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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保局

时间:2018-06-15   来源:手工制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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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保局 第一篇_无忧保—中山市市内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详细攻略

无忧保—中山市市内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详细攻略

二胎政策放开后,前来社保部门咨询生育保险政策的人明显增多了。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自己是否符合享受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待遇的条件,也不知道如何享受。对此社保局专门制作了一个表格及流程总结,以便直接索引待遇并按图索骥去享受待遇。下面,让我们来详解参保职工在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详细攻略。

一、待遇索引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两大块,并且待遇享受情况与缴费累计时间相关。

二、待遇攻略

(一)产前检查攻略

1.《计生证明》

前往户籍或居住地所属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具《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简称《计生证明》)。

所需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2.妊娠医学证明;3.结婚证;4.计划生育服务证;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围产手册等资料。详情请咨询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就医点确认

在中山市社保局官方网站登录认证用户,或者在中山市各社保服务自助终端进入生育保险业务页面选择产检定点医院。

3.刷卡结算

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并持社保卡刷卡结算。

(二)住院分娩及计生手术攻略

住院分娩的开具《计生证明》后在中山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刷卡结算;仅施行计生手术的可直接持社保卡刷卡结算。

与产前检查报销不一样的是,住院分娩、计生手术无选点医院限制。

(三)生育津贴攻略

1.登记账号在中山市社保服务自助终端或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登录生育保险业务页面,录入参保职工本人在中山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六大银行建行、农行、中行、工行、交行和广发行开户的通存通兑存折或借记卡、储蓄卡都可以哟。

2.津贴划付

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已经进行刷卡结算或报销的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在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结算日的次月起,逐月划付生育津贴到已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内;未满12个月的,待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次月起,自动划拨相应生育津贴到已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1)津贴计算方式:参保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休假)天数。

【中山市社保局】

(2)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15天;怀孕满16周流产的,42天,引产按照流产怀孕周数享受相应的休假天数。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3)划拨生育津贴举例说明

假设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1月份在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进行了生育结算,2月份医院上传住院分娩月结资料给社保局,社保局根据资料核实参保女职工在住院分娩上个月的参保状态及缴费时间,3月初统一按实际天数核发1-2月份的津贴,4月初核发3月份的津贴,依次类推。

(4)生育津贴自助查询

在中山市社保服务自助终端或登录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可查询以及打印《生育津贴享受情况表》,随时了解自己津贴发放情况。

中山市社保局 第二篇_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参保人异地生育须知

一、因无人照顾等特殊原因在市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

二、异地生育备案所需资料包括(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配偶(或亲属)当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工作证明、参保证明等)、本人社保卡、双方有效身份证。

三、参保人所选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应是当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在相同级别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额度以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定额结算额度以上部分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五、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生育或排胎后,持相应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详情参阅各待遇指印)

六、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在生育或排胎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未满12个月的(住院分娩除外),待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30日内办结。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址:

咨询热线:12333

中山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一、 条件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儿出生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所需材料

(1)《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以下简称计生证明); (2)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内容需包含出入院时间、怀孕时间、排胎日期或新生儿出生日期或手术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儿数); (3)如为门诊就医的,还需提供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参保人及代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5)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6)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

(7)在异地行计划生育手术或生育的,还需提供在手术或生育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异地备案凭证》原件。

(8)已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需补差额的,还需提交《中山市社会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不需提交计生证明。

(9)如《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异地备案凭证》中没有异地医院主诊医生填写核查身份的,可以使用《住院身份证明》或标注身份证号的有医院盖章的病案首页或其他医学材料代替。

三、办理地点

参保或户籍所在地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四、办理程序

1、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围产手册(或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怀孕前三个月内经本市市级医院(特指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宜上环证明等材料到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计生证明。

2、参保人到其参保或户籍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事大厅交齐所需资料,前台工作人员对其所交资料核定准确后,即时办结相应待遇发放手续,应支付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在2012年8月1日后报销生育医疗待遇的,按《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和《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中府办〔2012〕42号)规定的定额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2)在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出院证明、出院证)上需有就诊医院的盖章(含医院公章、诊断证明章、就诊科室的业务章等)。其内容应包含出入院时间、怀孕时间、排胎日期(或新生儿出生日期或手术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儿数,并在相应内容下面划线。

(3)如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等医学证明上无明确的排胎日期,可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中的出生

日期作为补充说明,需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参保人须在生育后申领生育医疗待遇前到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开具计生证明。若在市内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医院生育的,可以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内申请开具此证明。

(5)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围产手册(或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怀孕前三个月内经本市市级医院(特指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宜上环证明等材料到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计生证明。

(6)人社分局和定点医疗机构只接收中山市各镇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以取代其他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因特殊原因需在市外生育的,须在生育前填写《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并到其参保地(中山户籍人员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分局办理备案手续。如事先未办理备案手续而自行异地生育的,其费用不予报销。

(8)参保人在以下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珠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珠海上衝医院、江门中心医院、江门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江门市蓬江区白石正骨医院、顺德桂州医院)生育的,视同市内生育处理,不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9)若参保人因死亡而注销户口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本人银行帐户的,可提供其法定继承人的有效银行帐户,同时还须提供证明其为法定继承人的相关材料和参保人死亡证、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参保人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医学文件等全部材料,姓名必须与参保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致。两者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时,需由发放单位证明其有效性。

(11)已在农村合作医疗、异地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过或已在计生部门记帐的,不再报销。 (12)因治疗异位妊娠(宫外孕)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按普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处理。

(13)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4)必须提供与此次生育相关的收费收据原件,所提供的报销联上需有财政监制章或税务监制章。如无财政监制章或税务监制章的,不予以报销。

(15)剖宫取胎或剖宫产的,不限孕周,均享受同等待遇。

(16)参保人应在生育后12个月内持所需资料到参保或户籍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手续。

中山市社保局 第三篇_中 山 市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审 核 表

【中山市社保局】

中 山 市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审 核 表

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事项

1、离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如存折遗失或更改的,必须携带新存折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帐户更改手续。

2、离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出境定居的,必须凭公安局出入境发出的《出境定居证明》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出境定居申报手续,之后每年本人到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报到一次,或提供我国驻国外的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健在公证书,定居港澳的提供当地工会联合会出具的生存证明书。

3、离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选择到异地定居的,必须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异地定居申报手续,之后每年本人到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报到一次,或凭我局养老保险科寄出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确认盖章后寄回。

4、在本市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按我局定期发出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书前来办理认证手续。

5、由我局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的,在一个月内,其直系亲属须携带火化单、死亡证(或户口注销证明)、社保卡、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如同一户口本的可提供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申领丧葬费和抚恤金。

本人(代办人)已清楚了解上述事项,由于没有履行上述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 200 年 月 日

中山市社保局 第四篇_中山市 社保费最低参保基数调查表

【中山市社保局】

社保费最低参保基数调查表

备注:

1、本表适用于社保费最低参保基数的核定或调整的调查和审批。【中山市社保局】

2、缴费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部分内容,其中从业人数=应参保人数+不需参保人员情况,如存在“不需要参保人员情况”的,请附相关详细资料(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外籍人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3、对开业不在三个月的企业,近三个月的平均参保人数、平均缴费工资水平和销售额等项可按实际经营月份数填报。

4、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调查、审批后存档。

中山市社保局 第五篇_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申报操作指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申报操作指引

1、登陆我局网站,网址:/retype/zoom/395ac91da76e58fafab003a0?pn=1&x=0&y=7&raww=327&rawh=102&o=png_6_0_0_249_382_367_115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102&md5sum=db9671ae0133d85c37b27cff01c2a7ba&sign=d74765a7ce&zoom=&png=0-63931&jpg=0-0" target="_blank">

【中山市社保局】

4、在“网上自助查询办理登录”页面,按以下要求进行选择:

⑴在业务类型栏选“人力资源业务”;

⑵业务对象选“单位”;

⑶相关业务选“劳动监察业务”;

⑷查询办理栏选“企业用工信息申报”;

⑸在“纳税编码”和“密码”栏输入单位纳税编码(44之后的数字)和密码(密码为该单位社保登记证号中间6位),按登陆。

5、登陆验证成功后,进入以下界面:

6、选择“业务办理”,再选择“劳动监察”,于此页面进行用工信息申报。

中山市社保局 第六篇_怎么办理社保转移,办理中山异地社保

怎么办理社保转移,办理中山异地社保

社保怎么转移,社保跨省转移的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需要什么

在中山工作,很多事情都与社保息息相关,买房贷款需要社保证明,农民工积分入户社保可以加分,买社保医疗门诊住院都可以报销,社保的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无论您是自由职业者,还是没办社保登记证的公司,都可以找骏伯谭先生咨询办理社保等事宜。电话:15107609046谭生

2009年12月28日,推出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在广州买满10年以上社保,可以享受中山的退休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中山市的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正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中山市户籍且正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缴费年限10年以上参保地且属中山市户籍的。 手机:15107609046 谭先生 电话:0760—23882022办公QQ:2419813350

地址:中山市石岐东明路28号峰华28大厦A座602

中山市社保局 第七篇_中山社保转入流程

中山市养老保险金转移单

凭单编号: 打印日期:

审核: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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