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习报告 > 家庭农场发展调查报告

家庭农场发展调查报告

时间:2016-11-11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www.gbppp.com--实习报告】

家庭农场发展调查报告(一):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前言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曾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家庭农场作为一个规模化的经济组织最早于十六世纪在英国出现,为英国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奠定了基石,并成就了早期的农场主资本家。随后,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典范在西欧乃至全世界发达国家广泛推广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道路并推动了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发展至今,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除了家庭农场制以外,还出现了专业合作组织、雇工农场制等形式。

“家庭农场”作为一个舶来品,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家庭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则表现为所谓的“种养大户”,然而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宁波试点以来,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作出明确定义。家庭农场当前在我国的兴起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和历史原因的:一方面,在城乡二元结构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动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外转移,形成了农村耕地的大量闲置,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联产承包制度,在本质是依然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闲置了农业的商品化和规模化程度,同时造成了农村的普遍贫困,当前有必要进行适当引导以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2013年春,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由此成为一个新型的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并在全国兴起了创办家庭农场的热潮。

江苏有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首先,江苏优越的自然条件为农业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江苏省农业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其次,江苏在改革开放后,依托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人力和资金,大力发展工商业,并推进城镇化建设,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具备经济优势;再次,江苏省城镇化建设和工商业的发展吸烟呢了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兼业,土地的闲置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具备了条件。

在当前政策鼓励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号召下,江苏省就家庭农场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于2013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其他相关配套的政策建议,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也空前提高,截止四月底,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有两百来家。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家庭农场在江苏乃至全国的发展尚不成熟,家庭农场作为一个新事物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中,其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我们不应该把它看做一个自然发展的成熟事物,也不应该过早地把家庭农场看做是解决农村农业发展问题的唯一道路并推而广之,应该通过具体而有效的实践来辩证的看待家庭农场对于农业发展的潜力和基于我国国情的局限性,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促进其健康成长,而这正是我们调查的意义所在。

一、研究方法

由于家庭农场在我国目前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并没有一个相当透彻的了解,因此作为一个探索性的调查,拟定采用访谈法比较适当,在获得充分的和深入的信息之后,可以考虑使用统一化和量化的问卷调查法。 费孝通曾在江苏进行田野调查时,根据工商业和农业发展状况将江苏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苏中和苏北在工商业的发展程度上弱于苏南,但农业的发展却走在前列,目前由于产业结构的转移和农业劳动力的流动,为苏中和苏北的农场化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分别选择了南京六合地区和扬州北部武坚地区以代表苏中和苏北地区,以此一窥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全貌。

在调查的内容上,我们主要就农场创办的条件、农场劳动力的来源、土地流转的面积和来源、农场的经济收益状况、政府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农场发展的技术和资金状况、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和销售渠道以及外流劳动力的保障和安置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此来形成对于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一个整体性认识。

二、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

目前,江苏省关于促进家庭农场的步伐走在全国的前面,在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不久就于2013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有关意见,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也如火如荼,截止四月底,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有两百来家,其中登记注册的形式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四种。

我们所选择的南京仁河农场和扬州万年红农场都分别是南京六合区和扬州地区建立的第一家农场,因而比较具有代表性,同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比较意义。在对个案现状的介绍中,本调查将从农场劳动力的来源、土地面积和来源、产业结构和经济效益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

从农场的劳动力方面来看待农场的现状,就首先要分析劳动力的自身属性、来源和劳动力结构。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农场的建立者都是本村村民,多是下岗退休职工、原有的种植大户、经营乡村工商业的个体户和一些大学生村官等,从他们的职业特征看,一般都有同外界打交道的经历和较广的人际关系网络,也都比较有商业头脑和冒险精神,做事情比较深思熟虑,他们对中央政策和举措比较关注,同时也熟悉他们所从事的农业项目。如果按照陆学艺对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分层的话,他们应该属于农村精英,属于农村中的上层和中上层人群,因为建立农场首先需要必要的资金,其次还需要相应的农业技术,再次还要能够有相当的人脉来实现土地的流转和推动农产品的销售,最后还能够熟悉中央的扶持政策,而且具备对未来的眼光和冒险精神,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必要条件。农场的创办者一般都是男性,其中以四十岁上下的农民和大学生村官居多。

在农场的经营中,一般还是以家庭成员为主,在个案中,周大爷和张大叔既是农场的创始人,还是农场机械的操作者和技术员。但是,仅仅靠家庭起早贪黑管理农场的生产是远远不够的,在南京和扬州的农场中都普遍存在着缺少农业劳动力的情况,更加缺乏的是长期的劳动力。劳动力的使用以雇佣工为主,专业的技术活需要聘请专业技术员,简单重复的劳动以本村劳动力为主,这些劳动力一般都只是暂时性的,平素到外地务工,农忙时为农场打工,但在农场干活的工资一般不低于在外务工的工资,否则有缺乏劳动力的危险。在扬州地区,很多农民

实际上都已经不再从事兼业行为而成为工厂的正式工人,这使得农场雇佣工人就更加困难,在一些情况下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妇女和老人也成为雇佣的对象。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两地的家庭农场主都是由先前本村的种养大户转化而成,在先前已经从本村农民的土地手中通过合同的形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他们的土地面积和水面总面积分别为100亩和260亩。承包土地达到一定的规模是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的一个必要条件,政府规定了最低标准但没有最高上限,但提倡一个适当的规模。规模过小就不成为规模经营,规模过大会由于没有精力和资金的支撑导致经营出现高风险,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面积浪费,就个体家庭而言,一个个体家庭的经营规模通常在100亩到300亩之间。

从农场的产业结构来看,两地的农场虽然经营生产的具体品种因地域而有所差异,但都存在着种植业和养殖业并存的情况。仁河农场种植谷物、高粱同时养鱼、养鸡,万年红农场在种稻子的同时也养羊、养鱼。从农产品的生产结构来看,这种农业近似于一种立体农业或循环农业,从有限的土地达到对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是这种农业方式的显著特色。将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企业可以达到互补的目的,水面、草地、树林和耕地是一个相互结合的整体,通过废物利用和肥料的转化可以使农场既有最大化的收益,也降低了来自于市场的价格风险,同时还保护了环境。

然而,在农场经营的经济效益方面,两地的农场有显著的差异。仁河农场基本上在收支上保持平衡,在扩大再生产和投资上存在着资金困难,目前周大爷对农场的发展正处于观望态度而万年红农场则净收益额达30万元,同时还准备在此基础上扩大投资兴建羊圈和鱼塘。农场经营的投入和产出比直接决定了农场的经济效益,并影响了投资者对于已有产品和产业的信心。仁河农场由于机械化程度受到较大限制,从而导致人力成本居高不下,而政府的补贴又没有落到实处,同时生产的产品还受到商贩和收购站的压价,导致农场的成本飞涨而收益受到限制,经济效益较低。万年红农场则不同,在受到政府补贴的同时,提高了机械化的水平降低了人力成本并努力开拓销售渠道,因此实现了盈利丰收的局面。

三、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在对家庭农场的实际调查中,农场主对国家在努力促进和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方面的意图是充满期待的,但是目前的困境也是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绊脚石,在对未来政策支持的期待中,必须要首先厘清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访谈的资料中,以下几个方面是对农民农场建立和经营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

(一)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

从六合农场和扬州农场的对比来看,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顺利转让是家庭农场建立乃至经营的一个首要因素,也是一个前提条件。农村土地如果不能够顺利转让,会严重影响到农场主对于土地的自主经营权,田块之间的分割使机械化成为一个难题,也会影响到土地土质的改善,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会增加农场的经营成本,降低土地的利用效益和农场的经济效益。【家庭农场发展调查报告】

在南京六合区,村集体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每一户都有固定不变的土地,农场主为了取得土地的承包权首先不得不与一个大队(约30户家庭)进行协商和谈判,因为土地都是固定的,土地之间有明确的界限,所以必须同时处理好与30户家庭的关系,那么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得在处理农场经营

事务上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分散了,而且如果处理不好和农户之间的人情关系,租赁便成为一个大难题。在扬州情况则不同,扬州市所属地区的耕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五年将土地做一次调整,重新分配土地,耕地分配不以家庭为单位,而以拥有该村户籍的个人为单位,这样可以保证新出生的婴儿或因婚姻转入该村的居民尽快享有土地,对于户籍已离开该村或者去世者拥有的土地将做及时的重新分配。此外,因为同一个村耕地的质量没有太大的差距,所以在分配上,农户虽然拥有固定的亩数,但是没有固定的方位,每年耕种的田亩由村小组进行分配,这样可以实现村里的耕地合理流动,为家庭农场合并地块规模经营进行机械化耕作打下了基础。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还直接关系到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和使用权。在南京六合地区,由于土地转让是要逐个协商的,在协商过程中,每家每户承诺承包的年限不一,有的五年,有的是十年,还限制了土地上的作物种植的种类,农场主获得的只是经过合同确认的有限的使用权,在自主经营权方面受到了较大的限制,而且由于农民对于土地意识较强,通常不会全部转让,且不允许平整各地块之间的田埂,因而使得本村农业机械化的推广程度受到阻碍,这无疑增加了成本,影响了农场主的积极性。在扬州,因为土地的转让是以村集体为单位的,而且土地不是固定的是流动的,农户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失去土地,这使得大规模的耕地集中成为可能,从而为机械化耕作打下了基石,而且由村通过招标转让的土地是比较稳定的,农场主不需要同每家农户去打交道,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农场主的经营权是相当自主的。

土地的租金的发放也因土地转让的模式而异。在南京六合地区,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经过基层社区,村里对土地的转让也不知情,农场主对土地的承包取决了农场主与当地农民关系的处理,涉及到“理”和“礼”,土地租金的多少多少要考虑农场主与农户的人际关系的好坏。在操作的过程中,程序是冗杂繁复的,而且如果这种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到土地租赁的稳定性和村民之间的矛盾,通常这种利益的分配是非常复杂的。扬州的情况多少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它通过招标的办法,出价最高者可以获得土地的承包使用权,而且是经过合同承认的一口价,此外,如果农场主当年盈利,还有额外的红利按人头发放。这样,就杜绝了租金高低不平的状况,减少了村民之间的不平等感,农场主也不用因为要处理与农户大量的人际关系而劳心劳力。

(二)政府和基层社区对家庭农场的支持问题

来自政府政策的支持对于农场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落实上级的政策给予农场以支持可以为农场的发展提供政策优惠和项目倾斜,能够提供价格稳定、财政补贴和免税等措施,另一方面,政府也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提供者,道路的修建、大型的水利工程、灌溉工程和电力设备都要由政府来提供。然而,在我们实际的调查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在南京六合区,政府在农场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够的,这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基层政府与农场之间存在着一个断裂层,基层政府未能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农场的号召,基层“土政策”和中央政策存在着不一致,而这一点源于政府层面上“重商轻农”的思想,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工商业作为政绩的一个主要考核层面受到重视和关注,而农业被认为是拖后腿耗费财政补贴和不能创造大量经济效益和政绩的弱势产业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因此,基层政府既对土地转让的情形不甚清楚,也不知道本地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政府与农场的联系较少。

其次,基层社区领导班子老化,在思想上较为保守,行政效率较低。据农场主周大爷介绍,在当地的一些地区,大队长(或称组长)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他们比较关注自己在岗时的收益,对于农业的发展并不关心,并且从某种程度上阻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虽然可能有大学生村官,但他们通常只是将村官作为一个跳板,经常忙于处于社会关系和私人关系,对于农业的发展不够关心,这就使得整个基层社区缺少真正能够支持农场发展的干部和官员。

再次,政府缺乏在公共服务上面的主导作用,这主要是指首先上级政府和基层社区对于家庭农场缺乏一个明晰的概念,另外,它不能在政策措施上起一个引导作用,缺少在政策和法律上对于家庭农场的支持,例如,它没有对村集体如何转让土地有一个相当成熟和可行的引导措施,也没有在提高和稳定农产品价格方面做出努力。而且,政府对农场的公共设施服务是不到位的,政府在财政投入方面明显不足,道路系统、灌溉系统和电力系统都没有进行有效的规划,这也与土地的转让情况密切相关,因为在土地使用权不能完全转让的情况下,政府如果不能和农户进行有效的沟通,是很难在农户的地面上新建公共设施的。

最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职能划分条块化,在修建农用建筑如机库等等需要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手续,农业部门不能干涉。在农机机械、机械柴油和秸秆焚烧等补贴上,农机部门的补贴不是补贴给土地权利的使用者,而是给与出租使用权的农户,这就使政府的财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真正种田的不得利,没有种田的拿补贴。

总而言之,地方政府和村庄对于农业发展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不重视不清楚,基层社区与家庭农场之间存在着断裂,领导班子缺乏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不能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责任不清,职能的条块分割使财政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无疑会加大家庭农场的运行成本,甚至会阻碍家庭农场的发展。

(三)人力资本的缺乏问题

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和农村精英的外流,劳动力的使用是相当匮乏的,通常的情况是有的农场主既是技术员也是机械操作者。相比传统乡村里紧密的亲缘和地缘关系,家庭农场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改变了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以土地为纽带的农村社会关系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强化了农村社会的业缘关系,同时加速了传统的互帮互助的交际关系向以货币为交流媒介的物质交换关系的转换,村民之间的交流更趋向去世俗化和城市化。

由于农业科技的进步和机械化的不断推广,大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进入工业或者第三产业中,传统农村里农忙时互帮互助的劳动关系逐步瓦解,遇到农忙时,传统的”换工”说法也就不存在了,雇佣劳动力成为解决农忙耕作繁忙问题的主要办法。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被雇佣从事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并非当地村民,而是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员,原因在于:一方面,随着青少年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当地大部分农村青少年没有种地的经验和技术,他们中的大部分常年在外从事非农产业;另一方面,由于在当地工厂打工的农民工作时间固定,无法抽身农业生产。这两者原因导致了即使在农忙时也很难找到当地的人来进行农业生产。家庭农场主和大型种养户由于其经营的土地较多,农忙时自然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在当地无法提供充足劳动力时,大量苏北或安徽的农民到这里给农场主或者大型种养户打工,形成“短工”,这些流动的农民有效地支持了农场和大型种养户的农业生产。在实际调查中,不仅缺乏简单的劳动力,而且更加缺乏技术型的人才和管理型的人才,对于高端的人才的需求更为突出。

家庭农场发展调查报告(二):家庭农场经营情况报告

镇安县新盛家庭农场经营情况报告

县农业局:

我家庭在回龙镇党委、政府、红丰村村委会的支持下,从2002年养牛开始经营,近年来根据政策引导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变经营方式,多元化、多手段的扩大生产经营,现已初具规模,现将我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安县新盛家庭农场,位于镇安县回龙镇宏丰村,法人乐祥明。土地经营总面积达到920亩,其中流转土地720亩,常年雇工9人。现有收割机3台,旋耕机2台,犁、耧、耙、耱配备齐全,机械压油机一套,机器设备总投资150万元。2014年农场共养殖了620只羊、100头猪、248头肉牛、4000只肉鸡、2000只蛋鸡、120箱蜜蜂;种植了200亩油葵、200亩油菜、300亩露天蔬菜、100亩瓜果、120亩粮食(小麦、玉米),总营收586万元,利润189.58万元。

二、经营特点

1.精耕细作、品质至上。农场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是牛肉、羊肉、菜籽油、葵花籽油、蜂蜜)均为零添加,种植中不使用化肥使用饼肥、腐熟农家肥、沼液和沼渣,生产中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食用油基本现产现卖。农场牛、羊均为天然人工放养,肉品品质极佳。农产所有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甚至更高。

2.农产所有产品除农场外不设其他卖店,不代购,保证销售过程品质不变。

3.农场内还设有休闲农家,主要菜品来自农产出产,保证原汁原味,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喜好和品尝口感选择购买农产产品。

4.农产内实现农业循环生态发展,牛粪、羊粪、鸡粪进行沼气发酵,沼液沼渣还田。

5.农场产品商品化率高,因为品质较好,当季产品产出后基本被抢购。

三、存在的问题

1.农场经营延续了小农经营模式,缺乏现代管理方式,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等统筹利用率不高,成本高,规模进一步扩大难度大。

2.镇安土地稀少,山大沟深,农业机械不能广泛使用,人工成本高。

3.融资困难。经营家庭农场前期所需资金投入较大,而农业经营见效慢、回笼资金时间长,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比较突出。

家庭农场发展调查报告(三):2016年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286795/

推荐访问: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家庭农场调查问卷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