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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扬州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05-29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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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扬州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一):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指学校党委常委会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的学校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委(党总支)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思想斗争,体现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要紧紧围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党员校级领导,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学院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参加人员为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机关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以校领导分管为单位,参加人员为所在部门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由分管校领导主持。非党员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非党员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召开,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七至九月份召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的,必须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应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地点和议题,学校党委常委班子的按要求提前请示上报,处级领导班子的则应提前一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会同纪委经请示主管领导,视情况协调校领导或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决定和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理论学习,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二)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和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的情况。

(四)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行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其他重要问题。

第八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根据上级组织的专题要求,联系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

(二)校党委委托校纪委、组织部,或者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委托纪委委员、组织委员,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议,并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

(三)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与班子每个成员逐个谈心,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

(四)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三天通知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必要时写好书面发言提纲。

(五)工作人员联系落实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情况,并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

第九条 作为主持人的党组织书记,以及党员行政主要领导、机关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亮思想、查问题,引导大家围绕主题畅所欲言;其他领导成员要联系思想实际,围绕中心议题,严格剖析自己,正确批评别人,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

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

第十条 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由其他与会人员在会上代为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到会人员缺额在三分之一以上,应延期召开,但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一般由办公室负责人或组织委员担任,同时负责原始记录的保管备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的草拟工作等。记录本由学校组织部统一配发,记录尽可能详细清晰,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应参加人员、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及缺席原因,会议主题、发言者姓名、发言要点、组织意见等,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会后十五天内,由党委办公室或记录员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原始记录报送上级组织部门和纪委。同时将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或党员通报的内容,由书记负责予以通报;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或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 与会人员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批评或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 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属于本级党组织解决的,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属于

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 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学校党委要委派其成员或纪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学院等二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应提前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帮助工作。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通过参加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考察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

第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部门进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6年扬州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二):2016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

2016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

通过学习党的xx大精神,我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了原因,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现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履行岗位职责上,本人个体力量发挥的好一些,动员老龄委成员单位力量发挥的差一些。一年来,我不遗余力的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无论是民政局工作,还是老龄办工作;无论是开展老龄活动,还是为老年人搞好服务,我本人是竭诚尽智,全力以赴。但是如何密切与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联系,共同策划,营造关爱、重视、支持老龄事业的社会氛围做的不够;如何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络,推介竹山老龄工作,全面展示竹山老龄工作的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等方面做的还不够;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以争取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做的还不够。

2、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对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素质抓的紧一些,对实践能力素质抓的松一些。一年来,我认为自己能够坚持理论学习,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在言行上和局领导保持了高度一致。能够用道德、法律约束自己,塑造了良好的民政干部形象。但是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尤其是独自组织开展某项具体工作的实践能力还需要加强锻炼。

3、在开拓创新上,对依赖客观条件成熟的想多一些,对充分挖掘自身的潜能思考的少一些。实事求是地说,很多时候,本人也想不断增添工作中的亮点,但在筹划亮点的“实施计划”时,因财力、人力有限等原因而产生为难情绪,致使有些工作计划落空。有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完成了某项工作,但总觉得欠情太多,自己不堪承受,进而产生得过且过的思想,担心老龄工作没有长效机制作支撑,对未来信心不足,工作缺乏长期性,有短期应付思想。

二、存在问题的危害及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势必对个人潜能的开启、对肩负工作职责的履行、对党员形象的树立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危害。认真梳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言所行、所作所为,我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工作责任感不强。虽说自己具有一定的责任心,能够比较好的履行职责,但与面临的形势任务比,自己缺乏的是工作责任感。制定计划、推进工作,没完全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却缺发在其位,履其职,谋其绩,求其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够强烈。

2、争先创优动力缺乏。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时高时低,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安于现状,争先创优的意识还不强,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

3、学习抓的不紧。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更新与培养,忙于具体事务。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系统,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学的多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学的少一些,还不善于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来研究思考问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增强终身学习意识。今后要勤于学习和思考,多读书少应酬。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xx同志一系列关于关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的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紧迫感。

增强敬业勤奋意识。一是增强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二是注重工作质量。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摸清情况,把握规律,明确职责,区别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完成任务做到迅速扎实,准确无误,高效快捷,不拖拉松垮,推卸责任。

增强严于律己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项纪律。服从分配、服从安排;遵守作息时间、外出请假等具体规定;遵守各项财务制度,经济上清清白白;八小时以内严格要求,八小时以外同样严于律己,少打牌、不赌博,不去不该去的地方。

增强同舟共济意识。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同心同德,团结奋斗。 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和把握从事基层老龄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切实的强化宣传,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督查与指导,努力提升基层老龄工作水平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2016年扬州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三):关于开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中共水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水城县委组织

文件 部

水组通„2011‟60号

关于开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

生活会的通知》(市组通„2011‟58号)有关要求,现就2011年度副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会议主题,认真对照检查

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水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主题,开好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的坚定性和紧迫性,增强领导干部团结一心,凝聚力量,奋力发展,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营造“振奋精神、干字当头、激情创业、推动跨越”的良好氛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加速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

1、要对照检查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

2、要对照开展“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和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的情况,切实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真正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要对照检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把加快发展作为团结的共同基础和目标要求,用发展统一班子,用事业凝聚班子,不扯皮,不推诿,不折腾,形成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发展的强大合力。

4、要对照检查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的情况,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5、要对照检查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及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对照检查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分工任务落实情况。

二、突出重点环节,提高会议质量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辅导材料,深刻领会并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坚实的基础。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五次、六

次全会精神。

2、胡锦涛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11‟9号)。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发„2011‟6号)。

5、习近平在六省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汇报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6、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

7、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

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栗战书在省委第八十八次常委会议上关于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的讲话精神;《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13号)。

9、《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四帮四促”活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0‟15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四帮四促”活动的通知》(黔组通„2010‟148号);《中共六盘水市委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四帮四促”活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发

„2010‟14号)、《中共水城县委关于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四帮四促”活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党发„2010‟7号)。

10、省委书记栗战书、省长赵克志到六盘水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赵克志2011年4月21日在全省经济形势通报会上的讲话精神。

11、市委书记刘一民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广泛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干部群众通报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函)、召开征求意见会、个别走访、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就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需要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要覆盖到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既要征求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也要注意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离退休老同志、专家学者、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收集到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向领导干部反馈。

(三)开展好会前谈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个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发挥好“班长”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交流思想,增进理解;领导班子成员要与所分管股室的负责同志或其他同志进行谈心,关爱帮扶,改进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还要主动与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沟通思想,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撰写好发言材料。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撰写好发言材料。发言材料要对照本乡镇、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着重围绕需要检查的重点内容,在自觉践行宗旨和加强党性修养方面,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的发

言材料要报送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

(五)认真开好会议。要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坚决克服和纠正脱离主题,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做法。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同时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发挥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发扬民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将针对领导班子和个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光荣传统、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同群众联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情况,采取督查指导、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等措施和办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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