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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

时间:2016-12-28   来源:植物养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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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一):一____大气污染的宣传材料[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2

一、大气污染的定义

在干洁的大气中,痕量气体的组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一定范围的大气中,出现了原来没有的微量物质,其数量和持续时间,都有可能对人、动物、植物及物品、材料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当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做大气污染。所谓干洁空气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的大气(由混合气体、水气和杂质组成)除去水气和杂质的空气,其主要成分是氮气,占78.09%;氧气,占20.94%;氩,占0.93%;其它各种含量不到0.1%的微量气体(如氖、氦、二氧化碳、氪)。

二、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排入大气的污染物约有6亿多吨。污染源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生活污染源:如家庭、商业服务部门等燃煤排放的烟尘和废气。

交通污染源:如汽车、火车、飞机、船舶等排放的废气。 工业污染源:如发电厂、钢铁厂、水泥厂、氮肥厂、烧碱厂及其它各类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和粉尘。

三 、污染物的种类及引起的症状

烟尘:视程缩短,导致交通事故、慢性支气管炎

飞尘:血液中毒、尘肺、肺感染

二氧化硫:刺激眼角膜和呼吸道粘膜、咳嗽、声哑、胸痛、支气管炎、哮喘,甚至死亡

二氧化氮:刺激鼻腔和咽喉、胸部紧缩、呼吸紧迫、失眠、水肿、昏迷,甚至死亡

一氧化碳:头晕、头痛、恶心、四肢无力,还可引起心肌损伤,伤害中枢神经,严重时导致死亡

氟化氢:刺激粘膜、幼儿发生斑状齿、成人骨骼硬化

硫化氢:刺激粘膜、导致眼炎或呼吸道炎、头晕、头痛、恶心、肺水肿

氯气:刺激呼吸器官、支气管炎,量大时引起中毒性肺水肿 氨:刺激眼、鼻、咽喉粘膜

气溶胶:引起呼吸器官疾病

苯并比:致癌

臭氧:刺激眼、咽喉,导致呼吸机能减退

铅尘:铅中毒症,妨碍红血球发育,儿童记忆力低下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3

家庭室内大气污染防治常识

室内装潢造成的污染来源

1、人造板材及人造板家具;

2、涂料;

3、壁纸和地毯;

4.装饰石材

四步骤安全法

1、在选购建材时,应向商家索取相应的由权威部门出具的有关污染物含量的安

全证明。

2、室内装修后,不应立即入住,一般让新居在通风情况下空置一个月到数个月

为宜。

3、在迁入新居前,最好进行居室内环境检测和总体安全评估。

4、一旦发现问题,务必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室内污染对策种种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释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对室内造成的污染在治理时所采取的方法

要根据其污染的程度做不同的方案,就业主本身来说应先注意新装修房要多开门窗,

保持室内通风;其次可养一些能吸收有害物质的花草减少室内有害物质的数量.当污染

达到一定程度就要用一些物理和化学的方法进行现场和持续性的治理,具体的方法如

下:

植物吸收法:

1.具有吸收甲醛作用的植物,如吊兰、芦荟、龙舌兰、虎尾兰等;

2.具有吸收苯作用的植物,如长青藤、铁树等;

3.具有吸收三氯乙烯作用的植物,如万年青、雏菊、龙舌兰等;【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

4.具有吸收二氧化硫作用的植物,如月季、玫瑰等;

5.具有吸尘作用的植物,如桂花;

6.具有杀菌作用的植物,如薄荷。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4

常见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人口集中地焚烧沥青、油毡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1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第1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下罚款

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1条第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第2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建筑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3条第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8条: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等,造成污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第4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

【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2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二):民权县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

民权县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展示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行动,切实做好政策解读、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同呼吸、共命运”的环境舆论氛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 突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突出宣传县委、县政府解决我县大气污染问题的决心,突出宣传县委、县政府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举措。通过宣传,增强全县人民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增强全县人民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民权县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副县长

成 员: 县委廉政办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息办副主任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韩冰县环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督促落实。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

7月10日至9月10日为集中宣传阶段,之后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转入常规宣传。

(二)任务分工:

1、宣传部:负责制定相关重点工作宣传方案,督促检查指导各镇(社区)、各有关部门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

2、信息办(网络科):负责在民权县政府政网上开设专题专栏,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最新工作进展、工作经验进行大力宣传。

3、文广新局:负责在新闻前展播宣传口号,在电视、广播上开设专题节目,对我县“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办法措施、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先进单位、积极成效、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

4、环保局:负责提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片、科普知识和专家解读等内容和培训。督导所有涉及烟尘、粉尘、废气排放行业、企业厂区及周边粉刷、张贴固定标语,制作固定醒目的宣传标语板(牌)。

5、住建局:负责充分利用广场电子大屏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设置环保公益宣传广告和标语。全市各建筑工地要积极主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负责城区建筑施工现场至少设置一个宣传牌和一个宣传条幅。工地围挡采用彩色喷绘、墙体喷字方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交通局:负责安排县内所有经营性质的长途运输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的适当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有LED电子显示屏的播打滚动字幕。

7、行政服务大厅:各执法、政务审批服务窗口通过开辟宣传专栏、张贴宣传画、发放读本、电子滚动显示屏播放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让群众在办事的同时提高环保意识。

8、负责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大型餐饮、商场、超市、宾馆等商业门店要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字幕。

9、园区管委会:负责产业集聚区所有制作环保公益广告刷写宣传标语。

10、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上街开展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志愿宣传工作。

11、教育局:负责在学校广泛开展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在各中小学校院墙内外,制作宣传喷绘及宣传标语。

12、移动、网通、电信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短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性。

13、各机关单位:按照要求在主城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有LED显示屏的单位播打滚动字幕。

四、工作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全县开展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切实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媒体宣传报道。

(二)把握导向,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及新闻媒体要加

强沟通。新闻媒体组织采访报道要与相关部门事先沟通情况,对重要数据、敏感问题把握好报道口径,避免因传播不实信息,造成群众误解。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送新闻单位播报。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宣传任务安排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统筹合理做好横幅、广告牌、墙体宣传画及墙体标语的制作、悬挂、刷写等工作。画面要主题鲜明、构图协调、色彩美观大方。宣传部、信息办、广播电视台要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出去,最大程度发挥网站、新闻媒体的社会效应。

(四)强化督查,明确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要注重工作亮点、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用典型事例说话,抓好工作落实,共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完成。

附件:民权县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标语

附:

民权县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标语

1. 保卫蓝天同呼吸,治理雾霾共行动

2.治理环境污染重现丽日蓝天 。

3.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4.生命来源自然,健康来自环保。

5.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创建生态宜居城镇

6.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7.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天蓝水清地绿目标早日实现

8.破坏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9.让绿水更绿,让蓝天更蓝,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10.祸从污染起,福自环保来。

11. 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投身大气污染防治。

12. 千方百计治理大气污染,齐心协力改善城市环境。

13.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14.防止雾霾,人人有责绿色生活,人人共享

15.治理大气污染,共建绿色家园。

16.蓝天不是垃圾站,废气莫向空中排。

17.让大气清新,让蓝天蔚蓝,让民权碧绿

18.还天空一片蔚蓝,建民权美丽家园。【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

19.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三):2016交通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大营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管理,加快营运车黄标车淘汰更新速度,推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进一步减轻我市营运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关于制定治理雾霾天气各类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雾霾的八项措施》等法律和文件。

三、整治范围

我局实施的交通工程施工场地;从事道路客运、旅游包车、货运(含危货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销售的企业;我局公务及执法车辆中环保部门认定“黄标”的车辆;港口码头散货堆场;超标排放的营运车辆。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一)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切实降低扬尘、有效节约资源。

(二)通过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推进环境保护、绿色低碳交通,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尽最大责任。

(三)杜绝无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的车辆从事营运。

(四)推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进一步减轻我市营运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五)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控,通过应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方法,不断降低扬尘、减少土地利用,提高节能减排效率。从2016年起结合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跨大运河桥等项目重点实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日常检查。由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跨大运河桥、高良涧船闸扩容工程、京杭运河黄码大桥等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建联合检查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工作任务与目标。

2.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切实开展蓝天工程。

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溅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4.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在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大运河桥等项目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督促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根据规划红线范围,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从2016起严格要求在建项目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3)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①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②施工用的粘土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③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6)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在脚手架顶部设置喷雾装置,以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脚手架设专人检查、维护,严禁擅自拆开。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上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一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行清除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7)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使用商品混凝土。

(8)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9)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10)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1)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2)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3)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5.沥青混合料实行集中场站搅拌。2016-2016年承德路跨大运河桥等各项目对沥青混合料实行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

6.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对违规扬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二)公共运输

1.推进公交优先战略落实,不断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城市客运枢纽、公交站场和换乘体系建设,实现市内公共交通体系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之间无缝衔接。2016年底前出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

2.建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和准入制度。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尾气排放一票否决制。对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新增客货运输车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开展燃油消耗量核查工作,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相关部门在审批新购、新增、更换营运车辆时要严格把好车辆燃油消耗量核查关,对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保证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入营运市场。

3.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工作机制。结合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和等级评定检测工作,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制度,全年检测不少于18000辆次,严禁尾气检测不达标车辆开展道路运输经营。

4.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积极鼓励运输企业加快老旧车辆淘汰老旧柴(汽)油车辆步伐,大力提倡使用LNG燃气车辆。对原有暂时不能报废的营运客货车辆,督促运输企业采用发动机的更新、大修等方法进行治理。2016年,全面完成1300辆出租汽车油改气工作,投放80辆新型环保公交车,对市区800多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全部更新为油气双燃料车辆,投放200辆新型环保客货车。配合市公安局开展营运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2016年底前,基本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营运客车和中、重型营运汽油车以及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车。

5.加强维修企业管理。严格执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落实抽查制度,每年抽查维修企业不少于50家,严禁维修企业维修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6.加强营运车辆报废监管。督促各运输企业建立营运车辆报废管理台账,确保营运车辆报废走合法程序,不得私自倒卖。检测部门要逐步建立营运车辆尾气检测数据库,并支持网络连接功能,具有内容齐全、查找方便、操作简单、远端监控等特点,使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7.加强渣土、驾校、执法车辆管理。加大驾校、执法车辆排放标准的管理,加快老旧驾校、执法车辆淘汰步伐,凡经维修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予以淘汰,尽量减少执法车辆的使用频率。对渣土车采用新的全密闭技术标准,实行全封闭式密闭运输。

8.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积极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三)港口码头

1.加强港口码头粉尘防治。2016年在盐化工通用码头和楚州海螺水泥码头开展增设吸尘装置试点工作,在运输过程中采用过滤、清灰和粉尘收集等措施,避免粉尘向大气中排放。新建散货码头,在设计阶段,根据装卸工艺考虑设置相关防尘装置和增加场区绿化面积,以减少传输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对大气的污染。

2.强化散货堆场扬尘治理。督促港口经营人制定散货堆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并安排专人对散货堆场和港区道路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制扬尘。对电厂煤炭等用量较大、用途专一,且易产生粉尘的货物,逐步试点实行封闭存储,以从根本上解决露天堆场所产生的扬尘对大气污染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是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加强大气污染危害宣传,加强交通运输活动对雾霾等污染相互影响机制等课题的研究。鼓励、支持建设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努力控制污染源头,有效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四)加强考核督查。强化对全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突出重点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凡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

 

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四):2015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第1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关于严控扬尘污染和加强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监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函》的要求及戴文萃主任助理的批示,为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7号)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及我管委会的实际,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5%。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XX]1511号)、《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发[20XX]66号),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特别要加强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旧小区改造和港东新城建设中防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治理道路扬尘。对自动监测站(大港公园)附近迎宾街、振兴路、永明路、育秀街等主要道路必须实施每日清扫并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规范环卫职工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严格执行环卫应急保障制度,确保运输中垃圾、灰浆、渣土等洒漏得到及时清扫。

(三)建成区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堆场,在储存、堆放、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挡风墙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方案】

(四)建成区内渣土临时堆放点必须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q/3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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