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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租赁

时间:2018-06-16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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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租赁 第一篇_德州市汽车租赁市场调查报告

德州市汽车租赁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2017-2022年

中商产业研究院 ASKCI Consulting CO.,LTD

中商产业研究院简介

中商产业研究院是深圳中商情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辖的研究机构,是国内领先的产业研究咨询服务机构,是中国专业的第三方市场研究和企业咨询服务提供商,研究范围涵盖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金融、新消费、大健康、“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公司致

力于为国内外企业、上市公司、投融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提供各类数据服务、研究报告及高价值的咨询服务。

自2003年以来,中商在发展中已不断成长,迄今为止,中商汇聚了350余名来自不同行业的资深顾问,中商依托自主研发的Askci数据库和CISource

中商情报通对各类数据建立月度、季度、年度持续的信息收集监测,覆盖近5000多个细分产业市场数据库,持续更新;中商始终为客户提供最新最全的行业数据,企业数据、研究报告等高价值咨询服务。

【出版日期】2016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纸介版:17800元 电子版:17500元 纸介+电子:17800元

第一章 德州市汽车租赁行业市场环境分析

一、德州市GDP增长情况分析

二、德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三、德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

四、德州市人口规模结构分析

第二章 德州市汽车租赁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汽车租赁行业管理体制概述

二、汽车租赁行业主要政策分析

三、汽车租赁行业政策变化趋势

第三章 德州市汽车租赁行业规模分析

一、德州市汽车租赁企业数量分析

二、德州市汽车租赁企业分布情况

三、德州市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分析

【德州租赁】

四、德州市汽车租赁服务价格分析

第四章 德州市重点商圈汽车租赁市场分析

第一节 商圈A

一、商圈经济发展水平分析

二、商圈汽车租赁企业数量分布

三、商圈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分析

四、商圈汽车租赁服务价格分析

第二节 商圈B

一、商圈经济发展水平分析

二、商圈汽车租赁企业数量分布

三、商圈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分析

四、商圈汽车租赁服务价格分析

第三节 商圈C

一、商圈经济发展水平分析

二、商圈汽车租赁企业数量分布

【德州租赁】

三、商圈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分析

四、商圈汽车租赁服务价格分析

第五章 德州市汽车租赁排名调研研究分析

一、按综合实力排名分析

二、按服务价格排名分析

三、按人气指数排名分析

四、按人均消费排名分析

第六章 德州市互联网+汽车租赁市场分析

第一节 “互联网+”的相关概述【德州租赁】

一、“互联网+”的提出

二、“互联网+”的内涵

三、“互联网+”的发展

四、“互联网+”的评价

五、“互联网+”的趋势

第二节 互联网+汽车租赁市场分析

一、德州市汽车租赁电商市场规模

二、德州市汽车租赁线下市场渗透率

三、德州市汽车租赁电商盈利模式分析

四、德州市汽车租赁电商运营案例分析

第三节 德州市汽车租赁O2O市场分析

一、汽车租赁O2O市场发展概述

二、德州市汽车租赁O2O运营模式分析

三、德州市汽车租赁O2O盈利模式分析

四、德州市汽车租赁O2O运营前景分析

第七章 德州市汽车租赁重点企业竞争力分析

第一节 企业A

一、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二、企业股权结构分析

三、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四、企业分支机构情况

第二节 企业B

一、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二、企业股权结构分析

三、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四、企业分支机构情况

第三节 企业C

一、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二、企业股权结构分析

三、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四、企业分支机构情况

【德州租赁】

第四节 企业D

一、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二、企业股权结构分析

三、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德州租赁】

四、企业分支机构情况

第五节 企业E

一、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二、企业股权结构分析

三、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四、企业分支机构情况

第八章 德州市汽车租赁行业投资环境及条件分析

一、经济发展环境

二、人口规模分析

三、商圈消费水平

四、投资资金规模

五、行业经验分析

六、运营成本分析

七、人工成本分析

第九章 德州市汽车租赁行业投资机会前景分析

一、互联网助力行业发展变革

二、80后消费特点催生新商机

三、德州市汽车租赁市场规模预测

德州租赁 第二篇_德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报条件

德州市中心城区

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和提供资料

一、申报条件

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住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实际居住;

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为19771元),其中,单身和纯双职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无房(含租住保障性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租住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实际居住;

2、年满18周岁,在本地有比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无房(含租住保障性住房)且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本地无住房资助能力(即直系亲属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6平

方米,下同)。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本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并在本地实际居住;

2、与本地就业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劳动或工作合同,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德州租赁】

3、在本地无房(含租住保障性住房)且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本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二、提供资料

申请租住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

(二)收入证明(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

(三)住房证明;

(四)身份证和户口簿(无常住户口的另提供暂住证);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从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七) 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请租住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申报,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申报,坚持随时申请,

随时受理,并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14号)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德州租赁 第三篇_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路)(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第二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三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每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该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

第四条 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求租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德州租赁 第四篇_德州五险一金档

德州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最低缴纳标准2150元

医疗保险:个人交纳*2%,单位*8%+138元全年大病医疗;

养老保险:个人交纳*6%,单位*18%;

失业保险:个人0.5%:单位0.5%;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各*8%,不强制

合计28.5%(612.75)+138全年大病医疗

开发区500多家公司,一般可三班到,景津3000,双汇5000,美利达1300,英凯模400,三和电器1000人。2013年德州最低工资标准1080,一般公司建宿舍或公司租赁,宿舍水电费等成本一般每月15-27元。起薪专科2000.本科2300,操作工1080-1200。一般13月工资加奖金。工作餐每餐餐标5元左右,

香港永嘉

德州租赁 第五篇_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形成。

第五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市、县两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同

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各自区域内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地下室,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独立用于居住的阁楼,物业服务费按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第十条 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一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实行按项目分等级收费管理,分等级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制定。

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基准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根据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制定;县(市)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基准价格,由所在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在不超过市制定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的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第十二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中的物业服务项目,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分为综合管理服务,房屋管理与维

修养护服务,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和绿化养护服务六个项目。每个项目根据不同服务要求、设施设备配臵等情况,划分为五个等级,最高为五星级。

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在上下浮动不超过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选取的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的总和。

第十三条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包括: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四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按本《实施办法》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基准价格》拟定收费标准,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拟定的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具体收费标准在不超过审核的收费标准范围内通过竞标产生。建设单位在拟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其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所选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保洁服务项目和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等级。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之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物业主管部门。

(一)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住宅小区总平面图;

(四)申请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标准的书面申请;

(五)成本测算资料;

(六)共用设施设备配备(包括排水系统、公共照明、消防系统、避雷系统、弱电系统、供水系统、升降系统、水景(动力)系统等)情况说明;

(七)其它需要报送的资料。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核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与

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上述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未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费应适当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20%,具体减免比例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的特点和服务要求合同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

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5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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