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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

时间:2017-12-01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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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 第一篇_矿山救护队职责

矿山救护队职责

内务管理工作标准

1、内务工作的管理,体现救护队的精神面貌,目的是给救护队指战员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学习、工作、生活、训练、休息的环境。

2、救护队要根据队部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绿化和美化环境。

3、对卫生工作要求达到:

(1)集体宿舍墙壁悬挂物体一条线,床上卧具叠放整齐一条线,保持窗明壁净。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

(3)个人卫生要做到:常洗澡、常理发、常换衣服。

(4)指战员有病要早报告、早治疗,有传染病者要隔离。

后勤工作标准

1、氧气充填泵必须由专人操作,非充填人员不准充氧。充填工必须做到:

(1)对氧气充填泵要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充填泵表压在20MPa检查时,应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无杂音。经常保持充气室和充气泵体卫生清洁。

(2)充氧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3)充填室内贮存氧气的大氧气瓶不得少于5个,其压力在10MPa以上。少于规定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4)氧气泵房的贮存室内,空瓶和实瓶应分别存放,并标明充填日期。

(5)充填室应安装防爆灯具,并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

(6)氧气瓶应做到轻拿轻放,距暖气片和高温点的距离在2m以上。

(7)外单位充氧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准随便充氧。

(8)新购进或经水压试验后的氧气瓶在充填前,须稀释2~3次后,方可进行充氧。

(9)充填泵房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整齐美观。

2、救护队应自备矿灯房,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有关矿灯房的建筑、管理、使用、充电人员的操作,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年有计划,日结月清,年底决算,严格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反对铺张浪费。

4、营区建设和修缮工程每年都要提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矿山救护程序工作标准

1、事故报告

发生灾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汇报,在安全条件下积极组织抢救,否则应即撤离至安全地点或妥善避难。各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2、救护队出动

(1)救护队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人数、通知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及单位后,立即出发警报,并向值班指挥员报告。

(2)救护队接警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动,不需乘车出动时,不得超过2分钟;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所需救护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当矿山发生火灾,待机小队应随同值班小队出动。

(3)救护队出动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出动情况。在途中得知矿山事故已经得到处理,出动救护队仍应到达事故矿井了解实际情况。

(4)在救援指挥部未成立之前,先期到达的救护队应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和矿山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先期救护工作。

(5)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救护人员应立即做好战前准备,按事故类别整理好所需装备,做好救护准备工作;根据抢救指挥部命令组织灾区侦察、制定救护方案、实施救护。

(6)救护队指挥员了解事故情况后、接受任务后应立即向小队下达任务,并说明事故情况、完成任务要点、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3、返回驻地

(1)参加事故救援的救护队只有在取得救援指挥部同意后,方可返回驻地。

(2)返回驻地后,救护队指战员应立即对所有救护装备、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恢复的值班战备状态。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以人为本,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二、发扬英勇顽强,吃苦耐劳,舍已为人,不怕牺牲的精神。 三、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苦练基本功。 四、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救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五、爱护公共财产,厉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装备,认真做好仪器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 六、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的准备。 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险救灾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矿山救护队的任务与职责

矿山救护队的任务:

1.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5.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6.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领导工作。

7.协助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

辅助救护队的任务:

1.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处理矿井初期事故。

2.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3.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5.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矿山救护队指战员的职责

救护队指战员的一般职责: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2.发扬英勇顽强、吃苦耐劳、舍己为公、不怕牺牲的精神。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苦练基本功。

4.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等安全、救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5.爱护公共财产,励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装备,认真做好仪器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

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的准备。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救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总队长职责:

1.负责制定全国煤矿救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矿山救护队】

2.负责制定全国煤矿救护工作发展的长远规划。

3.负责指挥调动跨省(区)的救护力量,参加大型矿井事故的抢救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矿山救护业务活动。

副总队长协助总队长工作。当总队长不在时,履行总队长职责。

支队长职责:

1.负责制定省(区)煤矿救护工作发展规划,协调处理矿山救护队存在的问题。

2.负责指挥调动本省(区)跨区域的救护力量参加大型事故的抢救工作。

3.负责组织落实总队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本省(区)的矿山救护业务活动。 副支队长协助支队长工作。当支队长不在时,履行支队长职责。

大队长职责:

1.对大队的战斗准备与行动,技术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大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并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工作。

3.负责组织全大队的矿山救护业务活动。

4.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及时随队出发到事故矿井,负责指挥各中队的矿山救护工作;

(2)在事故矿井,是负责矿山救护队具体工作的领导人,必要时亲自带领救护队下井进行矿山救护工作;

(3)参加抢救指挥部的工作,参与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4)掌握矿山救护工作进度,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5)与指挥部总指挥研究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副大队长职责:

1.协助大队长工作,主管战斗准备及行动、技术训练和后勤工作。

当大队长不在时,履行大队长职责。

2.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经常了解井下处理事故的进展,及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井下救护工作进展情况;

(2)当大队长不在或工作需要时,代替大队长领导矿山救护工作。

大队总工程师职责:

1.在大队长领导下,对大队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编制大队训练计划,负责指战员的技术教育。

3.参与审查各服务矿井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组织科研、技术革新、技术咨询及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项工作。

5.负责处理事故和其他技术工作总结的审定工作。

6.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参与抢救指挥部处理事故方案的制定;

(2)和大队长一起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协助大队长指挥矿山救护工作;

(3)采取科学手段和可行的技术措施,加快处理事故的进程;

(4)必要时根据抢救指挥部的命令,担任矿山救护工作的领导。大队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当总工程师不在时,履行总工程师职责。

中队长职责:

1.负责本中队的全面领导工作。

2.根据大队的工作计划,结合本中队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并负责总结评比。

3.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带领指战员奔赴事故矿井,担负中队作战工作的领导责任;

(2)到达事故矿井后,命令各小队作好下井准备,同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抢救指挥部领取救护任务,制定中队行动计划并向各小队下达战斗任务;

(3)如果事故矿井领导人不在时,可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事故实际情况,立即开展救护工作;

(4)向小队布置任务时,要讲明完成任务的方法、时间、应补充的装备、工具和救护时的注意事项等;

(5)在整个救护工作过程中,与工作小队保持经常联系,掌握工作进程,向工作小队及时供应装备和物资;

(6)必要时,下井领导小队去完成任务;需要时,及时召请其他中队协同完成救护任务。 副中队长职责:

1.协助中队长工作,主管战斗准备、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当中队长不在时,履行中队长职责。

2.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在处理事故时,直接在井下领导一个或几个小队从事救护工作;

(2)及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所掌握的事故处理情况。

中队技术人员职责:

1.在中队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中队的技术工作。

2.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协助中队长作好处理事故的技术工作;

(2)协助中队长制定中队救护工作的行动计划;

(3)记录事故处理经过及为完成任务而采取的一切措施;

(4)了解事故的处理情况并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5)当正、副中队长不在时,担负起中队作战工作的指挥责任。

小队长职责:

1.负责小队的全面工作,带领小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领导并组织小队的学习和训练,搞好日常管理和战斗准备工作。

3.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小队长是小队的直接领导,负责指挥本小队的一切战斗行动,带领全队完成作战任务;

(2)了解并向队员讲解本中队和本小队的救护任务;

(3)告知队员井上、下基地抢救指挥部的位置;

(4)利用各种方式与布置任务的指挥员或抢救指挥部保持经常联系;

(5)领导队员做好战前检查和下井准备工作;

(6)进入灾区前,确定在灾区作业时间和撤离时氧气呼吸器最低氧气压力;

(7)在井下工作时,必须注意队员的疲劳程度,指导正确使用救护装备,检查队员氧气呼吸器的氧气消耗;

(8)如果小队队员中有人自我感觉不良、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或受到伤害,应组织全小队人员立即撤出灾区;

(9)带领小队退出灾区后,确定摘掉氧气呼吸器面罩(或口具)的地点;

(10)从灾区撤出后,应立即向指挥员报告小队任务完成情况和灾区情况。

副小队长职责:

1.协助小队长工作。当小队长不在时,履行小队长职责并指定临时副小队长。

2.处理事故时,是小队长的助手。小队长不在时,行使小队长指挥本小队一切战斗行动的

职责。

队员职责:

1.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2.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3.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身体素质。

4.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而正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

(2)了解本队的战斗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去努力完成;

(3)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

(4)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小队长;

(5)注意自己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小队长;

(6)在工作中帮助同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离开小队;

(7)撤出矿井后,要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的装备;

(8)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在事故处理时担任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岗哨等,履行队员的特别职责。

电话值班是救护工作的重要岗位之一,电话值班员由救护队员轮流担任,电话值班员的职责是:

1.集中精力,时刻守在电话机旁,不许做其他无关事务。

2.听清、记清事故召请电话,准确填写记录,及时传达各种命令。

3.发出事故警报并向领队指挥员报告。

4.在井下值班时,保持同工作小队和抢救指挥部的联系,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救护工作小队的停留地点和工作情况。

为保证指挥部同井下基地和井下工作小队的联系,应派熟悉井下巷道情况的队员担任通讯员。通讯员的职责:

1.知道指挥员的位置和指挥部地面基地、井下基地的所在地。

2.在接受指挥员的命令时,应复述一遍,无误后再进行传达。

3.完成通讯任务后,应向派遣他的指挥员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第四十五条 处理事故时,安全岗哨由救护队员担任。站岗队员的派遣和撤离由井下基地指挥决定。站岗队员除有最低限度的个人装备外,还应配有各种气体检测仪器。站岗队员的职责是:

1.阻止未佩用氧气呼吸器人员进入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和危险地区,阻止佩戴氧气呼吸器人员单独行动。

2.将从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中出来的人员引入新鲜风流地区,必要时施行急救。

3.观测守卫巷道的情况,并将变化情况(包括有害气体及烟雾的变化)迅速报告抢救指挥部。 作战汽车司机的职责:

1.保证汽车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坚守岗位,保证按规定的时间出车。【矿山救护队】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迅速地将指战员送到事故矿井。

4.汽车停在事故矿井时,经常处于出发准备状态,并负责保管汽车上的装备。

5.返回驻地后,及时检修车辆,使其保持战备状态。

第四十七条 矿山救护队的机电修理工、氧气充填工、医生、电台话务员、仓库保管员等人员,都应以救护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确保救护工作的完成。

矿山救护队 第二篇_矿山救护队建设方案

神东矿山救护消防中队标准化队伍的建设方案(初稿) 为了满足集团公司建设大神东战略目标的需要,我队依据大队“三化一流”救援队伍建设思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规范文件,结合上湾中队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中队队伍的建设方案。

一、上湾中队基本情况和队伍建设目标

上湾中队于XX年XX月成立,队部XXXXXX,是神东救护消防大队下属五个中队之一。中队应急救援项目集矿山救护和地面消防救援于一体,服务辐射范围东西达X公里、南北达X公里,主要负责的服务范围包括X矿X井及地面其他单位和各矿厂生活区,同时为伊旗和神木县地方城镇提供救护和消防救援服务。

整体来讲上湾中队的特点是:建队早、服务厂矿多、服务面积广、服务项目繁杂,救援任务重。基于此为了更好的完成中队所应完成的救援职责,同时着眼大队“三化一流”救援队伍建设规划,我神东救援中队提出了中队队伍建设目标:

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国内一流救援队伍,即:打造制度规范化、工作标准化、技术专业化、综合实力国内一流的救援队伍。

二、救护消防中队基础建设

(一)中队组织机构

表一 救护消防上湾中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编制总人数:61人,缺编22人。

(二)矿山救护队紧密围绕“军事化”开展管理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山灾害事故(包括煤矿和非煤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同时我神东救护消防大队所属中队还肩负着公司及地方的地面消防救援任务。因此救护消防中队在业务、工作上还是很有特殊性的,我们在日常的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上均有自己的特点,但其原则还是以围绕“军事化”开展。

1、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培养指战员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坚强的人格品质。

思想决定行动,因此每一名指战员的思想觉悟决定着其是否有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行。而救护队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无论是在处理事故,还是日常业务技能训练都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因此要想达到“在关键的时刻能顶上去”的战斗作风,就要求我们中队平时一定重视指战员政治思想教育,注意培养指战员拥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坚强的人格品质。

2、内务、队容、风纪、礼节军事化。

“军事化”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把它体现到工作细节当中去。救护队借鉴部队的管理经验,从内务、队容和风纪礼节均实行标准化。

集体宿舍实行“三线”:墙壁悬挂一条线、床上卧具叠放一条线、个人物品摆放一条线;个人做到常洗澡、常理发、常换衣服;着装讲究标准着装,帽章、领章、臂章各自配套;进出办公室打报告、领取

任务敬礼、报告标准化。等等这一系列可以体现军人风采、强化军人素质的举措在救护队均有规定,并一直而且要继续坚定的实施。

3、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

“令行禁止”是提现“军事化”的基本要求,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救护队需要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日常管理、训练和事故救援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且一定狠抓落实,做到“令”必行、“行”必果。在这方面《矿山救护规程(AQ 1008-2007)》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AQ1009-2007》进行了详细、系统的规定。

目前,我中队按照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中队实际,共制定了XXXXX种。

4、加强业务技术和体质训练,严格绩效考核,练就精兵强将。 救护队是从事抢险救援的专业队伍,面对的是凶险、多变的事故现场,这就要求我们指战员首先自身要有过硬的身体素质、精湛的业务技能和过人的心里应变能力,因此一名合格的救护指战员必须练就一身扎实的硬功夫,从自身强硬自己,在抢险救援中才能保全自己、抢救他人,最终确保遇险人员安全、健康的脱险。

1)业务技能训练

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日工作日程中队都有细致严格规定,除遇到处理事故或其他临时性任务外,每日都严格执行中队既定的工作流程。

(1)救护专业方面有:

救援仪器、装备的操练:各种气体检测仪器、自动苏生器、BG4席位操作、CPR模拟人、热成像仪等救援技术装备;

一般技术操作:打风障、板闭、砖闭、接局扇、高倍数泡沫灭火等抢险救援时非常实用的技能;

万米佩氧和高温浓烟训练:每月每小队组织进行一次井下四小时万米佩氧耐力训练、每季度每小队组织一次高温浓烟训练;

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按照工作日程安排组织学习,包括《煤矿安全规程》、《AQ矿山救护规程》、《AQ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救护理论五百题》、救援事故案例、矿井通风知识和现场急救等救援专业知识。

(2)消防专业方面有:

消防车操、救援消防破拆工具操作、原地着装、二级拉梯、水带连接、每年两个“119”消防活动等。

2)体质训练

没有良好、充沛的体能是无法应对凶险、多变的灾害事故的,更谈不上在高温、高压、缺氧、充满有毒有害气体、破碎的顶底板事故现场去完成各项抢险任务,因此体质训练在救护队日常训练中是非常重要的。

在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体能训练不分冬夏坚持每日操练,一天两次:每日早晨 6:20起床,6:30开始、每日下午1:50起床,2:00开始。训练项目按照体能训练计划执行,总的包括2000米长跑、1000

矿山救护队 第三篇_矿山救护队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矿山救护队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山事故的专业队伍,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其任务和主要工作是:

(1) 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 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地面灭火工作。

(4) 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戏和

其他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5) 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搞好安全检

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6) 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7) 协助搞好职工救护知识教育。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是职业性、技术性组织。其工作原则是“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平时严格管理、严格训练、深入井下熟悉巷道,预防检查,消除隐患;战时做到“闻警即到,速战速胜”。 矿山救护队的日常工作【矿山救护队】

1. 预防检查

矿山救护队进行矿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经常深入矿井熟悉情况,了解各矿采掘布置、通风系

统、安全设施、火区管理、机电运输、防水排水、输配电系统、洒水灭尘、消防灭火管理系统及其设备的使用情况;各生产区队、班(组)的分布情况,机电硐室、火药库、安全出口的所在位置,事故及安全生产动态等,不定期地进行安全预防性检查。

(2) 协助矿井搞好检查废弃矿井、恢复旧巷等需配用氧气

呼吸器进行安全技术工作。

(3) 协助矿方培训井下职工、工程技术人员使用和管理自

救装备。

(4) 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协助通风安全部门做好煤矿安全

生产的预防工作。

(5) 帮助矿井相关人员掌握救护仪器使用的基本知识。

(6) 参与审查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预案

的管理、演练和执行情况。

2.安全技术工作

矿山救护队佩戴氧气呼吸器从事的非事故性工作统称为安全技术工作,包括:

(1) 排放瓦斯。

(2) 震动性放炮。

(3) 火区日常检查和启封火区。

(4) 主要通风机反风演习。

(5) 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其他工作。

矿山救护队 第四篇_矿山救护队基本装备配备标准

矿山救护队基本装备配备标准

矿山救护队 第五篇_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按照“整合重组,控制总量;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提升水平,保障安全”的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等工作,煤炭开发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关闭了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四)科技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科技兴煤、科技保安,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着力提高矿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全州已实现采掘机械化的煤矿15处,15处生产矿井完成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州5县市(除木垒县、奇台县)46处矿井实现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全州煤矿的安全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由州煤炭局负责的3个重点项目都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目前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呼图壁县石梯子东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优派能源石庄沟煤矿、优派能源泉水沟煤矿、优派能源小黄山煤矿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优派能源洗煤厂项目、优派能源焦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预计年底前投产。

(六)矿区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按照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们重点对准东矿区和昌吉市硫磺沟矿区大规模的组织开展了矿区环境整治,各县市、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矿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内容。在一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对准东地区4处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煤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各煤矿按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筹备了资金,开展了绿化工作。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硫磺沟矿区所有生产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煤炭局**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16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我们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4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9条,目前已整改1472条,整改率为98%。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3、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4、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5、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6、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95条,已整改581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30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自治州井工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状况,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煤矿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大力推进以采掘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对**年6月30日后未能实现综采、综掘的煤矿一律停产,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目前我州已有34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其中已改造完毕的矿井13处,正在进行改造的矿井14处,待开工建设矿井7处。对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帮扶,全力以赴协调处理。同时,我局在全州树立3处综采综掘机械化改造样板企业,组织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观摩学习,介绍成功经验,努力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工作。【矿山救护队】

2、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3、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坚定不移,加速推进煤矿项目建设

【矿山救护队】

以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为目标,抓好33处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年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督促县(市)煤炭局制定煤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对今年计划投资和完成工程进行了明确,截止目前,31处矿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07亿元。我们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煤矿项目推进机制和跟踪机制,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源头上把关,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矿井在建设完成后就是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井。

(八)以人为本,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力度

州煤炭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煤矿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州的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各县市煤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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