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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发当月绩效薪酬

时间:2017-04-10   来源:手工制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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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发当月绩效薪酬(一):薪酬绩效发放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月度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发放流程,各节点工作标准明确,责任到岗,保证员工薪酬及时准确发放; 二、适用范围

涉及到员工月度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发放的各节点部门、岗位 三、职责分工

4.1人力资源部:负责流程、标准的制定、管理执行和升级;根据数据提供方提供的数据制作工资表,提交集团分管副总裁、总裁进行审核;对薪酬发放资料进行备案、归档;

4.2财务部:及时、准确按照标准向数据需求部门提供数据;对人力资源部制作的工资表进行审核;及时发放工资;

4.3总裁办、各区域运营等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按照标准向数据需求部门提供数据;

四、月度基本工资发放流程

4.1流程说明

4.2流程图

五、月度绩效奖金发放管理流程 5.1流程说明

5.2流程图

六、保障机制

6.1由于未按流程标准执行,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料,而导致员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拖发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停发,下月按流程标准执行,停发部分一并发放,如下月依然不按流程执行,停发部分直接扣发;

6.2涉及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的责任人,如在流程期间外出、请假

等原因不在公司,应授权相关责任人进行操作。如无授权而导致影响薪酬绩效发放,按6.1执行

附件一:薪酬绩效发放流程BOM

减发当月绩效薪酬(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大员工的劳动技能和工作效率,形成按责(岗)按劳按效取酬的分配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激励性、竞争性的原则的同时,必须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岗员工。

第二章 工资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以年薪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分配制度。公司领导按照规定实行年薪制,中层及以下人员主要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五条 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

(一)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支付工资三个单元组成。

1.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相对价值,依据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价结果而设置的工资单元,并作为加班工资报酬计发基数(如低于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岗位工资原则上作为基本工资标准,具有保障、激励功能,在出满勤完成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应100%发放。

2.绩效工资: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工资单元。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岗位任职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发放。绩效工资作为效益业绩工资标准,具有激励功能。

3.特殊支付工资:是支付员工加班加点工资、夜班津贴及其他需要特殊支付项目设置的工资单元。

(二)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应发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支付工资(奖励、加班工

资、夜班津贴等)。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其它项目(防暑降温、取暖费、伤残津贴、女工费、抚恤金等)-代扣项目。

(三)日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从2008年1月1日起,月计薪天数为21.75),如月计薪天数变动,另行通知。

(四)具体标准见《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级划分标准》、《新进员工工资标准》。

第三章 工资的管理与支付

第六条 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当月工资根据上月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发放。岗位绩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单位的月绩效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员工个人绩效工资收入与所在单位的绩效和个人绩效挂钩。

第七条 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单位支付员工的应发工资减“三险一金”后不得低于洛阳市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员工领取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签收金额与实领金额必须相符;未经员工本人同意或授权,其他人一律不准代签,代领他人工资等。

第九条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计发员工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休或在次月绩效工资给予体现。

2.法定节假日加班,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安排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

3.加班工资的发放,单位应就加班员工的岗位工资、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加班工资金额等内容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计发员工加班工资,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扣发单位主要领导及当事人1-3个月绩效工资。

第十条 岗位工资管理

(一)岗位工资岗级、档级设定。

1.岗位工资设14个岗级,每个岗级设7个档级。每岗级的1档为制度起薪点,新进人员,不论资历一律从本岗1档起薪。转正定级或试用期满的次年按照《档级划分标准》套入相应档级。

2.岗位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生产操作(服务)岗位分为三个系列。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定在7—14岗之间,生产(服务)人员在2—14岗之间。

3.离岗培训期间执行2岗一档,培训期间的考核按照签订的离岗培训协议执行。培训合格竞聘上岗按所在岗位工资执行。

(二)建立岗位工资正常晋(降)档级机制。基本内容如下:

1.岗位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按照目标管理(MBO)、平衡记分卡(BSC)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各单位选取恰当的关键绩效指标(KPI)。

2.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按年度汇总,对考核结果可按“积分制”实行晋(降)档。

3.员工绩效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差五级。各等级人员的比例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员工总数5%、30%、60%、3%、2%原则确定。

5.员工岗位工资的考核晋(退)档,按以下原则办理: ①每达到6分可以晋升一档;对超过6分晋档值的分数,实行累积,已经晋档的分值不再累积。

②岗位工资的考核晋档,最高为该岗级的最高档。对岗位工资已达到最高档级,考核累积分值达到6分的,公司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数额为其月标准绩效工资。

③每达到-2分,须降低一档,已经退档的分值不再累积;对岗位工资为一档,考核累积分值达到-2分的,应执行一档岗位工资的80%。

6.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或因套档依据变化需晋(降)档岗位

(绩效)工资的执行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

7.员工岗位变动,岗级随之变动,档级不变。

第十一条 绩效工资管理与支付

(一)绩效工资是指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各单位每月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挂提回来的绩效工资。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上级下达的工资总额情况核定所属单位当年的工资总额,以此水平的绩效工资作为考核基数。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核算并下达各单位绩效工资额度。

(四)绩效工资应全部纳入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第二条原则,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和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查,公司工会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为体现绩效结果,各单位每月绩效工资应全额分解,如单位需要调剂,节余额度累计控制在10%以内,由人力资源部记账控制,可在年内其它月份工资中一并发放。

(六)除正常考核外,对发生下列情形者,按照以下规定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

1.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2.病、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天以内的,原则上每缺勤一天减发5%;

3.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视情节轻重,适当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

4.工作时间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扣发当事者1~3个月绩效工资;

5.受行政、治安拘留者,拘留期间考勤按旷工处理;

6.受行政记过、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扣罚当事者3--6个月绩效工资;

7.因工作失误、擅离职守、责任心不强、失职、渎职等原因

造成生产、设备、交通、能源等事故,以有关部门的处理通报为依据,扣发当事者3~8个月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特殊支付工资管理与支付

(一)根据公司要求,奖励、加班加点工资、夜班津贴列入特殊工资的项目支付。各类荣誉奖励一次性支付,工资中不再增加其他项目。

(二)特殊支付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以日工资标准为基数,夜班津贴按规定标准和实际人、天数支付。

第四章 特殊情况下工资管理与支付

第十三条 各类假期工资支付规定:

(一)病伤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其工资按如下规定支付:

1.20天(含)以下,不扣减岗位工资,特殊支付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绩效工资按单位考核结果支付,原则上病休一天减发5%;满一个月的,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工资收入低于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三个月以上的按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超过医疗期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5.员工因工负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或医

减发当月绩效薪酬(三):201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减发当月绩效薪酬】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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