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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时间:2014-10-22   来源:旅游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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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一):【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专业】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分数线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专业】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分数线 一、学校全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二、学校代码:12887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六、办学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邮编:067000七、学校概况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以旅游命名,以培养旅游类、现代农业类、现代管理类和信息机电类高技能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热河省农林专科学校。 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旅游胜地——河北·承德,学习、生活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现开设12个系47个专业,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成人教育在籍生4000余人。 学院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内领先水平的实训中心和基地,师资力量雄厚。 八、录取规则1.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均无语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不设分数级差。 3.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172cm,女生不低于162cm,形象好,气质佳。 5.我院大类招生的专业为:财务会计类[会计电算化、会计(旅游涉外方向)]。 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一年后分专业。 6.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公布名单: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装饰艺术设计、展览展示艺术设计及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5000元/年。 住宿费500元/年。 十、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困形式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岗位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完成学业。 学院为有志创业的学生,提供创业支持并聘请专家进行创业指导。 十一、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具印、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邮编:067000咨询电话:0314—2376888、2376882、2376899传真:0314—2376899网址:E—mail:

zhaoshengban2008@126.com  。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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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历年分数线: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报考指南: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人气校友: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二):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及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的重要举措,是创新高职专科院校选拔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对推进我省普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基本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保障

为做好2015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成立“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包含命题、制卷、考务、阅卷、录取和突出事件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方案。

1.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云航

成员:马显才、邸卫民、范海燕、那玉凤、王慧贤、刘占明

负责我院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考务组、财务保障组、后勤服务组、新闻宣传组、志愿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八个工作组。

(1)办公室

主任:马显才;副主任:王剑

职责: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单招计划、单招宣传,组织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准考证的打印发放;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录取备案、成绩发布、通知书发放;与省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

(2)考核考务组

组长:邸卫民;副组长:于喜华

负责制定单招考试大纲;负责单招考试命题;负责单招考试安排;负责试卷评阅与考试成绩的统计。

(3)财务保障组:

组长:那玉凤;副组长:高晓东

负责招生收费标准的审批、报名费的收缴、相关费用的收支等财务工作。

(4)后勤服务组:

组长:那玉凤;副组长:焦瑞祥

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组长:王慧贤;副组长:陈志夫

负责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负责考生报名、考试期间的宣传和网络维护工作。

(6)志愿服务组

组长:刘占明;副组长:张树民、马立

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刘占明;副组长:孙立民

负责单招考试试卷安全和报名、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8)纪检监察组:

组长:范海燕;副组长:王慧贤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2)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应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空中乘务与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至182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至172厘米,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好。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5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9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二)

五、报考时间、报考方式及缴费

1.报考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

2.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我院。

3.缴纳考试费

缴费时间: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至4月24日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一:考生通过当地银行业务网点或网上银行进行汇款,缴纳考试费人民币150元到我院指定银行账户,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务必要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单招考试费”等信息,保存好汇款凭单或打印的电子凭单。

缴费方式二:考生可以在4月24日领取准考证当天,到我校现场缴费。

六、考试

1.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5年4月24日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3)缴纳考试费的凭据。

2.考试要求

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携带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在我院领取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3. 考试

分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共500分。

(1) 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基础(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共300分,三科连考,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范围: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为主要考点,考试没有指定书目和教材。主要考核学生的数学基础知识、数学思维能力;语文基础知识、文学作品鉴赏能力、写作能力;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等。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级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级以上,免笔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文化水平考试成绩按满分(300分)的80%记入录取总分。

(2)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共200分,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5-8分钟。

考核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形象气质、礼貌礼仪、专业认知、英语口语基础(部分专业测试)等。

(3)免试政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

(4)考试时间安排

4.成绩查询

2015年4月27日考生登录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可查询成绩。

七、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1.命题: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录取

1.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所有单招专业,无语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不设分数级差;

2. 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应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空中乘务与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至182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至172厘米,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好。

3.我院对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按《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4.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级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级以上,免笔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文化水平考试成绩按满分(300分)的80%记入录取总分。

5. 学院统一划定控制分数线。依据总分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时按考生所报专业录取;

6.我院认同考生参加其他学校单招考试成绩,如一志愿不足,进行二志愿录取,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2015年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7.录取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后,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通知书。

8.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9.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10.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十、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三):2016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16年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六条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七条 批准时间:2014年4月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函授大学济南分校,首任校长为我国著名国画大师于希宁先生。建院三十年来,学院几易校名,几迁校址,经历多个发展时期。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正式升格为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

三十年多来,学院紧紧依靠山东省书画学会专业学术团体办学优势,大力践行名家办学、专家执教理念,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梁树年、黑白龙、白雪石、徐北汀、张彦青、于希宁、高冠华、刘宝纯、李燕等一大批艺术大师都曾亲临学院讲学授课;著名艺术教育家朱铭先生、设计大师韩美林先生先后出任学院学术院长。经过多年努力,学院已逐渐发展成为我省文化艺术产业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实践基地。

第九条办学条件介绍

我院地理位置优越。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南临小清河风景带,北望黄河,西与黄台文化城为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文化艺术类学科齐全。共设有环境艺术系、视觉传达系、音乐表演系、美术系、数字艺术系、传媒系、商学系、航空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个二级院系和一个服装研究所,基本做到了艺术类学科全覆盖;重视硬件条件建设。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完善,全功能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形体训练厅、琴房等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一应俱全;重视实践课程教学。各专业均配备了与专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校内实验、实习、科研、生产等实训场所,其中仅校内专家工作室一项便达到了46个;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全院现有专兼教师130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4.4%。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7%;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建院三十年来,共为社会培养了四万多名高层次文化艺术产业人才,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和“创意大省”建设做出了贡献。2015年,学院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条 专业设置

(一)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2016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共有十个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含视觉传达、服装设计、家具设计三个专业方向。该专业为我院校内重点专业和特色发展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含园林设计、建筑外观设计和室内装饰设计三个专业方向)、传播与策划专业、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专业、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影视动画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学前方向)、美术专业(含中国画、油画和雕塑三个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设置:

艺术设计专业(含室内装饰设计、广告设计、网站制作与维护、动漫设计、服装工艺与制作五个专业方向),学制五年。

(三)以上各专业方向及名称仅供区分所在班级专业核心课程,不写入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院各层次、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报考艺术设计、美术、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没有省级专业统考的,要取得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承认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

(二)在不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我院按文化科成绩上线、专业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当考生专业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科成绩再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艺术理考生按高考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不分文理时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顺序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院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院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院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一律用英语。

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院招生办将会同教务处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核实,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我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精神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明显不适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的,我院有权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我院2016级新生按照鲁价费发〔2013〕93号文件规定,执行我院2016年全日制在校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助学政策:

我院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专科段在校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退役士兵教育资助(6000元/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6000元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7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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