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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时间:2017-01-30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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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一):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与县扶贫办签订的自治县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办严格履行扶贫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注重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扶贫政策。现将我办2016年度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我办及时调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等3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并负责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年初,我办根据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县扎实开展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及时把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扶持范围,根据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实际,制定扶持计划,帮扶他们种植橡胶、油茶等经济作物,养殖鸡、鹅及猪等禽兽。

三、注重整村推进,落实扶贫项目。

我县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非常注重扶贫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修路、兴建饮水等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考虑大部分群众利益,尤其是计划生育好的贫困户的利益,确保贫困村群众脱贫富裕。今年我办在整村推进村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好的贫困家庭种苗和物资。

四、搞好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我办在开展今年的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了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同时利用贫困村劳动力引导转移培训资金,举办酒店服务、面点制作等技术培训,给计划生育贫困户外出打工提供了技术保障。

五、认真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我办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责任书,我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加大计划生育扶持力度,目前扶贫物资种苗正在招标采购中,待物资采购完成后,我办会及时将物资种苗发放给贫困农户及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家庭发展生产。二是在制定“三农”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与物资计划安排时,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扶持力度,只要发种苗到哪个村,我办都会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三是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农村科技培训,今年我们还专门安排了扶贫资金,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二):2016年最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6年最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我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计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上级计生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指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计生管理机构 配备兼职计生管理员 1、根据《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简称《规范》)规定,我院于今年成立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原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撤消,其职责由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下设立计生办,挂靠在工会,指定专人负责计生工作。 2、《规范》要求,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团单位,专职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300:1。目前,我院职工已超3000人,只配备专职人员一人,未能达到市计生局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决定在我院科室工会层面设立计生兼职人员,在计生兼职人员下再设立科室计生联络员,并明确了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实现了层级管理模式,即:领导小组→计生办→计生兼职人员→科室计生联络员。 二、实行层级责任制 1、根据《规范》要求,我院沈慧勇院长已与医院各科(专科)主任、护士长签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制。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执行本科室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计划生育工作总负责;医院对各科室和职工个人在评先、评优、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条例,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科室领导责任。 2、计生办与每位新入职的职工签订计生协议书,依法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完善计生管理规章制度,优化了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做好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和计生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为方便职工办事,提高计生办工作效率,制定了《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四、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为全院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1、日常性工作。①审批出具婚假条125件;②审批办理生育指标申请126人次;③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106人次,由我单位发证48份;④审批办理产假112人次;⑤建立新入职职工计生档案398件;⑥为离院(职)职工办理计生档案移交238人次;⑦为女职工回复计生回函1123人次;⑧出具计划生育证明1215份等。 2、宣传教育工作。①根据新形势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经院办全院发文;②《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电子版挂工会主页和医院内部网,并广泛发动科室和职工上网下载学习;③做好新职工入职岗前培训工作。在新职工岗前培训时,对新职工进行计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分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给新职工。 3、认真落实各项计生奖惩措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独生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发放、计划生育达标奖的申请发放等。 4、耐心解答职工对计生工作的咨询和疑问,及时处理计生相关的问题与投诉等。 五、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自身建设 计生办负责人和专职干部积极参加广州市计生局、中山大学计生办和人民街计生办举办的计生培训和年度会议,及时掌握计生政策和相关知识;对计生兼职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我院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存在不足 1、多院区模式为计生管理增加了难度,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计生管理的漏洞或盲区。 2、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职工、出国留学职工、病事假(请假超1个月)人员、离院人员、新入职职工等容易出现管理漏洞。 3、与用人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有待加强。 4、专兼职计生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20xx年工作设想 1、争取创造条件,进行分院区管理。即南北院区、南门诊各设立计生专职人员,同时配置计生软件系统。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①医院宣传栏(橱窗)

宣传计生知识;②将我院计生管理办法和办事指南等资料印发成小册子,职工人手一本。

3、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与合作。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协助计生办做好计生管理相关工作。①人事科(把好人员进出口关),②妇产科(生育、节育验证、检查等),③护理部(共同做好护理队伍的计生管理工作),④科研科(管理博士后)、研究生科(管理博士、硕士生)、教学科(管理本科生),⑤总务科、基建科(对劳务租赁公司或承包商提出具体计生要求条款)。 4、不断提高专兼职计生员的业务能力。积极组织专兼职计生人员参加上级计生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会议;定期召开计生情况分析会及进行计生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三):2016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县政府《2016年县直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通知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与县计生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我委领导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开展的领导,成立了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副职具体分管,设立了妇委会,安排了一位妇女主任为专职计生工作联络员,配备了两名计生专干,具体负责开展计生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工信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计生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考评范畴,定期研究布署。今年已召开了四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针对本系统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为配合全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还成立了工信委推进人口和计生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学习计生法律、法规。

我委每个季度都组织干职工学习一次计生政策法律、法规,采取座谈会、集中讲解、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学习,及时将省、市、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今年重点学习《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县《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生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订阅了《中国人口报》等计生杂志,普及计生知识。

三、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年初,我委按照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条进行了研究。下发了贯彻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必须落实“一票否决”,在制定评先评优标准或规定时,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评、授予荣誉称号,干部提拨和提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时,严格审查有关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干职工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

目前,我委机关共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男职工21人,育龄男职工7人,女职工4人,育龄女职工4人。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单位干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个案信息,及时调整更新干职工信息,使育龄妇女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加强依法管理中的事先管理和违法预防,减少违法生育。对本单位的育龄女职工,每季度由妇女主任带队组织集体查环查孕,对纳入本委管理的男干职工家属,每季度由妇女主任及时通知查环查孕,并查看查环查孕证明。二是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查处本单位违法生育的人和事,积极对涉嫌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即保护干职工又绝不姑息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对真正违反人员,严格按照《县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规定处理。三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每年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干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费,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终考核、推荐时,先决条件是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2016年,单位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3580元。

五、履行部门职能,尽力协助做好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

目前,由于职能的转变,国有企业的改制,企业全部成为私营企业,工信委已没有真正意义上管理的企业,工信委对企业的管理主要是业务服务、指导,但工信委仍然积极履行职能,尽力协助做好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充分考虑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如我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作崛起奖励办法》中,评选条件第四点要求参选企业重视企业职工计划生育工作。二是抓证件,认真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对原所属企业到单位办理个人事宜时,一律要求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一证管多证。今年以来,我委共查验人口婚育证明100余份。对企业向我委申报项目,如节能项目申报、新产品申报、技改项目申报等,加盖公章时,也要求企业做好本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服务企业,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按照《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细则》,我委积极协助计生部门认真审核奖励对象条件、申请材料,做好登记台账,确保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四):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2篇

第1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和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夯实了民政工作基础,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和帮扶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建立完善了全系统干部职工计生档案,并派一名副科级干部深入帮扶村—弥陀镇安乐村联系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不断加强对民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局领导每年都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计生工作目标和综合治理责任分解到各单位,制定奖惩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计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阵地建设

(一)加大计生宣传力度。为了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我局结合普法宣传,开展了五一节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社区活动等契机,在街道、小区等人流量多地点大力普及计生工作知识,提升了社区居民群众对计生工作重要性认识。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计生政策进行了全面辅导培训,共培训干部职工118人次,下发宣传资料236份,营造了部门参与、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狠抓宣传阵地建设。系统各单位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并拨发专款对帮扶联系村的计生服务室进行了更新改造,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布置计划生育图片展等载体和平台,广泛地宣传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对系统内育龄妇女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三八节对系统育龄妇女进行计生知识培训。全系统32名育龄妇女均已采取了避孕节育措施。

(三)推进优生优育工程。我局始终把婚姻登记管理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第一道防线”抓实抓好,坚持按章办理、秉公执法、不循私情的工作原则,公开婚姻登记的条件、程序、夫妻的权利义务等。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近4261对(截止2016年11月30日),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无一例违法登记发生。同时,对登记夫妻进行计生政策和《婚姻法》、《人口与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向群众宣传计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当事人对出生登记的重要性认识,确保新生儿及时得到相关法律的认可,享受一系列合法权益。同时,按照计生工作职责,我局对每对新婚登记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了按规定及时与计生部门交流信息,促进了优生优育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帮扶

我局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及时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调查核定农村低保待遇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不计算家庭收入。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给予重点保障。2016年,为全县近千名计生困难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近100万元。二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适当给予临时救助。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四、加强协作配合,服务工作大局

我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把计划生育和收养登记工作相结合。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认真落实《收养法》有关政策规定,采取走访调查、索证等形式,严格审核登记材料,加强收养信息沟通,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二是将计划生育和城乡社区建设相结合。我局坚持把计生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社区服务,向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

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计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取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在一定差距,与其他单位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婚姻登记与未婚先孕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婚育登记率与计生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尽管客观原因复杂,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婚姻法规的宣传广度不够,深度不够;二是尽管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都获得县计生部门的好评,成效显著,但规范性操作,尤其是对帮扶村流动计生对象的规范性跟踪建档方面还做的不够。今后我们将继续履行好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一是要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重点加强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四项建设,着力做好培训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尤其是加大宣传登记力度,尽力缩小登记与未婚先孕的比率。三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促落实。充分发挥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2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纪检组长为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形成了人人重视狠抓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二、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以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局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局办公室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计生工作条例》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宣讲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二是利用墙报、版报等多种形式,适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

四、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2016年我局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同时,我们也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我局各项指标均达到100﹪。

1.为育龄职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县计生委的各项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五、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局上下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灯展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五):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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