协调有关方面,集中开展治理,使不正之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和解决。

23、纠风专项治理具有特定性、系统性、针对性、阶段性。

24、专项治理在纠风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和突出的位臵,既是纠风的有效手段,又是纠风工作应长期坚持的基本工作方式。

25、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的基本程序是:确立治理项目、建立协调机制、明确政策界限、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治理、评估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汇总、分析、报告。

26、政风行风建设是纠风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在纠风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形象、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27、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加强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监督,完善内部管理。

28、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基本步骤,重点分六个阶段:准备阶段、调查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测评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29、不正之风案件的特点是:明显的部门和行业特点;主体多元化和群体性;主观故意性。

30、各级纠风办在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中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职能作用:立案、督办、通报。

31、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都是解决的什么问题?

答: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都是解决普遍存在的风气问题。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搞好党风、政风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好了,可以带动政风、行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而纠风工作在党风政风建设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它是解决政府部门和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不良风气。党风带政风,政风促

民风。

32、纠风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纠风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纠”侧重于治标,就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刹风整纪,把不正之风蔓延、肆虐的势头遏制住,减低到较小限度;“建”侧重于治本,就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铲除不正之风存在的土壤,从源头上进行防治。

33、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二者的关系是什么?

答:纠风工作实践表明:不坚决地“纠”,不狠狠“治标”,就不能遏制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但是只“纠”不建,只治标不治本,存在不正之风的土壤不铲除,不正之风就极易反弹,治理的成果就难以巩固。

34、纠风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答:纠风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问题情况复杂,是一项需要各方面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不仅强化了作为纠风工作主体的各级政府、各部门行业的责任,而且充分调动了他们抓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5、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三是各级纠风办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四是必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条块结合双重责任制。

36、开展纠风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纠风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纠风工作对于民主性的内在要求,决定

纠风行动 第二篇_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纠正医疗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巩固医德医风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纲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医院规范管理效益年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为主线,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以坚决治理收受回扣、“红包”、私自外出行医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探索建立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促使医院行业作风明显好转,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证医院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认清形式,提高认识,加强教育,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营造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是各级各部门都在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样也是我们医院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而且要坚持不懈的抓紧抓好,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和增强反腐倡廉、反腐纠风意识。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从医的思想道德基础。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继续深入开展好“十廉”活动,增强活动效果。以廉政文化“六进六上”为主要形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医护人员中继续深入开展法规法纪和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廉洁从业意识,在全院营造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文件,特别强调廉洁自律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事关医院的每一名职工,都有义务去遵守和执行。但作为领导干部、科主任更要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医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禁违反规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以权谋私、以医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各党总支、支部、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所提倡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认真按要求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加强理论学习,优化知识结构。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倡导纯洁向上的生活作风,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实效。

机制的完善,监督的到位,是反腐倡廉纠行风的必备条件,因此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管理机制。将廉政建设、行风工作纳入考核范畴,与科室签定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实行全方位超前预控。对发生服务事故,行风暴光事件和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均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要贯彻述职述廉制度。继续实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定期进行业绩考核和诫免

谈话,进行民主评议。三是实施考核监督机制。院纪委、监察室对各基层科室行风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对指出问题不改,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并对负责人进行处罚。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四是严格人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人事工作的规范要求进行新职工的录入接受,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在财务方面实行集中管理,加强对医院各类资金项目的审计、强化监督,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率,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

(三)明确层面,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纠风行动】

以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为重点对象。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宽容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实行阳光决策,主动接受职工监督。二是加强全院职工各个层面的学习与培训,各党总支、支部及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协调学习与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同时还要通过上党课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奉公教育活动,倡导公民道德规范,对职工实施廉政教育,切实提高思想素质,增强敬业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大家的服务行为,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增强行为意识。

以人、财、物管理和处理投诉举报工作为重点环节,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阳光理财,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行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卫生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继续推行“五个公开”和“五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评价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我院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积极发挥服务监督职能,对投诉、举报信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做好投诉记录,建立信访工作档案,纪委监察室要认真梳理和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确保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有效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尽快给予答复,切实降低投诉率,重要问题要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各类不良事故的发生。

以加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切入点,继续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目前,医疗整顿工作仍然是我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对于私自外出行医,跨专业、超范围等非法行医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严禁以医谋私,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药物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继续推行如抗菌素的应用公示等医院内部公示、点评和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推动我院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不断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和医院的二级库建设,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疗招标采购范围,规范交易行为。通过自查和社会举报排查线索,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努力避免商业贿赂行为在我院的发生。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做法,如收“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等。严厉打击统方行为,对统方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禁人情检查等漏收情况的发生,对确实需要减免费用的患者,必须按程序报院长批准。要把反腐倡廉纠行风同建设节约型医院、和谐医院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我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成效。

(四)权力集中 一言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规定,院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党委书记、院长作为医院第一责任人,对医院反腐纠风工作负总责,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以至发生严重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要搞好医院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以此来保

证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保障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的领导工作,院党委研究确定,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为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细化任务目标,把任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并明确时间进度、目标要求和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克服相互依赖、推诿扯皮现象,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纪委、监察室要加强情况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年底要结合业务考核,进行全面检查考评。

(三)坚定信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惠及人民群众。一是严格控制药品收入比例,落实用药情况通报公示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减轻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进一步完善二级库建设和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医疗管理效益年活动,着重抓好“六个规范”。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医院纪委和监察室要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章和党纪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做好问责调查和追究责任工作。

四、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具体任务,将医院各职能科室责任分工如下:1、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责任制;督导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十廉”活动和推行廉政建设“六个一”工程,开展教育,提高认识,营造反腐倡廉纠风工作大环境。由纪委、监察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党办负责。2、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审计管理以及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种漏收、乱涨价、乱收费现象。由财务科、纪委、监察室、审计科、核算办负责。3、严格人事制度管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新职工的录用、职称晋升评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完善医德医风考评。由人事科、监察室负责。4、深化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医院车辆管理、生活招待采购、各类办公用品、印刷品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由院办、工会、纪委、监察室、审计科、膳食科负责。5、深入开展“规范管理效益年活动“活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诊疗纪律、提高效能。由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监察室、院办负责。

6、规范基建工程、药品、医疗器械和高值医用耗材招投标,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由纪委、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器械科负责。7、加强医院宣传工作,对医院宣传、广告、院报以及各种新闻媒体的业务往来进行监督工作。由纪委、监察室、宣传科负责。8、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学术会的审批、科研教学工作管理。由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负责。9、集中开展治理卫生系统在药品购销、设备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由纪委、监察室、审计科、基建科、总务科、器械科负责。10、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反腐纠风长效机制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由纪委、监察室、保卫科、计生办负责。11、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自身建设。由纪委、监察室负责。1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查处党员干部赌博、违规购置住房、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由纪委、监察室、院办、人事科负责。

各科室要按照上述分工,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对所承担的任务逐项认真研究,抓好

落实和监督检查。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反腐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经常分析工作形势,及时研究新问题,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督促检查,确保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各项任务顺利进行。

纠风行动 第三篇_开展“整治纠风 专项整治”行动个人整改措施

开展“整治纠风 专项整治”行动

个人防范措施

自上级党委安排开展“整治纠风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本人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缺乏主动性,不系统、不深入。学习不够主动,自己没有学习计划,即使自己有时想到要学习,但又不知学什么东西,拿起书又学不进去。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也做得不够,有许多东西往往学后就丢,浅尝辄止,钻得不深,学得不够。

(二)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往往满足完成任务。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思考的不够。对领导交办的有关材料,由于自己文字功底不深,而又想尽快地完成任务,往往东拼西凑,写出的材料领导不满期意,自己对自己没有严格地要求,也不努力加强这方面的锻炼,只有请教其他人才能完成。

(三)进取意识不强,性情急躁,工作方法简单。缺乏进取精神,有时工作中遇到困难还产生埋怨和抵触情绪,思想消极,不主动找原因,使自己工作陷于被动。对有些违反机关制度的同志看不惯,生硬批评,直来直去,不耐心讲解,让人产生误会,无形中拉开了与同事间的距离。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自身学习不够,思想素质、理论教养、认识水平不高。特别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和深入。没能完全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言行,从而导致认识上、行为上的一些偏差。二是宗旨观念不强,自身定位不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付诸实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以人民公仆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范围内、某些事情上等同于普通群众。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反映出一定程度的失之于宽。无论是思想意识还是工作上,有时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显得不够严谨,有图“完成任务”、“交差”的观念,不讲究精益求精,而是草率了事;有时说话做事也没考虑自己的身份和所处环境,图一时之快,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也随口而出,没有过多考虑会造成什么影响和后果。

三、整改措施

(一)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

理想信念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精神动力,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二)刻苦学习,振奋精神,提高工作水平

要自觉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联系实际学,扎实深入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要把自己空余的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分管业务,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强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

(三)开拓创新,不断进取

要敢于冲破传统理念和习惯势力的束缚,不因循守旧,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找出新思路、新方案,落实新举措,开创新局面。要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肯干,吃苦耐劳,努力将工作做到最好。

(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要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模范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牢记“六条禁令”,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抵制贪污腐败和奢侈浪费之风,为打造节约型政府发挥自己应有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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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纠风行动 第四篇_纠风调研报告

关于如何开展新形势下

纠风工作的调研报告

多年来,各部门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宗旨,积极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如何不断强化和完善政风行风党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适应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需要,还需不断探索。

一、不正之风的危害

首先,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它侵害的对象非常广,具有广泛性和随机性,凡是其公共权限服务范围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侵害的对象,特别是非权力单位和一般老百姓更容易受到侵害。它往往通过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手段,加重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负担;通过作风粗暴、漠视群众利益、执法不公等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精神和人身伤害。据中纪委信访室统计,这两年中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检举控告中,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占40%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执法不公和政府不依法行政问题。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也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第二,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影响阻碍经济健康发展。从

某种意义上说,风气就是环境。一个地方党风、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好,风清气正,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和发展,他们参与建设、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会得到充分发挥,这个地方的社会就稳定,改革、发展的环境就好。反之,如果歪风邪气盛行,“三乱”问题突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个地方的发展环境必然受到破坏,人民群众不可能心平气顺,也无法在稳定中求发展。

第三,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腐蚀干部职工队伍,带坏社会风气。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它发生在掌握一定行政权力的政府部门和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身上,使职权不再是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而成了捞取私利的工具。它引导人们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一切向钱看,把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它腐蚀一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扭曲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权力观和利益观,使其信仰动摇、道德失范、诚信缺失。

第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这种血肉联系的基础是我们党和政府必须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到爱民、安民、富民,这样人民

群众才能拥护和支持我们。但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也离间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影响了他们对政府的信任。人民群众看政府怎么说,更要看政府怎样做。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只能使政府脱离群众,这个危害决不能小视。

二、在新形势下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

纠风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大量涉及到经济问题,处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点上;是一项紧贴经济建设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各行各业干部职工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表现。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体现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中。而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为百姓排忧解难,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基本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提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重要观点,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诠释。中国共产党无论在建党初期还是在执政以后,都把关心群众利益提到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的高度来看待。把

土地、劳动、住房、柴米油盐、孩子读书、群众生病等看起来琐碎的事当作大事来办、尽心竭力地为群众解难排忧。在党执政6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更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体察民情民意,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把每一件看行起来不大的“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办。不能做到这一点,就难以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失去人民群众这个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民心不聚、国家不安。因此,虽然纠风工作解决的是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但却是一项“小”中见“大”,凝聚民心,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

第二,抓好纠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首先,纠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虽然属于廉政建设的范畴,但与党的作风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党风正,可以带动政风和行风好转;党风不正,也会影响到政风和行风不正。党风中的突出问题大多在政风和行风中都有反映。但政风与行风优、对党风的好坏又有直接的作用。因此,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也更大。我们要自觉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来把握纠风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不断深化对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在当前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与时俱进,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创造性地全面推进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使之协调发展。也就是说惩治腐败分子和认真纠正不正之风这两个方面都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继续抓出让老百姓认可并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成效。

四、不断完善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内容

多年的纠风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不断摸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也确定了纠风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基本方法。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纠风工作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纠风工作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不断使群众感受到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惠。

(二)把人民群众作为纠风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充分

纠风行动 第五篇_2015纠风工作总结

第1篇:2015年纠风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纠风工作以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为主线,把服务发展,作为推进省委“两创”战略和市委的“三市并举”、“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把服务基层,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自身形象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力求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上有新进展。

一、今年以来纠风工作回顾

1、服务发展,助推创业创新,让群众满意。

一是,开展“创业创新年”活动,解放思想促发展。市委、市政府结合丽水实际,开展了“创业创新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要求广大干部在“创业创新年”活动中率先垂范,做服务发展的排头兵,积极围绕项目推进、破解难题、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等方面进行破旧立新,着力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改革束缚创业创新、跨越式发展的机制弊端,改正缺乏全局观、片面维护部门利益的做法,去除只求过得去、无所作为的思想行为,力求在“建机制优环境破难题促落实”上得到锻炼与升华。同时,通过下基层蹲点调研,积极开展对信访稳定问题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前期存在的难题进行破解等工作,提升广大干部不断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在破解难题中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以项目推动促发展。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我市共梳理出了今年要办的实事和要做的重点工作共计461项,并在《丽水日报》上公开。市委还将6月定为“为民办实事推进月”,对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努力实现完成一批、启动一批、推动一批。市委书记陈荣高对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和市直部门“实事实办461”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卢子跃要求切实抓好电网、路网、水网、“天网”等“四网”建设,夯实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各位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也都按照工作分工,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目前,丽水市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进展顺利,“实事实办461”项目在有序推进中,我们还将在10月份再开展一次督查。坚持项目推动,打造生态品牌,是全面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的重要抓手。通过项目推动,在全市掀起了为民办实事、服务发展的新高潮。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有效服务促发展。我市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提出有效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促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工作,明确市企业减负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半年多来,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如:物价部门继续加强涉企收费规范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经贸等部门以深化企业服务年和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为载体,主动上门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政等部门在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四脱钩”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对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明脱暗不脱”的现象提出了整治的建议。最近,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发改委、经贸委、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正在对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开展一次涉企涉项目的收费专项检查,为我市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促发展。在市委二届七次全会上,按照省委“两创”总战略的要求,市委就加快创业创新作出了部署。市委二届八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决定》。在出台服务“两创”总战略相关制度的同时,丽水市委、市政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对那些不符合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适应“两创”总战略的规定和做法予以了修订和完善,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2件,修订24件。根据清理情况,市政府组织编辑了《丽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1350册,下发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确定修订的24件规范性文件,6件已完成修订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文实施,有8件已基本完成修订草案。

2、服务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满意。

第一,继续深化“四项治理”。一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农村社区普遍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测网络,建立了县(市、区)、乡(镇)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共聘请监督员102名。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设立了龙泉市、遂昌县和缙云县等三个监测县,36个监测乡(镇)、50个监测村、255户农民负担监测点,同时监测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落实专人负责,按季统计监测农户农业生产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集资摊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情况,真实掌握农民负担第一手资料。坚持农民负担月报制,每月由下一级农负办向上一级农负办及纠风部门上报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监测网络体系。二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群众最关注的教育收费。重申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了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实行收费公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作了永久性收费公示牌,在学校醒目地点进行公示,并在开学其间,集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收费事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春季开学初,市、县(市、区)纠风、教育、物价等部门联合检查所属学校的收费情况,对各县(市、区)中小学、大中专和市直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批教育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正在查处中。三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创新药品招标后续管理办法,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督促医疗主管部门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群众投诉举报、惩戒公示等制度,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四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认真实施《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将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作为行政执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交通

部门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交通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如运管稽征处先后制定《丽水市公路稽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还成立了市治超廉政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廉政执法教育,治超执法监督、派驻治超站(点)廉政督察员。我市交通执法队伍网络监管系统正在建设当中(这种监管优点是迅速、便捷、直观,在办公室就能了解一线执法队伍执法情况),通过加强网络监管、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管。

第二,强化“五项资金”监管。根据全国和省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加强“四项资金(基金)”监管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对移民资金的监管。市纠风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内部管理,在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完善并出台了公积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办法,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加强了对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第三,加强“三项督查”。一是加强对价格监管的督查,维护社会稳定。督促有关部门对“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的落实加强了监督检查、加大了市场价格监测巡视频率和力度、加强价格监测点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全市主要商场超市粮油批发网点重点行业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干预和调控等;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认真做好政府定价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调整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出台一律实行调整申报制度;对全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告([2015]1号)向社会公告;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物价部门出动检查人员233人次,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以及医药、住宿、餐饮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37件,办结率为97%。二是加强对汶川地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救灾助困公益事业捐赠工作管理的通知》,各地、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建立监管机制,形成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体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从监督检查结果看,我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较好,全市各级组织和群众捐赠的8758、68万元款物、全市82818名共产党员自愿交纳的1798、2万元“特殊党费”,均没有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截留克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款物拨付发放情况的督查,为老百姓交上一本放心帐、明白帐。市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律的通知》(丽纪发20157号),强调了三大纪律。市纠风办组织市民政等部门对各地救灾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纠风办还会同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了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追踪检查,杜绝在救灾款物的使用上违规和违纪的事件出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救灾工作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各地、各部门反应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情况较好。

第四,继续抓好“三个纠正”。一是继续抓好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户补偿安置到位,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的发生。通过纠正征地中侵犯农民利益问题专项推进,努力实现我市征用土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抓好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针对容易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环节,从规范管理入手,通过规范许可、裁决、评估、拆迁行为等,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拆迁中侵害被拆迁居民利益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行政,把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和安置房源落实作为拆迁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根本上防止被拆迁人利益受到侵害;规范拆迁评估行为,完善市场评估机制,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拆迁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禁止野蛮拆迁和暴力拆迁,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双困”家庭的拆迁安置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抓好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问责制度等,引导企业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严格把握清理旧欠与预防新欠并重的原则,在清理旧欠的同时,防止新欠。同时,进一步拓展工资保证金范围,加大拖欠工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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