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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时间:2018-08-10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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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一篇_如何理解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

1、 如何认识“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一准则?这一准则在处理刘某与公司的关系时是否适用?

答:“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利益主体具有多元性,如国家、集体、个人。若不同类型主体之间出现了权利冲突,在确认维护具体的权利时,根据国家集体利益至上原则应当遵循:1国家—2集体—3个人的次序。我认为这一准则在处理刘某与公司的关系时并不适用,因为专利法已经规定了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职务发明创造)和发明人之间专利的归属权问题。这里应该详细分析该发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再做判断,而不是用“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准则来处理。

2、 对合同中“职工在职期间所做出的一切发明创造都属于公司”的约定进行理性分析。

答:知识产权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所在单位,专利被授予后属于所在单位所有。主要前提是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然而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考虑发明创造完成的地点,也不考虑发明创造是在什么时间内做出的,只要属于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属于是职务发明创造。所以应分类说明,好比如刘某在公司从事与礼花弹或者空气

压缩类有关的研发,或在发明创造时有形或无形的利用了公司物质条件作出发明,这样专利权应属于公司。若是刘某所作发明跟职务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好比如公司是做污水处理的,而刘某在公司是研发污水净化的,这样礼花弹发明关系就不是很大,并且在礼花弹发明中没有使用公司的物质条件,这时专利权应属于刘某。

3、

答:若我是刘某,按照上题的判断。若专利权属于我的,我将努力争取专利权,毕竟这里权益分明,不应该按照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准则。

若专利权应该属于公司,我应该配合把专利权转让给公司,但是我也有权向公司索取一定的发明报酬,这个报酬应该根据我对发明的投入(包括个人精力投入和资金投入)来计算。例如为了这个发明我自己买了空气压缩机,还有我多个月在家里的辛苦研究等等。当然公司在获取专利权的同时也应该支付我的合理的报酬,至于用什么方式支付,只要合法合理就可以,而在刘某这种情况下是没有权利获得股份的,但是依旧可以获得该得的报酬。 如果你是发明人,你会如何处理这种利益冲突?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二篇_个人利益是否应当让位于国家利益

个人利益是否应当让位于国家利益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利益就代表着、体现着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终极统一。没有国家的利益就谈不上个人的利益;千千万万个人的公共利益就汇集成为国家的利益。但是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是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合同中“职工在职期间所做出的一切发明创造都属于公司”的约定,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能说一切都归公司所有。刘某的情况应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他从事产品研发工作,是完成公司的任务进行了发明。

如果我是发明人,我可以索要报酬,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或者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集体利益作为一定社会成员利益的集合,本质上是每个成员利益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在现实生活中,不管个人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做出一项新的发明是好事,但为了它甚至与工作单位对簿公堂,影响以后的发展就得不偿失了。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三篇_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就必须放弃个人利益。[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四篇_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英语作文

1

State/ national interests // Collective interests // Personal interests

Collective interests and individual interests are the same in nature.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interests is a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unity. On the one hand, inter-personal and collective interests exist premise; on the other hand,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interests and mutual promotion and common development. In life, we have to focus on collective interests. Because the collective interests above all else. We all live in a collective Lane. Always have to pay for the collective, the collective consideration. Even if at some point, we need to sacrifice their own interests.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interests consistent with the nature and mutually reinforcing. There is no collective will to mention individuals, there is no collective composed of individuals can not. Collective interests does not exclude personal interests. Achieve their personal interests are inseparable from collective interests backing. As long as we put together two organic, collective and personal interests will

be able to do the same.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五篇_国家利益是最大多数人民的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

国家利益是最大多数人民的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集体利益是集体范围内一部分人民的利益。集体利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机关、学校、企业的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则是作为国家和集体中的一个成员的利益,是指个人的一切需求及其满足需求的条件的总和。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必须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要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情况下,个人应当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甚至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献出宝贵的生命。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更不意味着对个性的束缚和对个人利益的抹煞。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是要求我们在处理三者的关系时,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第二,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强调国家和集体要尽力保障满足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获得全面和充分的发展。我们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要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忽视个人正当利益、忽视个人能动性的重要作用的现象,这是不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的,是极为有害的。第三,从根本上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和辩证发展的。国家和集体利益体现着个人的长远的根本利益,是国家和集体中每一个成员的正当合理利益的有机统一,每一个成员的正当个人利益又是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本身就蕴涵着个人正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

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归根到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

事例老多了,你去看看感动中国那些人物的事迹,很多就融入了个人或集体怎样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六篇_《传统文化与法制中国》测试题满分答案

《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 法律可以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这一提法源自管仲,且在( C )学说那里常被提及。

A.儒家B.墨家 C.法家 D.阴阳家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 A )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A.宪法 B.刑法 c.民法 D.经济法

3.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每年(D)定为国家宪法日。

A.9月4日 B.10月4日 C.11月4日 D.12月4日

4. 在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2年6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把人权的内容以“三大板块”细分为( C )。

A.十项 B.十五项 C.二十项 D.三十项

5. “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的规定出自于( D )。

A.《宪法》 B.《民法通则》 c.《刑事诉讼法》 D.《出版管理条例》

6. 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 C )。

A.宪法 B.行政法规 C.法律 D.行政规章

7. 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

性法规的是( B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8.“凭个人的智慧去治理国家,这是国家的祸患。”这句话是( A )说的。

A.老子 B.孔子 C.庄子 D.孟子

9.“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此观点的提出入是( A )。

A.邓小平 B.陈云 C.彭真 D.习近平

10.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这是( B )提出的见解。

A.商鞅 B.张居正 C.王安石 D.王阳明

11.“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此话为( B )所云。

A.老子 B.孔子 c.庄子 D.孟子

12.“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此话是( B )说的。

A.周文王 B.周公 C.孔子 D.韩菲

13.“大凡人类对于一件事,研究当中的道理,最先发生思想;思想贯通以后,便起信仰;有了信仰,就生出力量。”这是民主革命的先驱( A )说过的一句话。

A.孙中山 B.李大钊 C.陈独秀 D.廖仲恺

14.“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是( C )的名言。

A.老子 B.墨子 C.孔子 D.孟子

15.在我国传统道德中,概括为“三达德”是指( D )。

A.仁义礼 B.礼智信 C.知仁礼 D.知仁勇【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16.在道德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并成为区别不同道德类型显著标志的最根本的行为准则的是( A )。

A.道德原则 B.道德规范 C.道德范畴 D.道德概念

17.在我国提倡的一系列职业道德规范中,属于最基本或者最低层次要求的是( C )。

A.诚实守信 B.奉献社会 C.爱岗敬业 D.办事公道

18.按照孔子所说,一个人如果爱好仁德而不爱好学习,他的弊病是( A )

A.愚 B.绞 C.贼 D.狂

19.“道不同,不以为谋。”这句话出自( C )。

A.《诗·小雅·大东》 B.《荀子·正名》

C.《论语·述而》 D.《荀子·尽天下》

20.朋友关系在中国古代属于“五伦”之一。在处理朋友关系时,古人讲求的是( C )

A.义 B.序 C.信 D.别

二、多项选择(每题3分,共45分)

1. 2000多年前,东方的( A )提出“奉法者强则国强”;而西方的( D )则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A.韩非 B.商鞅 C.苏格拉底 D.亚里士多德

2. 下列部门法中,属于私法的有( AD )。

A.继承法 B.税法 C.诉讼法 D.婚姻法

3. 中共十七大就提出保障公民“四权”,也有人把这“四权”称为新公民四权。该“四权”是指( AC )。

A.知情权与参与权 B.知情权与参政权

C.表达权与监督权 D.表达权与批评权

4.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 ABCD )。

A.刑事诉讼法 B.民事诉讼法 C.行政诉讼法 D.仲裁法

5. 我国刑法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ACD )。

A.罚金 B.拘役 C.剥夺政治权利 D.没收财产

6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 ABCD)等基本原则。

A.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B.意思自治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7.西方国家的历史上,对“法治”概念作了最经典描述的当属( ABCD )。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洛克 D.卢梭

8.“新法治十六字方针”的内容是( AD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A.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 B.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

C.科学立法和执法必严 D.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9. 人事相处,有许多较优或较劣的选择性安排。下列选项中,属于次优类的行为安排是 ( BC )。

A.以怨报德 B.以德报德 C.以怨报怨 D.以德报怨

10.相对地看,廉洁自律的天敌是( AB )。

A.贪 B.欲 C.爱 D.恨

11.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曾提出“克己、虔诚”等品德内容,并系统地论证了其中的四种基本德性。此即“希腊四大德性”,其具体内容是指( AD )。

A.聪明和勇敢 B.正直和虔诚 C.克己和节制 D.节制和正直

12.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下列选项中,完全契合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内涵的是( ABD )。

A.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B.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C.无条件牺牲个人利益保全集体利益 D.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13.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历来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下列选项中,符合该题意的是( ABCD )。

A.“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B.“以公灭私,民其允怀”

C.“公义胜私欲” D.“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14.下列选项中,属于道德修养途径有( ABCD )。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A.省察克治 B.与社会实践相联系

C.慎独自律 D.积善成德

15.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围绕培育核心价值观要在哪些方面去做努力的问题,总书记也为青年人支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七篇_论当代中国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关系

论当代中国的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关系

内容摘要国家利益是每个国家处理国际事务时的根本原则,从这方面来看国家利益出现场合对多的应该是国际社会。但我们不能否认国家利益的内部表现形式,即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等平行对等的场合。而法律利益是指国家内部社会的利益。但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国家利益会对国内法律利益的内容产生影响,而且国际法律利益的发展也会促成国际法律的完善。因此,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这两种利益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而我们在探讨它们的联系的时候主要是关注当代在我国特殊社会意识形态下其相互冲突和相互影响的内容。

关键字国家利益 法律利益 影响

【Content abstract】national interests is every countries deal with international affairs fundamental principle, from this perspective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of many should appear occasion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But we can't deny that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s internal forms, namely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and the collective interests, personal interests, and the parallel equivalence occasion. But a legal interest refers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internal society. But in the new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the national interests of domestic law will aff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cont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legal interests will also contribu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law improvement. Therefore,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and legal interests both benefit a link exists. And we in discusses their contact is mainly concerned when contemporary Chinese special social ideology in the content of its influence each other.

【Keywords】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Legal interests Influence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就踏上了一条充满荆棘的国家发展道路即没有前例可循的社会主义道路。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得到大幅的提升,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都得到了基本的发展。但是应该清醒认识到的情况是当前以及以后相当长时间内中国还将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中国的基本内部环境。外部背景方面,当前世界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在国际事务中中国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国际事务中如果缺少中国的参与将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此外,国际安全,恐怖主义、贸易安全、国际能源问题、国际环境保护问题、国际核问题等国际问题的产生也要求作为国际一份子的中国参与到国际社会中去。同时这些问题也加强了各国的联系。这便是本文在探讨当代中国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相互影响时的大背景。只有了解了此背景我们才能更清晰的分析出国家利益、法律利益以及它们相互联系中的脉络。

在探讨国家利益、法律利益时我们需要对利益进行定义。按照周旺生教授在《论法律利益》中的观点:“利益就是能够使社会主体的需求获得某种满足的生活资源,且这种资源是以客观规律、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所认可的范围为限度的。”【1】而利益对于法和国家的产生影响甚大,因为法和国家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对利益的配置和固化的结果。由于社会利益的发展打破了传统原始社会只有社会共同利益的局面,从而出现了阶级利益分化,使原有反应整个社会利益的规范不敷需要,这样便终于引致首先和主要反应执政阶级利益的出现即国家的出现和新型规范的产生即法的产生。

法律利益作为利益的一种是由于作为满足社会主体的资源稀缺性、社会发展程度和人类天生的社会地位和智力的差异性以及各种利益群体的出现必然会导致矛盾和冲突需要法律对此加以规定而由法律加以选择和确认那些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利益为法律利益并对此加以法律保护而产生的。因此法律利益区别于一般利益的特征是法律利益的法定性以及其内容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按照周旺生教授的观点:“利益从一般利益转化为法律利益,其主要且直接的原因在于,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需要发予以调节和处理。而发对利益的调节过程,也就是法将利益转化为法律利益并予以实现的过程。”【2】而博登海默的观点也与

此类似。他指出:在两个相互矛盾的个人利益之间肯定会有冲突和碰撞以及个人利益与有组织的社会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之间的利益还是社会群体间的利益以及个人与社会群体的利益.【3】但哪些利益冲突需要由法律加以调节和处理呢?一般而言,生命、自由、财产、安全、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利益、以及使得这些利益的价值得以实现的参与国家、社会生活的机会利益等。而法律在调节和处理这些利益的时候的方法则主要是为各种利益的实现设置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

对于国家利益的定义有以下主流观点即国家利益就是国家作为主体所享有的利益,也即就是满足或者能够满足国家以生存发展为基础的各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在整体上有利的事物,包括国防利益、外交利益、国家安全利益和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经济利益、公有公共设施利益等。作为国家利益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重大性。主要表现其在关系到全体国民的重大利益时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维护和发展。第二,公共性。国家利益在实质上是全体国民,因而其具有公共性。第三,至上性。国家利益往往关系到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等重大事项。因此其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势地位,是相对来说至高无上的利益。其区别于国民个体利益和国民整体利益。但是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的是国家利益总是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国民的个人利益和国民的整体利益,并最终决定于国民利益。【4】另外国家利益既然属于利益的一种,而法律利益是调节和处理利益冲突的,因此国家利益在于群体利益、个人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又不得不由法律加以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利益的部分内容从属于法律利益。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看中国当代的国家利益包括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安全利益和外交利益等方面的有机统一体。在这些国家利益中,从时代主题的变化和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的转变中,我们应该把国家的经济利益作为国家利益的核心,形成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全面的国家利益观。

如前所述,法律利益是由法律调节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而形成的,国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从属于法律利益。但另一方面,国家利益又有其独立的范畴和内容。在探讨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相互关系时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即在法律利益的层面分析其与国家利益的冲突及处理,在国家利益层面分析其与法律利益的相互影响。由于是探讨其相互关系我们还需从国家利益和法律利益的共同层面上分析其对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影响。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一、法律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及解决

按照博登海默和庞德的观点:需要或者可以形成法律利益的利益主要有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两大类。个人利益主要指个人生命的利益、似有财产的利益、缔结合同自由和言论自由等。社会利益主要是一般安全中的利益,其中主要包括防止国内外侵略的安全和公共卫生的安全、社会制度的安全,如政府、婚姻、家庭制度等;一般道德方面的社会利益;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的保护;进步发展的利益,特别是经济和文化方面进步的利益;个人生活的社会利益,此利益要求每个人都能够按照其所在社会的标准过一种人的生活。【5】由此,国家利益的部分内容如防止国内外侵略的安全利益、公共卫生的安全利益、社会制度的安全利益(我国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社会,与国际社会的主流社会制度是有区别的,由此形成的社会制度冲突更显而易见,因此社会制度的安全利益属于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等都首先需要国内法律制度的调节和处理而从属于国家范围内的法律利益。而法律利益的范畴还有个人利益、社会群体利益、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益等。这些利益之间必然的有冲突和矛盾。这就要求法律以一个公正的,平等的处理原则科学的调节和处理这些利益冲突。此就是所谓的法律利益层面上的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冲突。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调节和处理好国家范围内的各种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只有处理好这些利益冲突,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出现,才能为中国进一步的社会发展和国家利益的实现打好基石。同时在处理这些利益时也要看清国内的基本格局和把握国内突出的问题,更要重视民主的思想基础。目前学界主要有以下观点:如“兼顾说”此即我们国家建国以来实际实行的处理原则,即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种利益,但如果此三种利益发生冲突则个人和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如果产生冲突则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眼前服从长远;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此为“兼顾说”这种利益的处理方式虽然符合我国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民主化进程以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国民的民主思想也得到提高。而且国家经济发展,

国民收入都教之以前有很大的进步。此时如果在以兼顾说来处理国家范围内的各种利益显然会引起更大,更严重的利益冲突。如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之间出现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甚至贫富差距增大的利益冲突。但是如果兼顾说不再适合有效调节和处理这些利益冲突我们又该选择和确立那些处理原则以适应当代中国的发展呢?我认为应该采用“缩小说”。即就当前中国国内利益差距还会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应当在承认利益差异的同时,采取适量的调节措施以平衡这些差距。如以法律的形势采取限制房价的措施平衡个人住房的做法、对山西煤矿取缔私人所有和开采的做法等。即是对某些利益主体实行倾斜或者政策。此外“缩小说”还要求缩小国家利益在整个利益中的比例以及对特殊利益群体的利益如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利益加以规范。因为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国家的发展,还应该是社会个体的发展,从另一层面上来讲,社会个体的整体利益的发展必然会促进国家利益的进步,尽管我们的传统观念是与其相反的。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我们所最求的是社会的发展,而国家只是社会发展中的一部分,即使国家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领导作用都是极其的重要。因此“缩小说”的原则的另一方面是要求扩大社会个体利益的满足程度。在扩大社会个体利益的满足程度的同时我们还应联系的就是当前中国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利益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社会个体是生存利益是需要国家加以扩大保护的。根据“缩小说”的观点:即使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下缩小国家利益的程度以及范围并不必然的影响国家利益的根本,因为此“缩小”仅仅是针对当前国家利益在于个人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国家利益过于强大而又不合理的局面。而不是否认国家利益作为社会利益重要基石的地位为前提的。

二、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相互影响

在上一个论点中我们主要是探讨法律利益怎样调节和处理国家范围内的国家利益。那是以国家利益从属于法律利益为前提所提出的论点。但如前所述,国家利益不仅停留于国家范围内,其还要通过国际社会加以体现。因此我们此时所探讨的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相互影响就是以国际利益的国际层面为前提的。在国际社会中,国家利益关系到国家的生存利益、发展利益、主权利益和安全利益。而国家利益的实现不仅需要国家自身的力量,还需要国际社会的条件。在当前国际社会中,国家利益的实现,不再仅仅关系到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事,还得顾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利益以及全球利益才行。任何国家再也不能仅单方面的追求自身国家利益的最大化,而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实现本国的国家利益的最大化。而需要实现合作就需要在国家主权独立、平等的基础上充分保证各国能够自主、平等地行使主权国家的权利以实现其国家利益。同时各个国家也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为维护全球利益限制或者让渡部分主权权利。因此,要实现国家利益必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国家自身的力量。即国家自身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国际影响等方面的综合力量。这些力量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如何有效地形成一个相互作用的强大整体。这是必然要通过国内法律加以调整的利益关系。因为只有有效处理好了这些利益关系,才能是国家利益的实现得到基本的保证。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下我们坚持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就需要法律调节和处理其他与经济利益相冲突的利益而有效保证经济利益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第二:国际社会的条件。正是国家利益驱使着各个国家积极的参与国际活动而形成的国际社会对国家利益的实现构成了影响。因为在各个国家参与国际社会活动时总是会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而形成一个相对较缺乏规制的社会。但随着国际规范即维护和约束国家利益的国际法律规范的出现,这种情况得到了缓解。因此就国际法律体系而言国际法律规范是因为要调节和处理国际间各个国家的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就其本质来说,国际法律规范实际上就是国家关系的法制化,而国际法律关系也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但国家利益是始终都在变化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国家需求的增减,国家利益对于国家来说在其排序及其层次方面也会有相应的变化。而此时的国际法律规范由于各个国家的利益取向不同未必能快速地做出适合我国国家利益的调整,而必须借助于国际政治活动来加以解决。虽然国际法律规范是处理各个国家的国家利益的冲突而产生的。当另一方面国际法律利益也约束着国家利益的实现,其方式就是为各个国家设定国际义务,在国际社会中获得的利益越多所需承担的义务也就相应的越重。由此保证各个国家的利益平衡。就当前我国基本国情及国际社会来讲一个稳定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还不成熟,各个方面的体制还不完善,稳定的国际社会对于我国的经济利益损失不会构成消极的影响。这种情况对当前大多数国家也一样。由此我国应该利用当前的国家利益与国际法律的互动来

促使国际社会的稳定。因为国际法律规范和国家利益的互动是国际社会安全的保障,各个国家应当利用好为了获得利益而制定的国际法律规范下的国际法律利益,通过两者的互动来参与国际社会事务从而发展壮大自己。这样才能使国际社会更加稳定,国际法制更加有效的运转,国家也由此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更好的发展。

结语

国家利益包含了国家内部的利益和国家外部的利益。法律利益既在国家内部调节和处理国家利益也在国际法律规范范围内调整国家间的利益。而只有国家内部的法律利益处理好内部的国家利益才能使国家利益的外部利益得以实现成为可能。而在当前我国社会的基本国情和国际形势下,我们不仅要处理好外部的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关系,还要处理好我国内部的国家利益与法律利益的冲突。这样才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尊重法律,尊重平等、自由、公平的社会利益处理原则。

参考文献

【1】 周旺生.论法律利益[D].北京.北京大学.2003

【2】 周旺生.法理学[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M].郑正来.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

版社.1999

【4】 刘跃进.国家安全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5】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制度.[M].沈宗灵.北京.商务

印书馆.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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