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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进驻管理方案

时间:2016-12-23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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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进驻管理方案(一):物业进驻管理方案

目录

一、 物业项目概况 二、 物业管理计划 (一)、工作流程 (二)、进驻前工作计划 三、 项目进驻前期工作计划 (一)、进驻前期工作计划

(二)、项目管理工作前期培训内容要求 (三)、关于进驻当天的有关要求 四、 常规期物业管理方案 (一)、甲方物业管理需求说明 (二)、常规期物业管理工作计划表 (三)、组织架构 (四、人员配备

(五)、管理标准和主要工作措施

物业管理方案 一、 物业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 2、总建筑面积 3、外墙总面积

4、外围停车位0个,地下室停车位0个。 5、区域内道路0米。

(二)宿舍楼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

2、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层。 3、外围停车位个。

二、物业管理计划

(一)、工作流程

(二)、进驻前工作计划

三、项目进驻前期工作计划

物业进驻管理方案(二):物业进驻方案

物业进驻方案(绝秘)

一、进驻时间:2010年7月5日(星期一)中午1:00。

二、进驻人员:

1、安保人员:10人(外招)。统一制服,佩戴工牌,携带胶警棒。

2、物业办公人员10人:除南北办公室许双、聂丽娜2人值班外,其余10人全部进驻。

3、其他人员:①开锁:2人 ②防盗门安装:4人 ③物业宣传牌安装:2人

三、任务区分及全面准备情况:

1、胡源: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实施。现场由孙玉太和高明银具体负责指挥。

2、马爱英: 负责准备资料:物业建筑用房的图纸、开发商与物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开据开锁证明等;制作门牌(物业办公室2各,值班室1各,安保室1个,财务室1个,宿舍2个),并组织粘贴门牌。

3、高明银:负责组建带领安保队伍,控制电厂原物业人员和安保人员,维持秩序;安排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食宿;联系开锁人员。

4、孙玉太:负责选定房屋(一、二、三层);组织开锁;联系定作防盗门并安装;准备进驻的各类物资及工具,包括10张高低床(含被褥、脸盆、水桶等)、10套桌椅;组织搬运物资并安排到位。

四、进驻具体计划安排:

1、7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所有安保人员及各类物资准备完毕,放置所有物资商业街东侧。【物业进驻管理方案】

2、7月5日中午12:30召开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大会(含安保人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3、7月5日中午1:00,开始进驻。

4、进驻路线:从高层北门进驻,经电厂宿舍西门,绕到中心公用房东侧,物资卸车后迅速搬至公用房内(开锁和安装防盗门同时进行)。

五、几点要求:

1、一切要听从指挥;2、准备要提前到位;3、行动要迅速快捷;

4、进驻要守住岗位;5、全方位要加强值班。

物业进驻管理方案(三):2016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怎么写,为了建设文明安置小区,住户安稳的生活环境,针对安置小区物业制定管理方案。以下这篇是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及维修工作,改善拆迁安置小区环境,切实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合政〔2016〕32号)和合肥市《关于明确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100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站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回购的拆迁安置小区。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条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资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要来源是小区配套商业用房的出租收益,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物业进驻管理方案】

第四条物业管理资金包括开办费和物业服务费用两部分,其资金的标准、使用及支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开办费的标准。依据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及商业等配套房屋)核算开办费数额,分别是: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办费3万元;总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的(含10万平方米),开办费5万元;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0.5万元,开办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参照合肥市2016年8月施行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丙级)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即:多层建筑按每月0.50元/平方米,高层或小高层建筑按每月1.0元/平方米。依据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及商业等配套房屋)核算物业服务费用总额。

(三)物业管理资金使用范围:

1、开办费主要用于购买物业管理机构必需的桌椅、清洁工具、修枝剪、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电脑、纸笔、文件盒(夹)等办公用品,所购买的办公物品纳入政府采购,资产为国有。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是指用于以下方面: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物业服务机构办公费用。

(5)物业服务机构实施物业管理必备的固定资产折旧。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的利润等。

(四)支付方式。区建设发展局根据各社区承担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及商业等配套房屋)及支付标准,申报年度资金预算,区财政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开办费。新建或续建的拆迁安置小区移交社区管委会进行物业管理前30日内,区财政局一次性将所需资金拨付至社区管委会账户,由社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与使用。

2、物业服务费用。区财政局于每年的一月中旬将物业服务费用一次性拨付给各社区管委会,由社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与使用。

3、若物业管理资金超过年度资金预算,按照财政追加预算程序办理。

第五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物业质保期满维修所需的资金,其资金的预算、使用及支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算,用于年度物业维修,若物业维修资金超过年度资金预算,按照财政追加预算程序办理。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等工程费用。

(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按照新站区现行的工程类资金支付规定执行。

第三章物业管理

第六条各社区管委会为本社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在拆迁安置小区回迁安置前60日落实物业服务机构。

(二)负责按照《新站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物业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物业服务机构物业服务费用的依据。

(三)协助物业服务机构按照安置房产权面积每月0.1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回迁安置居民的物业服务费用,并逐年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由社区管委会管理并全额用于小区的物业服务。

(四)负责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五)负责指导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自主管理,逐年提高物业服务等级。

(六)负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协调解决纠纷。

第七条物业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

(三)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车辆停放服务管理。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

(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八)社区管委会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九)以上服务内容细则参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丙级标准执行

第四章物业维修

第八条物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原物业施工单位负责。

第九条社区管委会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等,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列支。

户内部分因违规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社区管委会协调维修,费用由业主自理。

第十条区重点工程管理局负责物业保修期满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等工程,所需资金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范围和维修项目的申报、验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具体维修范围:

1、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

(1)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损坏,需要拆换、加固的。

(2)户外墙面、屋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的。

(3)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缮的。

(4)整幢楼或者单元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等因破损需要整体修缮的。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1)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需整体修复的。

(2)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3)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

(4)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

(5)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等因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二)维修项目申报与审核。各社区管委会于每年的二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本辖区内的拆迁安置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等工程的项目、位置和维修资金的估算情况,书面报区建设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社区管委会申报的需要维修的项目、位置和估算的维修资金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管委会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保障。区重点工程管理局实施更新、改造等工程过程中,社区管委会负责维修施工期间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

(四)竣工验收。维修、更新、改造等工程完工后,区建设发展局牵头,组织区重点工程管理局、社区管委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审计单位和群众代表等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更多物业管理的方案范文请点击:物业管理方案

物业进驻管理方案(四):2016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

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怎么写,一套好的物业管理方案能使企业减少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利益,降低生产等。以下这篇是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范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写字楼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2.2物业管理

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3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2.4顾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5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2.6突发性公共事件

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基本要求

3.1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

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3.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3.2.3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3.2.4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3.3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3.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3.3.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3.3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3.4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3.5管理服务要求

3.5.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5.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5.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3.5.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5.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3.5.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3.6档案管理

3.6.1物业管理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

3.6.2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3.6.2.1物业竣工验收及承接验收档案;

3.6.2.2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3.6.2.3顾客资料档案;

3.6.2.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3.7财务管理

3.7.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特约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3.7.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3.7.3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8顾客满意度

3.8.1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顾客意见调查,顾客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3.8.2每年调查顾客的人数不低于写字楼内物业使用人总人数的2/3;

3.8.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有改进措施。

3.9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满足顾客的专项服务需求,开展专项特约服务。

3.10节能管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3.11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顾客服务

4.1接待服务

——有条件的写字楼应设置总服务台。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接待等服务;同时为外来的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不具备设置总服务台条件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报修、特约服务申请和投诉。

4.1.1入驻、退租服务

顾客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1.2报修接待服务

顾客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小修项目当天完成(预约除外)。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回访。

4.2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

4.2.1正确分理信件,报刊杂志和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进行登记;

4.2.2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请收件人签收;

4.2.3每日10:00前(节假日除外)应将当天的报、信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电报等须及时传递的邮件,应在收到邮件后的2小时内送达(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的应做好相关记录);

4.2.4顾客迁离本物业后,应为顾客提供一个月的邮件保管服务,并尽力通知顾客领取,对无法联系收件人的邮件,要退回邮局。

4.3装修管理服务

4.3.1制订装修管理制度,告知顾客装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3.2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3.3建立顾客装修档案,内容应包括装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设施设备)资料。

4.4投诉处理

4.4.1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者。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理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物业管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4.2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4.4.3顾客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4.4.4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应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4.5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4.4.6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应做好记录。

4.5专项特约服务受理

对顾客提出的专项特约服务要求,应在24小时内回复;在物业管理机构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当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诉原因。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5.1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5.1.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5.1.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5.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1.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装修管理

5.2.1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5.2.2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的《装修申报》;

5.2.3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5.3.1变配电系统

5.3.1.1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5.3.1.2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5.3.1.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5.3.1.4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5.3.1.5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5.3.1.6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5.3.1.7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5.3.1.8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1.9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10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3.2应急供电系统

5.3.2.1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5.3.2.2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2.3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5.3.2.4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

5.3.2.5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5.3.2.6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5.3.2.7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5.3.2.8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5.3.3给排水系统

5.3.3.1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5.3.3.2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5.3.3.3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境卫生,无污染物;

5.3.3.4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3.3.5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3.3.6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5.3.3.7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5.3.3.8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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