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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月主题

时间:2018-07-07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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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月主题 第一篇_2012年安全月主题宣教标语

安全标语,通过简明的文字和逗趣的漫画,阐述了企事业单位员工在生产工作及生活中应该注意的各项安全事项,能增强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标语图文并茂,色彩鲜艳,起到提示和宣传安全文化的作用。是各企业、政府安全部门必备的宣传用品。同时可以美化环境,适合张贴在宣传栏、柱子、办公室、厂房车间、会议室、会客厅、培训教室、仓库、过道走廊等场所。

AN0918-01 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

AN0918-02 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AN0918-03 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AN0918-04 重点抓好“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

AN0918-05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AN0918-06 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AN0918-07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AN0918-08 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AN0918-09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AN0918-10 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AN0916-01 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AN0916-02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AN0916-03 平安共同心声,安全最佳效应。

AN0916-04 事故隐患详排查,安全管理标准化。

AN0916-05 安全与幸福相伴,安全与质量同行。

AN0916-06 无知大意必危险,防护警惕保安全。

AN0916-07 自觉遵守是保障,安全规程系生命。

AN0916-08 处处预防事故,时时注意安全。

AN0916-09 促进经济发展,抓好安全生产。

AN0916-10 安全生产第一条,安全警句千万条。

AN0916-11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AN0916-12 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

AN0916-13 传播安全文化,启迪安全新思维。

AN0916-14 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AN0916-15 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AN0916-16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AN0916-17 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AN0916-18 筑起堤坝洪水挡,练就技能事故防。

AN0916-19 不懂莫逞能,事故不上门。

AN0916-20 管理基础打得牢,安全大厦层层高。 2012年安全月主题宣教标语

2012年安全月主题 第二篇_2012安全月活动策划

南通大学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安全月策划

启秀校区

活动内容:

1、横幅签名 2、安全知识竞赛

【2012年安全月主题】

钟秀校区

活动内容:

1、“宿舍安全便利贴”开幕活动: 2、“电影看安全”电影中学习安全: 3、“手绘横幅”设计竞赛: 4、“校园安全”横幅签名:

主 校 区

活动内容

1、校秩部: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2、宿管部:按手印、ppt播放 3、办公室:安全知识书签 4、综合部:防骗微电影

启秀校区安全月活动 安全月活动(一)

一、活动背景

安全,现已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这个课题贯穿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也是全院最关注的课题。针对学院近来频频发生的安全问题,给同学们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为了让同学们能在这宽广的土地上展现自我,特举办此次横幅签名活动。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全校师生安全素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自救、互救、自护水平;着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快乐的工作学习环境。

三、活动开展

活动时间:2012年11月 活动地点:南通大学启秀校区 主办部门:宣传策划部

四、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阶段

1、横幅的订制; 2、申请借用场地;

3、安排当天维持秩序的同学

中期:实施阶段

1、现场的拍照 2、维持现场秩序

后期:总结阶段

1、清理现场 2、及时写好通讯【2012年安全月主题】

安全月活动(二)

一、 活动背景

校园,是求知者的天堂,是探索者的乐园。创造一个安静、和谐、健康、平安的学习和成长的环境,让我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这不仅是学校的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心声。校园的安全与健康更是关系社会稳定、师生安全、学生成长、教育发展、群众瞩目的焦点之一。

二、活动目的

构建平安校园就是要增强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正规安定有序发展,构建和谐平安的一方。

三、活动开展

活动时间:2012年11月20日 活动地点:A505 主办部门:宿舍管理部

四、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阶段

1、收集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问题

2、与交通学院的相关老师及领导联系,邀请相关人士开展讲 3、申请教室以及多媒体使用 4、安排学生前来听讲座

5、提前安排宣传策划部同学布置教室 6、安排同学做好到场嘉宾的接待工作 7、安排好主持人 8、准备好小奖品 中期:实施阶段

1、现场拍照

2、维持老师讲课时教室安静 3、中场休息穿插有奖小问答 后期:总结阶段

1、清理现场 2、及时写好通讯;

2012年安全月主题 第三篇_2012年安全月活动资料

附件: 2012年安全月活动交流学习资料

主题是:1.如何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2.如何加强施工用脚手架的管理?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强制性条文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

5.1.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5.1.10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甩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8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2.3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7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7.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

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7.2.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2012年安全月主题】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8.2.10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O.1s。

8.2.11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2.15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3.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9.7.3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10.2.2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0.2.5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10.3.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强制性条文

3.4.3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以上的单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杆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诿 荷载应符合设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2012年安全月主题】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强制性条文

2.0.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0.5条规定: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0.11条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6.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零线连接。

3.6.15条规定: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

3.6.17条规定: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4.1.5条规定: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信号。

4.1.10条规定: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1.23规定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1.表面有裂纹、破口;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4.6.21电动葫芦吊运时,应在吊离地面10C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5.12.10条规定: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7.1.2条打桩作业前,应由施工技术人员向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1.4条规定: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锺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锺中心5M以外监视。

7.1.8条规定:严禁吊桩、吊锺、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锺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5静压桩机。7.5.18条规定:静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起重机的起重臂下方严禁站人。

7.11潜水泵:7.11.2条规定: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

电线或出水管。

7.11.3条规定:潜水泵应装设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泵的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进入。

8.2混凝土搅拌机

8.2.3条规定: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

8.2.6条中第3点要求: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8.6.17条规定泵送混凝土作业后,应将管道和料斗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采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严禁站人。

12.14.3条规定:乙炔发生气瓶、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气瓶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12.14.16条规定: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四、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 强制性条文

3.1.5条规定: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2台及2台以上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在机组同步后再负载供电。

3.3.2条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和动力设备金属结构体作相线或工作零线。

3.3.4条规定: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3.3.5条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或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3.1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开关箱中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应装设在靠近负荷的一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腐蚀场所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1.17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且不能修复时;

2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

3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产生无法消除裂纹影响时。

6.5.3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式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5.7 塔式起重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4%;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2%。

6.5.16 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5.20 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6.5.21 塔式起重机的吊钩装置起升到下列规定的极限位置时,应自动切断起升的动作电源:

1 对于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臂架下端的极限距离应为800mm;

2 对于上回转的小车变辐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极限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2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1000mm;

2)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4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700mm。

3 对于下回转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极限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2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800mm;

2)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4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400mm。

6.5.22 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6.6.14 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工作可靠有效。

6.6.15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必须灵敏有效、动作可靠,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6.7.1 卷扬机不得用于运送人员。

6.9.2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6.9.5 附墙架与物料提升机架体之间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及架体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吊篮的安全锁应灵敏可靠,当吊篮平台下滑速度大于25m/min 时,安全锁应在不超过100mm 距离内自动锁住悬吊平台的钢丝绳;安全锁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6.12.3 附着整体升降脚手架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斜装置、防坠落装置以及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载荷的控制系统。

8.9.7 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

八、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2012年7月1日实施

4.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察院查。

5.0.3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2011年8月1日实施

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2.1(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2.2(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3.3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包括(1)、(2)、(3)、(4)、(5)。

5.1.4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5.3.5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5.3.6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5.3.9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6.2.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2.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6.3.1(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6.3.3(1)储装气站的灌瓶及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块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块瓶。

六、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强制性条文

5.1.5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5.1.7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拭卷扬机。

6.1.1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

2012年安全月主题 第四篇_09年至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09年至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活动月主题是 2014年安全生产活动月主题是: 2015年安全生产活动月主题是:

2012年安全月主题 第五篇_2012年安全月活动复习资料(参考答案)

2012年安全月活动复习资料

(参考答案)

一、 填空题;(共100题)

1、我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每年的( 6月)份开展。

2、2012年我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3、岗位消防安全“四会”:会报警 、会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会逃生) 。

4、乙炔气瓶在使用时瓶体温度不能超过( 40 )度。

5、生产过程中的三违是指:违章作业 、( 违章指挥 ) 、 违反劳动纪律。

6、《安全生产法》是于( 2002年11月1日 )颁布实行的。

7、“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招收的职工、新调入职工,来厂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所进行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教育。

8、如果是上股受伤出血,应尽量把受伤部位置于高于(心脏)的位置,以减少出血。

【2012年安全月主题】

9、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容易引发(中暑),所以在此环境中工作的人们应注意通风、补充淡盐水和控制劳动强度。

10、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11、安全生产的“三不伤害”是指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12、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 20 ) 米内。

1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14、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5、用人单位应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要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17、职业病防治的八字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8、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19、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20、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2、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2012年安全月主题】

24、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25、用人单位应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2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其保持安全距离。

2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9、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0、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1、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32、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33、火警电话( 119;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34、(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3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3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7、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拘留 )。

38、(燃点)就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

39、对溺水所致呼吸心跳骤停者,其紧急处理措施是:(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40、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41、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

42、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 ( 不得 )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费用。

43、从防止触电的角度来说,绝缘、屏护和间距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措施)。

4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扰对事故的依法( 调查处理 )。

45、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4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 )。

47、( 特种设备 )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

4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49、( 职业病 )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50、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培训、( 考核 )并取得资格证后,做到持证上岗。

5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还要保护现场,给事故调查提供条件。

52、从业人员对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拒绝执行 )。

5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 )标志。

54、生产性粉尘长期超标,除了会造成劳动者发生尘肺、中毒、致癌等职业病伤害外,往往还会引发( 粉尘爆炸 )重大安全事故。

55、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的颜色,包括红、黄、蓝、( 绿 )四种。

56、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57、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

58、操作转动的设备时,不应佩戴( 手套)。

59、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60、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禁止或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工作。

61、扑灭(汽油)和甲苯火灾都无效的是水。

6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或场所应安装(避雷)设备。

63、在接触硫酸的操作中应戴(橡胶)手套。

64、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

2012年安全月主题 第六篇_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XX公司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股份公司2012年工作会议“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 科学发展 活动时间:2012年5月31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处,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员组成。 五、主要活动计划:(计划详见附件一)

1、公司办公室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现场氛围;(具体宣传标语内容及悬挂要求见附件二)

2、将集团公司近年来发生安全事故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到各部门班组学习,要求每一名员工写一编“事故案例学习心得”;并由各部门选出(矿山分厂10编,制造分厂20编,水泥分厂10编,发电3编、质控处5编,办公室3编,保全处、生产处、财务处、供应处、销售处各2编) 优秀作品参加评比,本次评比活动评出“优秀作品”10编,奖励考核分30分/每编;

3、开展 “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三大分厂全员参与,要求排查身边的安全隐患,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为申报内容,并动手或组织整改,在6月20日由部门组织申报“最佳隐患排除能手”,初评后交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报公司领导审批。本次活动评出“最佳隐患排除能手”7人,奖励考核分50分;(相关要求见附件三)

4、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基础知识考试,提高全员安全理论知识,规范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见附件四)

5、与贵港市矿山救援中队联合举办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应急事故的组织和救援能力;(相关要求见附件五)

6、组织观看《泪的呼唤》安全生产电影;(相关要求见附件

六)

7、组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七)

8、下发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内容包括防暑降温基本常识、灭火基本知识、防触电基本知识;

9、邀请安全违章上岗合格证被扣分4分以上的人员家属召开座谈会;(相关要求见附件八)

10、开展 “安全督查员” 体验活动,三大分厂鼓励员工自愿参与或分厂上报形式,每天安排两名员工参与三大分厂日常安全互查,连续三天。(相关要求见附件九)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各部门要高度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6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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