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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行政村党总支部工作制度

时间:2017-01-28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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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行政村党总支部工作制度(一):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所有党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总支书记请假。

2、召开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并将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前两天通知每个党员,会议召开时要请乡镇党委派人参加。

3、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勇于暴露思想,严格解剖自己,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对他人存在的问题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指出,任何人不得借机泄私愤,搞报复。

4、会后要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每个党员要认真纠正和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5、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要向乡镇党委抄报会议原始记录。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总支大会: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总支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总支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总支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党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总支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

党总支、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

1、党总支、村委会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委联席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总支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要委托一名成员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镇党委可派人召集并主持。

3、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研究确定(但不得涉及党内事务),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党总支书记报请镇包村领导审核,经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4、委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三天通知党总支、村委领导班子成员。

5、会议主持人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凡属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6、委联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审查所记内容是否全面准确。

村民委员会向村党党总支报告工作制度

1、村民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党总支报告工作。村委会每年至少向村党总支报告工作两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2、村党总支对村民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并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3、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总支报告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情况;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村重大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计划;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一、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二、决策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村发展实际,符合广大群众意愿。

三、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党总支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

四、要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推选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

五、要建立村务决策实施档案,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过程和结果、执行情况等都要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镇行政村党总支部工作制度(二):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村党支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并组织实施,令行禁止。帮民富、解民忧。

二、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员大会和村党支部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三、 村党支部一班人要团结战斗,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相互推诿,不争个人名利,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勇于开拓创新。【镇行政村党总支部工作制度】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力量,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鉴定和表彰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做好教育好党员、管理好干部、引导好村民。

五、坚持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经常听取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六、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中心抓好经济建设,稳定农业,调整种养殖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增效;强村富民,壮大集体经济。

七、 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快富,杜绝早婚早育。

八、发展文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调解民事纠纷。

九、用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纲,引导村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构建和谐文明的西河。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镇行政村党总支部工作制度】

主要内容:⑴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⑵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的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⑶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⑷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⑸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⑹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

主要内容:⑴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⑵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⑶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⑷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⑸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党课

党课每三个月上一次。

主要内容: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等。

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制度

一、村党支部必须坚持对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向全体党员、干部、村民宣传党的政策,加强政治教育,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使全体村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二、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工作坚持每季度一次,以上党课宣讲形势、引导学习相结合,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心。

三、村民的政治教育每年二至三次,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及各群团组织为单位集中学习,接受教育,提高思想觉悟。

四、开展经常性地政治思想工作。经常与干部、群众交心谈心,引导村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增加收入,以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目的,密切干群关系。

党务公开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护和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三、坚持实事求是,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全面真实。

四、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合理安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议,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纳新、转正,为民办实事计划、精神文明建设、两委班子议事规则等,内容必须真实。

党费交纳制度

一、每个党员应严格执行党章规定,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党员大会为党费收缴时间(也可在一季度一次交齐),党费不得托人代交或由组织催交。

二、党费交纳标准: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上交,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2角,多交不限。

三、超过规定时间交纳党费的党员,首先要说明情况,超过一季度不交党费者要向组织写出书面检查,超过半年不交者(如无特殊情况)视为自行脱党处理。

四、 外出从事其它职业的党员可邮寄上交,因公出差或学习超过三个月者提前交或补交党费。 五、村党支部每年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并按时上交上级党委。

镇行政村党总支部工作制度(三):2016农村干部辞职承诺书

农村干部辞职承诺书

本人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自愿辞去现任职务,请广大村民监督:

1、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履行党组织的决定,不旅行村民(社员、股东)会议或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

2、不认真完成村三副班子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因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司法机关查处的;

4、违规决策、违规管理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的,因违法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一年内受到两次或两次以上责任追究的,或干扰、阻碍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调查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半年内累计四次不参加村党支部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村两位联席会议的;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集体承包款(或法定税款)以及不履行其他村民(或公民)应尽义务的;

7、受到上级党委、政府诫勉,在诫勉期限内3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

8、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

9、本人身体状况不佳,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

恳请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对我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违反了承诺书的内容,承诺书即作为本人的辞职申请书。

乔杨社区居委会干部辞职承诺书

本人经选举当选为居委会干部,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为,完成创业承诺,推进居委会的各项事业发展,特向全体居民做出承诺,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人将主动接受街道党工委的诫勉或辞去现任居委会干部职务:

1、身体状况不佳,或患重病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工作,客观上不再适合担任村干部的。

2、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履行党组织决定的。

3、不认真完成两委会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4、不执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5、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查处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土地管理法和村镇规划违法建房,造成恶劣影响的。

7、决策不民-主、程序不到位、违规管理或者严重违反居委会集体财经纪律,造成集体经济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群众意见较大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半年内累计四次不参加党总支部会议、居民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的。

9、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或一年中连续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工作的。

10、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本人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承诺书即作为接受诫勉或辞职申请书。

村干部辞职承诺书

本人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自愿辞去现任职务,请广大村民监督:

1、 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履行党组织的决定,不旅行村民(社员、股东)会议或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

2、 不认真完成村三副班子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 因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司法机关查处的;

4、 违规决策、违规管理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的,因违法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一年内受到两次或两次以上责任追究的,或干扰、阻碍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调查的;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半年内累计四次不参加村党支部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村两位联席会议的;

6、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集体承包款(或法定税款)以及不履行其他村民(或公民)应尽义务的;

7、 受到上级党委、政府诫勉,在诫勉期限内3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

8、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

9、 本人身体状况不佳,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

恳请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对我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违反了承诺书的内容,承诺书即作为本人的辞职申请书。

村委会选举辞职承诺书

根据省市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承诺”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双浦镇村村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为依法有序、公平、公正参与村干部竞选,认真履行竞职承诺和当选后的创业承诺,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全村党员、村民的监督。特立辞职承诺书如下: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力,政令不畅,拒不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

2、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致使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3、参与不正当竞选而当选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且有贿选行为;

4、受治安拘留10日以上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工作不负责任或盲目决策,给村集体造成较大损失;

6、在任职期间如遇身体状况不佳,长时间不能履行职务,不能胜任工作,且在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的;

7、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的,利用职务之便对村民群众“吃、拿、卡、要”,侵占集体利益,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贪图享受,违法乱纪,群众反响强烈;

8、工作能力弱,无法按期完成创业承诺;

9、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国家政策法规被立案查处,影响恶劣;

10、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

上述十个方面是我在竞选和任职期间作出的辞职承诺,如符合上述条款中的一款以上行为,我将自动辞职。

辞职承诺人:

2016月 月 日

熊营村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52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约束监督,切实增强村干部服务群众、履职尽责的意识,探索和建立不称职村干部的正常退出机制,变教育式管理为自律式管理,经研究决定,推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

一、适用对象

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的适用对象为村两委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

二、承诺内容

候选人(自荐人)在选举前承诺,如当选为村干部,在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主动申请辞去现任职务。

1、患重病6个月以上,或身体状况不佳,严重影响工作,客观上不再适合担任村干部的。

2、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履行党组织决定的。

(1)不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较大损失的;

(2)在重点工程建设中,不支持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或组织策划群众上访、故意设置障碍阻挠工程实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认真完成村两委会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1)态度不端正,经常敷衍村两委会布置或分配的工作,造成工作落实不到位,给村集体或村民造成较大的损失,

群众意见较大的;

(2)以各种理由多次推托、搪塞或拒绝村两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5、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查处的。

(1)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6个月以上未撤案的;虽未被判处刑罚但被判处犯罪的;

(2)被劳动教养(包括所外执行)、强制戒毒、限期戒毒的;

(3)被处以两次(含)以上拘留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参与赌博、嫖娼等,经公安部门查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无正当理由,村干部创业承诺事项不能按时兑现。

7、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土地管理法和村镇规划违法建房,造成恶劣影响的。

8、违规决策、管理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的。

(1)违反村规民约、决策不民-主、程序不到位、违规管理或者严重违反村集体财经纪律,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群众意见较大的。

(2)在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中,未按程序招投标、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村集体经济较

大损失的。

9、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半年内累计四次不参加村党支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的。

10、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或一年中连续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工作的。

1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集体承包款(或法定税费)以及不履行村民(或公民)应尽义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12、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13、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候选人(自荐人)在选举前签订《辞职承诺书》,并在村公开栏里公告,承诺凡出现以上所列辞职情形时,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签订的《辞职承诺书》即为《辞职申请书》。《辞职承诺书》一式三份,村干部本人、所在行政村及镇党委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辞职程序

1、调查核实

发现村干部有承诺中所列不当行为发生时,由镇党委进行调查核实,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并召开两委会通报调查情况,当事人对调查情况有异议的,可当场提出申辩意见,最后由当事人在调查鉴定材料上签字。在此基础上,经镇党委

集体研究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镇党委综合调查核实情况和村两委会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先由镇党委进行诫勉,诫勉期6个月。诫勉期满,由镇党委会同村党组织对当事人在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考察、评议,对确已改正的,解除诫勉;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经诫勉仍不改正或无明显变化,确需启动辞职程序的,将相关材料报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同意后,正式启动辞职程序。【镇行政村党总支部工作制度】

2、会议表决

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启动辞职程序要求的二十日内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表决;未及时召集会议进行表决的,镇党委政府将在二十日期满后的十日内指导、帮助召集全体党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当事人是村党支部委员的,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经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同意(因故不能到会党员可以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出表决意见)形成决议;当事人是村民委员会委员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经应到会代表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

会议程序:当事人是村党支部委员或村民委员会委员的,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会议,先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通报调查核实情况,后进行会议表决;当事人是村党支部

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主持,其它程序同上。

3、辞职生效

村干部辞职从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村党支部或村委会应及时发布公告,并报镇党委、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村两委会成员辞职后,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补选。

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同意辞职的,其工作应当交接清楚,工作有重大过失或有明显经济问题的,须经审查或审计处理后方可辞职。辞职人的辞职要求被审议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发布公告。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各种借口强迫、威胁和利诱村民委员会成员辞去职务。

4、处罚措施

被辞职的村干部,在下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不宜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村干部辞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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