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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

时间:2017-07-19   来源:世界之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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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一):村级财务管理的四种模式

浅议村级财务管理的四种模式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山东省村级财务管理的四种模式,思考和探索适合农村实际发展情况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关键词:村级财务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模式

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如何解决好农民的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更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农村中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是一个最敏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因此,如何搞好村级财务管理这一项紧迫而又复杂的工作,如何采取适合农村发展情况的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以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是值得我们思索和探讨的问题。 从笔者在对山东省近100家行政村进行问卷调查及实地走访过程中,有37%的行政村采取独立式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有18%的行政村采取会计委派制财务管理模式,有27%的行政村采取村账乡(镇)代管式财务管理模式,有18%的行政村采取村级财务结算中心式财务管理模式。

一、独立式财务管理模式

独立式财务管理模式是以村民委员会自设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村级财务管理活动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也可以称为“村账村管”模式。其主要的运行机制是,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村有村管村民监督”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配备财会人员、独

村级财务(二):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6]24号)、《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中办发

[2005]12号)、财政部财会[200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村账乡(镇)代管

第二条 完善村账乡(镇)代管法律程序。各乡镇要按照《村民自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村集体资产村有乡(镇)代管村用”的原则,与被代管单位签订好“村账乡(镇)代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及违约责任,切实维护好村集体利益。

第三条 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县乡经管、财政部门是村集体财务的管理部门,以县乡(镇)经管部门管理为主,成立乡(镇)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与乡镇经管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主任由经管站站长兼

任,副主任由财政所副所长兼任,扶贫、开发、发改、移民、交通、水利、民政、林业、农业等各相关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支持配合。

第四条 进一步明确村账乡(镇)代管要求。村账乡(镇)代管为钱账双代管,即村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为代管范围,村级不再设会计、出纳,不再在银信机构开设账户,实行报账制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应根据各村实际控制在1000-3000元以内,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及私设账户。

第五条 切实加强代管办队伍建设

1、编制。按照代管业务量多少进行代管业务人员定编,代管办公室与乡(镇)、场经管站合署办公,人员由经管站调剂,中心镇不得少于3人,乡场不得少于2人,现有代管业务人员不能满足编制额的,可以从乡镇场财政所及其他部门调剂。

2、经费。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代管业务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代管办业务工作经费,可以适当调补,以保证代管办业务经费满足正常运转。

3、加强管理。县经管应根据村账乡(镇)代管的要求及有关制度规定,制订好业务操作规程、内部控制、票证管理、报表、岗位职责等系列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章操作,规范运行。

4、业务培训。农经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培训,县经管局每年至少要对乡镇代管办人员培训一

次,代管办每年至少要对村报账员、审批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县乡两级财政应为培训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六条 村账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1、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每个乡(镇)场,村必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在村委会挂牌,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2、设立报账员。每个村设立一名财务报账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得担任报账员。

3、实行会审制度。村级的一切开支都必须经过会审后方可报账。会审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村监会成员、报账员组成,会审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掌管。村级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财务会审,财务会审工作由村支书牵头。财务会审时,报账员出示收支票据交于会审者审阅,经手人要对会审的票据做详细情况说明和解释,审查后对可报票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票据上签字并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最后交审批人审批,签具审批意见和名字。会审结束后,由报账员填写收支明细核对表【村级财务】

和各种支出费用报账审核结算表,一式二份,报账员、审批人要在表上签具意见和名字并加盖公章。

4、严禁违规票据报账。下列支出票据应不予报账,村监会应拒绝盖章:

①时间、经手人、内容、用途等要素不齐的;

②违背商议制度规定的;

③应取得或可以取得合法票据而以其他票据或自制票证代替的;

④有关制度文件明文规定不准开支的,如招待费等; ⑤违背财政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规定要求的;

⑥开支真实但不合法的;

⑦开支票据超过会审时间一年以上的(基建项目除外); ⑧其他违法违规及违背财务制度规定的。

5、严格财务出支。

①村级财务开支额度在500元以下,必须要2名以上村干部商议确定并签名;500元至5000元的,要经全体干部商议,确定并签名;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必须经全体村干部、村监会人员集体商议确定,并要有会议记录和签名;10000元以上的大额项目支出属非文件规定的,须经党员、组长、村监会人员及村民代表共同决定,并有会议记录和签名,10000元以上的有文件规定的项目,按文件规定项目程序操作。村级工程项

目在50000元以上的一律公开招标进行。工程结账一律使用税务发票报账,不得使用领据,严防偷漏税收。

②村级工程项目在30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公开招标。工程完工结算一律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领据,严防偷税漏税。

6、实行财务公开。

①村级财务按照季度报账的原则报账(重大项目报账除外),村级财务报账后7日内应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会同村报账员,对所报账财务在全村公布。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应当不定期及时公布。②公布所需资料由乡(镇)村账代管办公室负责出具,但必须真实有效。③村民有权利对公布的财务实行监督和举报。④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支两委成员负责解释说明。

第三章 会计账户及核算管理

第七条 统一账簿设置。村账乡(镇)代管办,实行分村设账,分村核算,分村报表、分村保管会计档案。乡(镇)代管办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四种账簿。分村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包括往来账户),固定资产登记簿。村级设现金日记账。

第八条 统一会计科目。村账乡(镇)代管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的规定

村级财务(三):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维护好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村级财务】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对涉及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细则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的原则性规范,凡村集体发生的一切收支、结算、分配等财务事项均遵循本细则。

第四条 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依法对村集体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此细则的行为,将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 镇街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度),对有关原则性条款量化、细化,但不能与此细则相低触。【村级财务】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六条 村集体财务活动必须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村集体年初应当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预算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建、兴办企业投资、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计划等。预算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备案后,向村民公开。预算外开支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追加预算,并报镇街备案。预算执行情况要半年一次听取群众意见,财务决算情况年终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七条 严格村集体收入管理。村集体收入是指村集体的发包收入、租赁收入、土地征占用补偿收入、奖励补助收入、资产变卖处置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捐赠收入以及其他集体性质的资金。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会计委托代理专用收款票据,严禁使用其他收据入账。收款票据由村会计领用,每本票据用完后,要将存根及时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保管。

第八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集体在收到现金

后必须在2日内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开户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 建立村级备用金制度。村级备用金数额标准由镇街按村规模和经济条件确定限额比例,杜绝挪借公款、白条抵库。

第十条 严格代管资金支取管理。村级支取代管资金要严格审批手续,支取代管资金时,村首先要向镇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资金的申请报告,申请资金限额标准和审批程序由镇街具体规定。对同一项目的资金要一次性申请,严禁拆项分次申请,村级对支取资金报账时,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对支出票据与书面申请要逐项核实,发现与申请项目不符合的不准入账。

第三章 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对村干部补贴、差旅费、电话费、租车费等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超过标准部分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一)严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资的人数及工资标准,除村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职主任实行固定工资外,其他人员提倡误工补贴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资具体标准由镇街根据村规模进行确定。

(二)对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补

助标准为:镇街范围内的会议、活动不予补助,不得公费租车或报销租车费;市内、市外每天的误工补贴标准由镇街自行规定;外出学习培训凭通知及举办单位出据的发票,由镇街分管领导审批报销。严禁公款旅游。

(三)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一旦发现对当事人处以开支金额双倍的罚款。

(四)严禁用公款安装私人电话,购买手机。经济条件好(年集体收益在3万元以上)的村可补助村干部一定数额的电话费,电话费发票金额超过补贴标准的由个人承担。当年无收益或低于3万元收入的村不予补助。

(五)村干部离职补助要按照镇街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规定标准。

(六)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费,确因村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要列支招待费用,镇街应依据各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状况,规定比例标准,确定村级招待费用限额。发现超过限额的招待费,按招待费总金额20%-30%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章 开支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 村级开支必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实行村书记、村主任“双签字”限额审批制度,预算内的经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主理财小组、村书记、村主任审批。大额度开支,除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还要报镇街分管领导审批,报账时附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对手续不完备或不合理开支,审批人拒绝审批。

第十三条 财务支出凭证必须使用经税务、财政等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规原始发票的,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支出凭证,并注明支出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报账。严禁使用“白条”记账。

第十四条 严禁跨期报账,当月发生的收支业务经审批后,即应向会计报账,最迟不得超过本月。凡因特殊情况当月不按时报账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村会计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报告村领导或镇街经管站,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 村级一般设立由5-7名成员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不履行职责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

村级财务(四):村级财务检查

XX乡镇村级财务自查要点

(一)查资金管理,看各项收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做到“四查四看四问”:

1、查现金存款,看账、款(总账资金与经管站银行存款及村出纳现金余额)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白条抵库,挪用公款现象;自问历任出纳是否付清移交,存在断头账。

2、查各项收支,看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的问题;自问是否有白条入账,是否做到了各项开支手续齐全、合理,本村专用收据是否只留一本在使用。

3、查专项资金,看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合理足额发放到位;自问是否对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按合同规定结算并通过了审核,且规定金额以上建设工程结算入账时是否在税务发票后附有预、决算、合同、中标通知等。

4、查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含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补助、移民补助、退耕还林及公益林补助等资金),看支出是否合理、足额到位;自问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

(二)查债权债务情况(检查统计截止某年某月某日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是否总账与明细账金额一致,是否同步登记,同时看债权债务数额是否属实,有无不切实际举债

胡支乱花。

(三)查财务公开情况,看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财务;是否合理在醒目地设置公开栏,接受村民监督;是否真正发挥了民主理财小组理财作用等。

(四)查制度建设情况,看各村是否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得以真正执行,财务人员能各司其责,实现内部监督。

(五)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是否专款专用所筹资金,且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六)查村级干部在征地补偿、赔偿及内部承包收入中是否存在截留、坐收坐支、挪用及挤占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向村民摊派、收费。

(七)查村干部报酬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执行;是否违规为村干部办理商业险及提高社保金支付比例等福利。

(八)查村集体资产(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等)及资源(村集体土地、水面、山林及固定资产租用等)是否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发包方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九)查合作社及组级财务是否公开、透明,并对之进行了有效监督,按年度公布收支情况。

XX乡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4日

村级财务(五):2016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农项目和涉农惠民资金的不断增多,涉农领域中村干部职务犯罪也呈现出高发、频发的态势,这些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如何预防村干部在涉农资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成为检察预防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某基层检察院共查处了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29人。笔者以该基层检察院涉农资金运行情况为例,探讨如何有效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一、特点

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呈现出以下特点:

1、涉及的犯罪主体多为村支部书记,有的涉及到村两委的所有工作人员。某基层检察院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均有村支部书记。涉及到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的有1件。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曾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2、窝案窜案较多,有的涉及当地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查处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窜案6件,占所办案的三分之一。涉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2件,占所办案的22%。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邹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其他村干部和个别乡镇政府干部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3、犯罪涉及的领域更广。与过去相比,近年来该院查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农村扶贫、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

4、作案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虚列支出、重复列支等形式骗取各种资金。如某村原村支部书刘某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虚报移民骗取补助。又如某乡干部殴某在兼任某村村支部书记间,将一工程的发票记帐联和发票联分别用于支出做帐,从中重报支出3万元据为已有。

5、村干部职务犯罪,引发民愤较大。往往村干部染指犯罪后,村民频频上访控告,有的甚至会发生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成因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大量投入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人员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制度存在漏洞。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审批不严格,白条列支,真假难辩。报帐做帐不及时,有的半年做一次,有的一年做一次帐,甚至不建帐。这样就为村干部谋取私利、中饱私囊创造了有利条件,滋生了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

2、制约机制失调,监督不力。纵观某检察机关所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制约机制的缺陷,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是导致村干部职务的又一重要因素。其表现:一是内部监督不力。有些村是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里的事情无论大小一人说了算,自己有充分的自主权,其他村两委干部如同虚设,失去监督。二是外部监督不力。这主要表现在群众监督和乡镇政府监督不到位,大部分村政务和财务都不公开,村民无法监督。有时乡镇政府发现问题,不管不问,听之任之。

3、法治观念淡薄。由于村干部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农村工作繁杂,工作头绪多,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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