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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政策,2016

时间:2017-10-01   来源:随笔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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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政策,2016 第一篇_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为明确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本形势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2014年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健全;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制约和壁垒,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满足人民群众对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需求,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迫切需要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适应未来医学从疾病医学向健康医学转变、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转变的发展趋势,迫切需要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绿色健康理念、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辨证施治和综合施治的诊疗模式、运用自然的防治手段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迫切需要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中医药原创优势,促进中医药产业提质增效。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迫切需要进一步普及和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迫切需要推动中医药海外创新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形势,把握机遇,扎实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从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学术发展与实践运用上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惠民。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坚持继承创新、突出特色。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一切工作,正确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永葆中医药薪火相传。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拉动投资消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在开放中发展中医药。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注重城乡、区域、国内国际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进一步放大医改惠民效果;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大幅度提高;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凝聚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

平显著提高,中药工业总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30%以上,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由百名国医大师、万名中医名师、百万中医师、千万职业技能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中医药工业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我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引领地位更加巩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原则上在每个地市级区域、县级区域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2.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在区域内有影响力、科研实力强的省级或地市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中医药政策,2016】

3.促进中西医结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和完善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4.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将民族医药发展纳入民族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举办民族医医院,鼓励民族地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民族医药科,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医院和诊所。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理论研究和文献的抢救与整理。推进民族药标准建设,提高民族药质量,加大开发推广力度,促进民族药产业发展。

5.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将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6.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7.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

8.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鼓励中医药机构充分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研发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加快中医治未病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9.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10.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科考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建设一批国家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加强中医药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举办“中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年”,支持举办国际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

11.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将中医古籍文献的整理纳入国家中华典籍整理工程,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珍贵古籍文献,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编撰出版《中华医藏》,加强海外中医古籍影印和回归工作。

12.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强对中医药百年老字号的保护。

13.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传统中医师管理制度。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

14.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健全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相关科技创新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15.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深化中医基础理论、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建立概念明确、结构合理的理论框架体系。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防治重大疾病和治未病的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一批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新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鼓励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研发。针对疾病新的药物靶标,在中药资源中寻找新的候选药物。

16.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开展中医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

中医药政策,2016 第二篇_2016年中药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中医药政策,2016】

2016年版中国中药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

测报告

报告编号:1817300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cn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2016年版中国中药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 1817300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 ¥702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咨询电话: 4006-128-668、010-66181099、66182099 传真:010-6618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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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中药材则是中医药发展的根本。2016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更是强调2016年,要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全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中医药发展进程中极具历史意义的五年,是规划目标实现最好、服务能力提升最快、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面对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扩大服务供给,引导消费,一大批适应市场的新产品、新业态成为健康产业新的增长点。 首部《中医药法》即将颁布

中医药产业受制于相关法制不健全,近年来的中药审批正出现边缘化趋势。从2009年到2014年,中医药获得批准的数量,2009年中药批准上临床的数量有81个,批准上市的有93个,到了2014年批准上临床的只有28个,批准上市的只有11个,大幅度的下降,而且这种大幅度下降不是说仅仅是2009年跟2014年比,是2009年到2014年这五年时间都在下降,中药的批准上临床跟批准上市的都在下降。

此次国家立法不同于以往的中医药条例,将更加系统、深刻、完善地回答中医药发展一直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中医药怎样解决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怎么更好地融入经济产业链,民族医药怎样兼容并蓄、更好得到体现等。”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版中国中药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显示,此次草案在中医药企业的资格准入、人才培养以及中医药服务等制度上均做出了规定。草案提出:政府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以及提升服务能力,并将支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制定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即将面世的《中医药法》会给整个中药行业带来利好,中药现代化和中药国际化或将迎来与以往不一样的发展。 产业融合加快 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相互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凸显,养生、保健、康复等方面的潜力持续释放。2014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超过了7300亿元,占我国医药工业总值近1/3,进出口额达到46.3亿美元。研制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产品,5个中药大品种年销售额均在30亿元以上。

【中医药政策,2016】

作为重要的生态资源,越来越多的地方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契机,推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带动地方绿色经济发展,促进了生态环境修复。推进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初步形成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了大宗、道地、濒危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实现了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中药市场迎来商机

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药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有数据显示我国中药产业年规模已达4100亿元以上,占国内医药市场的3成,中药出口已达23.32亿美元,全国中药生产企业已近1500家。

如今,美国已成为中国中药材出口的第三大市场。2015年上半年,中国对美国出口中药材货值总额达2.7亿美元,占中国中药出口的14.1%,其中,植物提取物占对美出口中药材的78.2%。

我国中药产业的形势向好,中药材市场可谓“大河有水小河润”,由于受人口增长、老龄化、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全国中药产品需求成倍增长,消费市场需求加大,加快了中药材产业发展步伐,目前国内中药材市场年需求量在200万吨以上。 虽然成果显著,但中医药发展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中医药服务资源布局、结构仍需加快调整,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不断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2016年版中国中药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对中药行业相关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洞察中药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中药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趋势以及中药技术标准、中药市场规模、中药行业潜在问题与中药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评估中药行业投资价值、中药效果效益程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中药行业投资决策者和中药企业经营者提供参考依据。 正文目录

第一章 中药行业的相关概述 1.1 中药的相关概述 1.1.1 中药的概述 1.1.2 中药的分类 1.1.3 中药产业链 1.2 中药材的相关概述 1.2.1 中药材的概述 1.2.2 中药材产业链分析 1.2.3 中药材加工需求链 1.3 中药行业的相关概述 1.3.1 中药行业的监管体制 1.3.2 行业产业链及发展状况 1.3.3 中药行业进入壁垒分析

第二章 2014-2015年中药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2.1 宏观经济环境

2.1.1 2014-2015年中国GDP增长分析 2.1.2 2015年中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2.1.3 2014-2015年中国商品进出口贸易 2.1.4 2015年中国居民收入与消费状况 2.2 政策法规环境

中医药政策,2016 第三篇_2016年中医药行业分析报告(完美版)

【中医药政策,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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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

1

目 录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4

1、行业主管部门 4

2、行业主要法规及标准 5

(1)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5

(2)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5

(3)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GAP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6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7

(6)药品标准制度 7

(7)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7

(8)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8

(9)医疗保险药品管理制度 9

(10)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9

①专利保护政策 9

②新药监测制度 10

2 6

3、中医药相关产业政策 10

二、行业发展概况 12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12

2、我国中药制造行业发展概况 13

三、中成药行业的主要壁垒 15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6

(1)政策利好 16

(2)人口利好 17

(3)经济利好 17

2、不利因素 18

(1)中药标准体系缺失 18

(2)自身质量管理水平不足 18

五、中成药上下游分析 19

六、行业细分市场状况 20

1、心脑血管用药市场 21

3 16

【中医药政策,2016】

2、滋补类药品市场 22

3、抗风湿类药品市场 23

4、妇科用药市场 24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创造的医学科学,是优秀民族文化的瑰宝,几千年来生生不息、绵延不断,展示着强大的生命力。中药制造行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其以产量多、分布广、毒副作用小等优势占据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半壁江山。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医药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 4

中医药政策,2016 第四篇_2016年中药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

2016年中国中药现状调研及发展趋势走势

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1683663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cn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二、内容介绍

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中药材则是中医药发展的根本。2016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更是强调2016年,要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全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中医药发展进程中极具历史意义的五年,是规划目标实现最好、服务能力提升最快、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面对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扩大服务供给,引导消费,一大批适应市场的新产品、新业态成为健康产业新的增长点。 首部《中医药法》即将颁布

中医药产业受制于相关法制不健全,近年来的中药审批正出现边缘化趋势。从2009年到2014年,中医药获得批准的数量,2009年中药批准上临床的数量有81个,批准上市的有93个,到了2014年批准上临床的只有28个,批准上市的只有11个,大幅度的下降,而且这种大幅度下降不是说仅仅是2009年跟2014年比,是2009年到2014年这五年时间都在下降,中药的批准上临床跟批准上市的都在下降。

此次国家立法不同于以往的中医药条例,将更加系统、深刻、完善地回答中医药发展一直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中医药怎样解决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怎么更好地融入经济产业链,民族医药怎样兼容并蓄、更好得到体现等。”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中国中药现状调研及发展趋势走势分析报告认为,此次草案在中医药企业的资格准入、人才培养以及中医药服务等制度上均做出了规定。草案提出:政府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以及提升服务能力,并将支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制定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即将面世的《中医药法》会给整个中药行业带来利好,中药现代化和中药国际化或将迎来与以往不一样的发展。 产业融合加快 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相互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凸显,养生、保健、康复等方面的潜力持续释放。2014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超过了7300亿元,占我国医药工业总值近1/3,

进出口额达到46.3亿美元。研制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产品,5个中药大品种年销售额均在30亿元以上。

作为重要的生态资源,越来越多的地方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契机,推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带动地方绿色经济发展,促进了生态环境修复。推进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初步形成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了大宗、道地、濒危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实现了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中药市场迎来商机

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药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有数据显示我国中药产业年规模已达4100亿元以上,占国内医药市场的3成,中药出口已达23.32亿美元,全国中药生产企业已近1500家。

如今,美国已成为中国中药材出口的第三大市场。2015年上半年,中国对美国出口中药材货值总额达2.7亿美元,占中国中药出口的14.1%,其中,植物提取物占对美出口中药材的78.2%。

我国中药产业的形势向好,中药材市场可谓“大河有水小河润”,由于受人口增长、老龄化、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全国中药产品需求成倍增长,消费市场需求加大,加快了中药材产业发展步伐,目前国内中药材市场年需求量在200万吨以上。 虽然成果显著,但中医药发展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中医药服务资源布局、结构仍需加快调整,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不断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2016年中国中药现状调研及发展趋势走势分析报告》依据国家权威机构及中药相关协会等渠道的权威资料数据,结合中药行业发展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等多个角度对中药行业进行调研分析。

《2016年中国中药现状调研及发展趋势走势分析报告》内容严谨、数据翔实,通过辅以大量直观的图表帮助中药行业企业准确把握中药行业发展动向、正确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策略。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中国中药现状调研及发展趋势走势分析报告是中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中药行业发展趋势,洞悉中药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中医药政策,2016 第五篇_2016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二)年度目标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的中医科、100%的中药房建设达到国家、省级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均能提供6种以上中医药服务。

2、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3、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4、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5、综合(专科)医院100%设置中医科、中药房,75%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6、100%的县(市、区)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不少于10%。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要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适应分级医疗体系的建立,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并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药验方。各各县(市、区)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设备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与培训、中医药服务提供等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列为一级指标,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5%。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重点强化基本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培育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将县中医医院纳入120急救网络。高邮市中医医院争创三级中医医院。

所有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高邮市实施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试点工作。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配齐配强中医药人员。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在每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要重视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工作。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要努力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要认真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在职称评定、培训学习、工资待遇等方面制定向基层中医药人员倾斜的激励措施。

(四)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各县(市、区)要在创建成市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要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以及“2016-2016年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允许基层西医人员经过系统培训考核后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要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的监测工作。积极开展中医临床诊疗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区、区、县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继续推进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活动。新建一批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实施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深入开展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达标建设活动,推进综合性医院中医示范科室的创建活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健全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积极推广中医妇儿适宜技术。市一院建成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各县(市、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大力培养和提高中医药和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加强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对0-36个月儿童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各县(市、区)要制定并实施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要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各县(市、区)要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九)推进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活动,组织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不少于10场,直接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组织中医药服务“六进”活动各不少于2次,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力争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普及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和80%以上家庭。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各县(市、区)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节、养生节、膏方节等活动,创作不少于1种面向基层群众的优秀中医药文化作品。

三、组织实施

(一)部署启动(2016年1-3月)

1、制定下发《2016年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方案》、《2016年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考核标准》,并予以部署。

2、各县(市、区)相应制定2016年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落实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并将实施细则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二)具体实施(2016年4-9月)

1、各县(市、区)按照《2016年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方案》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开展提升工程的动员部署,努力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2、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按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提升工程中各项工作任务。

3、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提升工程实施动态监控,随时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好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和目标完成。市卫生局期间将组织抽查。

4、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地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16年10月)

各县(市、区)要加强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提升工程的自查,同时将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自查评分表等材料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并做好接受市级抽查的准备。

(四)工作总结(2016年11-12月)

市卫生局于2016年11月组织对各县(市、区)提升工程工作进行考评。2016年年底将各地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负责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承担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实施提升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建专门领导班子,领导、协调项目推进工作,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并定期收集、上报实施进展情况。

(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的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阶段或年终抽查,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不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宣传引导,示范推广

各县(市、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提升工程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要调动各方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搜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被评为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努力发挥示范作用,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基层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开展。

中医药政策,2016 第六篇_2016重点人群免费体检和中医药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管理水平,区委、区政府决定将老年人及慢性病人免费健康体检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现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群众自愿的原则,对辖区重点人群(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落实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全面掌握本区域重点群体的健康状况,实行健康监测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和中医药指导服务。体检率、规范建档率不低于90%,电子化管理率不低于9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不低于65%。

二、服务对象与项目

1.体检对象。①年满65周岁(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常住居民,含常住本地2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②曾患或现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居民。

2.体检项目。常规体检:体温、脉搏、呼吸、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8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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