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养生保健 >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时间:2018-07-19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www.gbppp.com--养生保健】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篇_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

目 录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4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5 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6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8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9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11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13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15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17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18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19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21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22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23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24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26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7 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8 检验科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29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3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31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33 预防保健科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34 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36 急诊死亡病例登记规定〃〃〃〃〃〃〃〃〃〃〃〃〃〃〃〃〃〃〃〃〃〃〃〃〃〃〃〃〃〃〃〃〃〃〃〃〃37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38 死因编码规定〃〃〃〃〃〃〃〃〃〃〃〃〃〃〃〃〃〃〃〃〃〃〃〃〃〃〃〃〃〃〃〃〃〃〃〃〃〃〃〃〃〃〃〃〃39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40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41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42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工作。

3、制定死亡病例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死亡病例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罚。对在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二篇_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1、上班期间由导辅师和值勤队员轮流值班。

2、夜间由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各一人轮流巡视、守护值班。

3、节假日由校行政领导带班,部分教师、值班。

4、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由专人值班守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持警惕,不迟到、早退或脱岗。

2、对各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失窃,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发现重大情况在立即报告领导的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负责传达上级机关的电话通知,接待因公来访的人员。

4、保管好值班室物品,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

5、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并负责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处罚措施

1、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按本校考勤规定处理。

2、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发生了案件或事故,对迟到、早退、脱岗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教师节假日护校职责要求

1、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校园财产安全防卫工作。

2、要坚守岗位,做到24小时有人护校,并处理校内的突发事故和上接下传工作。

3、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晚上不随便外出酗酒,禁止一切与赌博有关的活动。

4、时间是每周从星期五晚上到星期日晚上。

三、学校门卫制度

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校门卫值班室的任务是负责校大门的昼夜值班(夜十二点后为睡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和物资出入,维护校门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2、凡出入本校的人员都要遵守门卫制度,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询问和检查,自行车经过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本校学生凭胸卡出入,校内聘用临时工(含基建、维修队),由聘用科室到保卫科登记后发给统一的出入证,凭证出入。

4、凡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公务或私访,一律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室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凭会客单进入校内,严禁小商小贩和闲散人员进入校内。

5、大件物品、高档商品外出,必须持有保卫部门放行证,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后方能放行。

6、校机动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经同意方可进入校内,在校内不准鸣喇叭,不准开快车(限5公里/小时),不准练习驾驶,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7、校大门上锁时间:冬季21:30;夏季22:00。

四、学生安全公约

1、注意交通安全

⑴禁止12周岁以下的儿童骑自行车上学。

⑵不随意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玩闹。

⑶不在铁路上玩耍,不爬铁路防护栏。

⑷要掌握交通安全的有关知识,简单标志,遵守交通秩序。

2、注意安全防火

⑴要注意安全用电,防止火灾发生。

⑵不随身携带火种,不随便引火。

⑶要掌握“119”火警号码,掌握报警知识。

⑷要掌握用火与防火,用气与防毒的有关知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注意游泳安全

禁止到溪、潭、江、河、湖、海去游泳,属学校组织的集体游泳须按程序上报,同意后执行,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4、注意防盗工作

做好值日生工作,放学后关好门窗,防止学校财产的失窃。

五、校内设施安全

1、学校应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舍一律不得使用。

2、学校保卫科、总务处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

凡经县(区、市)以上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建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3、学校总务处、保卫科、教导处应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师生宿舍、实验室、礼堂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⑴学校总务处、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保卫科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学校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时总务处应负责提供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

⑵学校保卫科、总务处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4、严禁学校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及火药类物品,严禁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严禁在校内焚烧纸张、垃圾。

5、学校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要严格加强对实验室、电教室、财务室、档案室、图书馆、仓库的管理,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6、学校保卫科、网管中心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六、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资源进行管理,各位教师应积极参与管理维护。

5、严禁任何单位和用户将计算机擅自联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安全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6、凡存储有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计算机严禁联入校园网。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8、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员,并保留原始记录。

七、校外活动安全

1、学校应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德育处、年段、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⑴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德育处、年段、班级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报请保卫科备案校长批准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⑵学校活动组织者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合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2、学校德育处、年段、班级组织学生参加实验、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防护。学校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3、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4、学校德育处、年段、班级对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严禁租用证件不安全、车况不良及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证件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其活动所租用的车辆、司机证照复印件需提交保卫科备查。

八、健康与卫生安全

1、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体育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2、学校德育处、教导处、全体体育老师应加强对早操、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安全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

劝阻。

3、学校总务处、卫生室应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的有关规定,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

任何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学校有责任抵制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4、学校总务处、学生营养午餐服务部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在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⑴学校应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采购食品时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把好加工过程的卫生关和食品存贮关,落实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严禁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⑵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学校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则、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⑶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九、校园秩序安全

1、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值班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2、学校保卫科应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学场所,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⑴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间,一律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非公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

⑵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老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 ⑶学校保卫科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街道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3、老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4、学校总务处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5、学校保卫科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城监、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伤亡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2、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众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3、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相关处室或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4、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生师生死亡或重大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十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班级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2、由于学校或教师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学校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听阵地。

第二条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第三条校园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净化。

第四条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教师要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和训练学生。

第五条校长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六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七条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八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九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

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三篇_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一、建立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有计划地改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四、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卫生管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各地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

五、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六、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四篇_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六、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每月对各科传染病

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录卡应在每日17点前完成;特殊情况应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六)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

医院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一)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300元奖励;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一)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初诊或复诊、初步诊断、处理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填写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就诊患者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护理部妥善保存。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五篇_2、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

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

1.传染病防控部门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感染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医院内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协调等工作并根据最新情况制订传染病疫情管理有关制度。

(2)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3)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二次,并有培训记录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院内感染监控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4)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出诊和复诊。

(5)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6)检验科化验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7)放射科报告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8)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传染病报卡后将报卡送至感染科。

(9)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由科室传染病监控医生送到质控办公室。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感染科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查对,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根据该医

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上报。

(11)每月在院周会上通报上月传染病报告情况:包括传染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12)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可视情节严重与否进行相当处罚。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医院评优、评先、职称晋升。

2.门诊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各部门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当在接到卫生部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2)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3)当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4)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5)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医院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医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6)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7)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8)门诊导诊工作人员、各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应注意观察、询问患者是否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发热等,若有上述症状,应向患者提供体温计,测量体温,体温≥37.5℃时应引起重视,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

经预检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应当将患者分诊至发热门诊,护士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患者及陪人发放外科口晕。

(9)门诊导诊工作人员、各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应做好患者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的宣教工作,尤其在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对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重点进行教育。

(10)各门诊设立分诊点,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特别是体温≥37.5℃者,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对伴有呼吸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明确诊断。

(11)分诊点要设立《预检分诊病人登记本》,对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要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业、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接触史、发病时间、发病地点。

(12)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由导诊护士分诊至发热门诊,导诊护士做好个人防护,病人及陪人带口罩,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3)发热门诊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采取隔离,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应采取医学观察和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14)发热门诊应设立《发热门诊接诊登记本》,对每一位接诊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接触史、发病时问、发病地点、流行病史、主要临床症状及检查结果、就诊时间、排查结果、病人去向。

(15)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按照规定对接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场所进行消毒,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我院相关规定做好疫情的报告、医院感染的控制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6)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

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17)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作规范。

3.儿科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筛查儿科门诊各种传染性疾病,早期发现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从而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依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儿科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如下:

(1)儿科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做好特定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当在接到卫生部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已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检诊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儿科普通诊室就诊。

(2)儿科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应注意观察,询问患者是否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发热等,若有上述症状,应向患者提供体温计测量体温,体温≥37.5℃时应引领重视,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及体征等,经预检为疑似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将患者分诊至相对隔离的分诊室就诊,分诊护士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患者及陪护人员发放外科口罩,同时对接诊处采取消毒措施。

(3)儿科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做好患者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的宣教工作,尤其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对有呼吸道针状的患者重点进行教育。

(4)儿科门诊设立相对隔离的分诊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特别是,体温≥37.5℃者,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及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对伴有呼吸道传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口罩避免交叉感染,再进行常规诊疗,分诊室医生做好个人防护。

(5)分诊出设立《预检分诊病人登记本》,对预检为传染病的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接触史、发病时间、发病地点。

(6)明确为传染病病人的,及时将病人转诊到通辽市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63974/

推荐访问: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