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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时间:2017-09-18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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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第一篇_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册

苗馆赵家村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程序册

时间:2014年3月11日 地点:学校多媒体教室

会议程序

一、苗馆赵家村小学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幕 二、全体起立,奏国歌

三、曹新年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四、杜明会同志作《 赵家村小学评优选模实施办法》的报告 五、相启新同志作《赵家村小学2013年财务工作收支情况》的报告 六、分组讨论

1、讨论审议学校各项工作报告

2、填写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表 3、讨论学校工作,各代表团提出学校工作议案 六、会议表决

七、学校领导答复代表提出的部分议案 八、乔田忠同志致会议闭幕词

一、会议主席团名单

曹新年 杜明会 相启新 彭雷 杜丰杰 宋继才 王翠丽

二、会议主席

主席:曹新年

三、会议常务委员

杜明会 相启新 彭雷 杜丰杰 宋继才 王翠丽

四、会议代表团名单

曹新年 杜明会 相启新 彭雷 杜丰杰 宋继才 王翠丽 刘 翠 张玉 蒋 燕 王丽娟 尤国 任丽美

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表

注:选哪项即在该栏内打“√”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第二篇_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方案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组织是沟通党和群众的纽带作用。充分地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切实履行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职责,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和谐校园,在学校党支部、校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真正地把工会组织组织建设成职工之家。

二、活动程序

1、制定并公布方案

2、教职工讨论并提出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

3、由工会收集、整理方案;

4、将整理的方案交党支部;

5、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三、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1、宣布大会开幕;

2、全体起立,奏国歌;

3、开幕词;

4、行政领导作学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

5、书记作校务公开公开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校务公开其他内容)

6、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

7、宣读对领导评议结果;

8、选举优秀教师办法;

9、表彰优秀教师及优秀工作人员;

10、工会负责人就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

11、致闭幕词

12、宣布会议结束,奏国际歌。

*****小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3月17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第三篇_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程序及要点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程序及要点

一、 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名称为:某某学校某届某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非换届期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担。筹委会由党支部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向同级党组织和工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大会中心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拟开会时间、代表构成、应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主要议案及表决方式等。

3、选举代表(换届或增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小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应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的25%-35%,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代表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4.根据中心议题,分发提案表,征集大会提案。

5.需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于会前一周发给代表,听取讨论意见并进行修改。

6、拟定大会议程。发出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三、 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代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大会中心议题。

3、大会议程。

四、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工作

1、提案的认定与提案内容。

提案:既提出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列为提案。

提案内容: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

2、提案的立案与提案处理。

提案的立案: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每表要求:由一人填写,一个提案内容,有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提案一式二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提案小组,下同)审阅后正式立案。

提案处理:

(1)提案的审议和立案登记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以提案表为依据进行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

(2)职能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通过会议或提案表等反馈形式向提案人及所在代表团予以答复。

(3)所有提案处理之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签署意见并及时返回教代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对没有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到提意见和建议本人。

(5)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提案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征集和处理情况。

(6)为提高提案质量,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工作,可设立优秀提案奖励制度。

五、 教职工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确定

1.特邀代表:一般是离退休的校级领导、优秀教师、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2.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领导、学生会、团委负责人。

(1)特邀、列席代表的名额和具体人员名单由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在换届时由筹委会)在征求所在基层意见后决定。

(2)特邀、列席代表的总数控制在代表总数的3%以内。

六、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1、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1)非换届期间的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各次会议。教代会换届时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2)换届时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建议名单由筹委会提出,经党支部讨论后确定。

(3)主席团成员由当选为教代会正式代表的各方面人员按规定的比例构成,包括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各代表团(组)长、一线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4)根据需要,大会主席团可设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5)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2、大会主席团职责

大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各次会议按分工实行执行主席负责制。具体职责是:

(1)主持会议。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

案进行修改。

(3)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

(4)处理大会期间重要事项。

七、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议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全体正式代表参加,由工会主席主持。

1、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通过替补代表(在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在换届时先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明确任务及职责。

(2)做好分工。

4、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正式会议议程和议题。

八、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前的工作。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教职工正式代表数。出席会议正式代表超过正式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2、介绍参加会议的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3、宣布大会议程。

(二)宣布开会:

1、致开幕词。

2、来宾致贺词。

3、校长工作报告。

4、行政财务预决算报告。

5、工会工作报告。

6、提案委员会作提案征集和处理情况报告(也可书面提

交各位代表)。

7、分代表团讨论审议工作报告、议案。

8、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审议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9、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决议、决定进行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进行大会总结或致闭幕词。

九、 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按规定对提请大会表决或确认的事项,经教代会讨论、审议后由教代会作出决议或决定。

1、决议、决定的内容

一般包括:决议(决定)时间;决议(决定)事项;大会对决议(决定)意见及代表对本决议(决定)的票决结果。为了保证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准确性,应坚持一个议题一个决议(决定)的原则。

2、决议、决定的形成

(1)大会主席团根据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决定)草案。

(2)将决议(决定)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征求意见。

(3)大会主席团会议集中听取讨论意见汇报,对决议(决定)进行修改。

(4)大会对决议(决定)进行票决。

3、决议、决定的实施

(1)教代会常设机构是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者。

(2)在教代会决议(决定)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修改原决议或决定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第四篇_中学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中学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年级(或科组)、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 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 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 校长作工作报告

(4) 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总务主任作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6) 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7) 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8) 提案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9) 大会分组讨论

(10)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11)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

(12)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3)学校领导讲话

(14)宣布大会闭幕,奏《国际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15天内向区教育工会上报《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第五篇_2015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由党、政、工参加的筹备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院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

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大会的主要议程;【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3.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

4.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6.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7.其它事项。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3)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选举产生。也可由教职工直接提名选举产生。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学院的各项改革;

(3)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征集提案工作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3.征集提案程序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负责征集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五、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1.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主席团人数可根据学院教职工代表人数多少自行确定,一般按代表总人数的10%至20%确定。主席团应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应占较大比例。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学院党、政、工共同协商,并在征求代表们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主席团组成方案和人选建议名单。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须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通过(选举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3.大会主席团不是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会议组织领导核心。主席团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不能代替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六、起草大会文件材料

1.开幕词;

2.领导讲话;

3.院长工作报告;

4.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文本;

——学院发展规划

——学院财务工作

——各项改革方案

——规章、条例、制度等方案和说明

5.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七、拟定大会日程、议程

1.安排大会日程。大会日程即大会自始至终每项活动的时间顺序安排,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如:

日期

时间

活动

方式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地点

2.拟定大会议程。分大会预备会议和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议程——

(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2)通过大会议程

(3)选举大会主席团

(4)通过或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议程——

1.致开幕词;

2.上级领导讲话;

3.院长作工作报告;

4.学院行政作有关专题报告;

5.分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6.分工会(或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报告;

7.大会有关选举工作;

8.通过大会决议、决定;

9.其他。

八、向学校党、政、工发出邀请和向教职工代表发出通知

第二阶段,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预备会议

1.预备会议,由学院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教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2.预备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3.预备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第(七)项中的“预备会议议程”来安排。

4.预备会议表决形式,一般采用举手形式进行。

二、正式会议

1.正式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开几次全体代表会议。一般情况须召开两次全体代表会议,即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闭幕式。

2.正式会议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担任。主持人的确定和安排,须在主席团会议上通过。

3.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邀请本院的不是教职工代表的有关人员,还邀请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4.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视会议内容定。

5.正式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除开幕式应先唱(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闭幕式最后唱(奏)歌曲(自定)外,其它会议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 程序和内容”中的第(七)项 的“正式会议议程”来安排。

6.正式会议表决形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

三、大会主席团会议

1.在正式会议召开期间,大会主席团应根据情况召开若干次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应在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要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讨论通过其他有关事项。其余主席团会议是在大会进行过程中召开。

2.主席团会议主持人可由分工会主席或者主席团推选某一成员主持。

3.主席团主要职责及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提交大会的议题、议程;

(2)组织草拟大会的决议、决定;

(3)主持会议及组织大会期间各项活动;

(4)听取各代表团(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

(5)处理和决定大会期间其他重要问题。

四、代表团(组)会议

1.代表团(组)会议由代表团(组)长主持。

2.代表团(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和议题,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如代表人数比较少而没有组建代表团(组)时,可以全体代表一起或者临时划分几个小组进行讨论和活动。

第三阶段、会后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总结、报告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可用文字或口头向学校党委、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汇报本次代表大会的情况。

二、组织代表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1.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本次代表大会情况,大会的各项决议;

2.组织带领教职工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精神和所提出的任务;

3.听取了解教职工对代表大会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三、办理提案和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1.办理提案工作由学院行政和分工会负责进行。

2.落实提案程序

(1)学院行政是提案的主要落实者。教职工代表所提提案,经审核整理、分类立案后转交到学院行政。

(2)收到提案后,由学院行政领导组织召开提案落实会议,对提案逐条研究落实意见。要做到“四定”,即定落实单位、定承办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

(3)对每个提案的落实意见(即“四定”)及主管院长签署的意见,转院工会或提案小组,再通知给提案人,征求提案人对整改措施的意见。对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原因,同时退回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并转提案人。

(4)学院行政领导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

3.检查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组织教职工代表,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使提案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代表大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第六篇_2015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1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2篇: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部分,他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参与民主的渠道,是发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保护教代会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当家作主的精神,共同努力办好学校。

1、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的任务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

2、教代会的职责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和通过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3、教代会的召开

教代会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一次。开好教代会,是搞好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遵循以下七个基本程序。

(1)选代表

①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基本条件:凡是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教职员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得有附加条件、如文凭、年龄等。

②教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代表的构成,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③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教职工代表以年级组、教研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产生。

④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A、严格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参加选举人数需超过单位、本部门教职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B、教工代表需获本单位教职工一半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⑤教工代表的补选和撤换。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者离、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由原选单位按照规定补选。办法与选举相同。

⑥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一些未当选为代表的校领导和有关中层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还可以邀请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参加。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人数一般不要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不能当选为教代会主席团成员。

(2)定议题

教代会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就是教代会的议题。大会议题主要应围绕两方面的内容:①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②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议题,党政、教代会双方都可以提出。议题的决定,必须通过教代会常委表决通过,防止个人随意行为。

(3)征集提案

教职工代表提案是以书面的形式,提请教代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征集应召开大会前半个月由工会或提案小组把征集表发给代表。"征集表"内容包括提案名称、案由或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提案人和附议人。提案一般应有一人提出,二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三人以上合议后,就填写提案表,成为正式提案。提案征集后,应进行审理分类。

处理方法分为:

①立案——凡符合政策规定,行政有能力解决,又确实需要解决的提案,应立案处理。凡是立了案的,都要进行整改。

②调查——对提案内容的可行性需要作深入了解和研究后才能确定,则暂不立案,待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定。

③解释——对不符合政策,或者学校根本无法解决的提案,则向代表作出解释。

④暂缓处理——对符合政策,但学校目前欠缺解决的提案,则作暂缓处理。

(4)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参加,汇报本届教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提请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5)开大会

开好教代会是教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严格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认真主持开好大会。

会议召开前,大会主持人核实出席大会的教工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2/3,即可宣布开会。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①大会报告:

由校长作工作报告或有关行政负责人作专题议案报告;由工会主席或教代会常委汇报上届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②分组讨论:

分组对大会报告、议案等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定草案或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

③大会发言:

由组长或推选出来的代表在大会上作大会发言,陈述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教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④大会表决:

对各项方案、大会决议、表决草案或候选人进行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表决形式。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贯彻实施决议

大会决议是教代会对其各项议题做出的决定,是教代会职权的表现形式。决议落实得好不好,是检验教代会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志,党、政、工必须通力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为了维护教代会的权威和大会决议的严肃性,教代会的决议任何人不能随便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教代会常委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召开教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表决。

4、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若上级有新的规定与之不符的则自行终止。

第3篇: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人会(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教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的入才而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织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有关决议的实施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学校顿导,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七条校长每学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处理有关提案,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职权。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

第八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领导班子行使指挥职权。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一)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主,总代表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人数的30%(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60%以上),代表的构成还须注意老、中、青、妇、非中共党员的比例。

(二)代表条件:①凡本校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③有政策观念和参政议政能力。④有全局观念,办事公道,有原则性,作风正派。⑤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⑥热心公益,乐于为群众服务。

(三)代表的产生:以处室、教研组为单位(人员归属以其本人所属处室或教研组为归属选举单位),各处室、教研组按党总支、工会联席会议拟定并分配的名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出其单位的教代会代表。另,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处室正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工会委员为教代会自然代表,不占分配到各处室、教研组的名额。

(四)代表实行常任制,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教职工监督,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和补选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2、有权就大会的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三章义务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经常听取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办事公道,不谋私利。

4、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活动,努力宣传、切实贯彻大会决议,做好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5、为学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第十二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大会选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和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审查落实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遇有重要问题,经教代会执委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学校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大会的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吸收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请大会通过。对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应向教职工和有关部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若干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举行有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十七条教代会闭幕后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校党总支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经校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经执委会同意可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随时听取和向上反映代表、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接受和支持合理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提案的审查办理和具体操作在教代会执委会直接领导下,由工会专职干部或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试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和修改权在学校工会。

第4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高参政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校务公开。依据《贵州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审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八条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的工作,认真对待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执行和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处理代表的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项职权。

第九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职权,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自觉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

2、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第十一条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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