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母婴知识 > 怀孕前知识 >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16-07-31   来源:怀孕前知识   点击:

【www.gbppp.com--怀孕前知识】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2015年,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

全镇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含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四、叶酸的管理和分发

(一)叶酸发放对象、服用时间及剂量

发放对象:本镇农村户籍及流动人口中的待孕妇女。

服用时间:怀孕前三个月至怀孕后三个月服用,如果待孕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服用叶酸。

服用剂量:一般待孕妇女服用方法为0.4mg/天;高危待孕妇女(在待孕妇女中,曾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服用方法为4mg/天。

发放量:孕前3个月到孕早期3个月,共180天的服用量。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及职责

1、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并按乡镇卫生院高危待孕妇女叶酸发放登记表要求管理。

2、村卫生室负责了解本村孕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本村准备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收集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同时填写叶酸发放登记表,整理后填写叶酸发放月报表上报卫生院;对本村高危待孕妇女要及时上报乡卫生院,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登记随访和监督管理,留存资料备查。

3、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镇、村叶酸逐级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东来卫生院负责全镇叶酸的发放、管理工作。各村卫生室指定专人定期每月10号到东来卫生院领取叶酸,来时带服药妇女登记表,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并负责本辖区叶酸发放管理工作,做到账目清楚。

2)村卫生室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3)高危待孕妇女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着。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时间,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按时进行随访。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五、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实行逐级报送。村医或妇幼保健员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负责按季度登记上报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逐级上报。

六、监督评估

1、要求:东来卫生院每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必须全年覆盖所有的乡村;乡村级每季度自查一次。

2、监督评估内容:检查各村的叶酸发放登记本和随访登记本是否完整。并随机抽查一定样本量的服用叶酸的待孕妇女,了解叶酸发放记录和随访记录的可靠性,要求孕龄妇女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60﹪。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二):长田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长田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乡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贞丰县增补乙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贞卫生食药字

[2011]11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药品),对全乡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为做好该项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根据我县出生缺陷需要优先解决的领域和问题,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首要干预目标,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从而达到降低神经管等缺陷发生的目的。

(一)总目标

到2012年,对全乡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年度目标

从2010年开始,对全乡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第一个年度内,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达到7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60%。

二、项目对象和内容

(一)项目对象

所有准备怀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二)项目内容【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

1、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2、承担本项目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做好组织和叶酸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防保综合科负责本县的项目组织、协调与管理,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定期上报项目相关数据。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

1、各级组织形式及职责

(1)县卫生局负责对配送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每半年对全县各单位使用叶酸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实效。

(2)县妇幼保健院应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多种途径,按照方案流程组织管理叶酸发放工作,每半年对全县叶酸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汇总,确定下个半年叶酸使用量计划。同时定期将收集的婚前医学检查信息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3)乡镇卫生院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社区)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社区)卫生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本乡镇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

(4)村(社区)卫生室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情况,负责本村(社区)准备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本村(社区)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2、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一般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村医生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发放标准为: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怀孕前发3瓶,怀孕后发3瓶,发放对象每次领取3个月的量,保证怀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村医生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1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指导其填写服用登记卡,并于服用对象结束服用疗程后的1个月内收回服用登记卡。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服用情况信息台帐(见表1)。其中“服用情况”必须在服用登记卡回收后,根据服用卡情况填写。

(2)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物者。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社区)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并按每人每天服用5毫克剂量标准,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总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进行健康教育,此后每月进行随访,建立高危待孕妇女叶酸领取和服用情况台帐(见表1)。

同时,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社区)医生,由其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叶酸服用情况登记卡收集上报。

(三)药品领取

村医生每月参加乡镇卫生院召开的例会时,须携带台帐与月报表(见表2),由乡镇妇幼专干核查每个村(社区)上月药品剩余情况,核发下月药品。乡镇妇幼专干每季度持上季度各村(社区)领取药品报表(见表3),到县妇幼保健院领取药品。县妇幼保健院核对上季度各乡镇领取药品和剩余情况,核发下季度药品(见表4)。

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在向下逐级发放药品时,均应建立药品领取手续,防止冒领和药品浪费。药品结余控制在10%以内,防止药品积压。

(四)信息报送

村医生负责建立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台帐,每月填写月报表,乡镇卫生院负责按季度统计并上报本乡镇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按季度统计全县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及时报送县卫生局。

四、监督管理

(一)县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责任;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分发药品至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分发至村卫生室。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二)县卫生局将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组织县妇幼保健院每年督导2次以上,考核评估1次以上,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按年度向上级卫生部门报送项目总结,接受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

附表:

1、望城县叶酸发放服用情况登记台帐【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2、望城县叶酸增补情况月报表

3、望城县叶酸增补情况季报表

4、望城县叶酸发放情况汇总表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三):201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计划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计划

孕妇叶酸摄入不足,将提高胎儿罹患神经管缺陷等疾病的风险,使原本欢天喜地迎接新生命到来的家庭,蒙上一层阴影。2015年我院根据《自治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精神,在县卫生局及县妇幼保健站的领导下在我镇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通过院领导的支持和各村村医齐心协助共同努力下,认真扎实的执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达到降低出生缺陷,提高我镇出生人口健康素质的目的,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15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院领导对叶酸项目工作的重视。在村级例会上主管妇幼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应参加例会,对村级妇幼专干再次进行强调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做好叶酸基线调查。希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给予有力支持,同时对各村项目负责人进行督导及检查。

二、本年度要进一步加强个村级项目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以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要包括:增补叶酸的目的及意义、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等。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及防治,出生缺陷诊断、健康教育及叶酸的防治作用等。

三、加强卫生院项目负责人责任心。每月要及时向村医处搜集准确数据,(

四、做好叶酸发放及随访工作。卫生院及各村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叶酸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叶酸发放流程,做好叶酸工作。由村医每月定期收集待孕妇女信息,信息收集要全面准确,及时上报卫生院负责人,按程序发放,同时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一般待孕人群由村医发放,每次只能领取一个月的剂量。高危待孕人群由村医上报卫生院专干,由卫生院发放。同时要对服药人群每月进行跟踪随访,督促妇女按时服用,提高叶酸服用依从率。对于计划生育发放叶酸人员也应该进行登记,并做好随访。要求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要求育龄妇女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90%。

五、做好增补叶酸相关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卫生院项目负责人及村医要利用赶集日、体检接种日、入户等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主要内容要包含:叶酸缺乏所引起的疾病、危害;叶酸的作用;服用时间、方法、剂量;叶酸增补依从性等。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提高我镇广大群众对出生缺陷危害及防治措施的认识,尤其是待孕妇女对出生缺陷的危害、发病原因、防治措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知识的认识;促进待孕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自觉采取增补叶酸强化制剂的行动。每月服用叶酸的新增人数一定要比新出生的人数多,这样长期下去就能反映出每位产妇曾经都服用过叶酸。

六、本年度,我们要严格按照叶酸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叶酸项目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力争使我镇的叶酸服用人数及依从人数都能达到项目指标要求,真正达到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健康素质的目的。

目前我镇已利用民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计生办理生育服务证、卫生开展妇女保健知识活动等途径,采取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单、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提高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意识。

吉布库镇中心卫生院

二○一二年一月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乡镇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四):2016卫生系统招商引资方案2篇

第1篇

为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给我局2016年度的招商引资任务,明确全系统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做到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合理、奖罚分明,特制定区卫生系统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度全系统引进1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

二、工作责任

局主要负责人对整个的招商引资工作负总责,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

三、任务分配

全系统各单位均要完成2016年招商引资任务(附表1)。

四、考评办法

将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纳入系统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对引进项目个数、实际进资数和综合评分进行考核。

(一)引进入园工业项目个数。对2016年注册的园区工业项目,当年实现进资30%的工业项目,分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上三个档次,进行引进项目个数考核。

(二)实际引进省外资金数。对2016年注册的,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市场物流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文化产业项目、金融保险、名商名店(中国连锁业前百强)项目进行实际引进省外资金数考核。

(三)实际利用外资、外汇数。对境外投资企业在2016年新增到位注册资金进行实际利用外资数考核及新增的现汇进行现汇进资数考核。

(四)综合评分。以信息报送、引进项目、项目效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环境投诉等内容分档进行综合评分,并视项目规模质量另行加分(综合评分计分标准见附表2)。

1.信息报送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投资项目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分一般信息、重要信息、重大信息等档次进行评分。一般信息指有明确的投资意向,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外资、城南专业市场、农业产业化,以及金融保险、名商名店的项目信息以及可紧密联系的外地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信息。重要信息指有明确的投资意向,区分管领导及招商局参与考察洽谈的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工业和外资,投资在5000万以上的物流市场,投资在500万以上的农业产业化、文化产业、金融保险、名商名店(中国连锁业前百强)的项目信息。重大信息指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通过引进,落户在区的电子、机械等高科技工业项目。所报信息经核查为虚假的,予以相应扣分。

2.引进项目分。根据引进入园工业项目的个数、新增注册资金和新增实际进资等指标进行评分。可计算引进项目分的项目须是2016年引进,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工业、市场物流、农业产业化、旅游开发项目以及外资、文化产业、金融保险、名商名店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

3.项目效果分。以项目的上缴税收、新增出口创汇两项指标计算。可计算效果分的项目须是2016年引进,且年度纳税5万元以上或年度出口创汇1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2016年的工业项目在2016年新增税收和出口创汇,可计今年项目效果分。

4.环境投诉分。因各种原因造成外商投诉、影响投资环境的,经查实确属被投诉单位有重大责任的每次扣5分;对投诉未按时答复的每次扣2分。

5.加分因素。根据引进项目的规模质量,对以下项目按引进项目实得分乘以一定系数予以加分:世界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名牌企业(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其中一项的)、省级名牌企业(企业拥有省著名商标、省名牌、省重点保护产品其中一项的)、外商投资企业、入园工业企业。若某项目有多项加分,只按最高标准予以评分。

五、审核办法

(一)审核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

(二)审核内容:

1.引进项目的确认:各单位须及时提供营业执照、投资合同、验资报告、在区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权证或厂房租赁合同等材料,交局办公室汇总后由相关部门审核。

2.新增进资的确认:内资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入(含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进行审核,外资项目根据注册资金和现汇进资进行审核,由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3.注册资金审核:由招商局按项目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进行考核。

4.信息报送的确认:由招商局根据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重要招商信息由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

5.上缴税收的确认:由招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根据缴税凭证进行考核。

6.出口创汇的确认:由原外贸局根据企业提供的报关单据进行考核。

7.环境投诉的确认:由投诉中心根据投诉的情况进行考核。

8.基础工作:由招商局会同经贸委、就业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奖惩办法

(一)重大信息奖:对提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机械等高科技工业项目,亿元以上文化产业、金融保险项目,5亿元以上市场物流项目,名商名店和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按实际进资等具体情况,给予3000—5000元的信息奖励。

(二)重大项目奖:对引进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机械等高科技工业项目,亿元以上文化产业、金融保险项目,5亿元以上市场物流项目,名商名店和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的,一次性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5万元奖励;对引进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1000万美元外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的,一次性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10万元奖励。引进国内200强工业项目按上述投资规模标准给予相应2倍奖励;引进世界500强工业项目按上述投资规模标准给予相应3倍奖励。

(三)税收分成奖: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外资项目和引进年度税收达5万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给予引进单位税收分成奖励,奖励金额由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按区财政收入考核奖励办法核算认定。

(四)保证金奖惩:

1、完成区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奖励办法:全系统完成2016年区里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所有保证金全额退还,并按缴纳保证金1:1的比例给予奖励。

2、未全部完成区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奖惩办法:

(1)进资奖惩:既有进资任务又有信息任务的单位,完成进资任务的,保证金全额退还。未完成进资任务但完成了信息任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的信息按信息奖励标准奖励上报信息的个人。

(2)信息奖惩:只有信息任务的单位或科室,完成信息任务的,保证金全额退还,并按以下标准奖励上报信息的个人:一般信息每条奖励100元,重要信息每条200元,重大信息每条300元。

(五)全年考核奖

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基础上,各单位根据考评进行排名:第一名奖2000元,第二名奖1000元;招商信息奖: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300元。

六、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卫生系统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保证金制度

副科级及以上单位的主要领导每人1500元、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每人交押金15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500元、各卫生院院长每人500元。保证金在2016年6月15日前交到局曾兰华主任处。

(三)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各单位要安排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5000元以上。

(四)各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重要信息报局办公室朱磊处,之后每月20日书面反馈招商引资工作进度,电话:8336185。

(五)完成任务的单位,区里奖励金将全额奖给该单位,局里还将另外予以奖励。

第2篇

2016年是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my/257047/

推荐访问:叶酸增补预防出生缺陷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