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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时间:2018-05-26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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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第一篇_2016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

附件1:

2016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一批新能源

汽车补助资金明细

2016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共涉及10944辆车(含部分2014、2015年推广车辆),拟拨付资金50997.575万元。具体如下:

(1)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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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4)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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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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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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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第二篇_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大全

【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第三篇_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大全

【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进入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悄然退坡。在退坡之后,购买新能源汽车能拿到多少补贴呢?以下为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5年补贴标准,以资参考。

一、2015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

根据四部委于2013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及2014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2015年度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如下:

二、2015年推广应用城市(群)地方补贴标准 (1)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纳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可申请本市财政补助。2015年北京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3)太原市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9日印发的《太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政办发〔2014〕56号),太原市在国家和山西省财政补贴基础上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置提供补贴,2015年标准如下:

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第四篇_新能源汽车2015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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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第五篇_2015年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及报废补贴新政策

2015年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及报废补贴新政策

2015年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沿用去年汽车排放标准。全国将强制实行国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的国二、国三车型,将不允许车辆上户,已经上户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政策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称,国家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等,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小、微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汽车达到报废规定后,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汽车报废补贴最新政策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报废解体的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一年及以上进行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报废,不享受政府补助。出租汽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政策另行制定。

老旧机动车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

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报废老旧机动车车主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助政策。

汽车报废补贴申请材料

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车主或受托代理人现场在《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车主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第六篇_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

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17个省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

出台

全国已有北京、深圳、西安、河北、长春、西安、山西、江苏、沈阳、哈尔滨、贵阳、武汉、青海、海口、新疆、内蒙古、乌鲁木齐17个省市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十三五”开局之年,“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早已在2015年4月份出台,那么各个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台情况如何?据第一电动网统计,截至2016年3月11日,全国已有北京、深圳、西安、河北、长春、西安、山西、江苏、沈阳、哈尔滨、贵阳、武汉、青海、海口、新疆、内蒙古、乌鲁木齐17个省市明确了补贴标准,其中北京、深圳、西安、武汉、海口等城市延续了之前的补贴政策。

在17个省市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北京、西安、河北、长春、山西、哈尔滨按国家标准1:1比例补贴,沈阳按照国家1:0.7-0.9比例补贴,青海按国标1:0.5比例补贴。深圳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8万元(包括购置和使用补贴),江苏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 国家补贴

2015年4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17-2018年的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该政策的实施期限是

2016-2020年,四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助政策。 一、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

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四、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地方补贴

1、深圳

深圳补贴延续 纯电动汽车最高补6万元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临时延续新能源乘用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深圳 市新能源汽车市场繁荣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临时延续执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中新能源乘用车的购置补贴 和使用环节补贴政策,直至我市颁布实施新的财政支持政策为止,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深圳和西安发布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过度政策,延续优惠!

北京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补助

2015年9月29日,北京市科委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办法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办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纯电动客车方面,2015年7月28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 该政策规定了2015-2017年购买纯电动客车财政政策,按中央标准1:1确定。该政策实施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纯电动专用车方面,2015年3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购 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本市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

专用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具体为:按电池总容量 计算,2015年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2016年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 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政策实施期限,自2015年4月1日 起至2017年12月31日。

西安补贴延续 按国标1:1补助

1 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称,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执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市政发[2014]32 号)一年,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优惠政策延续执行期内,如中、省、市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

个 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 充电费用。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第七篇_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汇总

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汇总

(仅供参考)

一、2015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

根据四部委于2013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及2014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2015年度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如下:

新能源客车2015年补助标准与2013年相同,具体如下:

二、2015年推广应用城市(群)地方补贴标准

(1)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纳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可申请本市财政补助。2015年北京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2)天津市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市科委2014年7月8日印发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津财建一〔2014〕11号),对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符合《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相关条件和要求,

在津销售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以及纯电动专用车,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1:1的比例给予补贴。2015年天津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3)太原市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9日印发的《太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政办发〔2014〕56号),太原市在国家和山西省财政补贴基础上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置提供补贴,2015年标准如下:

(4)晋城市

在国家和省补贴的基础上,2015年晋城市财政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置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采取“固定标准”补贴,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

(5)大连市

根据2014年8月1日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68号),对符合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除外),大连市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大连市2015年补贴标准如下:

(6)上海市

根据2014年5月4日发布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上海市对列入本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实施补助。上海市2015年补助标准如下:

上海市财政对新能源客车2015年补贴标准与中央财政相同。【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7)宁波市

根据《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示范推广期间,对购买符合国家和宁波相关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

(8)合肥市

根据合肥市2014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购买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他类型按照20%给予地方配套补助。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在市级财政补助中安排1万元用于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此外,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补助。个人报废黄标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将再补助3000元。单位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超过10【北京购买机动车车补贴】

辆新能源汽车,合肥市则按每辆2000元补贴,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9)芜湖市

根据《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中央财政补贴外,芜湖市财政给予相应补贴。2015年芜湖市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10)青岛市

根据2014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车辆购置财政补助资金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青岛市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11)新乡市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试行)》,2015年补助标准如下:

(12)武汉市

根据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2014年10月22日印发的《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地方财政(省、市、区)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13)襄阳市

根据2014年9月26日发布的《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襄政办发〔2014〕68号),襄阳市2015年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14)长株潭地区

长沙市: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4〕31号),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长沙市财政负担地方(省、市)配套金额的70%,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

株洲市:根据《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株洲市级负担补贴金额的70%,省级负担30%,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市本级公务车补贴标准为按照国家标准由市本级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五县市推广使用混合动力公交大巴,可参照省补贴政策由各县市进行补贴。

(15)广州市

根据2014年11月28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穗府办〔2014〕64号)地方财政对车辆购置予以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2013年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广州市2015年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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