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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卫生所及村医的日常管理分片包干情况、工作分工、责任人员名单

时间:2016-07-13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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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卫生所及村医的日常管理分片包干情况、工作分工、责任人员名单(一):关于村卫生所绩效考核及乡村医生补助发放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村卫生所绩效考核及乡村医生补助发

放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卫生院、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村卫生所绩效考核,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使其更好地发挥所承担的基本卫生保健和常见伤(病)初级诊治的服务功能,为广大农民提供最直接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绩效考核,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村卫生所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药品“四统一”、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基本(合作)医疗、合理用药、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二)考核办法

1、方法:

(1)查阅资料。查阅村卫生室的相关报表、工作记录、处方、门诊登记和相关医疗文书等。

(2)现场查看。查看村卫生室的内部设置和诊疗服务等情况。

(3)走访群众。调查不少于10户农民,并发放调查表,了解群众对村医服务的满意度。

2、时间:村卫生室每年考核2次,分别在6月和12月份进行。区卫生局每年12月下旬进行抽查验收。

3、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四级,综合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

四、补助经费发放管理

(一)补助对象:经乡镇卫生院考核聘任、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后在村卫生所执业、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

(二)补助办法:乡村医生的补助按照一村一所、多劳多得、月评比、季考核、半年和年终奖罚的原则考核发放,其中补助经费的70%用于乡村医生工作量劳务补助,30%用于乡村医生全年工作考核的奖励补助。

(三)经费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劳务补助经费的使用监督、考核分配和发放管理;制定乡村医生补助发放管理和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督促对乡村医生完成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认真组织实施,所有经费只能用作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或奖金发放,不得截留和挪用。

(四)考核奖惩。其对考核得分90分以上发100%的补助费,并给予一定奖励;考核得分80-89分发90%的补助费,并给予适当奖励;考核得分70-79分发85%的补助费,不予奖励;考核得分70分以下只发80%的补助费,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连续2年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村卫生所,取消该村卫生所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重新选聘合适的从业人员。

对村卫生所的补助资金每年分两次兑现,不能结转或挪用。对挪用或不及时足额将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划拨到村卫生所的卫生院有关责任人,视其情节,实行责任追究制。 补助发放结果于发放后5日内报区卫生局财务股备案。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解决乡村医生的劳务补助、加强村卫生所建设、落实绩效考核,是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不断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加强监督指导,规范村卫生所服务行为

各单位必须强化对村卫生所的管理与监督,依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落实乡村医生培训与考核工作,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让农民群众得到安全可靠的卫生保健服务。

对村卫生所及村医的日常管理分片包干情况、工作分工、责任人员名单(二):在村医会上关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讲话

在村医会上关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讲话

星期六,县卫生局召开了全县卫生系统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会,院班子全部参加,在会上徐院长做了表态发言,这两个会是在全县卫生工作会前召开的重要会议,充分说明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会议上学习了舞阳县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和村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陈局长做了对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简要回顾,安排布置了今年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重点。最后,鹿局长又对今年公共卫生服务重点给予强调,一是:三个认清,认清形势、认清问题、认清位置,二是:狠抓落实上下工夫,严格按照局党委的实施方案工作,考核落实到位,一季度一考核,组织上、人员上要落实,充分调动职工和村医的积极性,实行分包责任制,院领导也包村,四是:建设高标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回来后,徐院长及时召开院班子会,就今年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今天把大家请回来,就今年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再给大家要求一下。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正在筹备装修,抽调各职能口人员到管理中心办公,改善办公条件。协助、指导村所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分片包干 、责任到人,

根据县局党委的要求,和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院在职职工实行分片包干,每人都有所包村所,帮助、协助、指导完成村所的各项工作任务,医院每人发一个督导记录本,每月至少督导一次,要求他们下乡有督导记录,有村医签名,并且要求与分包所建立起良好的朋友关系,使村所各项工作大步提高。 3:加强培训,明确职责

现在,还有部分村医不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不知道干啥,怎么干,下步,医院将加大培训力度,利用晚上把各职能口人员组织起来学习九项公共卫生服项目的规范,

4:奖罚分明、严格考核

根据今年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情况看,有些所实在差,简直没法考核,医院督促就干点,不督促就不干,存在侥幸心理,干与不干一样。这个想法今年一定要去掉,今年村所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结果要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相挂钩,奖罚分明,与医院分包人员年底工作考核相结合。奖罚分明。

对村卫生所及村医的日常管理分片包干情况、工作分工、责任人员名单(三):201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区建立起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振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预期达到五个具体目标:

1.健全三级防保网,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基本健康需求。

2.理顺卫生资源配置,理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所的关系,确保二者协调发展,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

3.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4.规范基本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乱收费、乱用药行为的发生,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使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5.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实现在农村“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目标,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

三、管理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实行“两制”、“四有”、“五统一”、“两独立”的规范化管理。

1.两制:人员聘任制、浮动工资制。

(1)人员聘任制:根据既定编制名额,结合本村人口状况、卫生所规模大小、经营情况,确定招聘人员职数。以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为基础,对全体乡村医生重新考核聘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拟聘任的乡村医生必须获得《乡村医生》,对原在岗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考核过渡,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村卫生所不得擅自招聘人员。聘用的乡村医生应当在其执业的村卫生所执业,不得从事个体执业活动,一经发现乡村医生在规定的执业地点以外诊治病人(常规出诊和应急救援除外),将根据《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非法行医处理,并注销其执业资格。对不服从管理的,或出现重大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以及主动退出的,予以解聘,并报请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

(2)浮动工资制: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统一核算和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个人收入与任务考核、单位效益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村卫生所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②根据乡村医生出勤天数,将可分配收入的50%平均发放,作为保底工资;③根据乡村医生的处方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防保工作完成的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将可分配收入的50%作为绩效工资再分配;④村卫生所主任享受岗位补助,金额为50—100元,在绩效工资中支取。村卫生所工资分配方案须经全体乡村医生讨论,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可根据情况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2、五有

村卫生所是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所管理的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导村卫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收费有票据。其门诊日志、处方和记录本和票据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印制。

----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应认真填写疾病情况,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制度,尤其要认真填写传染性疾病情况,及时掌握疾病流行动态。

----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为群众看病就医时必须开具处方,以备上级检查其诊断、治疗、用药是否合理规范和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诊治依据。对难以处理的病人要及时转诊,并填写详细的转诊记录。

----收费有票据:乡村医生向群众收取医药费必须出具收据,让群众明白消费,这也是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基础。

----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台帐,是检查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兑现公共服务财政补助的依据。

3.五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所的设置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村委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卫生所,卫生所名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拟定不得随意更改。达到治疗室、观察室、诊断室、资料室、值班室和药房6室分开。

(2)统一业务管理:

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标准化村卫生所人、财、物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标准化村卫生所积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安全的综合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和后备力量储备。

(3)财务统一管理:

被聘任的乡村医生上岗前每人缴纳风险集资款10000-20000元(具体数额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所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作为村卫生所流动资金。村卫生所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分别建账,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拨明细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总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账目健全,帐钱分管,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建立分账,村卫生所兼职会计、出纳各1人,村卫生所每月25日截账,30日前必须把当月收入报表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钱帐相符后,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方能发放乡村医生工资。

(4)统一药械管理: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药品、器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心药库”,坚持“国营主渠道药品质量好、价格合理、就近购药、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统一采购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管理,按批发价调拨,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制售和外购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药库”必须设置辅助帐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药品,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内的药品,按《基本用药目录》由卫生局组织实行集中竞价、统一配送,由中标单位对卫生院直接配送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用药情况合理进药,定期结帐。村卫生所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按月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统一人员准入: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两独立

(1)责任独立承担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2)财务独立核算 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气氛。召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所清产核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头,抽调财物、防保人员组成工作队,协助村卫生所对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同时清退不合格人员,办理已到年龄乡村医生的离岗手续,审批新增加人员,选定卫生所地址,任命卫生所主任,取缔变相个体开业医疗点,健全和完善村卫生所管理制度。对拒不服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卫生院及时上报区卫生局核实后,由区卫生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督察验收阶段 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2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撤并的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行政村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新建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设计的图纸进行建设。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且各室必须分开,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和中医室。

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2张。必须

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配备旗卫生局定点招标的药厂所规定的药品、镇卫生院的药品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

(三)乡镇卫生院在配备卫生室执业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女村医和擅长中医药技术村医的搭配比例。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按劳取酬和养老保险制

(二)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

2、用药有处方。

3、收费有依据。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五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

2、统一业务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

4、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

5、人员统一聘用。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六家子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尧 卫生院院长

副 组 长: 林守义 防保组组长

成 员:唐军 卫生院副院长

刘明国 防保组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协调、督促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卫生院防保组组长林守义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3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20XX.8.1—20XX.8..31)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卫生院院长担任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XX年实施第一批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的乡镇卫生院为高塘镇、大明镇、赤水镇、莲花寺镇、下庙镇、辛庄乡、柳枝镇等7个乡镇,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6月前全面实施。

3、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5、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20XX.9.1—20XX.9.31)

1、试点乡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试点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XX.10.1—20XX.10.30)

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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