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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

时间:2014-08-25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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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一):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计划汇报(终稿3)

沈阳市交通行业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作汇报

(发改委)

为贯彻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大力推行绿色交通、环保交通,在备受瞩目的“十城千车”工程正式启动的大力支持下,乘势而上,积极实现新能源运力在我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应用,为迎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服好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交通局决定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着力打造行业崭新形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2年末,我市公共交通行业将拥有新能源运力1000台,其中新能源公交车600台,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10%,新能源出租车400台。

分年度目标:

2010年,300台,其中公交车200台、出租车100台; 2011年,250台,其中公交车100台、出租车150台; 2012年,450台,其中公交车300台、出租车150台。 注:至2012年末,全市公交行业将有1105台老旧公交车达到报废年限。

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依据

1. 推广新能源汽车是服务全运会的需要。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将隆重召开,倡导绿色全运、推行低碳经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新能源运力将在运送体育健儿、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广大观众方面发挥极大作用。

2. 推广新能源汽车符合创建生态模范城的总体要求。目前,我市正在积极谋建生态样板城,这就要求各个行业用实际行动来推动这项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广新能源运力必将极大促进我市生态样板城的谋建工作。

3. 推广新能源汽车是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必然要

求。随着全球气候条件的恶化,如何做好新能源、零排放动力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已在十个城市率先尝试推广了新能源运力,每个示范城市拥有新能源运力不低于1000台。我市也正在积极争取进入第二批新能源示范市,而公共交通行业具备大规模推广新能源车辆的条件,因此,我市推广新能源运力恰逢其时。

4. 每年新增、更新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为推广新能源汽车提供了保证。随着市民出行需求的日益增加、车辆使用年限的逐年到期,我市每年都要新增、更新一批老旧公交车和出租车。这就为新能源运力的推广数量提供了保障。

三、新能源汽车的构成

1. 新能源汽车动力类型构成。新能源汽车按照动力类型分为三种,分别是混合动力汽车、超级电容汽车和锂电池汽车,后两种均属于纯电动汽车。根据新能源汽车在各城市的使用情况比较得知,混合动力汽车技术较为成熟,是国内公交企业推行的首选车种(详见省内混合动力车辆产品情况表);锂电池公交车抗低温性较差,无北方城市使用经验(暂不推荐);超级电容公交车受供电线网限制,使用范围较为单一。因此,我们认为应采用以推广混合动力公交车为主,纯电动公交车为辅的发展思路,在600台新能源公交车中,混合动力公交车570台,超级电容公交车30台;出租汽车具有全天候运营、分散停放的特点,不适宜使用纯电动汽车,所以,400台新能源出租车都选择混合动力汽车。

2. 新能源公交线路构成。为充分发挥新能源公交车的环保效应和示范效应,考虑投放到具有以下特点的公交线路:一是通往棋盘山等风景区的公交线路,减少这些景区的公交尾气排放污染;二是途径中街、太原街等繁华商业区的

公交线路,减少城市中心区公交尾气排放,让更多的乘客了解新能源运力;三是通往沈北或浑南的公交线路,打造绿色环保新区;四是通往机场、火车站和大型公交枢纽站的公交线路,提升我市在国内外游客中的环保形象。五是通往全运会比赛场馆和全运村的公交线路,满足全运会的服务需求。

四、新能源公交线路的初步规划(后附表)

1. 新开公交线路规划

【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

2010年至2012年计划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80台,主要分布在途经全运会场馆、机场、火车站、大型公交枢纽站等线路(详见附件)。其中混合动力车辆150台(五洲龙新能源运力需建设专用充电站),主要投放于沈北大学城—沈阳北站北、沈阳新客站—沈阳站西、沈阳新客站—奥体中心、奥体中心—铁西体育场、沈阳站西—长客总站、铁西体育场—和平区政府等线路;超级电容车辆30台,主要配备于沈阳新客站—桃仙机场、全运村—奥体中心等线路(需设立站站式充电站)。

预计需沈北大学城停车场地5000平方米、沈阳新客站停车场地7000平方米、奥体中心停车场地9000平方米、全运村停车场地4000平方米、沈阳站西停车场地4000平方米、铁西体育场停车场地4000平方米,停车场地总计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

2. 改造新能源公交线路规划

420台混合动力公交车用于替换现有公交线路服役期满的老旧车辆,这些线路途径中街、太原街等繁华商业区和棋盘山风景区、沈北及浑南等区域,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和环保效应。

五、新能源车辆的投资收益估算

(一)新能源公交车投资收益计算(后附表)

新能源公交车投资包括购车资金、充电站建设及场站建设费用。此次投资估算均以沈阳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据了解,沈阳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运力均需建设配套充电站;丹东黄海客车厂生产的新能源运力,除超级电容公交车需设立配套充电站外,混合动力公交车无需设立任何配套充电站。

注:由于各场站在不同的行政区域,每个场站的具体位置均难已确定,征地费用无法确定。同时,地上建筑类型、建筑密度也不相同,难以确定动迁费用。所以,场站土地投资无法估算。

1. 车辆投资计算

2008年公交行业新增更新公交车1659台,政府补贴资金为1.5亿元,平均每台车补贴9万元。每台新车的平均价格为33万元,补贴后,由企业承担的购车款为24万元/台。此次,科学计划企业承担新能源公交车的购车款均为30万

混合动力公交车投资计算。每台投入88万元,国家补贴30万元/台,企业承担30万元/台计算,则市政府需要补贴28万元/台。

超级电容公交车投资计算。每台投入100万元,国家补贴50万元/台,企业承担30万元/台计算,则市政府需要补贴20万元/台。

综合以上两项,600台公交车共投资为5.316亿元,具体为:88万×570台+100万×30台=5.316亿元,其中

国家补贴总额为:

30万×570台+50万×30台=1.86亿元

市政府补贴总额为:

元/台。

28万×570台+20万×30台=1.656亿元

企业承担资金总额为:

30万×600台=1.8亿元

2. 充电站及场站建设投资计算

新能源运力分别以20台车一条线路作为测算基数。混合动力公交车以五洲龙客车为准,超级电容公交车以丹东黄海客车为准,。具体为:

(1)混合动力公交车充电站及专用场站建设投资计算 为更好的了解新能源运力专用场站的实际使用情况,建议选取两处场站做为试点,一是在现有的公交场站中择优选取一处占地面积为2250平方米的独立场站,拟投放新能源运力20台;二是按照市政府进行改造,另建一处占地面积为2450平方米的新独立场站,拟投放新能源运力20台,两处场站均作为推广新能源运力的试点场站。

原有场站改造所需资金为366万元(不含两区覆盖电改造费用、电力增容装置配备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是拟建设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暖库,施工造价为260万元(改造原路面20万元)。

二是场站内需新建10个电子充电桩,每桩带有两个充电口,每桩一次性可供2台车充电,合计花费资金106万元。

新场站建设所需资金为426万元,(不含征地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是拟建设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暖库,施工造价为270万元(平整新路面30万元)。

二是场站内需新建10个电子充电桩,每桩带有两个充电口,每桩一次性可供2台车充电,合计花费资金106万元。

三是拟建设一处占地面积为250平方米的站务设施,施工造价为50万元。

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最新)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实施方案

第 1 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与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某某政发„2014‟128号)和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5年某某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某某财工贸„2015‟1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相结合。根据城市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确定推广数量和推广车型,制定年度推广计划。推广应用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努力培育适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探索创新运营管理模式,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第 2 页

(二)坚持示范运营与全面推广相结合。以示范和推广为手段,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应用领域推广应用一批新能源汽车,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为今后全面扩大推广应用打好基础。

(三)坚持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应用带动市场、以市场促进产业,通过示范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提升研发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水平,增加产品品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推广目标

(一)2015—2017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其中:2015年推广应用600辆(其中客车100辆、乘用车120辆、专用车380辆);2016年拟推广应用1000辆;2017年拟推广应用1400辆。2016年和2017年推广应用具体数量,届时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我市实际再予具体明确。

(二)按照结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充(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行政指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等项目内,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配建不低于车位总数10%的纯电动车可充电车位;在已建成的上述项目内,积极支持和鼓励通过改扩建等措施逐步达到上述要求。

(三)在推广应用期内,在公交、出租以及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 第 3 页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的规定,2015—2019年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

三、主要工作【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

(一)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可靠运行机制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国科办函高„2011‟322号)精神,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监控中心,健全新能源汽车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紧急处置机制,加强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效果评估体系。示范运行的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要全部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进行可靠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对车辆驾驶员、充电站从业人员、车辆维修人员等进行专业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要明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确保运行车辆安全可靠。

(二)探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模式

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细则,探索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和私人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模式、充换电模式,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和资金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领域的工作。

1.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以充换电或电池租赁等模式在若干线路上运行。运行线路满足首末站较大、能够进行充换电站改造等条件, 第 4 页

并满足纯电动公交车充换电需求,运行周期与纯电动公交车续航里程相吻合。车型选择上重点支持纯电动城市客车。

2.出租车。纯电动出租车在示范运行时充分考虑车辆的续航里程和充电需要,在运行区域主要节点建设纯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确保随时充电、补电。

3.专用车。推动城市110、112、环卫、城管、电力等公务车率先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城市物流配送、企业接送车辆积极采购或租赁纯电动车辆。合理布局电动专用车的充电设施,确保随时充电、补电。

4.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如有相对固定停车位的,经消防同意,物业、供电部门为私人消费者安置充电设施提供方便。

5.按照“规划长远、节约用地、方便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和品种目标,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满足以后大范围推广应用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需求。要统一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保证充换电设施兼容。

(三)健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保障体系

在我市示范运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应当到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报备,并在我市至少有一个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对相关汽车产品进行保养和维修。对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测试,确保运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可靠。 第 5 页

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三):201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种模式推进”的思路,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一)统筹协调,持续发展。正确把握产业现状与远期规划、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做到稳妥有序、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政府先导,市场跟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推广应用,带动产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带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和规模扩张。

三、推广应用的目标计划和重点领域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全市生态文明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有效缓解能源消耗和环境排放压力。2016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依据省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安排400辆,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领域

2016年重点在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突出示范效应,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清洁乡镇建设,在城乡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

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启动商业化推广试点,聚焦物流配送终端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终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

扩大在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二)充换电设施建设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今年,按照保障运转原则,重点由各新能源汽车应用单位,做好各自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

四、支持政策

对本市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号)执行;省财政补贴按照《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财工贸〔2016〕19号)执行。

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制订出台《2016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省级财政补贴的1.5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财政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辖市要根据此原则,尽快出台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各辖市区(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分别见附件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计划执行和资金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总结。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卜晓放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徐志伟、市财政局副局长严明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保障措施

1.强化行政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交、环卫、物流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要带头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进入运营领域,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

2.探索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3.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关键核心部件与整车配套发展,促进全市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协作。

4.建立监测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跟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情况,对维护保养和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形成新能源汽车运行效果评估体系。

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由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车辆运营、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监督考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年度预算等情况,加强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补贴资金兑现、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和考评。

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思路(四):2015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第1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字[20XX]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XX]155号)、《关于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的函》(国科体函[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及建设中的海湖新区,总面积7690.4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1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是一个由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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