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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社会承诺

时间:2017-07-06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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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社会承诺(一):出租(公交)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承诺书

出租(公交)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兴义市公共交通行业整体形象,力争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便利的乘车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度,愿立下此承诺,做到以下各项: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持证上岗。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周到的城市客运服务。

二、每日出车前、收车后在交接班时应对车辆安全状况和服务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标准,车内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三、随时保持车内卫生清洁,无异味,后箱内无杂物。车身外观整洁美观,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膝;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

四、在营运服务过程中做到衣帽整洁,仪容端庄,对乘客热情礼貌,在服务中使用服务用语,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五、熟悉掌握本市的道路、街巷及通往外地公路情况;熟知本地的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地点。

六、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和音响设备,在车辆行驶时不拔打和接听手机,不吸烟。

七、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客时按规定停车;按乘客要求的

路线行驶。乘客未提要求的,应选择最短的路线行驶;如因故需绕道行驶,应如实向乘客说明情况。

八、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严禁违章。杜绝在营运中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和拒载、拼客、甩客、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杜绝“赌气车”、“英雄车”,切忌急躁情绪,不乱鸣喇叭,不甩站,不越站停车上下乘客。

九、自觉维护行业稳定,不利用出租车进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出租车正常营运的活动。

十、如未履行承诺,在运营中出现违规行为,将自愿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驾驶员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交社会承诺(二):公交客运第一责任人承诺书

2014年安全承诺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作为古堰公交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客运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并郑重承诺:

一、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分管安全工作职责范围内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二、协助公司经理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全面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责任。

三、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均衡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生产工作。

四、搞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表彰先进,推广安全先进经验。负责指挥全年各专项安全活动的具体实施。

五、随时检查督促行车安全工作,每月组织人员上路检查行车安全情况,检查各级人员、驾驶员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检查督促各项安全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机具设备,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动、静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制订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工作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并督促车主、驾驶员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要亲临现场指挥、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组织上报材料,制订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八、管理好本部门的车辆、机械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 履行职责,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公交社会承诺(三):公交公司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公交公司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 遵守《安全生产法》、《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 遵守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 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 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 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 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1、 保证所经营的班线客运车辆实行集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不挂靠经营。

2、 客运班线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承担一切经营风险,遇到经

营困难、纠纷等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并妥善安置车辆及从业人员。如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应逐级反映,保证不出现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承包人集访、群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 保证按照规定的经营期限经营,经营期届满,主动退出客运市场。

4、 保证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转让或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5、 保证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线路运行,为社会提供连续服务,不擅自暂停、终止经营。

6、 保证客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按时交纳国家税费,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7、 保证在办理相关业务和申报过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四、 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1、 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员,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2、 保证车辆统一标识,车容车貌整洁,并在规定位置喷涂企业名称和投诉电话。

3、 保证司乘人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热情,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4、 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在车内播放暴力、色情等不健康

的影像节目。

5、 保证不强迫旅客乘车,不甩客、倒客敲诈旅客,不粗暴待客、不私抬票价、不恶意杀价,正班正点,安全行驶。

6、 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利,保障乘客安全,努力做到让乘客满意。

五、 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我公司经营的所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车辆,包括本次申报的客运车辆,在此慎重承诺: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单位:XX公共交通汽车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公交社会承诺(四):交通服务承诺书

篇一:公交公司服务承诺书

公交公司服务承诺书

一、服务承诺内容: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到诚信服务、文明服务、

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公开行业承诺,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塑造行业新形象。更

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准点、快捷的乘车条件。

二、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文明用语,普通话服务,规范使用报站器,着装整齐,持证上岗规范

配戴,服务标志齐全规范,不打赤膊及穿拖鞋、高跟鞋开车,不发生无声服务,不讲服务忌

语,不辱骂乘客,在营运时不打手机,不在车厢内吸烟。

2、严格营运纪律,有站必停,不越线营运,不擅自改线或缩短线营运,市区内按站点停放,

不开门游客、不滞站等客,进站停车安全开、关车门,确保乘客上下车安全。

3、车况完好,车辆设施齐全,不带病行驶。

4、在运行条件正常的情况下,正点发车,保证计划车次完成,首末班车正点率达到98%,车

次正点率达到95%,正点时差每次不超过正负2分钟,遇有客运高峰,合理调度车辆,及时

疏散乘客。

5、车容整洁,卫生设施齐全。

6、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如发生意外,做到以人为本,

积极救助,并服从有关方面的责任处理与赔偿。

7、为中心城区范围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离休干部、现役、伤残、离退休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公交ic卡,持卡(证)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8、在公交线网改造、站点设置、运营班次安排上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

乘客至上。

一是设立承诺服务热线,方便乘客和群众咨询、投诉和预约服务。热线电话为:(ic卡),对

受理的诚信承诺投诉及时查实,并于3日内给予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初次接到乘客、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人或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

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不得推诿。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与本单

位有关部门联系,介绍或者引导来访者前去咨询或者投诉。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电

话咨询或者投诉,一时无法解决或者解答的,应主动留下通讯办法,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衔接,

有关部门受理后,应立即以回电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三是按照服务承诺内容及工作要求,公司将对各部门、各车队、各线路车辆等进行定期与不

定期督促检查,坚持每月30日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和评审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诺失信和违反上级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依纪或依法处理。

篇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承诺书

道路

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根据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了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业健

康有序发展,做出以下经营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服从运管

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经营车辆在运管部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活动,

为社会提供连续优质的运输服务。不接收未经运管部门许可的客运车辆,如果接收无《道路

运输正》车辆挂靠,本公司自愿接受在本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并由运管部门

收回一条班线的经营权。

2、把安全运输生产

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

条例》,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道路旅客

运输生产事故。对经营车辆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状况,不

使用报废的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严格按照运管部门核准的经营期限、线路、班次、

时间,在指定的站

点停靠,按序发车。做到不拉客、不宰客、不卖客、不甩客、不欺行霸市。按照车辆核定的

客位数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做到不脱保。

4、严格按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向运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如实反映问题,不

参与罢运、停运、集会、违规上访、缠访等影响社会安定行为和违反运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有

关规定和要求。【公交社会承诺】

5、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

部《道路旅客运输

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保证公司客运经营者不倒卖经营手续,如有经营车辆产权发生

易主,由公司收回易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交回原许可的运管部门,并

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备案后车辆方可运行,如未按规定

执行,一经查出,公司愿接受处罚并由原许可的运管部门注销易主车辆的经营资格,收回易

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

经营车辆从业人员

变更时,由公司收回变更从业人员车

辆的《道路运输证》

及《线路标志牌》后,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签发《道路运

输证》的运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运行。

6、严格按照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时间,

向运管部门提交企

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将自行降为b级。

7、自觉做到文明经

营、诚信服务、合理收费。积极参

加运管部门组织的

学习、培训、宣传活动。做好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提高服务意识和道德观念。

8、积极支持、协助

运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认真按时完

成政府下达的各项

指令性任务。

如果违背以上承诺,

本公司自愿按承诺内容接受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的处理。

触犯道路运输相关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经营车号: 经营人:

年 月 日

篇三:交通局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

局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先行者,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先、

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的要求,围绕交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

目标,突出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在以下三个方面向全县人民作出承诺。

一、坚持创新创优

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建养取得新成效

在2012年全面完

成上级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2013年,我局以项目为抓手,围绕县乡道升

级改造、危桥改造、客运网络化连通工程、通自然村路建设等重点,积极向上争资立项。我

局承诺从今年起至2015年,三年决战,对我县25户以上自然村全面实现通水泥路目标。今

年,将按照省挂点扶贫村、市扶贫攻坚村、省美丽乡村建设点和吉泰走廊及敦永公路沿线村

五个优先原则,加快推进通自然村路硬化工作,确保今年完成240个自然村,160公里以上

通村路硬化目标。同时,我局还将加快推进永和xx等五个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凤凰至高塘

一级路扩建,指阳至袁家等三条县道开工,指阳大桥维修和浬田大桥新建工作。 在公路

养护上力求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领域,进一步明确管护线路和标准,强化监管考核办法,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5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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