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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时间:2017-11-01   来源:励志创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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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第一篇_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

十要:一要依法行政,提高效率;

二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三要清正廉洁,自尊自律;

四要遵纪守法,文明服务;

五要维护集体,树立形象;

六要文明友善,立足监管;

七要艰苦创业,完善自我;

八要遵守纪律,自强自尊;

九要弘扬文化,促进监管;

十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十不要:

一不要吃拿卡要,自我为是;

二不要违法违纪,酗酒赌博;

三不要消极怠工,无所作为;

四不要擅离职守,贻误工作;

~要唯利是图,违纪违法;

六不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

七不要出言不礼,伤害他人;

八不要口是心非,弄虚作假; 九不要损害集体,影响形象; 十不要徇私舞弊,影响公务。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第二篇_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办法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

件督查督办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办理,规范督办工作,提高案件查处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督办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7月10日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督办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办理,规范督办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案件查处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以下简称重大案件)是指违反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行为情节严重,所研制、生产、经营或使用的产品足以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重大案件督办是指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办重大案件的调查、违法行为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办案程序、处罚及移送等环节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重大案件督办工作应当遵循突出督办重点、依法高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案件进行督办。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督办的重大案件主要包括:

(一)造成人员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案件;

(二)违法违规情形严重,足以吊销或者撤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案件;

(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案件;

(四)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办重大案件的范围和标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重大案件督办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案件办理情况,包括案件进度、时限要求;

(二)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情况;

(三)与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情况;

(四)对违法行为认定、违法产品性质认定、法律法规适用、处罚及移送等情况;

(五)案件查办的程序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七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重大案件,及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

省以下各级重大案件的报告,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别确定。

第八条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部门(以下简称督办单位)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和查处工作需要确定督办案件。

对跨越多个区域且案情复杂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办。

第九条 对需要督办的重大案件,督办单位经办人提出拟督办意见,经督办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向承办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发出重大案件督办函。

第十条 督办单位应当指导、协调、督查重大案件查处,督办可采用文函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电话督办等方式实施,案件涉及其他部门的,可联系协调实施联合督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抽调人员前往案发地区督促检查或者指导办案。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每30个工作日向督办单位报告一次案件查处进展情况;重大案件督办函有确定报告时限的,按照确定时限报告;案件查处有重大进展或者遇到紧急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案件查处没有进展或者进展缓慢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明确提出下一步查处工作安排。

对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承办单位应当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督办单位。 第十二条 督办的重大案件违法事实已经查证清楚,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并被立案的;完成督办单位其他督办事项要求的,可以认定为案件督办的办结。

承办单位应当在办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督办单位报告结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案件来源、案件查处情况、行政处罚及案件依法移送等,情况复杂的督办事项应当附送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督办单位经办人对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查,对符合办结标准的,报督办单位负责人审批;对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承办单位并提出进一步处理要求。

第十四条 已批准办结的督办案件,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督办案件的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后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案件查办的情况下,适时对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和宣传。

在曝光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督办的重大案件前,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并征得同意。

第十六条 重大案件督办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承担领导责任,承办单位稽查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案件承办人员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直接责任。

在督办过程中,如发现承办单位存在行政不作为或者拖延、推诿、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承办事项等问题的,承办人员有通风报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督办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第十七条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予以通报,对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在查处督办案件中成绩突出的,可以给予通报表扬;对案件隐瞒不报、承办及协查协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会同相关司局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7日发布的《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办法(试行)》(食药监办稽〔2010〕146号)同时废止。

来源: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第三篇_基层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4-04-09 08:02:31 点击: 115 孙春峰 武芳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县级局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案卷的管理,提高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药品执法观摩的形式,对辖区部分县级局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的观察和对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情况的检查,发现各局的现场办案质量和文书制作水平均有不同情况的提高,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现就这些问题作一总结,希望对我市药品执法监督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后,在开始现场检查前执法人员基本上都能够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检查原因,目的,但个别县局存在只出示一名执法人员证件的情况,随行其他执法人员没有做到亮证执法。

(二)现场检查前没有做出周密安排和部署,没有针对性。执法人员在进入被检查单位前没有做出相应的分工,进入检查现场后随即展开无目的检查,这儿翻翻,那儿瞧瞧,致使检查现场无序,直接影响了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执法形象。

(三)部分县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后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一些措施或者调取相关证据,取证意识比较欠缺,不能将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导致部分证据事后难以收集甚至灭失,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案件事实进行有力的证明。

二、案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执法程序方面:应适用一般程序的适用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案卷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在给予已达到法定听证程序标准额度的罚款等处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部分县局没有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案卷缺少内部审核程序;部分卷宗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下达时间先于案卷审核时间;案件合议记录、案件审核书面记录、案件审核意见表程序颠倒;调查终结报告与案件合议记录程序颠倒;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应解除查封扣押的没有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没有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时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人员与案件合议人员一致。

(二)适用法律方面:应引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引用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漏掉“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医疗器械)”等处罚内容,只标明罚款的数额;引用法律法规不全,或没写明具体的条、款、项;引用《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时把法规名称写错;违反条款与依据处罚的条款相混淆;定性条款与违反条款相混淆;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理解错误,货值金额按购进价格计算,违法所得没去除抽验数量,有的甚至四舍五入以取整数。

(三)文书制作不规范:在处罚决定书中未详细写明违法事实,如药品的数量、价格、违法所得等情况;案由表述不规范;各个文书中描述的违法药品的数量或种类均不统一;处罚决定书中应用第二人称你(你单位)而用了第三人称“该单位”;文书编号不规范;执法证编号书写有误;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概念混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用老文书;签字不规范,有的是执法人员相互代签有的是执法人员代被处罚人(单位)签字;复议机关告知错误或不全;文书制作不认真,有些事实前后矛盾,被调查人员的年龄前后不一致,姓名书写的不一致等。

(四)自由裁量权方面:对当事人从轻或从重处罚时没有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违法事实相同的案件处罚幅度相差太大,显失公平;减轻处罚的幅度太大;处罚额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

(五)案件收集的证据方面:缺少处罚主体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查封扣押的实物类证据没有采取拍照或复印相关包装、标签等手段保存,一旦实物类证据按规定销毁后,行政处罚案卷就会缺失主要证据;没有将抽样凭证和检验报告书原件归入卷中;药品经营单位药品销售价格或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价格的证据不充分。

(六)笔录方面:现场检查笔录与调查笔录不真实,空白处没有“以下空白”或空白字符;当事人未在笔录终了处注明真实性意见;未在修改处按指纹或签字;笔录记载不具体、不详细;有的是执法人员直接提出结论性意见让被调查人承认。

(七)案卷管理方面:有的没有按照省局要求进行装订,有的没有按照目录顺序排列文书,有的正、副卷文书混淆摆放。

三、解决对策

药品监督执法文书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制作和发布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的法律文件。现场监督检查和文书制作在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在平时的执法活动中,既要认真执行

执法程序,又要注重文书的制作,二者缺一不可。希望在以后的日常监督检查中要注意以下环节:

(一)严格亮证执法程序,随行检查人员应全部向当事人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进行检查,充分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二)检查前要制定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检查计划,按照事前分工,有条不紊的进行检查,保证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

(三)证据是一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收集证据是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作为证据的书证、物证应该是原件,在原件调取确有困难时,调去幅本或复印件。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正确、合理、全面的引用法律条款。

(五)严格按照《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作文书,熟练掌握药品监督执法文书使用基本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标点正确、文字规范、用词准确,文面清洁。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第四篇_从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探讨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

从食品药品监督执法

探讨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

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如何创新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更好地实现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也是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开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要从源头抓起,坚持标本兼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规范执法人员从政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促进食品药监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一)从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入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食品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将责任追究与行政审批、执法检查、重大案件审理监督形式有机结合,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力度,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高低、执法政绩优劣、责任履行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从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的法规依据入手,积极探索防范风险长效机制。在当前国家局还没有出台执法内部监督相关规章的情况下,尽快制定出全市食品药品系统内统一的

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程序和责任承担等问题,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制度规范,为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建立党风廉政和行政执法“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错案追纠”制度,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办了错案或有过错的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实施内部监督预警督办制,纪检部门对违规问题或隐患问题直接向执法办案人员发出预警通知,进行防范或纠错整改,并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从解决食品药品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系统执法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创新监督方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堵住腐败源头。做到“三坚持”,即:坚持聘请特邀监督员制度,坚持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制度,坚持办结案件回访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回访等工作机制,变定期抽查和回访工作机制,为不定期的抽查和回访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案件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特别是对重大案件的立案取证工作,执法监督部门必须派员参加,共同审核把关;要进一步完善交叉检查、执法巡查等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分离;调查与听证分离;处罚与收缴分离,建立相互制衡和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防止权力独揽和权力滥用,规范权力运行行为。

(四)从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入手,在落实监督效果上见成效。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包括“事前”约束机制、“事中”动态监督机制和“事后”检查机制。严把执法办案“五关”,即立案侦察关、调查取证关、处罚裁量关、集中审核关、处罚执行关。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调查三种方式,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不定期地开展执法监督抽查、行风评议、暗访服务对象等活动。注重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民主党派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处理。同时,将办事纪律、廉政规定、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以及举报投诉的途径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入手,清理临时执法人员,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永恒动力。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要分类别、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清理调离临时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使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监管技能,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在监管工作中的“引擎”作用。同时,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能力。通过“三个贴近”达到 “三个有效监督”。即通过贴近基层、贴近行政相对人、贴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批进行有效监督;对重要认证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重要案件的办案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六)从建立廉政教育体系入手,发挥廉政文化对食品药品监管的促进作用。采取启发式、互动式和立体式的多种教育形式打造廉政文化平台,一是创建警示教育平台。建立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让广大党员干部到中心接受教育,通过讲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到监狱接受教育等形式,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创建典型示范平台。通过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让先进事迹感染人、教育人,树立崇尚廉洁,鄙视贪腐的廉政文化。三是创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岗位职责风险、执法程序风险、执法环境风险”等三大风险排查,找出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使廉政风险从“隐形”走向“公开”,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风险、防风险、控风险,严格规范从政行为。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第五篇_2016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2016年是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向县市基层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连续性,按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依法行政,执行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归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净化食品医药产业的发展环境。

二、目的意义

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核心价值观,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有效防止和解决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使社会公众对全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满意度得到明显上升。

三、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检查内容

(一)法制队伍建设

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

2、设立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3、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二)法制制度建设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行为)自查和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并严格执行。

2、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

(三)坚持政务公开

1、公开政务信息专人管理和审核把关;

2、政务公开信息的渠道合理,范围合法,适当;

3、制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四)举报投诉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有举报、投诉登记,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分管法制工作工作人员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并进行登记;

2、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3、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案件;

4、按照县食药监发〔2016〕17号文件要求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检查;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均应召开听证会;

7、严格执行《规范化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六)法制宣传工作

每年在州级以上各类新闻宣传媒体上发稿5篇以上。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及建议及时进行反馈。

五、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25日前结合实际,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自查,查找问题,组织整改,总结经验,迎接检查。

(二)迎检考评阶段。7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材料迎接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检查。

(三)总结和整改阶段。10-11月,根据上阶段检查情况开展整改和自纠。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依法行政的重要契机,通过执法监督检查,了解全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认识解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工作中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形式主义,真正把方案上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梳理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剖析原因。积极配合这次行政执法检查考评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督察办法 第六篇_2016年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方案9篇

第1篇:四化四提活动工作方案

为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县活动办的统一安排,我局把“四化四提”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之一,研究制定开展“四化四提”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导向,以“擦亮窗口、做优服务”为目标,以“四化四提”为载体,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活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一)亮化形象,提振内动力。大力开展“四亮四创”(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流程,创服务之星、创岗位标兵、创示范窗口、创先进支部)活动。积极推行“一句话承诺”和“组团式”承诺,围绕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一流业绩、为民服务作奉献等作出具体服务承诺,承诺要具体实在,易于操作,便于监督。并通过公开栏、展示牌、电子显示屏、服务承诺卡等形式公开亮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推进阳光执法、阳光服务。坚持“四个一”即“一个笑脸、一张凳子、一杯热茶、一句温馨话”。大力开展党员示范窗口、岗位标兵、“服务之星”、“闪光言行”等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先进典型形象。

(二)优化服务,提高满意度。广泛开展“榜样在身边、模范在窗口、先进在科室”主题实践活动。命名挂牌模范科室、文明个人、服务标兵、业务能手等典型,用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学榜样、当表率、树标杆、创一流。按照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类别,分别搭建融入式、一站式、全程式等服务平台,做到一次填表、一次交费、一次领证、一次办结,全面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审批须知事前一次性告知、设立各类咨询热线等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三)量化考核,提升实效性。制定服务质量星级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服务标准,制定完善首问事项登记、考勤抽查等系列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四比四评”(比技能、比作风、比奉献、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同时聘请服务对象代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反向测评。

(四)深化共建,提增影响力。深入实施“党建引领计划”,积极推进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活动。局党组织结对1—2个村或社区、企业,通过定期走访、经常联系、现场办公等,积极为结对对象送服务。

三、主要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四化四提”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局党组织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悉心指导、认真点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作用,注重发现、精心培育、认真总结,大力宣传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四化四提”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群众的自觉行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第2篇: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项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具体实施方案。

一、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充分运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成果,紧紧围绕聚焦思想正不正、聚焦作风实不实、聚焦能力足不足,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明确部门具体表现,明确班子具体表现,明确个人具体表现。

1、以焦裕禄为标杆,自我对照找问题。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焦裕禄精神这面镜子,找出瑕疵、找出问题。要对照党章,查找理想信念、公仆意识、作用发挥上有什么问题;对照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查找履行职责、运用权力、遵纪守法上有什么问题;对照群众期盼,查找工作态度、工作标准和服务群众上有什么问题;对照焦裕禄典型事迹,查找精神境界、能力素质、作风形象上有什么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履行职责和运用权力情况,主动深查细照、认领问题,不能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同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点明提醒。

2、组织“三堂会诊”,多方聚焦找问题。领导班子要召开查找问题专题会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情况进行集体会诊,找准病根。会上,通报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每名班子成员逐一发言,提意见、找原因、议对策;各方面代表现场点评,帮助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措施。注意从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中透视“四风”问题,从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中分析“四风”问题,从信访积案中查摆作风问题,从基层暴露出的问题中反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

3、把握个性特征,突出重点找问题。既要查找“四风”方面共性问题,又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查找个性问题。针对中央活动办提出的37种表现进行一次反向测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重点聚焦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重点聚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全面深入开展谈心交心

安排充足时间,按照“四必谈和七要七不准”要求,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1、开展“四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谈心时,既谈问题、原因,也谈措施、建议,真正谈通谈透、谈出团结。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2、组织“三轮沟通”。对拟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围绕双方沟通“提什么”、班长把关“行不行”、相互评议“够不够”,开展好“三轮沟通”,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实行“四个重点谈”,对动员大会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的、反映问题较多的、查摆问题不深刻的、闹不团结的党员领导干部,由督导组会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找准问题。

3、坚持“七要七不准”。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要带着问题谈、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不准以谈成绩代替谈问题、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要开门见山、开诚布公,不准好人主义、阳奉阴违;要闻过则喜、真心诚意,不准护短怕疼、挟嫌报复;要推心置腹、坚持原则,不准“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下级放空炮”;要抓住重点、谈到要害,不准避重就轻、隔靴搔痒;要讲究方法、因势利导,不准诱发矛盾、造成新的问题;要遵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准泄漏谈心内容、传播谣言。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其他党员要进行对照检查,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结合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情况,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成长经历,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焦裕禄精神,按照“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和“班子查摆的问题,把班子成员摆进去;下级查摆的问题,把上级摆进去;业务部门查摆的问题,把分管领导摆进去;社会面上查摆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的要求,认真分析作风建设现状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剖析实质和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把握撰写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像准。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对领导班子提出的问题,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能委派工作人员代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不能写成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以前任问题代替现任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要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深挖根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2、明确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具体表现,剖析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研究提出整改落实的思路和措施。党员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四个部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是后三个部分。具体内容上,做到“三个案例、四个讲清、五个回应”。“三个案例”,即剖析问题至少列举三个具体事例。“四个讲清”,即讲清执行“八项规定”和党的纪律情况、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和表现、产生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整改的方向和措施。“五个回应”,即回应班子征求到的意见、个人征求到的意见、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领导干部“四清”(自己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要求、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

3、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发挥上级党委、上级督导组、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四个主体责任”,层层把关。达不到要求的,督促修改或者退回重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过“三关”:一把手审阅、上级督导组审核、上级分管领导审定。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

四、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领导班子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做到“五个不搞、三个防止”: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文过饰非,不搞只摆现象、不查本质,不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不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防止将“四风”变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变成形式主义“一风”,防止避重就轻、偷工减料。专题民主生活会在7月上旬召开。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主要落实好五个步骤:

1、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的愿望,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对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发言提纲中相互批评的内容、准备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在生活会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谈通谈透谈开。每名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要报一把手和上级督导组把关。

2、搞好会前综合评估。督导组会同单位一把手,对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班子成员思想状况、见面谈心效果和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评估认定具备条件的,请示出席生活会的上级领导和督导组后,确定召开时间。

3、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具体时间。根据实际,作出安排。会议程序。会议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首先,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并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随即,其他班子成员对领导班子及党委(党组)书记开展批评,要有具体批评意见。然后,其他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名班子成员发言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批评,逐一进行。上级督导组组长点评,出席领导讲话。参会人员包括上级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上级督导组和纪委、组织部门有关同志。

4、通报、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生活会后,党委(党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采取召开通报会的方式进行,邀请出席生活会的上级领导、督导组和纪委、组织部门有关同志等人员参加。通报会上,由上级督导组采取发放评议表的方式,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测评。总体评价“满意”票不足三分之二的,则重新召开。

5、形成专项报告。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经一把手审定、上级督导组审核后,以党委(党组)名义向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和活动办呈报。

五、统筹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1、明确工作责任。党委(党组)加强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

2、发挥领导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标杆意识,靠前指挥、示范带动,对这一环节的重点工作、关键步骤,亲自过问、亲自安排。要按照分工负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对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生活会准备等关键步骤、重要任务严格审核。

3、坚持边查边改。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等不拖,认真加以解决。要集中推进“十个专项行动”,制定好便民服务措施。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推进力度,确保在这一环节取得明显成效。

4、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推动工作的关系,搞好统筹协调,合理摆布力量,最大程度地把活动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第3篇:食品药品监督四个看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四个看看”大讨论活动,全面查找领导干部在精神面貌、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等主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加以整改,达到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强化问题导向、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严明工作纪律、提高政策执行力,弘扬创新精神、开创监管新局面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看看开基立业、干事创业的意识强不强,爬坡过坎的紧迫感够不够。着力讨论解决监管体制改革后在其位不能谋其职、尽其责,不敢担当,松劲掉队,长期被动等问题。

(二)看看问题导向树得牢不牢,风险防范的弦绷得紧不紧。重点讨论解决隐患排查存在死角盲区,检查走过场,只盼不出事,埋头不看事,甚至对问题隐患采取躲、绕、推、瞒等问题。

(三)看看抓管理、带队伍的能力强不强,自觉维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象的意识有没有。重点讨论解决监管队伍精神面貌能力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不匹配,作风不扎实,态度不端正,行为不严谨,损害食药监管队伍形象等问题。

(四)看看心无旁骛想办法、拿主意的劲头足不足,开拓局面的创新意识强不强。重点讨论解决思想僵化老套,片面强调客观因素,改革创新意识不足,不善于与社会各界打交道,沟通配合、协调联动不够,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权威性减弱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大讨论活动自8月1日开始,为期1个月。在具体推进实施过程中,要着力抓好几个步骤:

(一)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四个看看”内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国家总局张勇局长、省局丁锦霞局长重要讲话。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使大家吃透精神、抓住实质,对号入座、深入反思。

通过召开座谈会、信件征集、走访调研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参与到“大讨论”活动中来,听取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边查边改。

对照“四个看看”,深入查找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深入自查、直击要害,不能遮遮掩掩、文过饰非。同时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结合自身查找出的问题,重点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原因。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真正做到具体实在、切实管用。具备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对条件暂不具备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

(三)创新举措,完善制度,加强交流。

注重提升大讨论活动成效,做到真看真改、真查真改,力争在活动期间,创新1—2项举措,完善1—2项制度,解决1—2个突出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多从制度、机制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完善、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开展的新办法、新举措和新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大讨论成果落实到今后工作的目标规划中,体现到科学决策上,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组成,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朱志强同志担任。

(二)突出重点。大讨论活动以解决领导班子的问题为重点,以解决思想观念问题、精神状态问题、纪律问题、作风问题为目标。要通过大讨论活动,提振“精、气、神”,增强工作主动性,传正风、扬正气、弘扬正能量,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有更深刻的领悟,对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等重要工作有更切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要把开展大讨论活动同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各项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使活动每个步骤、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

第4篇:食药监局蹲点服务工作方案

按照县活动办统一安排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蹲点服务”行动,经过广泛调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市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精神,下基层干部到以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重点的基层单位蹲点服务,在基层一线接受教育,“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努力把蹲点服务联系点建成直接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的窗口渠道,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

二、主要任务

开展“蹲点服务”行动,重点完成好“六项任务”:

1.接受教育。把“蹲点服务”作为走进基层、体验民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契机,要按照“六进五访四问”的要求,深入走访群众,重点是老党员、贫困户、上访户等特殊群体,真实了解和体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增进群众感情,接受群众教育,树立群众意识,更新旧有观念,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做法,转变工作作风。在直接联系群众中洗涤思想、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放下身段、俯下身子虚心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特别是拜致富能手、技术骨干为师,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中提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解决作风浮漂,脱离群众问题。

2.指导活动。把指导所驻单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在关键环节、重要节点上要蹲点指导,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发挥好活动指导员作用。帮助制定阶段工作安排,作好专题辅导,每名蹲点干部讲一堂主题党课,党员蹲点服务组长参加所驻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帮助指导征求和梳理意见工作,检查、剖析村(社区)班子作风和服务群众方面突出问题,规范、督查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和整改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成效。

3.服务群众。蹲点干部要善于发挥部门和自身优势,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科普宣传、技术培训、法制讲座、扶贫助困、环境整治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资金等服务。协助做好惠民政策清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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