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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时间:2017-09-23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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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篇_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单项选择题(共24题)

1.下列项目中,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A.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适用问题,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B.如果事业单位所处的行业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该事业单位适用特定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C.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也要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D.如果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适用或基本适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不再修订相关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将转为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包括(C)个部分内容。

A.3 B.4 C.5 D.6

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共设置的会计科目个数为(C)。

A.28个 B.38个C.48个 D.58个

4.下列项目中,说法错误的是(A)。

A.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全部采用收付实现制

B.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C.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D.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 规 定 单 独 建 账 、 单 独 核算

5.下列项目中,关于“银行存款”科目,说法错误的是(D)。

A.“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B.“银行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C.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D.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

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月终了应结出余额

6.下列项目中,关于“其他应收款”科目说法错误的是(D)。

A.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B.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C.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

D.逾期五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7.下列项目中,关于存货的清查盘点,说法错误的是(A)。

A.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半年至少盘点一次

B.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C.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

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D.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8.下列项目中,关于“长期投资”科目说法错误的是(C)。

A.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

B.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C.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D.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定

9.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划分的类别数是(C)。

A.四类 B.五类 C.六类 D.七类

10.下列项目中,关于“在建工程”科目说法错误的是(C)。

A.本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B.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C.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

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季度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D.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11.下列项目中,关于“无形资产”科目,说法错误的是(C)。

A.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B.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C.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D.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12.下列项目中,关于“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说法错误的是(B)。

A.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B.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

C.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D.对于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本科目还应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3.下列项目中,关于“应缴税费”科目说法错误的是(B)。

A.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要通过本科目核算

B.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C.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多缴纳的税费金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税费金额

D.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4.下列项目中,关于“长期借款”科目说法错误的是(D)。

A.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B.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C.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基建项目借款,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D.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专门借款利息,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付的,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工程成本

15.下列项目中,关于“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说法错误的是(A)。

A.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B.本科目应当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C.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D.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16.下列项目中,关于“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说法错误的是(A)。

A.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数额

B.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C.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D.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17.下列项目中,关于“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说法错误的是(C)。

A.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B.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C.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D.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18.下列项目中,关于“经营收入”科目说法错误的是(B)。

A.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

B.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开展的非独立核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C.本科目应当按照经营活动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D.经营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确认收入

19.下列项目中,关于“经营支出”科目说法错误的是(C)。

A.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

B.本科目应当按照经营活动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C.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所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D.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数;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

20.下列项目中,关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项目“期末余额”栏的内容及填列方法,说法错误的是(B)。

A.“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

B.“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原价

C.“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合计数

D.“存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21.下列项目中,关于收入支出表中“事业类收入”项目的填列方法,说法错误的是(C)。

A.“事业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B.“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C.“捐赠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接受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捐赠取得的收入

D.“其他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 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22.下列项目中,关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说法错误的是(B)。

A.“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篇_《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第八条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

第十一条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条 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 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十七条 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

第十八条 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 第十九条 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二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产

第二十一条 资产是使用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券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现金和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各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帐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

各项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各项存货发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现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入帐。

各项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应当计入当期收支。

第二十四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

以实物和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帐。

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帐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或费用。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取得的收入和清理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发生的损失应当相应增减修购基金。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增减固定基金。

第二十六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记帐;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帐。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四章 负债

第二十七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

第二十八条 借入款项包括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

各种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上级单位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各种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

整。

第三十条 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第三十二条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事业基金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第三十三条 固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

专用基金增加应按当期实际提取转入的数额记帐;减少应按当期实际支出数额记帐。 第三十五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非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结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

第六章 收入

第三十六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

第三十七条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费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中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应当作为其他收入处理。

基本建设拨款收入是指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对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单位取得的经营收入,可以在提供劳务或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

对于长期项目的收入,应当根据年度完成进度予以合理确认。

第三十九条 事业单位取得收入为实物时,应当根据有关凭据确认其价值;没有凭据可供确认的,参照其市场价格确定。

第七章 支出

第四十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四十一条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是指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用国家基本建设资金或自筹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形成的支出。

第四十二条 事业单位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当正确予以归集;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标准和规定的比例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中进行合理分摊。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在实行内部成本核算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正确予以归集。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篇_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解读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解读(一)

主讲老师 昝志宏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内容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

新修订的《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

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八大方面的变化:

1.配合了各项财政制度改革

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2.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3.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4.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5.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6.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实务中普遍存在的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该种情况下资产的计量原则,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情况。这些规定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促进取得的资产及时入账,通过资产的账实核对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7.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新制度按照此次改革要求,对现行制度下的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对个别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同时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供了更为科学、全面的依据。

8.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

新制度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改进了各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 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结构,既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资金类别列示“财政

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同时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年度非财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这些改进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更为协调,增强了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更为有用,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第二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点解读

第一部分 总说明解读

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1)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2)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3.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4.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5.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6.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7.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3)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8.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1)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2)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3)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4)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5)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9.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10.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其运用

一、资产类科目

1 1001库存现金

2 1002银行存款

3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短期投资

5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120101财政直接支付

120102财政授权支付

6 1211应收票据

7 1212应收账款

8 1213预付账款

9 1215其他应收款

10 1301存 货

11 1401长期投资

12 1501固定资产

13 1502累计折旧

14 1511在建工程

15 1601无形资产

16 1602累计摊销

17 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解读(二)

资产类重点科目的运用:

1.国库支付业务

重点关注:

(1)核算内容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2)明细核算

财政应返还额度: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3)日常核算

【案例】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列明财政下达本月日常公用经费用款额度20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200 000

(4)年终结余资金的处理

【案例】年终,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列明注销额度10万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四篇_《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阅读次数:1430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7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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