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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方案

时间:2017-05-19   来源:旅游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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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方案(一):XX镇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XX镇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做好高峰期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旅游安全形势的变化,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的范围

包括节假日、黄金周期间景区内旅游交通事故、旅游娱乐设施事故、游客食物中毒事故、重大治安事件等。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及主要职责

我镇成立了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负责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组组长由镇长XXX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旅游的副镇长XXX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应急救援指挥组的主要职责是:

1、接受市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贯彻执行相关命令和决定;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救援处理措施;

3、受理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投诉,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跟踪、协调、督促辖区内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6、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所处置的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资料,提出预防和减少辖区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

三、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

时间、地点、现场简要情况、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镇党政办。党政办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镇值班领导、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和市旅游局。

(二)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旅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展开自救。与此同时,立即向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救援。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理、伤员救护、保护现场。要防止事故扩大,注意救援人员的安全,不隐匿事故事实。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展开救 援 ,同 时 ,立 即 向 消 防( 110、120)等 应 急 救 援 部 门请求救援;

(2)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和分管领导;

(3)应急救援指挥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救援过程中,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协调指挥,做好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理、伤员救护、保护现场等救援措施,保证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的及时到位。

(三)共同协助有关部门核查伤亡人员的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四)必要时申请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协调

和支援,寻求专业技术支持和医疗保障等救援措施,并根据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进一步调整和部署救援工作。

(五)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安置工作,处理好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事故单位要协助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

(六)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书面报告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办公室和市旅游局。

乡镇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方案(二):关于集中开展全镇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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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全镇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

各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及中央、省、市、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镇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乡镇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方案】

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体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督促的主体是政府和部门、核心是查处整改隐患和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乡镇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方案】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大检查范围为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农业机械、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电力、冶金、燃气、食品药品加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各村(居)、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

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等。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村(居)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各村(居)负责,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各村(居)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作坊、饭店、商店、旅店危房、危桥、废弃池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查处无证驾驶、各类交通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速运行和民爆器材、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防火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交警中队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工商所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注册登记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审批,相关证照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的审批、发放、管理等),烟花爆竹(无证照)各类市场以及农贸市场内毒鼠强的管理,全镇柴、汽油加油站点(无证的)管理安全。

村建办负责组织农贸市场、集镇灯箱、广告牌、燃气液化气充装点等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建管站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含拆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安监站负责组织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企管站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维修和使用及玻璃制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教办室负责组织校园校舍、校车、寄宿生管理、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供电所负责组织全镇电力设施、线路架设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民政科负责组织全镇敬老院、殡葬车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计生办负责组织全镇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水务站负责组织全镇危桥、水利设施、水利工程作业等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全镇农资(重点是农药、兽药)经营网点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农机服务公司负责全镇农机检修、作业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林牧渔科技公司负责境内林牧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农路办负责全镇农村道路通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广电站负责组织全镇有线广播电视设施、线路架设、施工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文化站负责组织全镇文化娱乐单位(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卫生院负责全镇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劳动所配合企管站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邮政支局、电信支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邮政、电信网络信号线路架设、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农商支行负责组织全镇农商支行网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政府常务条线负责组织政府水、电、食堂、房屋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部门执法检查、重点跟踪督查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确保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单位和场所,无一例外、无一遗漏、全面覆盖。

(一)各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所在镇(区)政府和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镇安委办将适时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对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乡镇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方案】

乡镇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方案(三):2014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第1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XX年我区环境整治成果,推动环境秩序水平持续改善,按照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关于20XX年北京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环境秩序为主线,坚持奥运环境建设标准,以“打造八大亮点工程、突出六项重点整治内容”为抓手,以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生产、全面整治五大秩序(环境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秩序问题,实现群众回访满意率85%以上、各类举报同比下降15%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八大亮点工程。

1.分级分类管理工程。一是对城区府前街及延长线、光明街及延长线、新顺街及延长线等道路周边地区进行严管、严防、严控,杜绝市容环境秩序违法行为;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各镇政府所在地、居民社区、新国展、花博会主场馆、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和首都机场等重要场所周边加强管控,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聚集的现象;三是其他地区实现有序管理。

2.精品街区工程。各镇、街道推出精品大街3~4条,各街道推出精品社区2个,各镇辖区内有居民小区的,至少申报1个精品社区。经济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精品大街要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无照摊群、无店外经营、无堆物堆料、无乱贴乱挂、无暴露垃圾、无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运营聚集。精品社区达到“六无”标准,即无堆物堆料、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重复举报。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程。集中整治全区各类学校周边的无照经营、黑车、黑摩的、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4.畅通生命救治通道工程。集中整治医院周边无照经营、非法运营、店外经营、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为就诊车辆,特别是急救车辆出行以及医院正常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5.餐厨垃圾监管工程。严查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加强餐厨垃圾前端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6.美化视觉环境工程。依法规范和清理一批临窗广告、山寨路牌、刀旗、横幅标语,集中清除主要道路视觉污染,美化视觉环境。

7.服务群众暖心便民工程。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垃圾源头,消灭垃圾坑,打击乱倒垃圾行为,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等。大力开展便民停车场、市场、菜站、信息发布栏等疏导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继续开展扫雪铲冰和捡拾白色污染等清洁活动,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确保城市环境秩序正常运行。

8.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铁路、轨道交通、高速路、公路和首都机场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秩序脏乱点位,并加强日常环境秩序管理。

(二)整治六类违法行为。

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包括无照摊群、机动车售货、马车售货扰民、扰序等问题。

2.取缔非法小广告,包括街道、医院、学校、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的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的行为。

3.强化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施工扬尘、道路遗撒、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

4.严查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坚决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包括黑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行为。

6.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重点治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挖占、乱拉挂、乱停车等“六乱”问题。商场、门店、医院、影剧院、学校、M15号线车站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加强责任区日常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坚决制止“六乱”行为。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2月29日)。开展宣传动员,区、镇(街道)两级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完善、固化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机制,为全年整治打好基础;同时,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亮点工程推进及强化日常管控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一是全面完成八大亮点工程任务。二是全面摸排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和校园、医院周边整治、施工工地管理等台账;同时,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全方位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各部门联勤联动,依托区、镇(街道)两级执法资源,对照台账,结合夏季环境违法形态,采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类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梳理八个亮点工程建设及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第一时间查缺补漏,重新开展整治和验收,确保亮点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无死角,全部达标。

(四)冲刺达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基层执法力量100%上岗,区、镇(街道)两级向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一线保障水平,群防群控,确保区域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五)检查验收和固化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XX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同时,总结、固化、推广环境整治行动中的好措施、好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区环境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顺义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员包括城管、宣传、综治、教育、民宗侨、公安、监察、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市政、交通、水务、商务、外事旅游、卫生、对外联络、社会建设、工商、园林绿化、法制、政府督查、文化、药监、规划、公路、园林中心和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主管副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环境秩序整治总体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推动、督导检查及验收整治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成员单位,报送信息和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要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顺利完成本辖区环境整治任务。

(二)职责分工。

1.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履行监察、执法职能,发挥监督、检查、告知、指导、督办、通报等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深入开展年环境整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加大监察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按期整改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相关职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

3.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环境整治进行正面宣传,积极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4.区教委: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5.区民宗侨办:负责整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宣传。

6.区民政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救助。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来京务工人员规范就业。

8.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环卫等单位对小广告等脏乱点加大作业频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拓宽小广告发布渠道。

9.区交通局: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

10.区商务委: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工作;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

11.区外事旅游局和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手机提示信息、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游客提供引导性服务。

12.区卫生局:负责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大排档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13.区政府外联办:负责整治过程中与市属机关、驻顺部队和驻区企业等的协调联络工作。

14.区社会办: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便民设施建设;指导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15.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店外经营、依托门店经营非法大排档、非法小广告等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便民市场建设。

16.区园林绿化局:依职能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树木管理方面的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17.区文化委:负责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盗版光盘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18.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撑。

1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治安、巡警、交通):一是指导各派出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侦办;四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机动车和马车售货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长途客运、公交车站内游商扰序、非法运营、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2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整治方案、计划、应急预案,按照全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城管分队、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站等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整合力量,疏堵结合,抓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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