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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

时间:2014-05-23   来源:生肖文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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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一):2016刑事起诉书

2016刑事起诉书

第1篇:刑事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褚时健,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997年2月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决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厅执行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马军、罗涛,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以军,男,45岁,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通海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发科,男,57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晋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宦锐,云南东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罗以军、乔发科贪污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共同贪污

1993年至1994年,玉溪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玉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入款共计28570748。5美元。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该款截留到玉溪卷烟厂和华玉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1995年6月,褚时健与罗以军、乔发科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00万美元,给罗以军、乔发科每人60-70万美元,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在逃)、华玉公司副总经理刘瑞麟(另案处理)也分一点儿,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照欣的账户上。1995年7月15日,罗以军身带由褚时健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向盛大勇、刘瑞麟转达了褚时健的旨意,盛、刘二人同意要钱。罗以军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褚时健为174万美元,罗以军为68l061美元,乔发科为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照欣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7月19日,盛大勇将3551061美元转到了新加坡商人钟照欣账号上。罗以军返回玉溪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了褚时健、乔发科。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褚时健贪污

1995年11月中旬,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华玉公司账外存放的浮价款银行账户及相关的资料销掉,把剩余的1500多万美元以"支付设备配件款项"的名义全额转出。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150多万美元,并拿给罗以军一个钟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银行收款账号,叫罗以军把钱转存到该账户。罗以军在褚时健给的收款账号上注明"1156万美元",连同褚时健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带上,找到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1996年1月23日,钟照欣提供给褚时健的账户上收到了1156万美元。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追缴。

三、被告人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995年8月至1998年4月,洛阳市公安局和本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师市等地,扣押了褚时健的货币、黄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521万元,港币62万元(详见附表)。对此,褚时健能说明其合法收人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余财产计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褚时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及照片予以证实。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亦作了供述和辩解。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综上所述,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3551016美元,褚时健还单独贪污公款1156万美元;褚时健共计贪污公款1330万美元,罗以军贪污公款681061美元,乔发科贪污公款68万美元。褚时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为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差额巨大。褚时健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1)项、第39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以军、乔发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

第1款、第383条第(l)项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之规定,褚时健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罗以军、乔发科属从犯。褚时健在被捕后,如实供述其组织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具备《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情节。褚时健在预审中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备《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罗以军也有立功表现。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2篇:刑事起诉书

一、起诉书的概念

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后,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制作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司法文书。刑事案件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文书,所以又称为公诉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正是依据以上法律规定而制作的。制作起诉书前,应认真作好四个方面的审查:

1、审查事实。审查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前科情况,包括被告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状态,以及一贯表现等,以对被告人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然后按照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审查证据。审查《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犯罪事实与口供、证据是否一致,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审查被告人口供与口供之间、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证据与证据之间是否一一相互印证。

3、审查性质。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与犯罪性质、罪名是否一致,认定犯罪性质的根据是什么、定性是否准确。

4、审查法律。实体法方面,以刑法条款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认罪态度

进行衡量,明确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是否具有法定的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程序法方面,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也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法律凭证,又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参加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开庭审判的合法凭证和基本内容,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二、起诉书的结构内容

起诉书样本有四种,这里只介绍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的起诉书的内容和,其他从略。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和附项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和发文字号。

1、标题,分两行居中写,第一行写制作机关名称,第二行写文书名称。注意,起诉书是外部文书,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不能省略。对被告人是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

【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

起诉书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前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文种名称即"起诉书"。

2、发文字号,位于标题的右下方,由发文机关代字、部门(代字)、文书简称、年度及年度发文序号组成,如"湘检刑诉[2016]21号"。因为起诉书是以人民检察院的名文制作的,所以字号中不必加制作部门的发文代字。

3、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确定被告对象具体身份的重要内容,样本格式规定: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从"姓名"到"住址"等一般情况;二是曾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三是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应分三个层次写明,如被告人在上没有受过处罚,本次犯罪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则第二、三方面情况自然不用写。

第一方面,写被告人的一般情况需要注意:

(1)按规定的项目依次书写,不得随意增减项目,不得随意排列顺序。

(2)被告人的姓名。应当写清被告人正在使用的正式姓名,即户口簿、身份证等法定文件中使用的姓名。如有曾用名或与案件有关的化名、笔名、绰号等要用括号注明,与犯罪无关其他名字不写。如果是聋哑人或盲人,要在姓名后用括号加以注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但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告人,根据《刑法》128条规定,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向法院起诉。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

(3)出生日期。应写公历出生年、月、日。具体出生日期查不清楚的,在制作起诉书时应以公历计算的周岁写明被告人的年龄。但是,如果涉及到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时,必须写明被告人准确的出生年、月、日。

(4)民族。应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等。

(5)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写出被告人身份中的号码数,以作为确认其身份的依据。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应注明。

(6)文化程度。主要写明所受过的正规教育的程度。不识字的写文盲。【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

(7)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应写明被采取强制措施前所在的工作单位名称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只写职业名称,从事农业生产者写务农;从事个体经营的写从事个体经营;待业人员写"无职业"。

(8)住址。一般情况下应写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并注明户籍所在地;对流窜犯等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不明的,写其暂住地。

(9)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当写明其国籍、护照号码和外国居住地。

第二方面,写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时需要注意:【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

(1)被告人受到的行政处罚,如果与定罪有关,则需要写明,如果与定罪没有关系,则不写。叙写行政处罚,应写明处罚的时间、种类、处罚单位等有关情况。

(2)被告人受到的刑事处罚,应当写明。叙写刑事处罚时,应写明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处罚的机关、处罚的内容、释放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三方面,写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进需要注意:

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应写明有关情况。一般应写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种类、批准或者决定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时间,执行机关的名称和时间等。被采取过多种强制措施的,应按照强制措施执行时间先后顺序一一写明。

对共同犯罪的多名被告人一并提起公诉的,起诉书的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应当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依次逐人分段写明。关于采取的强制措施一项,如果几名被告人是在同一时间,被同一机关批准或决定采取同一种措施的,可以用归纳法,在各被告人基本情况写完以后,另用一自然段,综合写明各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决定或执行机关、强制措施名称等

3。案由、案件来源和审查过程。由于案件来源不同,这一部分有以下两种写法:

(1)公安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的,其文字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要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2)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其文字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要变更管辖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二)正文

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二):2016起诉书范本

2016起诉书范本

第1篇: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胡**,女,汉族,199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现住:广州市*****301房,电话:0755-61200000010000415516

被告:蔡**,男,汉族,1982年1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身份证号码:44152*****01091315,联系电话:181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2016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2016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万(陆万元整)。截止2016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2016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2016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2016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2016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

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第2篇:民事上诉状格式

民事上诉状的含义

【温岭2016年七月份起诉书】

所谓民事上诉状,是指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人民法院上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而提出的一种诉讼文书。

民事上诉状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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