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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时间:2017-09-30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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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第一篇_住房保障自查报告

文安县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的

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就今年以来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3月2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日、4月29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第一次及第二次推进会议召开后,我县立即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并就落实省会议精神和市政府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先后召开5次县长办公会议及专题调度会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落实了建设项目和地块。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文安县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建设方式、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新建廉租住房12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5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5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150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00户。截至目前,我县共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4个,其中,集中建设项目1个:民安小区,位于城区西光洲村西北迎宾大道北侧,占地52.5亩,规划建设廉租房120套、经济

房150套、限价房150套,现已完成选址、立项和土地审批手续并核发土地证;公租房项目2个:天澜新能源公司、智慧彩钢建材公司员工宿舍楼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350套约1.05万平方米、100套约0.4万平方米,建设用地为企业自有工业用地,现已完成选址、立项、岩土勘察和施工设计,智慧彩钢公司项目有1栋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政通道北侧、丰利北路以东平房改造项目,改造户数122户,占地面积42.6亩,现已完成拆迁、土地招牌挂工作,并已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一)积极落实土地优先供应政策。近年来,我县在保障房建设用地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10年政府划拨40亩土地启动建设廉租住房项目3个,并划拨政府已储备用地52.5亩作为今年保障房建设用地进行了储备,为今年保障房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二)严格按规定渠道归集资金。几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收益、财政预算安排等渠道归集廉租房建设资金,并实行了专户管理,未出现截留及挪用问题。今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原来提取10%比例土地出让净收益改为直接按宗提取5%比例土地出让毛收入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截至目前,今年已提取土地出让收益资金 878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资金105万元,安排工程建设资金支出220万元。

(三)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从去年启动保障房建设开始,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政策规定,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以及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改造用于搬迁居民建设的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型基金;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四)严格项目规划审批。在保障房规划选址方面,首先保证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优先选择交通方便、公共设施齐全的地块,2010年2个廉租房项目选在了城区中心地带,今年项目选在了规划新城区中心地带。在保障房户型面积标准方面,遵照国家标准,廉租房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经济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限价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四、制度建设情况

从去年开始,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方面,我县对所有保障房项目严格按照先土地、再规划、后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没有出现简化程序或违规审批。在廉租房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工程合同和进度及年度预算,提出预算拨款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建设单位。到目前,廉租房建设资金均按工程进度进行了拨付。

五、工程监管情况

2010年廉租房工程启动后,在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我县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层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质量巡查、安全条件审核、竣工前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目前,在建的3个廉租房工程项目均按程序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落实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其现场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制,做到了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监管措施到位。

虽然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也存在着资金和土地两大瓶颈问题:一是除财政按规定渠道归集资金外,缺口资金融资存在一定困难;二是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很少;三是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影响保障房储备项目用地落实。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加强土地供应、资金筹措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同时也恳请上级在资金、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第二篇_住房保障自查报告

XX市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省住房保障处:

根据黑住保办[2010]2号文件《关于对全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检查内容,对我市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展开自查,现将我市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 工作落实情况

XX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根据省厅住房保障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项研究我市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廉租住房补贴等住房保障工作。具体出台了在新建住宅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有关规定,以及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标准。2009年圆满完成了经济适用住房66套,3960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60套,2950平方米的建设和分配任务。廉租住房补贴由2007 年的270户,扩大到今年的3838户,基本实现了住房保障的全覆盖。

二、制度建设

制定了《XX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了我市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实物配租住房的房源、面积,并规定了申请与核准程序、补贴与安置方式和标准,以及住房保障的管理和处罚。并按照规定建立了廉租住房和

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

建立了廉租住房资金的筹措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筹措资金,明确了资金的筹集方式,我市住房保障部门每年向市政府上报关于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意见,由政府批复后执行。并严格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划拨。

制定了XX市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规划、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进行预留和划拨,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按规定进行减免。

三、 管理及服务

我市建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建设局、房产局、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财政、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等上报相关工作,并且将审批事项的相关政策规定、依据进行公开。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上提供电子政务服务,将申请的条件,办理的程序,服务电话等内容在XX电视台公开,最大限度的方便了群众。并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业务水平,做到微笑服务,一站式服务,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四、实施程序

根据我市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对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廉租住房办公室进行核准。市民政局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XX市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做出审核意见。XX市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入户调查,最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告知,并在各社区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进行轮候排序,符合发放补贴的家庭,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分配过程中,我们聘请了XX市房改办的工作人员指导操作,XX市公证处全程公证监督,市人大、市政府、市纪检委等部门参加了公开摇号大会进行分配,确保了分配全程公平、公正、公开。

五、动态管理

建立了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我们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的统计报表工作,能够按上级要求做到旬报、月报、季报,数据真实、准确。

按照廉租住房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设有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微机录入工作。全市统一规范表格,使用统一软件系统管理。现做到管理制度健全、

档案资料一户一档,既有电子档,又有纸化档案。并按照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根据每年复核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六、存在问题

主要体现在管理经费不足。随着国家对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的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任务也随之繁重,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如深入调查走访,做到不遗不漏;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费用比较大,以及软件购置和使用上尚存在一定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充实住房保障各项制度以及工作程序,具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2、按照政策要求,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产权明晰,权益明确。

3、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房源情况、低收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档案。

4、抓好住房保障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外出学习和交流经验。确保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XX市建设局

2010年11月30日

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第三篇_2016年房地产开发公司自查报告

201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报告

我公司现正在进行工程的外墙装饰和室内装饰工程,即将进行竣工验收,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2018年8月经山河县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公司现有职工44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4人(中级8人,初级6人)。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内设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等工作机构。

【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各项目证照齐全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房地产法律法规,切实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所建项目均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达到销售条件后立即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

公司领导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务实,高效工作,并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带领全体员工,团结奋进,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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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施工进度,推进工程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目前已完成了黔南之窗商业综合体的主体结构及部分装饰装修工程。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公司自组建以来,为了高效有序运行,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公司领导班子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由于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纪律严明,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杜绝了工程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公司内部工作和治安秩序进然,为维护社会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做出了贡献。

五、公司加强资金筹集,确保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公司在开发过程中,不断加大投入,全力筹集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各项工程款,没有拖欠任何民工工资的现象,确保项目开发建设正常有序,安进度推进。

因此,在项目开发建设和日常经营过程中,我公司无违法经营行为,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全体员工团结稳定,经营秩序良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并为当地工程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清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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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第四篇_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报告

保山市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报告

市委督查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集中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本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建(筹集)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0872套,总建筑面积45.2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48亿元。其中:新建城镇廉租住房3372套,建筑面积17.09万平方米;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500套,建筑面积23.08万平方米;实施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500户,建筑面积5.09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500户。通过自检自查,全市所有项目已开工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均按时完成了“9月底100%开工,年内完成计划总投资60%以上”的任务目标。2011年,省政府还下达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18800户(其中:拆除重建改造12800户,修缮加固改造6000户),全部改造任务按省政府要求已在今年春节前全部竣工,共完成投资9.4亿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分县区具体情况为:

(一)隆阳区

隆阳区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4166套,计划总投资57520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1600套、8万平方米,概算总

投资15000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566套,17.96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42520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共计完成投资34611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0.17%。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11151万元,板桥七中等项目已建设到第三层,预计2012年4月至6月将陆续竣工;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投资23460万元,工程桩基施工已全面展开,已完成8栋的桩基工程。2011年,市政府安排隆阳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4200户,其中,拆除重建22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20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二)施甸县

施甸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40套,计划总投资2275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40套、2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08.5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0套,7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766.5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414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2.15%。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33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采取集中连片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完成投资1078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施甸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800户,其中,拆除重建20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8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

部在春节前完工。

(三)腾冲县

腾冲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600套,计划总投资12643.6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900套、45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7247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00套,34971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396.6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腾冲县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较快,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9181.8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2.62%。其中:廉租住房已完成投资468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投资4500.8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腾冲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5000户,其中,拆除重建34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16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四)龙陵县

龙陵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66套,计划总投资3015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332套、1826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495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套,2244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20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共计完成投资2132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0.7%。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1810万元,镇安中心学校、龙陵县第二中学项目点主体工程已完工,象达乡中心学校等项目已建设到第四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正在进行一层砖砌

体,完成投资322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龙陵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3200户,其中,拆除重建24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8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五)昌宁县【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昌宁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600套,计划总投资5120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00套、25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4000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0套,7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120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共计完成投资3174万元。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2480万元,柯街镇卫生院、温泉乡卫生院等项目已进行到第五层砖砌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采取集中连片建设,目前正负零施工已完成,完成投资694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昌宁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3600户,其中,拆除重建28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8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二、自检自查量化评分情况

按照《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年终检查考核内容和量化评分标准》,经认真自检自查,我市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量化评分为97分,扣分情况为:

一是由于我市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大,是我市过

去四年保障房建设总量的3倍多,任务重、时间紧,加之融资工作一直不畅,地方自筹资金紧张,因此,虽然完成了省政府年内要求60%以上投资额的规定,但竣工量不高,中心城市公租房建设项目进度不尽如人意,在工程进度上自扣2分。

二是由于今年省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下达较晚,租赁补贴的发放要经过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要在一个月内全部发放完有一定困难,造成租赁补贴结余超过20万元,该项扣1分。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尽管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整体推进顺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资金缺口大。2011年,我市城镇保障房建设计划总投资8.5亿元,但各级补助资金仅2亿多元,尚需地方自筹6亿元,尽管我市已经与过国开行省分行、省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进行了多次洽谈,但截至目前为止,贷款资金仍未到位,银行贷款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大难题。二是廉租住房入住率有待提高,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亟待推进。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布点分散,施工条件差,给日常施工管理、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带来较大困难。对于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研究解决,我市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第五篇_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城殷家沟,分两期建设,总投资2575万元,建设规模360套,建筑面积18000㎡。该项目2016年底开工,2016年底完工。得益于县民政局及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证处监督下,于2016年、2016年、2016年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7493万元,建设规模952套,建筑面积47600㎡。该项目2016年8月开工,2016年竣工。2016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现已安排560户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公租房,位于县城新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309亿元,建设规模848套,建筑面积63200㎡,为11—25层电梯公寓。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2016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和外墙装饰装修,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于今年安排入住。

2.小区四期公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骄路,总投资2060万元,建设规模196套,建筑面积10300㎡。该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和内外墙装修施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底具备入住条件。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在“福源丽景”、“玉山香林”、大南街a、b、c区拆迁安置房(又名“理想嘉园”“艾威.星河盛世”)、帝景名城、凉湾三期安置房、山水乐居安置房、财富广场、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风貌整治等项目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083户,在回马园艺场完成农场棚户区改造112户。目前福源丽景、玉山香林、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已分配群众入住,其他项目正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今年内将安排群众回迁入住新房。

(四)房源筹集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还通过配建、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1856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281户,发放金额509.4052万元。期间,制定了《县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相关程序,将工业集中发展区罗家湾的小区廉租房952套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并配给工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目前已安排入住560套,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事关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其作为促和谐、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推进中,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2016年,我县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庚及成立了由县房管局全权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小组,经过多方努力,2016年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日常事务。二是高标准编制了住房保障规划。从2016年国家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我县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陆续编制出台了《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县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等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加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我县通过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套数、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房源信息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了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公示了入住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多渠道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为推进住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联动,政策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2016年—2016年,住保部门向上共争取到位中、省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3.1065亿元,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集,完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地方配套资金8613.79万元。同时,为减轻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压力,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还积极探索廉租房产权共有模式,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产权共有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前期准备,年内将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落实土地供应。我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2016年至今,共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用地150多亩,棚户区建设用地19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及时。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要求,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水电气等要素部门也都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降低了各项收费标准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免收廉租房、公租房租赁税收。多年来,优惠各种费用总计221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地方财政资金给付压力。

(三)依法管理,操作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我县合理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用于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区殷家沟、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城新区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切实解决了老城区居民、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县城低收入者、新就业大学生中住房困难者的安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监管,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处质量缺陷投诉,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对象条件,审批程序、管理与处罚等。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做到了阳光审核、规范管理。严格对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落实“三审两公示”;坚持每年定期年审,对保障房入住对象进行经济收入、就业、经商等调查核实,严格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法定建设流程,履行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质量达标。严格执行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专账户管理、分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住保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自律,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严把安全关,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线工人岗前十分钟制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创新思路,探索试点。我县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我县将率先开展廉租房产权共有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我县经过深入调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出台了《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起草编制《县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案》。计划201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保障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难度大。自开展住保工作以来,我县将农民安置房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审计和各项检查中存在诸多问题。同时我县城区及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因拆迁难度大,耗时时间长,进展较慢。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省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要达到40%,这和我县长期实行的“以房还房”拆迁安置政策有很大不同,难以实施和完成任务。

(二)未来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较偏,要素保障相对较难。2016—2018年公租房选址在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离中心城区较远,目前无任何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未充分考虑入住对象的生活、居住需求,加之市场、学校、交通、水电气等生活要素未规划配套,导致了目前规划难以实施。同时部分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后,水、电、气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进展缓慢,难以达到入住要求。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申请对象家庭条件的核查,涉及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没有明确住保资格审查的协调配合职责与工作权限,致使对住保申请户的入住条件调查、审核出现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住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欠缺。目前的住保办挂牌于县房管局,为临时机构,与房管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全部从房管局现有编制中调剂使用,无专职、专业人员和办公经费。严重影响住保工作推进,建议我县学习其他区县,成立政府工程代建中心,专职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科学编制全县住保综合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争取、目标分配、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房源分配、住宅物管、要素配套等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推进机制。

(二)不断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管理。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方案,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深度融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既保证住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也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协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早日达到入住标准。

(三)强化住房安居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引入监督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和分配的阳光操作。在项目招投标上,对工程造价实行招投标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造价、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复审造价和随机抽取一家咨询公司再审的三级审查机制;在项目建设上,加强施工监理和现场管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即将入住的廉租住房分配对象作为质量监督员,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申购上,采取个人申请、社区受理、管委会初审、部门联合审查、媒体公示、公开摇号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将开展廉租房共有产权出售试点,研究实施保障性住房产权制度改革,将廉租房小区作为试点对象,面向已入住保障对象实施产权共有出售。在进行成本核算、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核准房价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将出售房屋回收的资金用于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缓解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给付压力。

(五)健全完善住保专门组织机构。我县将深入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住房保障机构、编制及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为统筹实施和协调组织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对象审查、入住配套服务、住房退出管理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第六篇_2016审计局年审计项目实施计划

2016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全面放大桥港优势、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我市审计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全国、省及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在促进政策执行、提高财政绩效、增进民生幸福、推动责任履行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中争做贡献。

以审计法规定的必审项目和国家、省、市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项目为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特别是市委全委会提出的六大重点工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审计资源实际,2016年度审计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收入组织、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6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对2016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6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单位)、镇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离任的部门(单位)、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单位)在任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具体对象以组织部委托为准。

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对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委老干部局、610办公室、红十会及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4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财金科、行事科、农资科和经审科负责,1月份开始,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其他离任或在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待组织部门明确后即组织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交办的市委老干部局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承办科室及实施时间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年度中间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接到组织部委托后,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确保审计覆盖面、避免审计监督盲点的原则,对多年未审的部门预算单位逐年安排审计。2016年,对住建局、农委、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系统共29家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住建局系统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房屋产权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由财金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农委系统的林果指导站、蚕桑指导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环境能源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由农资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水务局系统的水费水资源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利设计室、水利局仓库,由经审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规划信息中心、城市排水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系统的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推广站、吕四渔港船闸管理所、渔港监督站,由行事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对市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由行事科负责,2016年7月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6至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摸清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开发效果,审计立项审批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16至2016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省审计厅确认的镇、镇、镇等3个镇和村、村、村、村、村、村等6个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八所中心敬老院财务收支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汇龙、吕四等八所公办中心敬老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2016至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五保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由局财金科负责,2月份开始实施,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二十九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2016年乡镇医院改制后新成立的2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以财务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出建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项目由局行事科和经审科负责,并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实施,2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突出平台打造,完善功能配套,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沿海开发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塑造宜居中心城区,实施民生城建”的城乡统筹重点工作要求,对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吕四港环抱式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海口枢纽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等6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一科负责。大学校区、蝶湖酒店、行政中心配套工程、南苑中学等4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二科负责。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力求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有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的规定,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努力节约政府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2016年,对中医院病房大楼、城建指挥部经济适用房、世纪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等4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5亿元。竣工结算审计分别由固投审计一科、二科负责,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金融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农村商业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核实各项金融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其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项目由财金科牵头组织实施,拟于7月开始实施,具体要求待省厅统一部署。

七、其他项目审计和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

在完成计划项目的同时,全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及执纪执法等部门要求协办的其他项目审计。

加强对部门、单位和镇乡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拟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组织指导三个农村审计工作室和各镇内审人员,对各镇重点村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各内审机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相关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

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自查报告主要成效 第七篇_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从县情出发,逐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尽力而为;坚持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量力而行;坚持规范管理,分段实施,综合配套的原则。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6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00套,总计320套,总建筑面积约为23600平方米。

三、建设标准

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我县住房建设成本费用情况,合理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一)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实施,建成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二)保障性住房户型均为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建筑面积55㎡(含杂物间)以内;安置房每套建筑面积均为85㎡左右。

四、建设运营方式

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其资金筹措、房源筹集、租金收取、资产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可以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运营机构负责”以及第七条“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通过竞争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代建,主要方式为:(一)由政府确定建设标准、回购价格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二)由政府确定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回购价格;(三)由政府确定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套型结构、建设期限等,在公开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规定,采取以下运营方式:

1、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我县保障房代建运营机构。

2、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联建的公租房项目,由县人民医院和建工集团建设。县财政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600元/㎡投入后,差额部分由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全额投资,股权按投资比例分摊。

3、新建72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每套55㎡(含杂物间),由县财政按1900元/㎡的价格回购,交县房管部门向符合条件对象公开分配。

4、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由运营机构全额出资按照保本微利的方式向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条件的对象出售或由拆迁人购买安置被拆迁对象和有关单位解决维稳等历史问题。

五、建设时间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2016年3月份完成土石方开挖、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5月上旬开工,2016年10月竣工。

六、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有关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用地为划拨。

七、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顺利实施,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组,负责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1、县房管中心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起草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施工安全关;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租金收取和销售工作;负责制定保障性住房维护及物业管理办法,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

2、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时拔付建设资金。

3、县国土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县住建、规划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工作,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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