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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

时间:2016-06-29   来源:手工制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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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一):案卷评查及优秀案件奖励

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论证稿)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测绘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测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测绘局《测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测绘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测绘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已办结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卷宗材料。

本办法所称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实施监督的活动。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关,是指组织开展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 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市、县测绘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内的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 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测绘行政执法行为。

第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六条 组织开展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符合测绘、档案、保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测绘行政执法案卷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 全国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评查机关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组织有关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进行相互评查。

第八条 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方式以审查测绘行政执法案卷为主,必要时听取有关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或与执法检查结合进行。

第九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指导本部门执法机构或者执法人员对本部门的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定期自查。

第十条 测绘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

(三)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否说明理由;

(六)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采用规定的格式文本,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测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

(七)是否使用统一的罚没票据;

(八)违法行为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是否移送;

(九)测绘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资料或记载是否完整等。

第十一条 测绘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实施行政许可的权限是否具备;

(三)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

(四)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五)行政许可的受理、听证、决定等文书是否齐全;

(六)行政许可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七)行政许可收费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十二条 测绘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复议机关主体是否合法;

【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

(二)行政复议文书、材料是否齐全;

(三)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是否进行合议;

(四)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期限;

(五)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适当等。

第十三条 测绘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是否合法;

(二)实施行政强制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行政强制的程序是否合法;

(四)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五)实施行政强制对象与行政强制相对人是否为同一人;

(六)行政强制文书是否清楚、齐全、完整;

(七)实施行政强制是否按法定期限进行,有无超期强制的情形;

(八)行政强制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种类、幅度等。

第十四条 对测绘行政执法案卷形式的评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文书格式是否统一规范;

(二)文书材料是否完整,要件无遗漏;

(三)卷宗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做到一案一卷;

(四)是否有卷内目录,材料排列是否有序,是否有页码;

(五)纸张是否破损、装订是否整齐;

(六)书写文书是否使用耐久的墨水笔填写等。

第十五条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时,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应当出具评查机关的公文并采取特殊登记措施,由专人保管,防止毁损、遗失、泄密。

第十六条 组织开展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根据本行政区、本部门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具体标准。

全国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由国家测绘局制定。 第十七条 参加评查的测绘行政执法案卷,由评查机关指定产生或随机抽取产生。评查机关参与案卷评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评查人员分别查阅案卷,综合评分,作为被评查案卷的评查得分。

第十八条 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评查标准,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案卷,89分至70分以上为合格案卷,70分以下为不合格案卷。

第十九条 评查机关对被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反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应及时归纳总结,并向有关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

第二十条 被评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行政执法

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二):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关于2011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

通 报

各市州农业局:

为了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10月10日至12日,我厅对推荐报送的优秀案卷组织了集中评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按照评查方案,组织成立了专门评查小组,对报送的45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共评选出优秀案卷10卷。从评查情况看,优秀案卷事实认定清楚、处罚决定合法适当、法律适用准确、调查取证全面、办案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邵阳、衡阳、常德、怀化、株洲市等专门举办了培训班,集中学习了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集中评选的方式,开展了案卷评查活动。案卷的整体制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农业部门的执法能力有了实质性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执法机构对案卷制作工作还不够重视,未能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活动,案卷制作人员素质不够高,一些地方还报送了不合格案卷。重案件查处、轻文书规范的现象仍然

存在。部分案卷存在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不准确、程序不合法、调查取证不全面、案卷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案卷质量。行政处罚案卷是执法全过程的真实体现,案卷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行为的有效性。广大农业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优秀案卷的有益做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提高案卷质量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

二要切实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案卷制作交流会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办案能力。

三要继续完善案卷评查制度。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日常检查制度,法制机构要严格把关,将案卷评查工作贯穿于案卷文书制作全过程,促使农业执法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附件:2011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1.冒用绿色食品标志案

经办机构: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办案人员:肖翔 蔡灿

2.经营未经审定种子案

经办机构:新晃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蒲玉环 曾佑云

3.经营劣质农药案

经办机构:邵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谢玉良 刘课文

4.占用耕地未剥离耕作层土壤案

经办机构:岳阳楼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晏建卫 周海

5.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案

经办机构:石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李小勇 韩先月

6.经营假农药案

经办机构:衡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颜卫东 熊国成

7.经营未取得登记证农药案

经办机构:中方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邓联国 唐刚春

8.经营劣质农药案

经办机构:醴陵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张志明 赵二毛

9.销售未按规定包装、标识农产品案 经办机构: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汪弼球 赵 祥

10.经营假种子案

经办机构:宜章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李述友 杨龙

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三):2016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用语的表述不严谨。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中队随意表述,当事人名称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违法行为当事人名称和违法后果等表述很不规范。表述案件的案由时,当事人和违法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在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上有一定的随意性,部分案件有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缺少集体讨论审查把关的记录。

二是文书中的书写用语不规范。有的中队在说明违法行为时,写成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有的中队口语化用语表述案件等。对违法事实的说明使用法律、法规、规章中条、款、项的用语未做到尽量详细。

(二)、笔录制作不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要求,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或者由其他人签名见证。从本次检查情况看,执法人员提问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部分笔录的修改处缺乏当事人的手印或签字确认;二是现场检查笔录或照片证据中,对现场记录不全面、不具体,特别是数码照片打印后没有得到当事人确认;有些笔录中执法人员签名由一人代签;有些笔录中当事人不签名时,没有见证或者注明原因;三是有些笔录内容不全,该填写的部分没有写完整;个别笔录的内容有涂改,但是没有改动人的签名。存在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

(三)、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1)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2)书写不工整。个别执法人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3)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协调。(4)有些中队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

(四)、对签收法律文书人主体资格的认定有偏差。根据有关法律和证据规定,送达给单位(企业)的执法文书,应该由该单位(企业)盖章后具体签字人员签收,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签收。倘若是一般自然人代签,则应要求企业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案卷中。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水平有待提高。本次检查中,我们发现有关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比如在“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中仅仅用了几个字来说明一下案由,对于实施处罚的大量证据以及其证明的对象只字未提,这与《行政处罚法》第39条的要求有相当的差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和行政许可作出后、实施过程中和后续监管不到位,违法行为需要整改的,缺少整改情况记载和后续监督检查材料等。

二、今后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局将高度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要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以优秀卷宗为示范,做好推广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各中队要结合案卷评查的结果,围绕《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执法中队要探索学习总结。向其他好的区、县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文本制度,保障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在行政执法案卷中要体现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权利,强化法制教育作用,切实做到处罚一个、教育整改一批。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和之后,应当对要求限期整改等处罚行为进行督促、监管、和回访,并要求违法行为人及时向行政机关提供整改结果,案卷必须要有整改情况记载。

(四)、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行政执法案卷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同时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执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威信。我局将根据省市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卷宗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卷宗制作的审核、指导、装订和归档工作。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各中队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案卷文书制作质量,规范案卷,完善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水平。

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四):2015文化局依法行政总结

第1篇: 市文化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市文化局继续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任务,以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管理,创新服务,依法行政、依法治文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健康发展。现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武法字[2015]13号)要求,对本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注重法制培训,着力增强依法治文意识

(一)认真学习,树立依法行政意识

我局先后举办多次专题讲座,邀请市人大、市法制办有关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做有关法制学习辅导,并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通过强化学习与培训,领导带头参加有关法律培训和专题讲座,全局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明显提高,依法决策自觉性不断增强。目前,全局上下依法行政、依法治文的氛围日渐浓厚。

(二)明确任务,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我局将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评纳入全局目标管理工作,通过规范责任制度来督促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在行政系统内部层层分解岗位责任,确定各部门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的责任人,使之成为我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全市现有区级以上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机构31个,专兼职管理稽查人员225名。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依法落实守土有责、依法行政的责任。【2016案卷评查优秀卷宗】

(三)依法治文,做到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

从决策层面上看,我局在每次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方面都能首先考虑其是否合法,并请局法规处和法律顾问协助把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得到了自觉的贯彻执行,“琴台文化艺术中心”、“中南剧场”、“盘龙城”、“中山舰”等大型项目多次专家论证会的召开,使我局依法决策的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注重严格执法,着力规范依法治文工作

(一)切实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

截至11月底,我局依法办理网吧、娱乐、演出等市场门类行政审批(核)1821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

完善局行政审批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实时接受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分。截至11月底,我局受理并办结各类行政审批项目326件,提前办结率为99%以上,在全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排名中位置靠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无“红、黄牌”预警纠错,无违纪违规行为,无绩效扣分。

审批与稽查分离后,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得到了加强。截至11月底,市、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2,699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文物收藏品市场共73,587家次,对518家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经营场所依法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收缴违法音像制品262,933张(盘),受理12318举报电话、上级督办件等各类举报868起,查处回告率100%。全市文化市场监管、稽查覆盖率达95%左右,举报投诉受理率100%。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办理规范,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一例群众行政投诉、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无一例因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

(二)创新管理方式与手段,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1、关于网络文化市场

一是充分发挥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作为市网吧及网络游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单位,我局多次召集公安、工商、通信、教育等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全市网吧监管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力求管好网吧。

二是开展“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根据文化部、省文化厅部署,自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以网吧市场为重点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今年文化行政部门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精神,坚持严管重罚,严格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我局设立了“12318”举报电话受理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

四是积极投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今年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我局对网吧场所进行了重点监管。全市网吧市场基本杜绝了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

五是严把审批关,认真执行网吧总量布局规划。严格执行省文化厅核准的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加强对各区文化行政部门的规划执行情况的核查督导,严把网吧市场准入审核关。规范网吧变更法定代表人工作,有效遏制了网吧证照倒卖行为。

六是强化网吧经营者培训教育。结合全市网吧年度核准工作,组织全市十五个区分别召开了“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及网吧业主培训会,对全市1500多家网吧的经营负责人进行了文明创建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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