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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

时间:2014-06-19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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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一):公安部2016年新交规

公安部2016年新交规(最新版)

一、按照新交规扣分标准,以下行为将被扣掉12分的:

1、无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的;

2、营运车辆、校车超载,超载数量多出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驾驶汽车、危险物品车辆超速20%以上的;

5、驾驶汽车、危险物品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6、故意遮挡、污损、不按新交规车牌框正确安装法安装车牌的;

二、按照新交规扣分标准,以下行为将被扣掉6分:

1、违反交通信号的;

2、营运车辆、校车超载,但超载人数未达到荷载人数的20%;

3、驾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道上超速但未达到20%的;

4、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超速20%但未达到50%的;

5、货车超载量达30%以上的;

6、不规避校车的;

三、按照新交规扣分标准,以下行为将被扣掉3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上形式,时速低于最低时速固定的;

2、驾驶禁止驶入高速车辆在高速上行驶的;

3、未按规定,在指定车道上行驶的;

4、经人行横道,未减速避让的;

5、逆向行驶或违规超车的;

6、挂车违反相关规定的;

7、事故车辆未按规定使用警戒标示和灯光的;

此外,未按禁令标志违规驾驶等情况按照新交规扣分标准也会被扣除3分。

四、按照新交规扣分标准,以下行为将被扣掉2分:

1、违规停车的;

2、驾驶过程中接听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的;

3、在高速上行驶未系安全带的;

4、遇排队等候,借超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5、校车无安全设备或未按规定对校车进行维护的;

6、校车违规停靠的;

除此之外,校车未在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行驶的,加油时校车发动机引擎未熄灭等情况,按照新交规扣分标准也会被扣除2分。

五、按照新交规扣分标准,以下行为将被扣掉1分:

1、违规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货车长宽高超过规定的;

2016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二):公安基础理论重点 2015-2016广警版

第一章 警察概述

第二节 警察的起源与发展阶段

一、 警察的含义:警察的实义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行政力量。

二、 警察产生的条件:1、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

2、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

3、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

4、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

三、 古代警察的特点:1、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2、古代警察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极不严格。

3、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四、 近代警察的主要特点 (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湖南保卫局1898)

1.警察行政的职能独立化

2.形成了专门的警察组织

3.强调法治

4.有统一的制式服装

五、 我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

1、1905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中央警察机关——北京建立巡警部

第三章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

一、 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1927年——中央特科,上海建立(11月,周恩来,最早的保卫组织)

2、1931年——第一个人民公安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江西瑞金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 3、1938年——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延安市警察队(全称: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

4、1949年——公安部

改革开放以来的公安机关

四、公安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1、2006年——“三基”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

2、2009年——“三项建设”: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民警关系建设

第四章 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一节 公安机关组织机构

2006.11.13颁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7.1.1实行。第一部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第一部规范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是公安队伍建设走向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

二、我国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概述

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城市公安分局是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受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五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一、 公安机关的性质内涵

(一)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1、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

2、 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

3、 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二) 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组织属性)

1、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

2、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执法机关

3、 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二、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特点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

在整个刑事司法活动中,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立案、侦查和部分执行的任务。

第二节

1.

2.

3.

4.

5.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认真履行职责 提高服务质量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公安机关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六章 公安机关的职能和任务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职能

一、警察职能简述

两大基本职能:政治统治职能、社会管理职能

(如果是论述题的话,就要分别针对两个职能展开来答题,一下具体的两点稍作了解,能说出大概就行。)

1、 政治镇压职能,是指警察使用暴力,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与国家安全的政治势力实行镇

压。这一职能,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强烈的阶级性。

2、 社会管理职能,是指警察运用行政管理的手段,维护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社会秩序。这一职能,

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

二、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对国家和社会所应发挥的效能与作用,体现着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使命和要求。两大基本职能:专政职能、民主职能

专政职能: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效能。

对象:国内外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 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

民主职能:指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南的公仆和卫士,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处理好有关社会治安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 新时期公安机关的总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

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着重点)

二、 公安机关的五个基本任务:

1、 维护国家安全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3、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与合法财产

4、 保护公共财产

5、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章 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义务

一、 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及特点

1. 公安机关的职责含义: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 公安机关新时期担任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

人民安居乐业

3. 特性:法定性 有限性 强制性 发展性

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

履行职责。

明确公安机关职责的重要意义(如果嫌每个点难记,只背红字部分概括就行)

1. 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管辖范围内依法执行任务,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防止失

职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尽职尽责,防止失职)

2. 有利于公安机关机器人民警察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防止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行

使权力而不去行使权力,或者越权行为的发生(有利于依法办事,防止越权)

3. 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避免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引起

的行政诉讼(有利于明确责任义务,避免引起行政诉讼)

4. 有利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义务

内容: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三、公安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

【2016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

1、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 2、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3、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现行公安机关职责行使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问题:1、职责泛化现象突出; 2、行政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 3、非警务活动现象普遍

解决:1、澄清关于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认识

第一,纠正维护社会治安要由公安机关“包打天下”的模糊认识。

第二,克服“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

第三,克服迷信打击、轻视防范的片面性。

第四,克服“单打一”思想,要与社会控制的其它各种社会力量密切协作,积极配合。 第五,提高素质,丰富职能,在新的水平上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权利

一、 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威性的措施和手段 警察权行使的原则:公共原则 责任原则 平等原则 比例原则 目的原则 程序原则 直接原因原则

二、 公安机关四个方面的基本权利:治安行政管理权、刑事司法权、警械武器权、紧急状态处置权

1. 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利

侦查权 刑事强制权 预审权 刑事惩罚权

2. 紧急状态处置权

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 紧急排险权 管制权戒严执行权

三、 公安机关权力行使的三个基本要求:合法、准确、及时(回答论述题的时候应当针对每个点扩展开

答题)

1. 合法:公安机关的行使不但要合乎国家有关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文,还要符合一些程序法的要

求。只有严格按照相关公安法规的要求,才能很好的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一支文明之师,

这也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2. 准确:对公安机关的行使必须要达到适用法律准确,执行法律规范。

3. 及时:任何耽搁和延误都不符合及时的要求。

4. 适度:主要指公安机关权力的行使要和违法犯罪的情形相适应,不可过大或过小。

第九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1. 在我国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第一节 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一、 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内容

1. 政治领导

2. 思想领导

3. 组织领导

4. 决策领导

5. 法制领导

二、 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如何正确地接受党的领导?)

1. 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2. 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3. 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工作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

4. 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5. 严谨把侦查手段用于党内

第二节 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必要性

一、由公安机关的性质所决定

二、由公安机关武装型的特点所决定

三、确保公安机关战斗力和纯洁性的要求【2016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

四、由公安机关的任务所决定

五、正确指定公安决策的根本保证

第三节 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其一,公安机关要经常向地方党委报告敌情、社情和治安状况,报告工作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争取党委的指示和支持。其二,公安机关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对于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为题,要及时报告,提出相应的意见或方案,为党委提供决策参考。对党提出的批评意见,要认真整改落实。其三,公安机关要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任务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执行。

第十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一、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含义: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所遵循的根本途径。

一切为了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职责的有机结合。

一切依靠群众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

三、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的内在属性所决定

(二)公安宗旨要求的出发点

(三)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所决定

四、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价值功能

提高工作本领的核心是“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一、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

1.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积极主

动精神结合起来

2.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的结合,是在双方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主导方面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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