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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违约申请书

时间:2017-08-29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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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违约申请书 第一篇_商场合同

甲方:新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前言:为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乙方已对本合同做了充分阅读、了解并保证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前提下,自愿同甲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经营品牌入驻程序

1.品牌选择:乙方选择的经营品牌必须符合国家认可的质量标准、具备“五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商标注册、检验报告及授权委托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资格;须与商场品类需求、品牌定位相符,并具有甲方认可的市场知名度;

2.品牌审批:乙方须携带品牌资料、商品“五证”及书面申请,报甲方招商部审批,甲方根据该经营者的理念、品牌定位、单品价格、知名度及甲方引进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

3.确定的经营位置:甲方对品牌审核,确定经营位置与贸易条款后,乙方七日内交纳设柜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

第二条

经营场地

1.甲方将位于××市××交叉口(××国际广场)部平方米(长 ,宽 ),提供给乙方作为设置经营专柜之用,经营本合同所确定的商品(以下简称为乙方专柜)。

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需要,而改动乙方所设专柜的位置、增减面积或作其它改变时,或因甲方需要提升商场品牌定位实施品牌优化时,甲方应在实施前90天与乙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履行甲方安排。

第三条 经营范围与合作条件

1.乙方的经营资质为: 品牌厂家□ 新疆总代理□ 乌鲁木齐市代理□ ××市代理□ ××市经销商□ 加盟店□ 2.乙方经营品牌合作条件为:

3.乙方年毛利保底按甲方统一合同期()内进行季度考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毛利按年毛利保底的 %核算;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毛利按年毛利保底的 %核算;

⑴如乙方每季度实际毛利额未达到考核的毛利保底时,乙方须按实际毛利与约定保底毛利额之差额支付甲方补偿金,由乙方现金补足差额,亦可字乙方结算款中暂扣,合同期结束时进行统一核算。若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则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毛利按年毛利保底的 %核算;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按年毛利保底的 %核算。

⑵甲、乙双方约定保底销售或保底毛利指标,以维护甲方最低权益。乙方未能完成季度销售或毛利指标,视为乙方无能力履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根据经验需要予以调整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合同期内,乙方未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乙方销售业绩或坪效累计三个月排名在该品类后三位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调整经营位置、合作条件,无法达成共识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4.如乙方的月结款额不足以保证甲方的月保底收益时,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货款中扣除甲方应得收益,差额部分乙方需三日内现金补足,逾期甲方按壹佰元/日收取违约金。

5.商场受乙方委托统一组织促销活动(宣传、氛围布置、会员返礼、会员活动等),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在合同期内分摊(费用金额为上页表内第13项),该费用将由甲方从乙方第一个月的销售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经甲方批准中途撤柜此费用不予退还;经甲方批准中途正常撤柜者,乙方经营已满三个季度撤柜此费用不予退还,不满三个季度撤柜按剩余的正月核算退还。每月应退还费用核算办法:此费用按淡旺季进行季度核算,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占总费用的60%核算;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占总费用的40%结算。

6.银行卡手续费:商场统一收款,统一向银行申请POS机,与银行签订银行卡刷卡业务合同,同时收银行委托向乙方分摊、代收刷卡手续费,即:顾客购物使用银行卡交款时,由此而产生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全部由乙方按实际刷卡额分摊承担(银行卡交款金额*手续费率),手续费率按银行规定的费率标准执行;该费用由甲方自乙方结算货款中代扣代付。

7.团购费用:甲方组织乙方统一拓展团购业务、出售购物卡,因拓展团购业务、出售购物卡发生的折扣折让返利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收,按乙方销售时实际 团购额分摊费用,即:顾客购物使用购物卡交款时,乙方按销售中实际收到购物卡金额*分摊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乙方结算货款中代扣代付。 8.甲、乙方合作方式为联营租赁、租金租赁者,乙方须给顾客开具购物发票,开具发票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9.甲方免费提供商场自配照明用电。如乙方需使用其他用电设备及用电道具、需对专柜增加用电,则需提前报经甲方设备部审批同意后增加,增加的电费由乙方全额自行承担(增加用电及电费核算办法:专柜提前向甲方设备部书面申请,经审批后由商场设备部安装用电设备,同时根据用电设备功率计用电时间核算二次用电电费)。如甲方发现乙方私自增加或减少用电,乙方应交纳自开柜之日至发现之日差额部分电费,并对乙方差额部分电费进行两倍的违约处理。

10.乙方若增加、减少或变更上述有关合作条件时,须经双方重新协商后,以签订合同变更表为准。 第四条 结算

1.货款结算期:结算期以日历天数为准,即:每月1-31日/1-15日/15-31日;

2.对账、付款期:月结对账日为次月的6日至10日(6日一部/超市外租区、7日二部、8日三部、9日四部、10日五部)。付款日为10-15日;半月结对账日为当月18日,付款日为19日;上述日期遇节假日顺延,未按期对账者,则于下期对账结算。

3.对账方式:乙方按上述对账日到财务部对账,并由甲方财务部开具“供应商结算单”一式两份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一份交乙方、一份甲方保存。

4.经销、代销、联销合作方式付款条件:

⑴乙方入场五日内须向甲方财务部提供书面银行结算账户及相关资料,甲方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否则,甲方不予结算,逾期未提供造成结算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按甲方开具的“供应商结算单”销售成本金额,提供合法的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票中商品品名、数量、价格、税率等必须与实际销货的商品一致),甲方依据税法法规及银行结算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付款;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或不符合税法要求,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赔偿甲方声誉损失壹万元整。

⑶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并由甲方开具有限收款收据。 5.联营租赁、租金租赁合作方式付款条件:

⑴乙方入场五日内须向甲方财务部提供书面银行结算账户及合同相关资料,甲方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否则,甲方不予结算,逾期未提供造成结算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入场30日内必须自行办理完工商、税务等相关行政登记手续,并将相关证、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备案(其中经营生鲜食品、烟酒、盐、保健食品、药品类:乙方须在开柜前十五日内办理前置经营许可手续);并按期交纳税、费,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否则,由此而造成相关行政部门对甲方、乙方的所有处罚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交费用不

予退还。

⑶甲方根据“供应商结算单”金额,依据税法法规及银行结算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⑷租赁合作方式者,乙方须按期交纳租金后,方可结算货款。

6.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或毛利保底差额,甲方可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如乙方当月货款不足扣除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对账日后三日内以现金补足,逾期甲方按万分之五/日收取违约金。

7.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并取得财务部出具的正规收款票据,不得由甲方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转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和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发生公司组织及人员变更。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乙方需变更付款信息(不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须提前十五日向甲方财务部提交书面付款信息变更申请;如果乙方未按期提交变更申请,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装修工程

1.根据商场的实际需要,由甲方决定乙方陈列道具是按该品牌有全国统一形象装修的按统一形象装修;没有统一要求的按商场要求装修。

2.乙方须按品牌全国统一形象装修的:

⑴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品牌厂家出具的装修三图(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及装修材料表,甲方在三日内审核确认,甲方要求乙方修改装修方案时,乙方应积极与厂家沟通,配合甲方进行修改,由甲方招商部审核确认乙方装修队伍资质。

⑵乙方的装修方案核准后,由乙方自行组织装修者,须交纳装修保证金贰仟元,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专柜装修、开柜时间确认表”方可进行装修。装修管理按双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之约定条款执行。

3.乙方自行装修的,装修期间须遵守:

⑴乙方须保证装修及布置达到与甲方整体规划协调一致的风格与标准,装修要求按甲方装修管理规范执行。

⑵乙方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装修结果如有不符,造成的整改、拆除、延误工期的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⑶乙方在装修期间,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及房屋构造时,按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条款执行。

⑷乙方在实际装修中,如需修改装修方案,必须向甲方书面说明,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修改装修方案,并按甲方装修管理条款执行。否则不得继续施工。

⑸因装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装修材料,政府部门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电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⑹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家绿色环保材料、防火材料,及符合甲方使用材料的要求,不得现场喷漆、电焊,否则,按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条款执行。

⑺乙方装修须符合消防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商场违约申请书】

4.乙方在装修、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损坏甲方的楼体、装修、设施设备,否则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修复,并双倍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做贰仟元—壹万元/次的违约处理。因装修设计需要对甲方的设备、设施及房屋构造进行改造时,需书面向甲方招商部申请,经甲方设备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装修设计施工,在专柜撤柜或调整时需将改造甲方的设备、设施及房屋构造恢复原状,如未恢复,甲方有权将恢复费用从乙方开柜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开柜保证金不足的须再次补足保证金或甲方有权留着乙方货物并保留法律诉讼追偿权利。

5.装修施工及验收:乙方须严格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施工,装修验收按甲方审核后的装修三图、装修材料及签订的“装修时间、开柜时间确认表”之约定条款执行。有甲方及相关部门对装修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开柜销售。

6.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没有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并符合甲方审核通过的装修方案,甲方将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所交装修保证金。装修过程中及装修结束验收时,如发现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时,此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将差额部分向甲方补齐,否则不得开柜销售。

7.乙方不得在甲方卖场楼梯间、公共通道、公共设施区域及防火设备等场所布置任何广告、加装设备、储存危险物品及存放物品,否则,甲方对乙方做伍佰元/次的违约处理;因乙方果实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甲方设备损失和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8.乙方在开柜后,如需对专柜内的装修进行改装或重新装修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施工三图,经甲方审查同意,按本条第3、4、5项条款约定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贰仟元/次违约处理,同时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整改要求执行。

9.乙方装修结束后在本合同期内须对货柜、装修细节进行维护,甲方检查如有不合格处,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限期在商场营业时间外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在营业时间内整改者,对乙方做 的违约处理,直至整改合格。

10.合同期满终止后,固定的装修设备、设施,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拆除;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部分,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费拆除完毕,并承担相应的清运垃圾费用;拆除中造成甲方建筑相关的设施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拆除与否,甲方对乙方装修均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亦不承担拆除费用。

11.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要求撤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任何装修设施,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壹万元赔偿金用于补偿甲方品牌招商过渡费用。

12.乙方厅内装修道具使用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经甲方检查如有需要维护、修理之处,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标准及期限整改到位,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贰佰元/天违约处理;经甲方检查因道具陈旧要求乙方更新厅内道具及形象者,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更新到位,否则,甲方有权调整经营位置同时并处违约金壹万元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消防、用电、安全保卫

1.乙方须对所聘用的员工进行定期消防/治安等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类消防/治安培训、演习,若乙方所聘用的员工违反消防/治安法规,由乙方负全部法律和违约责任。

2.乙方及上岗员工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吸烟,须阻止顾客、朋友、亲戚等人员在商场或专柜内吸烟。否则,甲方对乙方做贰佰元/次的违约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有责任教育所聘用员工爱护商场设备设施、消费器材,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将商品或杂物堆放在消防器材处、防火卷帘下、过道、消防通道处、强电井、弱电井、水井等门前,影响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消防法、安全用电法规定、要求,经检查发现乙方违反此规定做伍拾元—贰佰元/次的违约处理,再次检查未改者,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本专柜、库房及商品展示区的开关、灯具、插座和其他用电设备、工具进行自查并按商场规定开启、关闭电源、拔掉插座,如发现有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断电,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或设备部人员。否则,经甲方查出则对乙方做伍拾元/次违约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所聘用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甲方商场内进行销售、存放、使用,若有违反对乙方做伍佰元—伍仟元/次的违约处理,或根据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6.乙方如需按照二次用电或改装电路,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设备部申请,批准后乙方自行在一个自然日内按甲方要求购买材料,甲方设备部验收材料合格后进行统一安装接线,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自行随意安、接二次用电或不按规定用电,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切断电源,并处壹仟元/次违约处理,造成火灾后果的,由乙方负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商场违约申请书 第二篇_商场合作经营协议书

商场合作经营协议书

订立协议书双方:大同市南郊区服装大世界 甲方 乙方

为了商户的稳定经营和市场的持续繁荣,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在开办的卖场中,为乙方提供商位,商位号为 服装大世界四层号。

二、费用标准为元/1年。(除电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合作期限为一年。即从2015年月日到2016年月日。 四、支付方式:起租时付清余额。

五、续租:协议到期的前一个月,另行商订续租事宜。 六、甲方权利义务

1、对开办的市场有统一管理的权利。

2、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协助各级行政机关对违反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4、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5、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合作场所)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直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

公共安全;消防管理;通道的管理等。 6、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 七、乙方权利义务

1 、协议期满后,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位,乙方有使用权。 3、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4、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经营。

5、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要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6、应按时支付应交甲方的合作经营费用并承担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7、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各项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装修,不得损坏甲方一次装修共用墙体结构,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8、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9、将商位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商户交换场所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10、有对市场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市场管理的权利。 八、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合作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营业执照的。

2、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商户交换场所的。

3、逾期七日未支付费用或水、电灯费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连续三日未开门营业的。

5、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或其他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使场所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费用。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作场所的交还

合作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合作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五日内将合作的场所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大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甲乙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管理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场违约申请书 第三篇_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商场违约申请书】

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为了维护商场秩序,依照《商场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上高县市场管理规定》特制定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一)营业期间的考勤管理:

1、营业时间:甲方管理部门根据时令及商场变化规定营业时间,该营业时间以及通知或公告方式予以公布(该营业时间不包括春节期间)。

2、休假时间:春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间由甲方部门按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并发出书面通知和公告,具体安排以书面通知和公告为准。

3、加班制度:如乙方工作时间需要延长,应在当日闭店1小时前向甲方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营业时间延长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电费、设施超长使用费及加班管理服务费应按甲方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由乙方向甲方相关部门缴纳。未经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场内组织加班。

4、严格遵守商场上下班时间,按时进场营业,准点关门。

5、如遇紧急事情,需要临时离店1小时以上者,需向商场管理员请假说明情况,得到批准方可离店。

6、无故停业,擅自关铺,影响商场的整体形象,损坏其他商户的利益,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7、营业时间必须开灯,短时间离开或请假必须开灯,营业时间无故不开灯支付违约金50元/次;

8、商户有事关铺半天以上者,必须事先请假,并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关铺,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要及时用电话联系商场办公室,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空摊处理,空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支付违约金200元/天;

9、凡请病假者,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不能提供的,按关铺处理;

10、长时间请事、病假者,应在商场允许期限内,用最短的时间,增补营业员或导购。事、病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商场办公室签字方可批准执行,无故不请假空铺三天以上的,构成严重违约,商场严格执行,按空摊处理;

(二)商场经营秩序: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按时积极缴纳应缴费用;

2、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经营期间,若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不能自行妥善解决,客户将问题投诉到甲方处,甲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赔付给客户;乙方在经营期间违反《商场经营管理协议》的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3、乙方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乙方工作人员入驻后,须向甲方提供经营者(照主、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住址、联络方式,以便商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经营人员必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如有发现,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品牌保证金),并不退还租金等全部费用。

5、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善意妥善解决,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

6、乙方不得在商铺内进行任何可能对商场内其他商户造成损害或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包括乙方有拉客喊客行为);一经发现,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7、乙方有义务参加商场组织的各项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分担经费,费用由全体商户和甲方按比例出支。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次;

8、乙方柜台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各种重要票据过夜,否则发生现金及各种重要票据损坏或遗失的后果自负。 9、

10、乙方应于商场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出货,乙方车辆须在商场指定的位置有序停放;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1、各商铺间应公平竞争,如有恶意提高或降低所售商品的价格,以及造谣、中伤、污蔑、诽谤其他商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不退还经营期间所交的任何费用),收取违约金;

12、乙方不得在商场内饲养宠物,在商铺外存放商品、运输工具等物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3、乙方不得在商铺内从事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为确保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商铺玻璃门一律不得外开,门垫、地毯不得摆放于门外;

15、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任何设备、设施、用品等;

16、乙方不得在楼道、楼梯、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堆放、张贴或留置箱物、衣物、家具、垃圾等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及破坏公共设施等。如有违反,在甲方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口头或书面)30分钟后乙方仍未作出撤除的,甲方有权强行撤除或处理;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并不退还所交的全部费用;

17、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其自身财产的各种保险、其商铺、装修、设备等的保险受益人应包括商场,乙方办理保险后应在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逐户兜售、推销商品及派发广告宣传单和其它广告品,甲方有权制止其行为并没收任何待发货已派发的宣传商品或资料;

19、各商铺严禁燃香点蜡、焚燃烧烤任何物品,严禁私藏非法武器、管制刀具、毒品,严禁进行打牌、赌

博、斗殴、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反犯罪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5000元,收缴其用以进行以上活动的一切物品,构成违法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收回其商铺另行处理;

20、乙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排放异味,严禁敲打震荡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商场或其他商铺的安宁;

21、若消费者投诉,经核实属于乙方责任,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

22、任何经营者不得对顾客进行跟踪推销、索要顾客回扣等行为,否则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次;

23、乙方不得将租赁商铺空置,或擅自停业、休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商铺与第三方合作,联营或转租等;

24、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登记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悬挂在租赁商铺的显著部位。

(三)乙方导购的行为规范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1、乙方经营人员(导购)在营业时间内,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不准衣冠不整、不准裸背、穿拖鞋、随地坐卧;

【商场违约申请书】

2、禁止一名导购兼顾两个或两个以上商铺行为;

3、不准因上货、盘点、结账等内部工作而影响接待顾客;

4、不准在工作场地出现高声大笑、互相追逐、喧哗吵闹、带小孩等行为;

5、不准在商铺内赌博、进行封建活动;

6、不准私自拿用陈列商品,隐匿顾客遗失物品;

7、不准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

8、不准在租赁物业内打架斗殴;

9、不准不文明经商、出言不逊、欺诈顾客,辱骂顾客或殴打顾客,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

10、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进入非职责所需之场所;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公用物品和设备;

11、不准在租赁区域内及禁止吸烟之场所吸烟;营业期间不准酗酒;

12、不准向客户、同事、消费者、上级领导作出不礼貌举动;

13、不准破坏公物;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3000元/次,并照价赔偿;

14、不准持有危险物品,如凶器、爆炸物、毒品;不准携带其它非法物品进入工作地点;

(四)商场清洁卫生管理:

1、各商铺应保持商铺内卫生清洁,保持橱窗、门面、地面等明亮洁净;

2、商铺之废物、废水等垃圾应自行清除并倒放于商场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

3、乙方拆除商品、装修所产生之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甲方之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

5、乙方商铺装修整改期间商户应做好围挡、指示、警告等安全保护措施及清洁工作;

(五)指示、招牌、商品标签的管理:

1、为保持整个商场格调之统一,乙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报经甲方商场管理部门事先统一,缴纳费用后由甲方统一制作;

2、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在商铺外(含玻璃间隔内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严禁在店铺内悬挂、张贴、摆放任何与经营无关的广告、宣传画、纸张,及出租、转让、合作经营等各类的标语,否则商场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由乙方承担撤除费用;

3、乙方确需在商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在向甲方缴纳一定费用后,按甲方管理单位核定之内容在指定位置、指定时段摆放;

4、乙方要使用甲方同意印刷的标准价签、促销牌、折扣牌;

5、乙方在日常经营中使用商场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零售商品应给顾客出具售货凭证;

(六)商场安全管理:

1、乙方对于其所有商品、物件之保管与储存,均应自行负责,同时应防止他人蓄意破坏;

2、乙方不得破坏商场为整体商业秩序之维护或保全所采取之管理行为;

3、乙方自身不得参与或鼓动他人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租赁场所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私接电源线路和违规使用各种电器,一经发现,处以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经营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如打火机用罐装丁烷气、发胶、仿真枪及管制刀具等),并禁止携带进入租赁场所,一经发现即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每个商铺必须统一配备灭火器。商铺经营者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强行配置(灭火器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罚款200元;

7、灭火器材必须放置指定的明显位置,自觉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办理灭火器材的检验手续,并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自觉维护消防设施,私自动用或损坏现场设施及消防器材,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罚款;

8、严禁在租赁场所通道及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和货物,要确保租赁场所内消防设备的有效及消防水源畅通。随意挪动消防器材,挤占消防器具设施,私自占压消防通道的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如遇意外情况,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做到有秩序、有步骤的撤离事故现场;

9、要自觉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商铺柜门,如发现货物被盗、丢失,本商场概不负责;

10、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管理,凡违反社会治安及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给予刑事处罚者,其商铺由甲方无条件收回,并不返还租赁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11、发生火灾或重大治安事件,商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并积极参与疏导及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12、为了对租赁场所内全体经营者负责,在营业时间之外任何个人或货物不得进入租赁场所,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甲方所规定的时间进货上货;【商场违约申请书】

1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接受处罚。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收回商铺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货物出入管理:

1、甲方专设有货物运送专用通道提供给乙方作为货物出入运送通道。乙方货物装卸应从专用通道进入,若该通道拥堵时,甲方管理部门将协调各部门予以解决;

2、乙方在非营业时间运送货物时,应办理货物进出单方可出入,并配合甲方管理部门的检查;

3、乙方运送货物时,应使用货梯或楼梯,不得使用扶梯和客梯载货或运送;

4、乙方不得在广场内公共区域堆货或在地面上直接拖拉货物;

(八)转租、转让管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允许私下转让、转租其商铺;但因某种原因乙方中途无法继续经营,需将商铺转让他人的,需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对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应保证受让方与甲方签订相关管理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产权人和乙方都不得将该商铺使用权转让第三人;

2、其受让人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及该商铺的经营用途符合商场管理规定,同时受让人的或承租人同意与甲方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并愿意服从甲方管理;

3、经甲方批准过户的乙方,需缴纳过户费,过户费的承担可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商定;

4、商铺过户后,商铺租金、租约及保证金相应转让给受让方;

5、转让方其他遗留问题,由受让方承担;

6、乙方无权私自将其承租的商铺转租、转借他人,如经甲方发现乙方有私自转租、转让、或以合作、联营、加盟等形式为名义的转租行为的违规情况,核实无误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将违规乙方清场,其保证

商场违约申请书 第四篇_解约申请及解约函

尊敬的XXXXXX公司:

本人是XXXX大学XXXXX专业的XXXX年应届毕业生XXX,于XXX年XX月XX日被贵公司录用,签订了三方协议。

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贵公司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以及和家人再三商量,最终我选择放弃工作。因此,很遗憾的向贵公司提出解约申请,希望贵公司能够考虑本人的特殊情况,允许本人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并出具解约函,声明终止三方就业协议的法律效益。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就业协议承担责任,履行与贵公司的违约条款。

非常感谢贵公司在本次的校园招聘中对我的厚爱,我深知我的违约也将给贵公司的招聘工作带来极大地不便,在此对我没有处理好个人事情而给公司带来的资源浪费表示深深的歉意。

申请人:

年 月 日

XXXX大学:

在充分考虑个人选择意愿和我公司现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XXXXX学院学生XXX与我单位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其与我单位解约手续已办理完毕,同意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请贵单位予以协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尊敬的XXXXXX公司:

本人是XXXX大学XXXXX专业的XXXX年应届毕业生XXX,于XXX年XX月XX日被贵公司录用,签订了三方协议。

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贵公司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以及和家人再三商量,最终我选择放弃工作。因此,很遗憾的向贵公司提出解约申请,希望贵公司能够考虑本人的特殊情况,允许本人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并出具解约函,声明终止三方就业协议的法律效益。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就业协议承担责任,履行与贵公司的违约条款。

非常感谢贵公司在本次的校园招聘中对我的厚爱,我深知我的违约也将给贵公司的招聘工作带来极大地不便,在此对我没有处理好个人事情而给公司带来的资源浪费表示深深的歉意。

申请人:

年 月 日

XXXX大学:

在充分考虑个人选择意愿和我公司现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XXXXX学院学生XXX与我单位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其与我单位解约手续已办理完毕,同意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请贵单位予以协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尊敬的XXXXXX公司:

本人是XXXX大学XXXXX专业的XXXX年应届毕业生XXX,于XXX年XX月XX日被贵公司录用,签订了三方协议。

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贵公司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以及和家人再三商量,最终我选择放弃工作。因此,很遗憾的向贵公司提出解约申请,希望贵公司能够考虑本人的特殊情况,允许本人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并出具解约函,声明终止三方就业协议的法律效益。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就业协议承担责任,履行与贵公司的违约条款。

非常感谢贵公司在本次的校园招聘中对我的厚爱,我深知我的违约也将给贵公司的招聘工作带来极大地不便,在此对我没有处理好个人事情而给公司带来的资源浪费表示深深的歉意。

申请人:

年 月 日

商场违约申请书 第五篇_2016商场活动承诺书

商场活动承诺书

北京世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1月4日至14日在商场地下中厅1号、2号活动场地进行《东南亚产品市集》。曹星会负责活动期间所有展示内容及现场安保工作,如有任何问题,由曹星自行负责,与颐堤港商场无关。与此同时,将确保商场内展示区公共环境的安全,如因此活动而对商场或顾客造成任何损失,曹星全权负责,照价赔偿。

北京世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

商场专柜联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会员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文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二条专柜设立

1、甲方商场_____楼提供_____平方米的场地,经营品牌系列品种的商品;若乙方商品首次在甲方销售,须向甲方缴纳_____元的商品进场费。

2、乙方承担专柜设计、装修的费用,具体方式为:__________

(1)乙方设计、装修(2)乙方设计、甲方装修(3)甲方设计、装修(4)改造甲方现有设施

3、合同期满后,专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每月按乙方销售额的_____%作为销售的利润提成;

2、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因素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并每月按销售额的_____%提成作为广告促销费用;

3、甲方采用pop机销售商品,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支付按销售额的_____%的条形码制作费;

4、乙方月度保底销售额、月度保底利润额(计算方式:当月保底利润额=当月保底销售额×[提成扣点+广告促销费扣点+条形码费扣点+电费 %扣点])

当乙方_____个月实际销售额超过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s/3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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