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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合同,联系方式

时间:2017-10-07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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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合同,联系方式 第一篇_广告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广 告 设 计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

(3)设计作品交付时间: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它协作事项: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 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形式:

第六条 提案验收

1.双方分别指定本项目执行期间的项目联系人,并将联系信息列为本合同的附件,以确保项目执行期间的信息通畅。

2. 乙方在项目进行期间,只接受甲方指定联系人或甲方预先以书面格式正式通知的临时联系人传递的信息;在具体设计要求方面,只接受甲方正式提供的书面信息。

3. 乙方在项目进行期间,在为甲方提供初次提案后,可再提供2次修改服务,并确保每次修改均依照甲方提供的书面要求;之后甲方如有新的修改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4.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提案,甲方应在收到后 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提案的时间。如甲方在乙方提案后 日内未提出反馈意见,即视为该提案已通过验收。

第七条 权利归属

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可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乙方可将设计作品作为作品范例用于自身企业宣传及本行业专业比赛。

第八条 合同价款

设计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

预付款比例为 %,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时间为 ,支付形式为 。

全款支付时间为 ,支付形式为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应收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变更

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履行的;

(2)乙方将设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披露给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费,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履行的;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为评审设计成果以外的目的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

第十二条 项目联系

1.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2.联络信息如果以邮寄方式发送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交收件人签收后即视为送达。联络信息如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发件人应立即用其他联络方式通知收件人。

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广告设计合同,联系方式 第二篇_广告设计合同

广告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广告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

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 广告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具体见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费单价为人民币 (大写: ),

输出打样等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 ),

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最终以双方认可的数量及费用按实际验收结算。前述费用已包括 (例如设计

费、模特费、拍片费、胶片输出及打印的费用、其它设备使用和办公费等费用)。具体费用可由城市公司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填写。) 2、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元作为预付款。

【广告设计合同,联系方式】

3、乙方交付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后 个工作日

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余款。 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 的方式支付,甲方支付上述每阶段合同

价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甲方认可的等额合法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付各阶段合同款项。

第三条 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广告设计费。

3、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委托项目并通过甲方验

收。

4、若乙方提供的广告设计与乙方先前已向甲方提交的广告设计为类似设计(即稿件画面结构相同或相似,主画面、版式相同或相似、文字类同),乙方应按本合同

约定设计费单价的 %收费,其他输出打样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5、同一设计稿件若用于不同场合,甲方只付1次设计费,但相应增加的输出打

样费用等可以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6、甲方对设计内容有较大修改的,双方可以协商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对设计

内容修改较小,则工期不予顺延。

7、甲方要求停止设计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按乙方已经发生的实际工

作量支付设计费,同时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

8、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件等一切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乙方上述资料原因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此类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作期内,若乙方的工作质量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整改之日起**日内整改完毕,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完成任何一项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按本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或设计成果未达到验收标准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5、乙方设计的广告内容、形式以及设计过程如有任何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自愿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六条 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并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履行而终止;

4、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5、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

广告设计合同,联系方式 第三篇_广告设计合同

招商地产委托设计制作合同书

合同号: 甲 方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9F 电 话 0755-26818590

传 真 0755-26818300 乙 方 深圳市达观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红荔西路万源大厦517号 电 话 0755-83248241 传 真 0755-83223267

银行帐号 深圳商业银行华新支行 0142100197708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半山海景

第二条、设计内容:楼书设计、邀请函设计、地图认刊、系列报版设计、蛇口港广告牌设计、龟山路口广告牌设计、柱子林广告牌设计。

第三条、制作内容:蛇口港广告牌喷绘、龟山路口广告牌喷绘、柱子林广告牌喷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出设计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提纲、宣传文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乙方的设计提供必要的协助;在乙方按本合同准时履行责任的前提下,应保证按约定及时付款;设计需要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设计方案,对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规规定等,乙方有知会、提醒甲方的义务;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时,应满足甲方的要求,设计变更一次,不增加设计费,但完工期限可顺延;设计稿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的各种商业资料、机密等仅限于本合同范围内使用,乙方不得随意使用,不得向第三方及公众泄露,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甲方对布景的要求应明确;对布景作出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并委派甲方具体管理人员,全权负责施工中技术方面的要求;在乙方履行合同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款项。

第五条、完成设计、制作期限: 2002年9月1日

第六条、合同总价:人民币壹拾壹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小写111675. 00元)

附:具体价目请查合同附件。

第七条、验收:

乙方按约定完成后,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甲方签字确认,即作为验收合格的证明。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作出修改,直到满足甲方的要求为止。 第八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甲方对乙方的设计、制作方案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设计制作费壹拾壹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即111675. 00元);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如需变更设计内

容,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在甲方履行协议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设计,否则,每推迟一

天,甲方扣除向乙方未付款总额的0.04%作为处罚。

在乙方履行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协议中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否则,

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收取总额的0.04%作为赔偿。

第十条、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合同;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 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三日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电子邮件通知时,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用书面通知对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本合同涉及的设计图、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广告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属于甲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签、章) 乙方代表: (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设计价目表:

2.喷绘价目表:

3.最后审核金额:¥111675.00元

深圳市达观广告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21日

广告设计合同,联系方式 第四篇_广告设计合同范文

委托方(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建设的××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平面设计等事宜。

第二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节假日、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服务或解除合同。暂停服务的期间乙方一切工作暂停,甲方不需支付本期间服务费用,合同期限相应顺延。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以上情况,甲方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内容

1、项目广告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案名、logo、主题广告语,以及广告定位、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传播与媒介策略、推广总体策划思路、推广主题、公关活动策略及广告文案策划和具体广告实施方案);

2、沿海品牌推广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推广过程中的公司品牌整合及活动策划);

3、示范区整体包装方案(销售中心、景观环境及停车、样板房、商业街);

4、项目广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杂志广告、电视标版广告创意、项目营销资料如楼书、折页、海报、dm、户型单张、网站表现等的设计及其它应用系统设计);

5、项目vi及形象包装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工地现场包装、销售中心包装、看楼通道包装、导示系统、外展包装、展览设计的创意、活动包装的策略制定及其设计);

6、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样板区开放、开盘、展览、入伙、外展及阶段性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建议、大型公关推广活动策划活动及推行等)。

第四条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万元整(¥××万元), 即每月服务费为×万元。

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万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采用每季度结算方式。乙方按本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每季度全部工作后,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下季度第一月的15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 广告运作规则

1、本合同签约后该项目即进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须向甲方提供总体推广策划案及创意框架思路报告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并严格制定每一个分项的实施过程,甲方在收到前述文件后5个工作日给予反馈意见。【广告设计合同,联系方式】

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1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前述文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经甲方确认后,前述文件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甲方的确认、修改意见等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乙方应将经甲方确认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前述文件、进度计划及甲方下发的工作任务单、甲方调整后的计划等分步实施,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3、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乙方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服从,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就该项目整合推广成立××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小组,该项目小组成员应包括资深策略师、资深策划师、资深文案、平面设计总监、设计指导、立体空间设计指导;另外,乙方必须成立本项目的专案小组。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供提供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名单,并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该项目小组或专案小组人员,需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更换。甲方认可或更换意见,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应充分配合项目良性进展,与甲方实行周例会制度,由乙方负责招集,双方共同确定整周的工作,有序安排进度。若需临时增加例会,甲方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每会由乙方专人于会后3日内将记录整理的会议纪要交于甲方备忘,须加盖乙方公章。

6、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乙方须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项目推广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按时于每月的1日提交月度、每季度的1日提交上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1日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毕的工作计划;当甲方有重大活动及综合会议时要求乙方人员参加,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脱。

7、乙方负责人在开盘期前二个月及开盘期当月这三个月内,应有10天/月的时间在甲方指定现场办公,项目开盘后乙方必须有负责人驻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现指定××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甲方现指定×××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乙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无权向乙方做出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10、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总体营销预算计划,编制相应的广告及活动推广成本预算及进行费用监控,并经甲方确认。

第六条 限制

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再接受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任何广告推广业务。

第七条 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二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5、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甲方所持有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15日内提供。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调整完毕,直至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定稿;若乙方修改或调整三次后仍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3、甲方应及时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内审定乙方每一步的策划、设计方案,并监督乙方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等,指导乙方工作,并最终签字定稿;若乙方原因使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受到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未在规定或商定工作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审定的,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的认可。

4、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当月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项目的负面报道达3家媒体以上转载、或引发2户以上购房者诉讼或投诉等事故的,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外,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并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在乙方按甲方确认的进度和计划完成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经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8、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着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9、如有不可控的意外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暂停当月的广告推广活动,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相关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等业务,所有广告需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才能发布或实施;在推广活动中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如因乙方因素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甲方持有的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如果出现重要文件泄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都要经过甲方签字认可。

4、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作品,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若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甲方原因延误时间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单项或全部转让或另行委托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若因乙方因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成果均由乙方独立创作完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如有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用于对外宣传的文案及图片符合政策法律规定之要求,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乙方应对其策划创意、活动等的内容负责,保证其合法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等行为,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10、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相应减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期内,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的,累计或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及期限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包括乙方未按甲方或合同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beta带等创作成品的,或相关方案、策划、平面设计等或其他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1日,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服务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违约赔偿金,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文件材料,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500元。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接受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6、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如不足赔偿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8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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