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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相关软文

时间:2015-08-20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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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相关软文(一):老年公寓现状和前景

有关老年公寓/老年产业的现状和前景

一、前言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从中国老龄事业国家机制、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保健等多个方面对老龄事业发展作了介绍和说明,同时指出,中国将积极采取更加有效的战略措施,努力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十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颁布一系列包括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福利与服务、老年卫生、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老龄产业等多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本部门老龄工作行动计划和本地方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国家建立督查和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期中和期末检查,推动规划的落实。同时,建立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为制定规划和完善督查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成员单位由国家26个部门组成,委员由各成员单位一位副部长级领导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目前,全国已基本建立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有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网络。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中确定“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

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

国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先后颁布了《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据有关统计,在老年人口中,城市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占38.7%,继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5.2%;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的占36.4%。

老年人住宅问题在21世纪中国老龄化的今天已经涉及到千家万户,关心老年人住宅——老年公寓的建设,不仅仅是关怀老人住宅的问题,并且也直接关心我们自己的未来,建设老年公寓应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老年公寓建设兴起于70年代的北欧,它是专门为老年人而设计的,尽量考虑到老年人的各种生活需要和实际承受能力,具有老年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设施,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老年人聚居区域,而是一种新型的房地产开发类型。鉴于对老年人群住宅消费的调查与预测,可以说,现在着手进行老年公寓的研究开发,是市场的契机也是时代的要求;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城市老年公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城市老年公寓的现状

我国第一个老年公寓于1986年6月诞生于安徽省安庆市,是由社会集资兴办并向全国开放的民营福利企业。北京市第一个老年公寓是1991年由清华园兰照院改造而成的。1990年上海首家老年公寓在浦东落成,江泽民总书记为之题词:“浦江夕阳诗如画,秋色黄花

送晚情。”据统计1998年10月我国有800所老年公寓社区,其中规模较大、设备齐全、知名度较高的有浙江省永嘉县乐山庄、天津鹤童老年公寓、上海众仁老年公寓、乐山夕阳红老年公寓等。1996年9月,盖州市决定建造“华夏桃源村”老年公寓,规划用地60公顷,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可供1万名老人居住,预计总投资8.17亿元。上海的康乐小区,在设计前就预计出居住老年人口数,确定在小区内配套建造一处200平方米的老年人活动室和两栋示范性的老年住宅,正式列入小区建设计划,并按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进行专门设计。整个小区设计完成后曾在国家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各省市示范小区设计评审会上受到专家们的好评。尤其是小区建设具有特色的老年社会专用设施引起者的极大兴趣,它体现了上海这个老年型城市的特点。小区建成后,不少报刊杂志都对小区新颖的设计造型、优美的规划布局、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及建有老年社会专用设施和老年住宅等建筑特点作了报道,深受人们赞赏。整个小区经国家建设部的专家评审,被评为全国参赛工程的优美住宅小区和全优工程。设备齐全、功能良好、符合老年人安享晚年需要的老年公寓,其示范效应已在一些地方掀起了开发“银色产业”的热潮。

(二)我国城市老年公寓发展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要实现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新增供养床位220万张,使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得到照料;新增城镇孤老集中供养床位80万张,以缓解城镇孤老安置床位紧张局面。即使上述目标能够达到,也只能解决300万名老年人的养老院需求。而要满足全国5%的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愿望,需要720万张床位。养老院的建设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有了很大的增长。据统计,200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1.45亿,占总人口的11%,而且每年还在以3.3%的速度增加。按照联合国的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10%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不仅如此,在我国进入老龄社会的同时,我国的“空巢”家庭的比例也有快速的增长。所谓“空巢”家庭,是指子女长大成人后,从父母家庭中分离出去后,只剩下老龄一代人独自生活的家庭。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全国有65岁以上老龄人的家庭户

中,“空巢”家庭户占22.83%,这一比例还在不断增长。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城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得更快的地区,城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也大大高于农村地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城市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和健身运动的开展,使我国城市人口的预期寿命持续增长。人口预期寿命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龄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生活在不同规模的城市中。中国社会,特别是城市社会“未富先老”。据统计,上海有超过40%的老龄人口处于“空巢”状态。专家预测,“空巢”家庭将是21世纪我国城市,甚至许多农村地区老龄人口家庭的主要模式

对于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未富先老”使我们的发展遇到了一系列挑战。随着社会转型加快,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传统的大家庭被小型家庭、核心家庭所代替。城市正面临着急剧老龄化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城市老龄人口,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的养老问题。如何面对老龄化和“空巢”家庭迅速增加给老年人所带来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困难和需求,只有加快我国养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进程,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龄人口的养老需要。许多城市开始了多样化养老方式的探索。

上海市有养老机构467家,其中非公有制122家。天津市非公有制养老机构已达231家,拥有床位8939张,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的85.5%。创办于1995年的天津鹤童老年福利协会,是一个民办慈善福利服务型的社团组织,在天津和北京开设养老院,其养老服务已延伸到老年餐饮、老年物业和老年用品领域。他们还引进德国专业养老护理院的技术与管理方法,开办了老人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并创办了居家老人照料公司。

在广州,民营的广州寿星大厦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养老福利服务机构。该大厦投资2亿多元,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是集托养、住宿、旅游、度假、疗养、娱乐、饮食、保健等于一体的老人公寓,有2000多位老人入住。

北京还开办了国内第一家“临终关怀医院”——松堂关怀医院,集医院、福利院、敬老院职能为一体,已先后为16000多位老人带去了最后的关爱。有190多所大中专院校在松堂关怀医院建立了“爱心小屋”,大中专学生们经常来到医院,为老人唱歌、表演节目,陪老人聊天谈心,给他们祝寿。医院有护士24小时查房制度、护

理员与病人同住制度,还与佛教、基督教协会建立了长期联系,满足老人临终的宗教需求

北京作为我国的特大城市之一,早在199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城市的行列,而且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不断加快,1993到1995年三年间,老年人口比例仅增加0.34个百分点;而1995到1997年的三年间,此比例增加了1.46个百分点。1998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53万人,占总人数的14%。有人口预测表明:到2000年底,北京老年人口将达到18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4.6%;到2010年将增长到23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6.9%;到2025年时,将猛增到416万人,老年人口比例接近30%。

按照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际通行标准,天津市在1988年便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了11年。随着老年人口迅速增加,“三代同堂”式的传统家庭越来越少,“四二一”家庭(一对夫妻同时赡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小孩)逐渐增多,很多人已无法独立承担老人的所有养老生活,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正面临考验。

天津统计局调查显示,本市老年人选择去机构养老的占16.7%,依此推算人数已达23.78万人,而截至2005年年底,分布在全市的150余所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不足18000张,平均每百名有此需求的老人拥有床位仅7张。

相关报道

六分之一老人想住养老院

今天上午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近日完成的一项《天津市居民养老方式的变化与对策》调查显示,目前我市社会养老机构面临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和设施两项紧迫任务,老年公寓、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多样化的养老形式将是未来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调查显示,到2006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48.8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5.68%。选择去老年公寓养老的老年人占16.7%(六分之一)。依此推算,全市公寓养老的老人将达24.85万人,而目前全市养老床位只有18000张左右,不足未来养老需求的10%。调查显示,一方面设施条件优越的养老机构已出现老年人排队等床位的现象。另一方面,一些设施相对陈旧的老年

老年公寓相关软文(二):老年公寓实施方案

老年公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书记石宗

源的讲话精神(《黔办通报》第一期)和地委、行署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威宁试点”工作进程,全面提高

老年公寓建设管理和五保供养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要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

险水平,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县城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建成黔西北民居特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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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经济适用,保证质量安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根据各地自然地理

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任务

根据地委、行署安排,今年我县老年公寓建设共计18所,建设点分别为么站镇、二塘镇、

东风镇、猴场镇、新发乡、哲觉镇、岔河乡、观风海镇、哈喇河乡、秀水乡、牛棚镇、玉龙

乡、石门乡、黑土河乡、龙街镇、大街乡、兔街乡、板底乡。

(二)基本要求

1、建房方式

(1)对农村五保一级危房户改造实行集中建房,按照规范化老年公寓建设的要求,新建

或扩建老年公寓,集中供养。

(2)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老年公寓建设主体工程必须采用黔西北民居图纸统一建造,降低

建设成本,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有工程项目建设。

2、建房要求

(1)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老年公寓建设。

(2)老年公寓改建、扩建,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五保老人生活的原则确定

建房面积,建房面积一般人均不低于20㎡。

3、建设规划

(1)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乡镇中心老年公寓设计的施工图纸进行。

(2)新建老年公寓选址必须靠近学校或村公所,利于老人与学生及群众的交流,丰富老人

生活。要尽可能利用荒坡、荒地,防止占用良田好土。同时还应具备突遇重大灾害紧急避险

及转移安置场所的功能。

4、建筑标准

(1)新建老年公寓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床位数严格按照各乡镇设计数。建房面积

一般人均不低于20㎡。

(2)新建老年公寓应具有起居室、卫生间、活动室等日常生活的居住用房和辅助用房。

(3)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应有一定绿化美化面积,必须进行道路硬化。

三、建设时间安排

老年公寓建设工作,从今年2月份开始,到今年12月前入住,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月1日—3月31日)。一是做好详细的新建扩建规划,完成

选址及“三通一平”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二是完成工程招投标和地质详勘工作;三是成立

领导机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7月31日)。一是各建设乡镇要全面动工,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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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前主体工程要求全部完工;二是开展督促检查(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

第三阶段:组织主体工程验收及附属工程实施阶段(8月1日—8月31日)。由县人民政

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此次新建扩建的老年公寓进行验收。各乡(镇)要积极抓好附属工程的实

施建设工作。

第四阶段:组织入住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五保老人的

入住工作,确保在2010年12月份以前全部入住。

四、资金筹集及拨付方式

(一老年公寓建设工程资金除上级危房改造款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据实解决。

(二)拨付方式

老年公寓工程启动后拨付30%,建筑主体工程过半拨付30%,主体工程完工后拨付20%,

全部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是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把老年公寓建设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 资金筹集

老年公寓建设工程资金除上级危房改造款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据实解决。

(二)拨付方式

老年公寓工程启动后拨付30%,建筑主体工程过半拨付30%,主体工程完工后拨付20%,

全部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是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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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把老年公寓建设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民政部门:做好前期地质详堪与工程招投标工作,主动与危改办沟通协调,强化对老年

公寓建设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老年公寓建设落到实处。 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好资金协调职责。 建设规划部门:切实履行好老年公寓规划设计职责。 国土部门:落实建房用地审批优惠政策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公安部门:负责老年公寓所需民爆物品申购、相关手续办理及建设中的社会治安工作。 林

业部门:负责老年公寓建设中建房所需木材砍伐指标的办理。 农业、水利、电力、交通、畜牧、卫生等部门:落实老年公寓改造工程项目的基础设施

和配套设施。

工商、税务部门:落实老年公寓建设的有关税费的减免。 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老年公寓建设资金监管。

(二)政策支持

2010年18所老年公寓建设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民政、建设、国土和涉及乡镇要集

中精力,特事特办,在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工程监督的前提下,灵活、简便、快速地加大

工作进程,确保在4月全面动工。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省制定的有关支持老年公寓建设的工程的措施,力争把国家的

有关政策用足用好,做到能出的政策坚决出,能给优惠坚决给,减免的税费坚决减免,要在【老年公寓相关软文】

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资金投入、税费减免、金融支持、配套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扶

持政策,为老年公寓建设工程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监督检查

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制定老年公寓建设工程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老年公寓相关软文】

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同时加强新闻谋体、社会监督。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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