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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时间:2018-03-08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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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第一篇_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指南(续贷学生)

-、登录贷款系统: 2010—2011 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采用网络办理的 方式,请各位续贷的同学按如下的登录方式登录以及进行相关操作:

1、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的网址:或在搜索栏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找到并打开国家开发银行主页。

2、点击“助学贷款”标签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页面,选 择左面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3、在登录页面中点击第二种“使用身份证登录�6�7”方式的超链接。

4、选择省、市、资助中心名称后,正确输入身份证,密码和验证 码,点击“登录”按纽登录系统。系统默认密码是学生生日(yyyymmdd)。

5. 如果该学生信息是由县资助中心经办人代为录入,且是首次 登录在线系统,学生需修改密码(如果不是首次登录,用户会直接登 录在线系统中)

6. 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7. 如果登录系统失败,系统会给出提示信息。学生用户可以通 过重新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登录在线系统。

8. 成功登录在线系统或者在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中, 使用鼠标点 击首页左侧 “我的首页”超链接,系统打开我的首页页面,在首页页

面中显示学生的姓名、登录名以及学生所属县资助中心的相关信息。

二、查询我的消息 学生用户通过此模块查看县资助中心用户发送给该学生的相关信 息。 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我的消息”超链接,系统打开我的 消息概要信息页面。

3. 在我的消息概要信息列表页面中,使用鼠标点击一条需要查 看消息的标题(如上图,点击“关于培训的通知” ) ,系统打开该 条消息的详细信息页面。

三 查询贷款申请流程 学生用户通过此模块可以查看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项目中,申 请贷款时的大体流程,流程主要包括在线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提出 贷款申请、审批贷款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审批贷款合同、等待发放 贷款。 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流程” ,系统打开贷款申 请流程信息页面。

四 贷款申请 学生用户使用此模块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个人 账户信息,填写完成后携带相关资料去县资助中心经办处提出正式申 请,县资助中心经办人通过“新增”功能把学生在线申请信息导入系 统并对其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

(一) 新增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申请新的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贷款 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系统打开贷 款申请新增页面。

4. 填写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账户信息。

5. 填写完毕后,点击“新增”按钮,系统保存贷款申请信息、 共同借款人信息和账户 信息。 ! !

请注意:

(1) 每个学生在每学年只能提出 1 次贷款申请。

(2) 申请的贷款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 1000 元且不能超过 6000 元人民币。

(二) 编辑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修改贷款申请信息,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贷款 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重新编辑的且状态 为“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编辑”按钮,系统打开贷款申 请编辑页面。

4. 重新编辑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账户信息。

5. 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共同 借

款人信息和账户信息。 ! !

请注意: (1) 每个学生只能修改状态为“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除此之外,学生均无 法修改贷款申请信息。

(三) 删除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删除贷款申请信息,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贷款 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删除的且状态为 “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删除”按钮,系统给出确认信息, 用户确认后系统删除贷款申请信息。 !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请注意: (1) 每个学生只能删除状态为“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除此之外,学生均无 法删除贷款申请信息。

(四) 导出贷款申请表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导出贷款申请表,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 ,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 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且状态为 “待审批”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 示下载信息页面,用户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

五 提前还款申请 允许借款学生提前还款。借款学生在月结息和

月批量扣款之前, 在网上填写提前还款申请,经县资助中心经办人审查同意后进行提前 还款。借款学生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除 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系统支持提前结清的提前还款方式,结清指按合同结清,也支持 部分提前还款。

(一) 新增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提前还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 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系统打 开提前还款申请新增页面。

4. 选择要进行提前还款的申请信息。

5. 选择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 ! 请注意: (1) 每份合同只能存在 1 份有效的提前还款申请。

(2) 当月未能并入批量扣款或扣款不成功等异常情况, 均会导致本次提前还款申 请失效。学生用户必须下个月再次重新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二) 删除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删除提前还款申请信息,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提前还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 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第二篇_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s://sls.cdb.com.cn(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点继续浏览)。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

(二)支付宝

国家开发银行会为借款学生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并打印在借款合同上。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借款学生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还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主要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简便。支付宝网址为

支付宝网址:或

电话:支付宝热线电话:95188(24小时)

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24小时)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第三篇_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201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业

务操作流程指引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 浏览:595次

一、业务系统

学生在线系统:(用于申请贷款学生进行系统贷款申请录入) 外网:.cn

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用于开行总分行、各级资助中心、高校办理业务操作流程)

外网:https://(需使用U盾)

内网:

二、业务办理流程

 贷款流程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不能手写)。贷款申请金额必须是百元整数金额。对续贷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资助中心盖章的申请表。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去年贷款合同复印件办理申请(新贷学生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都到场办理)。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 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 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3.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学生报到后应及时联系高效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在规定日期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电子合同回执,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4.县资助中心收到电子合同回执单后,待所有学生合同回执单送达并核对完毕后,在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导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省资助中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5.省资助中心对各县资助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导出《四川省生源地贷款申请汇总表(以县为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随同各县汇总表报分行审批。

6.分行主管处室对生源地贷款申请汇总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主管行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分行通知省/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手续。 审批未通过的借款,分行通知省资助中心,并通过省资助中心告知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分批报分行重新审批。审批谢绝的借款,由县资助中心通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不再受理该学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请。

7、贷款发放完成后,县资助中心可以再系统中点击高校服务-学费到账查询,查询贷款到账明细。

 本息还款流程

到期还款与提前还款流程基本一致,以提前还款为例,资助中心办理提前还款包括:提前还款信息录入审批和还款资金扣划两部分。流程如下:

(一)利用支付宝还款

支付宝还款中支付宝账号必须使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为每位借款学生配置的支付宝账号,不能使用其他方式申请的支付宝账号。

1.学生在线申请提前还款:

学生1-10月的每月10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n)→录入“提前还款”→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每月20日左右进行扣款→县资助中心经办21日左右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导出“扣款明细表”,打印、盖公章确认后传真至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22日前完成)。

2.学生在资助中心现场办理提前还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学生1-10月的每月10日前到县资助中心签订《提前还款申请书》(1式4份)→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每月10日前)县资助中心经办人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 → “新增”,根据提前还款申请表新增提前还款信息→支付宝20日进行扣款→县资助中心经办21日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导出“扣款明细表”,打印、盖公章确认后传真至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一同邮寄学生《提前还款申请书》(22日前完成)。

(二)利用代理行还款

学生1-10月的每月10日前到县资助办签订《提前还款申请书》(1式4份)→将足额资金交至资助中心→(每月10日前)→县资助中心经办人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 → “新增”,根据提前还款申请表新增提前还款信息→县资助中心将本月学生还款本息汇款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开立的账户→县资助中心经办人21日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导出“批量扣款信息表(代理行版)”和“批量扣款信息表(资助中心版)” →根据学生还款情况填写“批量扣款信息表(代理行版)”导入系统→导出“扣款明细表”,打印、盖公章连同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学生《提前还款申请书》传真至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22日前完成,资助中心切勿让学生直接将本息汇款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开立的账户)。

我行收到申请后在系统中进行扣款确认,同时工作流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到期还款直接向财会处出函通知其从具体项目上扣款。

具体操作流程也可参考:《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提前还款”和“批量扣款”部分内容。

还款资金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51101560049421540000

汇入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三)已结清凭证打印

对于已经结清的贷款合同,助学贷款系统中可以导出已结清凭证,由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对学生信息核对后盖章即可,无需开发银行对已结清凭证盖章。

三、审核提交流程

系统:县经办人接收高校电子回执—>县经办人汇总并提交县批次合同—>县负责人复核并上报—>省中心经办人审核—>省中心负责人复核—>我行审查各县批次贷款合同—>不合格予以退回单个学生合同并由县资助中心抓紧完善或谢绝

—>重新提交—>贷款发放。

纸制件:县经办人整理学生档案,报送我行基本材料包括学生贷款档案、系统导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汇总表》(每页需资助中心盖章确认); 归档标准:

各区县资助中心是初始助学贷款档案形成和整理的经办机构,其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区县资助中心应在提交我行档案的同时准备一套自行归档备查。

县资助中心上报资料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县资助中心应将导出的汇总表打印后签字、盖章。

(二)县资助中心应按系统中导出的汇总表的顺序整理学生贷款档案并按汇总表顺序在学生档案首页编号。

(三)各资助中心的学生贷款档案归档要求如下:

(1)新贷学生贷款档案顺序为:

第一项 申请表(必须为打印,不能手写)

第二项 合同

第三项 借款学生身份证

第四项 学生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

第五项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第六项 户口薄

第七项 其他相关重要材料等。

(2)续贷学生贷款档案顺序为:

第一项 申请表(必须为打印,不能手写)

第二项 合同

第四项 学生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

第五项 去年贷款合同复印件

第六项 其他相关重要材料等。

(3)日期填写:所有材料中需要填写日期的要填写完整,并符合逻辑关系。

(4)审核意见填写:申请书中,资助中心审查意见必须填写(例如“同意”),并盖资助中心或当地教育局公章(资助中心如是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独立法人机构盖资助中心公章,如不是则盖教育局公章)。

(5)签章要求:贷款合同,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签字并捺印;资助中心经办人需签字或签章,并盖资助中心或教育局公章(资助中心如是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独立法人机构盖资助中心公章,如不是则盖教育局公章)。

(6)盒装数量:为方便统计,可固定每个档案盒盛装信贷档案的件。

四、违约责任告知书

为提高学生信用意识,加强贷后管理,县资助中心应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时,同时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由资助中心归档保存,开发银行与省资助中心将对《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签订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

附件一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支付宝使用说明

 支付宝功能与优点

功能:支付宝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与65家机构、银行等金融体系建立资金的互通。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

优点:学生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还款,不受地域限制、不受时间限制、无手续费。

 支付宝操作

(一)账户开立: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并将账户名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请于5-8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支付宝账号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注:1. 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为系统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相当于学生贷款银行卡,各资助中心务必提醒贷款学生保护好密码),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各资助中心务必提醒贷款学生勿忘记更改好的密码))。

2. 如8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支付宝账号认证:

为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必须申请“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或提前支付宝账户中剩余的助学贷款。

打开或,登录支付宝账户,可以通过“卡通认证”或“普通方式认证”两种方式完成实名认证。

卡通认证:(演示网址: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第四篇_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管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对于建立健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长期健康发展。请获贷学生认真阅读本还款指南,并届时按要求履行还贷业务。

一.正常还款

(一)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二)还款规则

※利息偿还

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

年起,每年的12月20为正常还息日。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二年的8月31日为两年宽限期,宽限期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负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

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本金偿还

从宽限期的当年开始到合同到期终止日的期间内,每年的12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按还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到期的最后一年的9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结清

(三)还款流程

※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

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

※贷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将应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如还款账户为邮储的,存入对应的邮储存折;如还款账户为支付宝,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次年1月1日起,贷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还款状态。

二.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的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还款行为。

(二)还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申请时即可查看应还本息金额。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号之前,将应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如还款账户为邮储的,存入对应的邮储存折;如还款账户为支付宝,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注意:

⑴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至少一笔合同,一笔合同不得拆分提前还款。

⑵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⑶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或邮政储蓄账户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三.逾期还款

(一)逾期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

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每年除11月份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还款。

(二)还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应还金额。逾期利息不收罚息,如借款学生有逾期本金,则将从其应付本金之日起计算罚息,逾期本金对应的罚息为当期正常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当月15号之前,将应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如还款账户为邮储的,存入对应的邮储存折;如还款账户为支付宝,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即构成违约,将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四.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经办银行将对违法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记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二)违约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将违约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贱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系统使用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

址为https://sls.cdb.com.cn。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在使用该网站时请注意页面下方的操作指南。

(二)支付宝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第五篇_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网发)

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高校名单以教育部确定的名单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以下特殊情况不在受理范围:

1.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

2.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

3.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符合规定的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浦北县);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5.必须在村委会(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申请资格;

6.符合贫困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的基本费用。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⑶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入学费用→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⑷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⑼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的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注:根据桂教资助〔2014〕8号文件精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为: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申请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年龄原则上在25-60岁之间(办理贷款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和固定住所在本县(浦北县);

5.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若未还清!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注:回执金额为0,概不放贷(即已缴清学费的学生,不能贷款)!

四、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为1000元-6000元,必须以百为单位增减。

五、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

七、偿还贷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第一、二年只还利息,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自付利息,结息日为12月20日,节假日不得顺延;毕业第三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本息每年12月正常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二)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日~10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11-15日之间将钱存入支付宝账户,20日银行自动扣收。

(三)逾期还款:无需在系统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除11月外,每月20日进行逾期还款,利息记至20日。

八、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一)在校生参军:

1.方法一:办理提前还款。

2.方法二:可以不做提前还款,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如果学生在毕业前返回高校继续就读,可以在毕业前携带相关复学证明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同样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

(二)当借款学生出现失踪、死亡、移民等情况时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

1.由县区资助中心留档相关证明。

2.要求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

(三)当借款学生必须出国才能完成学业:

1.高校及时与县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反馈情况,出具相关证明。

2.由高校督促学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国手续。

(四)学籍异动:

1.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

2.休学的学生,首先要求其办理提前还款,未办理提前还款的,在复学后带上相关复学证明前往资助中心,才能够为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同时签订变更单;休学后复学未主动与县中心办理手续或未及时办理手续的,按原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

九、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1.登陆系统: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录入申请信息。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浦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填写就读高中,复读过的学生填写原毕业高中;职校生填写就读职校)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入学年份、学制、学历。

注意: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均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内容填写;如不清楚院系名称、专业科类别的,可在网上查询或打电话到高校询问清楚再填(录取通知书上有联系电话);2.新录取学生学号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必须填写且要完整详细,以免影响贷款审批, “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1.家庭地址、户籍地址的镇、村委会、门牌号部分信息系统里没设置有选项,由学生本人根据身份证、户口簿信息补录完整;

2.联系电话填写一定要正确(固定电话要加区号,如07778313629);各种地址不能简写,要完整详细,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长岭村委会茅坪岭村1号)。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1000至6000且为100的整数,贷款年限最长14年,最短6年)。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不填,打印出表格后让盖章单位手写)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且共同借款人年龄要在25-60岁之间)。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广西)”(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的发放与本金、利息回收均通过该支付宝帐户完成)。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申请表中所有信息均要填写完整),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捺印确认。

3.加盖公章。学生持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村(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注:请各位学生要求盖章经办人用手写完整其单位名称,如XXX社区居委会、XXX村委会等) (二)再次贷款(续贷):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相关

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捺印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s/42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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