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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时间:2017-08-27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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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第一篇_2016年度党委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通用稿

2015年度党委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通用稿)

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

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领导加强干部作风建 设,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根据市委《关于在县处级 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市 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 会的通知》精神,召开高标准、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现 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

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认真贯彻党章要求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深入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 育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 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联系班子和个 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 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 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 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

二、时间地点

本次民主生活会拟定于12月下旬,在局会议室召开。

三、 参加人员

1、 邀请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 领导到会指导。

2、 局党委委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民主生活会期间,局党委班子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 假。

四、 会议议程

1、 局党委书记、局长通报上一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

2、 局党委书记、局长代表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

3、 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其他党委委员作对照检查发言, 并相互开展批评;

4、 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领导 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点评讲话;

5、 局党委书记、局长作总结讲话。

五、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12月1日一 12月21日)

1. 深化学习研讨成果(12月15日前)。一是组织班子成 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 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 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 区、市党委有关制度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市委张 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三严三实”的检验标尺, 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践行“三 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 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永葆革命本色的老红军 白天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宁夏警示 教育案例汇编》等“活教材”,进一步强化典型教育。三是 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对参加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情况 进行回顾梳理,重点看是否掌握了 “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 认清了不严不实的严重危害、强化了从严从实的行为规范, 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 从严从实查摆问题(12月10日前)。局党委班子及班

子成员要在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查找问题基础上,有针对 性地拓展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把不严不实的问题找准找实。 要突出重点找问题,在认真查找区、市明确的“六个着力解 决”问题的基础上,还要注重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多种方式找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 集体议等方式,充分运用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上 门征求、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有效途径,广泛征求党组 织、党员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和 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要深入基 层一线,认真听取下级组织、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 议,重点听取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践行“三严三实”方面 的意见,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要注重 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中,从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工 作生活的细节小事中,筛查问题、找准症结。查找问题要防 止不聚焦、空对空。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2月15日前)。局党委班子成 员要严格按照“三必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 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

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要谈遵规守纪上的差距与不足,谈自身和对方不严不实问题 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透问题、沟通思想, 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领导班子成员还要主 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对群众意见较大、自己认 识不到位的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要重点帮助;对彼此有分 歧、有疙瘩的同志要敞开谈,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 会前。谈心谈话要坚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一次不行谈多 次,直到把心结谈开、把隔阂消除,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 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 说明。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2月20日前)。局党委班 子及成员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对自身存在的修身做 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遵守党的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深查细找,认 真梳理;要从推动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是否积极作为、是否严 格要求自己等方面查找问题和不足;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梳理存在的

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第二篇_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第三篇_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优质态党员队伍,为质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质监局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对全局上下进行宣传发动,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深入了解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然后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2.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在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无论是党员身份的认定,还是评议标准的把握、评议格次的确定等,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则更要稳妥、慎重,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在运行基本程序的同时,要简便易行,加强可操作性,追求实效。

3.教育为主,处置为辅。针对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应该把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使他们端正思想,深刻认识自身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对那些屡教不改、丧失党员基本条件和意识的人,要坚决畅通出口,以纯洁党的组织。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展开,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局全体党员要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一)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人员分工(6月份)

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理顺组织体系,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党务工作,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建立相关资料台账。

(二)党员登记(6月份)

1.发布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工作的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联络沟通全局党员,确保党员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100%、参与率100%。

2.调查摸底。在局党总支部的指导下,各个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三查三对应”,即查党员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查组织生活记录(参加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记录等)、查政法综治信息(违纪违法记录等),实现党员和党支部一一对应、党员和档案资料一一对应、党员现实表现和组织掌握情况一一对应。通过初审,完善党员资料,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党性进行初步分析。

3.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指导党员实事求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届时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党员进行联系,督促党员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健全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准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要在民主评议之前进行补办。暂时无法联系或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暂缓填写登记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登记、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在民主评议

时将其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公开评议(7月份—8月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会前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党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员填写登记表、自我剖析党性、查摆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党员画像,梳理“问题清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努力找准找实每个党员存在的问题,为民主评议打牢基础。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时,会前要将对照检查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党员问题清单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按照“支部先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五评”程序开展评议,评议结果现场公开。支部先评,各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实到会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的80%),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党员自评,由支部书记带头,每个党员都要对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每个人都要发言。党员互评,在党员自评之后,其他党员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平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各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总结评价。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全体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测评结果现场公开。

4.支部研究评定。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讨论评议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每个党员格次进行初步认定:一是优秀。对现实表现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90%的,定为优秀格次,优秀率一般控制在10%以内;二是合格。对现实表现较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50%、低于90%的,定为合格格次;三是不合格。对存在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党员,或者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低于50%,或者不合格票数等于或高于50%的,定为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上级复核审定。党支部在作出初步评定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情况及不合格党员调查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局党总支进行复核审批。局党总支复核后将不合格党员名单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县委组织部复核审定后,将会以书面形式将批复下发到局总支部。局总支部将及时把结果通报给党支部。

6.党员本人认定。上级党组织审批后10天内,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局总支部派员参加,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对不合格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结果在公开栏公示。党员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局总支部申请复核,局总支部会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对评议合格的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四)教育转化(8月份—9月份)

此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是为了通过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跟踪教育。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一般应给予一年的期限进行改正。限期改正期间,局党总支将派人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指派两名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主题是学党章、强党性、守党纪,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县委组织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引导他们端正认识,正视问题,进而明确整改方向,促使他们尽快转化。对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由局总支部进行组织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不再承认其党籍。

2.整改评议。限期改正期满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其再次组织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鉴定,仍然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表彰奖励。党员评议的结果要和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

(五)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9月份)

在分析党员情况,总结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各项制度。

【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1.健全党员教育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开展一次。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的全面教育。

2.健全外出党员定期联系制度。如有党员外出的应当及时上报,并办理流动党员证。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与外出党员联系,做到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络、沟通一次,外出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支部主动联系一次。联系情况应当及时记录。

3.健全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县委把每周六确定为全县党员集中活动日,我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义务劳动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以执行。

4.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本次党员登记、民主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因为党支部负责人不作为引起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制定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进行。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肩负起管党责任,牵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局总支部将派人参加,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督导。

2.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对不合格情况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对需要县委组织部审查把关的,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其是、擅作主张。对党员登记、民主评议工作不符合要求、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返工”,并通报批评。

3.严格纪律,注重保密。各党支部要完善档案资料,对所有涉及党员登记工作的文字材料,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永久性专门档案。党员登记中产生的各类数字、材料要严格保密,对泄密、失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登记工作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不得对外宣传。

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第四篇_组织生活会的请示

二大队支部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请示

政治处:

1、写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

2、计划于什么时候召开;

3、组织生活会的议程。

根据司法厅《关于开好“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司党发〔2015〕59号)和《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现就所党委班子及各党支部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三严三实”主题

所党委班子及各党支部班子及党员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要认真贯彻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

要指示,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二、精心做好会前准备

(一)深化学习研讨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自治区党委有关制度规定和李建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三严三实”的检验标尺,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要对参加戒毒局、所党委及各支部组织的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情况进行回顾梳理,重点看是否掌握了“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认清了不严不实的严重危害、强化了从严从实的行为规范,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要进一步强化典型教育,认真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永葆革命本色的老红军白天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宁夏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等“活教材”。

时间:2015年12月1至12月11日

(二)查找不严不实问题。所党委班子及成员、各党支委班子及成员、全体党员要在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查找问题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拓展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把不严不实的问题找准找实。要突出重点找问题,在认真查找“六个着力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还要注重查找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问题。要多种方式找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充分运用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上门征求、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有效途径,广泛征求意见,所党委班子成员要深入各大队,认真听取联系点、分管科室、戒毒人员家属、党员群众及社会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听取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践行“三严三实”方面的意见,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要注重从涉及干部职工、戒毒人员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中,从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细节小事中,筛查问题、找准症结。查找问题要先查工作再查思想、先自查再他查,防止不聚焦、空对空。【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时间:12月7日至12月11日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所党委及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同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大队(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同时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支部委员会成员与支部党员之间、党

员彼此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并尽量向服务对象延伸、向普通群众延伸。要谈遵规守矩上的差距与不足,谈自身和对方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透问题、沟通思想,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支部班子成员还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对问题反映比较多的支委班子,所党委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对个别后进党员,党委和支委也要个别谈话,找到心结,帮助提高;对彼此有分歧、有疙瘩的同志要敞开谈,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要坚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一次不行谈多次,直到把心结谈开、把隔阂消除,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时间:12月7日至12月15日

(四)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对自身存在的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深查细找,认真梳理;要从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是否积极作为、是否严格要求自己等方面查找问题和不足;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党性

分析,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全体党员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岗位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形成发言提纲。对照剖析要发挥正反典型镜鉴作用,对照先进典型的精神境界,反省立根固本的差距,检视党性锻炼的不足;汲取中央和自治区先后查处的违纪违法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认清放松自我修养、理想信念滑坡的严重危害。所党委、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主持起草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和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亲自撰写发言提纲,督促班子成员及党员撰写发言提纲。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对照这次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对照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逐一说明情况。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各支委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上报政治处。

时间:12月7日至12月17日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所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形成民主生活会总体安排方案,方案包括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的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召开时间及议程等,对民主

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第五篇_2016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会前准备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党章;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④中央“活动办”《关于河南省兰考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⑤省委书记同志在参加市委、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同志在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及指导县委常委班子、市卫生局党组、县埠头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后,组织党员进行党章知识测试。

2.开展谈心谈话。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集中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支部班子成员彼此之间,要提出1条以上有质量的批评意见,在谈心时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共识。

3.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负责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要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分别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要明确答复。

4.健全党员管理台账。村支部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一次梳理排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查清流动党员去向,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健全党员管理台账。此项工作在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完成。

二、会议具体安排

支部分三个阶段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28日下午15:00)—18:00及7月31日在三二五村委办公楼、镇二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共一天。

(二)参会人员

1.党支部全体党员(38人)。

2.挂点联系县领导(1人)。

3.驻村“三送”工作队(2人)。

4.群众代表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代表(5人)。

5.挂点联系镇领导(2人)。

6.县委、镇党委督导组同志(5人)。

(三)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

(四)会议议程

会前先组织观看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专题节目《一次“红脸出汗”的民主生活会》、电视台专题片《一场心灵的洗礼,一次党性的升华——全程指导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专题片《直面思想的交锋触及灵魂的洗礼——指导县埠头乡党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组织观看由党支部书记通知主持。

然后,分三阶段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

第一阶段:先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1.党小组长就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提出要求。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小组长带头作对照检查发言;紧接着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待所有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后,党小组作表态性发言。

以此类推,其他党员依次按照上述程序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党小组长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会后及时将本党小组开展自评和互评总体情况报告支部汇总。

第二阶段:召开支委会,由挂点联系的县委书记柯岩松同志主持,与会指导同志参加。

1.主持人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支部书记同志带头作对照检查发言;紧接着其他支部委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待其他支部委员提出批评意见后,同志作表态性发言。

(2)支部委员袁德浩同志作对照检查发言;紧接着其他支部委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待其他支部委员提出批评意见后,袁德浩同志作表态性发言。

【2016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党员互评】

以此类推,所有支部委员依次按照上述程序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主持人对支部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逐一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第三阶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第二阶段主持人县委书记柯岩松通知继续主持。

1.村支部书记同志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

2.村支部书记同志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

3.驻村“三送”工作队队长梅韵香同志点评。

4.镇党委第三督导组组长梅运传同志点评。

5.县委书记柯岩松同志作重要讲话,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总体情况进行点评,并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

6.开展民主测评。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填写测评表,测评情况由组织掌握。

7.党支部书记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柯岩松同志的指导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支部建设,进行表态发言。

(五)有关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会议期间,应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生活,尽量克服困难,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由党支部书记与镇党委书记沟通后,按程序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等,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三、会后工作

1.综合评定党员。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2.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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