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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

时间:2014-07-03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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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一):2016年纪检监察要工作点

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公司工程建设的关键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中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宣贯两个党内法规,落实两个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实现人员行为安全,为公司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一、做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

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中纪委十八届六次会议会为指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分公司党风建设反腐败工作会精神,严格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也是各支部的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级行政负责人也负有相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因此,各级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情况,公司党委至少组织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体学习一次党风廉政法规、领导讲话精神和文件精神,及时把握廉政动态,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党委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汇报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支部书记每季度必须组织学习一次党风廉政有关的内容,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活动,及时对所管理的干部落实主体责

任情况进行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分解,将廉政建设的压力层层传递,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层层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

公司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纪律的监督,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违反纪律”、“执纪不严”等现象的监督和查处上来;要加强对作风的监督,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和曝光上来;要强化对责任的监督,把主要力量用到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和严格责任追究上来。要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的作用,运用党内监督条例,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即公司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对部门副职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公司纪委和监察审计部门要开展督促监督,确保谈话制度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还要积极组织开展效能监督、审计监督,并注重发挥信访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二、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效果。

突出抓早抓小,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要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变化,转变执纪问责方式,积极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

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开展反腐败和监督执纪的指导思想,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常态。各党支部、党小组要结合平时基建、生产、管理等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责任分析,是党员的,还要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作风上、意识形态上查问题、找根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人员要增强“监督执纪,关口前移”理念,在煤质监督、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加大检查力度,出台相关检查和考核标准,建立起符合新建企业特点的监督管控体系。

突出长效机制,把问责和整改相结合,重在机制防范。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违规违纪问题既要问责追责,更要注重整改,建设防范的长效机制。要把通过监督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归类,建立监督工作问题库,把那些经常性、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仔细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要通过严肃问责,让已犯错误的人员吸取深刻教训,再也不愿犯错误;要通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管理,让那些可能犯错误的人员没有机会和空子可钻,再也不能犯错误;要通过经常性的提醒和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和道德修养,让那些犯过错误和没犯过错误的人员再也不想犯错误,进而保护我们的干部和员工,

实现个人的平安,家庭的稳定,企业的发展。

三、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准则》、《条例》及党章学习。 2016年是公司机组达标投产年,也是基建向生产过渡,实现“精品创建”和“经营创效”的关键阶段。要确保机组顺利投产,更需要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纪委将重点组织对《准则》、《条例》和党章学习,邀请系统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廉政党课讲座,还将在公司内设立《准则》、《条例》宣传栏,并在公司信息港、QQ、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进行宣贯,今年,我们将创新学习手段,建立《准则》、《条例》和党章的网上学习和测试系统,让党员干部在网上进行答题测试,规定测试成绩在一定分数以上方为合格,一次不合格者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该党员干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准则》《条例》和党章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狠抓八项规定落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24项规定的落实,及时研究和发现“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从速处理。2016年,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八项规定”和“四风”的专项检查,对不收手、不收敛,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在执纪审

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

五、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公司顺利双投。【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

2016年,我们将结合公司实际,针对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燃料管理等突出和薄弱环节,在3月份选择1-2个效能监察项目进行专项立项,组织实施效能监察项目前,要进行监察项目程序、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培训。

今年,是公司基建转生产的关键一年,燃料管理监督更是效能监察很重要一部分,我们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设置采制化廉政监控区域,燃煤采制化全过程、全覆盖摄像头在线监控,抓好过程监督,把握重点环节,从燃料的采购、采制、计量、化验分析、费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入手,查找分析危险源点,强化全程监控措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综合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监察建议,确保燃料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使公司投产后的燃料创效得到有效保障。

六、深化“三转”职能,打造“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公司纪委要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职能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一是要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章和国家法律法

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二):2016年信访目标责任书

二○一六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精神,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干部工作“一岗双责”和信访稳定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社区党总支、分管党政负责人、各村(居)签订2016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

2、不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

3、到区集体访(包括重复访)不超过2次。

4、到市个体访(包括重复访)不超过4次,赴省个体访(包括重复访)不超过3次,进京个体访不超过2次。

【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 【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

5、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事件。

二、接访处置要求:

1、信访办做好信访案件的受理、交办、督办、统计及上下联络工作。

2、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是本村(居)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相关社区党总支、分管党政负责人对所包村(居)信访稳定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3、集体访、越级访以及发生缠访闹访的个体访,有关

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社区党总支、分管党政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不得拖延。

4、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社区党总支、分管党政负责人作为信访案件包案责任人跟踪调查处置直至息诉罢访,确保案件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5、各社区要定期召开由分管党政负责人、社区党总支、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参加的信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片内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并向信访办报送处置情况。

三、责任追究:

1、村(居)信访事件超过目标责任书规定指标的,该村(居)当年工作一票否决,并视情况扣发干部工资。

2、不按照接访处置要求及时接访处理的,或因工作不力,出现上访人围堵政府、长期滞留不走、妨碍公务、阻碍交通等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对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当年评选树优资格、扣发资金、降低误工补助、行政记过、党纪处分、扣发工资等处理措施。

3、出现两次及以上集体上访,或出现其他明显不能驾驭全局的村(居)两委干部,经街道党委研究,可以对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全部两委干部停止工作、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罢免。【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

4、社区党总支出现多次集体访或出现个体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社区党总支书记、分管党政负责人,视情节严重采取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行政记过、党纪处分、扣发工资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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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社区党总支:

分管党政负责人:

党委 代表人:办事处 党组织 委 会 代表人: 二〇一六年二月

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三):2016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及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如何落实好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要求,正确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在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已成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困惑与难点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反腐倡廉建设阵地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始终处于零距离状态,大量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常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最先反映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重拳治腐,连续查处了多名违纪高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机关采取“开门纳言”的积极态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加激发了人民群众举报贪腐行为热情,导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量成倍增长。这样,一方面是基层信访举报量的成倍增长,社会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度、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却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正处于职能定位的改革时期,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目前离中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的现实,导致了乡镇、街道一级纪委(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很多困惑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受理量居高不下,持续上升,工作精力难向主业聚焦。如:今年1至9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件(次),上升了23%,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举报158件(次),信访总量共计达到了196件(次),是2016年同期信访总量的2.1倍,是2016年全年信访总量的1.6倍。大量的信访举报件要批转交办到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办理,而同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委(纪工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特别是基层纪委书记还分管很多工作,这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与不断攀升的业务量不适应,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高,难于聚焦主业。

(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期望过高,大量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和重复举报向纪检监察渠道汇集,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截止9月底,在县纪委信访室受理的196件(次)信访总量中,有19件(次)属业务范围外的,另有51件(次)属重复举报件,导致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线索可查性不强。同时,有的群众一信多投,重复举报和多头举报,导致信访总量上升,一方面是群众普遍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越大,解决问题也越快,因而不少举报者越级反映问题。另一方面,许多举报者认为,举报部门越多,签批的领导越多,被重视的程度就会越高,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一两个部门会重视,于是一信多投,重复举报。也有少部分举报人是涉及个人政治、经济利益,打着正义的幌子来追求个人利益

(三)相关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权威强,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急难险重任务的旧观念难转变。多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或其他非纪检监察业务问题,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的还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把本来应当属于国土、林业、农经等直接责任部门处理的工作全部包揽;有的还直接参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直接参与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分工当中,过多地分管了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有些工作还涉及一票否决问责追究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过多,大多数基层纪检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根本没有精力完成本职业务,大量信访举报案件严重超期限或者无法处理,造成了大量信访举报案件积压。由于工作面越来越宽,不仅影响了法定职责的履行,在群众造成了纪检监察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错误导向;造成了很多职能部门离开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或督促就不能自觉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的不良习惯。

二、原因分析

一是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多,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也从党中央的这一战略决策中受到鼓舞,激发了极大的政治热情及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的自觉性,更多地通过信访举报这一途径向党的各级组织揭露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失衡,在个人诉求得不到解决时,就转为反映与其问题有关联的干部或单位,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后能够得到解决。

四是多年来形成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救火队”、“万金油”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使得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定位过多扩张,使得纪检监察组织疲于应付工作,难于专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办理。

三、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这是对我们实现“三转”总要求,加强执纪监督是有利的;但是,大量的重复举报、业务外的举报必然会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力物力,影响我们聚焦主业、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总目标,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主业意识,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摒弃“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旧观念,破除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错误思想,改变职责不清、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等旧习惯,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

(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信访工作联系点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其区域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编辑:圆圆)

2016年纪委信访工作职能(四):2016纪检监察履职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的意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明确、方式方法科学、作风求真务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三转”是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党章、严肃纪律的必然选择,是找准定位、充分履职的现实需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不仅是为了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意义,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更切实地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盼,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和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纪检机关定位明确、思路清晰、职责分明、精力集中的目标,适应不断提高的反腐倡廉新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廓清权责边界突出主责,理清工作职责,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把查办案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立体式监督预防体系,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责任,依照法定职责推进纪检职能瘦身改革。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转变方式。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建立三项制度创新督查方式,建立纪委开放日机制,用好“五书”严格执纪问责,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走转改活动,改进履职方式,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向结果监督的转变。

(三)加强“四度”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严格管理塑作风,狠抓执行强作风,解决问题正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强力推进“洪纪清风”行动,通过集中学习、分层次座谈交流会、写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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