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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项目合作方案

时间:2016-06-07   来源:影视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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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项目合作方案(一):影视传媒和自媒体项目合作方案

影视传媒和自媒体项目合作方案

甲方:三度壹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潍坊大学生互联网+创业中心

一、三度壹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介

(需要添加)

二、合作项目说明

1. 合作项目的运营

1) 项目实行“企业校园合伙人制度”。该制度是大学生基于优质的企业资源平台,完成自主创业的最佳成长方式。

2) 企业校园合伙人:是指企业提供入驻高校的具体真实项目、相关设备、技术支持、管理指导等学生创业所需的基础服务;由乙方提供场地,并筛选具备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及强烈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或学生团队入驻创业中心承接项目,进行真实的商业实践活动,此学生或学生团队统称为“企业校园合伙人”。

3) “企业校园合伙人”可以作为企业外包人力签订劳务合同来经营此项目,也可以成立公司与企业签订加盟协议或合作协议后经营此项目,或者采用其它方式经营。

2. 功能

1) 影视传媒基地:作为创业项目引入,学生作为“企业校园合伙人”可进行营销团队组建进行实战、又可对 进行深入了解、还可从创业实战中获得收益,同时,“中心”将做为 市场营销中心,承载 管理任务,及市场营销推广任务。

2) 自媒体平台:

3) VR开发中心:逐步与乙方建立科研合作,通过这种合作,利用高校的科研、技术、信息、人才及教育资源,让大学生通过对VR产品的体验来全面了解VR这一全球最新技术。由于VR涵盖了众多领域,因此IT、游戏、影视等专业学生可从体验寻求灵感,激发大学生结合本专业优势去研究VR技术及VR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并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

三、项目各方权益

1. 甲方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甲方协助乙方成立影视拍摄社团,并提供师资力量,包括新闻

采编、拍摄、后期、剪辑等技术支持,供新媒体爱好者进行技术、行业资讯等方面的互动交流。

甲方协助乙方成立自媒体运营中心,可以撰写及广播学校新闻、创新创业、新闻热点、校园趣事、心理咨询、毕业生实习信息、招聘信息等一系列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正能量的资讯信息。

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开展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如企业高管不定期到高校进行讲座,与大学生就影视产业发展、创业、社会实践、内容进行沟通。学校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承办和赞助。

2) 甲方提供影视拍摄所需要的设备、仪器等产品支持,及场地装修。

2. 高校

1) 提供服务

协助甲方在校内进行创业团队候选人的选拔。

为创业团队提供相关的创业政策支持。

对合作项目进行对外宣传。

提供相关专业或对影视感兴趣的学生到社团进行学习、观摩及

参与各种实践活动。

2) 提供场地及承担相关支出

提供206房间(原创业中心创新实验室,144平方米)。 项目运营的水、电、办公桌椅

3) 高校收益

解决了大学生创业缺资源、缺项目、缺技术、缺资金、风险大的难题。

通过校企的紧密合作,为大学生就业寻求了更多途径。 解决了大学生就业困境,为符合企业标准的学生提供就业及实习岗位。

培训体系嵌入,为在校学生及教师提供专业课程辅导和培训。

四、实施计划

大体写一下进度计划

传媒项目合作方案(二):大型演出项目合作协议书

大型演出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歌剧舞剧院(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华夏礼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及运作交响史画《盛世紫禁城》全球首演,及随后双方合作国内外演出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大型演出项目名称:交响史画《盛世紫禁城》

二、 大型演出项目及庆典宴会时间:

演出时间:2011年10月10日晚 19:00—20:30

庆典宴会:2011年10月10日晚 20:30—21:30

三、 大型演出项目地点:故宫博物院太和门广场

四、 故宫大型演出项目场次:壹场(全球首演)

五、 故宫大型演出项目性质:非商业演出,全部为赠票

六、 甲方权益和义务

1、 交响史画《盛世紫禁城》是由甲乙双方投资制作完成,甲方具有使用

【传媒项目合作方案】

权。

2、 本次全球首演由甲方作为主办方与故宫博物签订共同主办协议书,并

共同申请文化部及向北京公安局申报演出许可等有关报批程序。乙方为全球巡演合作单位。甲方与乙方共同申请文化部演出立项批复文件,演出许可等有关报批程序。

3、 甲方负责本次首演期间节目制作、编导、排练、宣传、首演,演职人

员的邀请签约等和费用支付。

4、 甲方负责在首演期间,在故宫召开两次以上新闻发布会,一次书画笔

会。在故宫首演之前节目、舞蹈摄制工作,公安、消防、医务、首演、当晚宴会等费用,向故宫博物院及其它部门支付费用工作及协调。

5、 甲方负责邀请中央电视台、CNC新华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进

行直播和录播工作。

6、 甲方全权负责使用乙方为本次全球首演活动支付的有关所需费用人

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不需向乙方报请,审核,交付清单。查看等事宜)

7、 甲方为回报乙方对本次全球首演资金投入,同意本次全球首演,乙方

在招商工作中所得商品实物,赞助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协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招商赞助回报条例按甲乙双方商定内容为准,只选一家企业为独家赞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动的相关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赞助回报条例内容附后)

8、 甲方为回报乙方对本次全球首演资金投入,甲方将本次首演席位860

席位票中,将345席位票赠给乙方(其中有5张贵宾票),有乙方邀请人员参加。其余席位票由中国歌剧舞剧院和故宫博物院使用。甲方负责三方按照比例均匀分配本次演出及宴会前后席位。

9、 甲方为回报乙方对本次全球首演资金投入,同意在今后国内外演出

中,去除演出和运作等费用,纯利润的70%归乙方,纯利润的30%归甲方。以及今后围绕本演出项目的一切商业开发所得,均按乙方占有70%,甲方占有30%,进行利润分配,税费部分各自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办理。今后对演出项目所进行的演出节目的修改、包装、项目营运亏损所需费用均按30%由甲方支付,70%由乙方支付执行。

10、 在首演与巡演过程中,为了回馈独家赞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动的战略合

作伙伴企业,甲方在开始演出前和中间休息(演出与宴会转换)期间为合作企业编排部份适合现场气氛的企业文化宣传节目。

七、 乙方权益和义务

1、 交响史画《盛世紫禁城》是由甲乙双方投资制作完成,乙方具有

使用权。乙方同意投资本次全球首演,有关所需费用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并按照约定,保证资金准时到位。

2、 乙方作为本次全球首演协办单位,有权五位领导成为故宫全球首

演组委会领导成员,全程参与本次全球首演及其它活动,并了解工作进度,协助甲方工作。,

3、 乙方独家对本次全球首演进行招商工作,只选择一家有实力的企

业作为独家赞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动的相关企业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并保证其企业合法真实性。(由甲方开具授权乙方独家招商文件)

4、 乙方招商所得实物和赞助收入归乙方所有,其所得税等由乙方向

国家税收部门交付。

5、 乙方与本次首演独家赞助商或战略合作伙伴签署协议,按照甲乙

双方商定赞助条例内容执行。

6、 乙方在本次全球首演活动中可以拍摄,在故宫、钓鱼台、人民大

会堂开新闻发布会、记者采访、活动讨论会、排演、纪实记录、首演等花絮,但只作为资料收藏,巡演宣传播出,如有其它用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 乙方可以就首演活动期间开赞助企业或者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签字

新闻发布会、节目排练。首演无偿提供饮品,并保证安全和承担【传媒项目合作方案】

饮品使用责任。

8、 乙方协助甲方对节目单设计,可以邀请著名画家参与为节目单作

画,节目单中有独家赞助商或战略合作伙伴二页广告宣传,及鸣谢有关支持单位,节目单费用由乙方支付。

9、 乙方派人参加活动,需遵守有关演出和活动场所有关规定,其人

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10、 乙方同意所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使用。甲方独家授

权乙方《盛世紫禁城》是甲方全球巡演的合作伙伴,乙方全面负责巡演招商赞助工作。在今后国内外演出中,乙方作为巡演的全程主办单位,甲乙双方协商联手推动,演出去除演出和运作费用,纯利润30%归甲方,纯利润的70%归乙方,以及今后围绕本演出项目的一切商业开发所得收入和产品,均按甲方占有30%,乙方占有70%进行利润分配和物品分配,税费各自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办理,今后本演出项目进一步修改和包装所需费用,均按甲方支付30%,乙方支付70%执行。

八、 付款方式及账号

1、 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次全球首演费用50%,

即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

2、 第二次支付:在本次全球首演前三个月(2011年 月 日),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

3、 第三次支付:在本次全球首演前一个月(2011年 月 日),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

4、 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指定账号:

九、今后国内外演出市场计划和知识产权

1、 甲乙双方共同打造“盛世紫禁城”之品牌,计划国内外演出第一

年为50场演出,第二年国内外演出80场,及以后随着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增加演出场次,力争五年内达到500场,具体合作细节,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 鉴于甲方已同音乐作品创作人签署了音乐作品独家使用权协议,

甲方同意乙方以后免费使用本次首演所产生的演出名称:交响史画《盛世紫禁城》和映像资料、照片、音乐、节目单进行国内外演出市场运作和宣传,商业开发之用,甲乙双方所进行的一切商业开发,由此而派生的知识产权,归甲乙方双方共同所拥有,甲乙双方各占有50%版权。

十、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共同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协商,如

乙方没有按三次约定时间支付本次首演费用给甲方,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退出本次全球首演和今后演出市场运作,先前支付给甲方费用不再退还,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 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退出本次全球首演,

退还乙方给予甲方的前期费用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另外赔偿乙方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 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政令、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

首演活动取消,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进

传媒项目合作方案(三):2016媒体合作协议

媒体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一、 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合作目标

通过甲、乙双方强大的影响力及良好平台的相互借助,达到以下目标:

(1)展示甲、乙双方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双方品牌价值的同步提升。

(2)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互换,优化宣传模式,扩充宣传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

(3)通过展会、发布会等多种落地活动形式,增进甲、乙双方产品的快速销售,开拓更多元化、多形式的媒体合作。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为乙方的战略合作企业;

(2)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同等价格的服务、产品、广宣、及大型活动支持,用于乙方自身品牌宣传及形象展示,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3)甲方具有刊登经乙方授权的部分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的资格,在乙方举办的大型活动中甲方有优先冠名权利、同时甲方的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活动资料提供给乙方,乙方需优先考虑刊登及发表;

(4)甲方为乙方的活动提供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的窗口;

(5)甲方可以参加乙方举办的各项与甲方行业相关会议及活动。

(6)甲方有机会获得乙方活动的举办权;

(7)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成为甲方的战略合作媒体;

(2)乙方授权甲方为“媒体支持单位”,并在网站或其他地方显眼位置宣传中体现甲方信息。

(3)乙方不定期为甲方优先发表经甲方授权的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用于甲方品牌宣传,并以优先冠名方式提供给甲方公司;

(4)乙方不定期为甲方提供优惠价格的广告及资源互换版面,用于甲方自身品牌宣传及形象展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及用于违法活动;

(5)乙方为甲方的活动提供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

(6)乙方可以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发布会议及活动。

(7)乙方有机会获得甲方活动的采访权;

(8)乙方为甲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协议变更

本协议包含协议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五、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积极互配合工作,以避免对双方的正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版权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供方承担。

5、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及政府行为。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一旦泄露,责任由当事方负责。

八、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等有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进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媒体合作协议 [篇2]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并拟订客户与广告公司合作及经营细则: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 广告服务

1.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 产品(品牌/服务)在 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1.2 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1.3 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 期限

2.1 本协议由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

2.2 在此期间(即正式解除合约前60天)乙方将继续收取应有的策划管理费(列于收费细则内)

3. 独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作为其他同类竞争公司产品的广告代理商。

4 机密

4.1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5. 服务业务详述

5.1 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1.1 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5.1.2 竞争广告创意分析(每月)——对甲方相关产品类别中竞争品牌广告进行跟踪和分析,提供广告样片、样稿及分析报告。

5.1.3 竞争广告媒介分析(每月)——对竞争对手在电视和平面主流媒体内的广告花费(根据投放报告和估计单价计算)进行汇总,并提供竞争产品媒介策略的分析报告;

5.1.4 零售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零售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客户。

5.1.5 市场资讯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拥有的市场和消费调研资讯,对甲方业务的相关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议;

5.1.6 品牌策略建议书(每年)——综合对市场、消费者和品牌现状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划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议,并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不断完善,直至双方认可;

5.1.7 产品策略建议书(每年)——从品牌策略出发,对产品所属的具体市场进行深度分析,达到产品层面的策略建议,与客户形成共识;

5.1.8 广告传播策略和实施建议书(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产品策略,全面制定广告传播和推广策略,以及广告传播和推广活动的总体安排,形成具实战意义的建议;

5.1.9 战术性活动建议书(每年)——根据市场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销、公关推广等活动的建议,特别是整体行销方面的“新点子”,并尽可能协助甲方进行活动的实施;

5.2 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 调研建议书——根据甲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总体构想和策划;

5.2.2 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作出推荐。

5.2.3 调研监督——在调研的操作环节中,对调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导和监督,协助甲方保证调研按计划实施;

5.2.4 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5.3 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3.1 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5.3.2 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5.3.3 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5.3.5 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5.3.6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 制作部分包括:

5.4.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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