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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

时间:2014-08-07   来源:阅读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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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一):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讨论稿

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各位老师好:

春节假期,在大家享受家的团圆温馨的时候,还请大家关注我们学校的绩效工资。现在将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放在这里,请大家抽出时间认真阅读,以既考虑局部利益,又考虑到全局利益的态度,提出你的建议或意见,我们希望这些建议或意见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三个原则: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

请将你的建议或意见写在我们准备好的文档中,也可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回本邮箱,或者发送到邮箱sbzbgs18@163.com。希望我们集全体教工之力,让我们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更完善。

谢谢!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体现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石家庄市新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精神,以及《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优化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正式工作人员(不含代课教师、临时工)。

2、长休人员不参加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3、外借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经学校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假期休息的产假,休假期间,每月按500元发放;婚假、丧假和工伤,全勤奖和师德奖正常发放,

基础奖据实发放。

5、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待岗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6、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职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不能顾全大局,损害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教工、学生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年级主任、教学安排以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6)违规搞有偿家教,或者私自订购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校外兼职第二职业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言行的。

三、 考核分配原则

1、 坚持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

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稳步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

2、 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按规范的考核分配程序和要求,在

核【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

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将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的考核分配机制,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分配。

3、 坚持民主决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分配工作

过程都是阳光操作,制定的具体分配方案,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 几个解释

1、 教师工资组成

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

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即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岗位绩效工资的四个部分各自承

担不同的功能。绩效工资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是发挥工资激励导向作用的重要手段,必须充分体现学校工作特点,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不能平均发放,不能搞成“大锅饭”,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

2、 绩效工资组成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即为预发工资和年终奖励工资。其中绩效工

资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称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部分,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随教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月发放,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由我们制定的本办法进行再分配。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分配比例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师德态度与全勤奖、基础奖(课时补贴、职务补贴)以及教育、教学成果奖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前两个方面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5%,按月核算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年终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二):2013-2014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墨红镇江浪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2013年12月23日江浪中心小学全体教师讨论通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4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云绩办[2009]1号)、《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云教人[2009]59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曲教人[2009]4号)、《富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墨红镇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三个倾斜”,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考核评价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校在职在编教师。

三、实施时间:2013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四、分配原则

(一)坚持向班主任、骨干教师、村小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先考核后分配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保持稳定的原则。

五、考核办法

以学年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分类别制定各类人员的考核办法。考核时间为每年的8月底或9月初。

(一)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的考核

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的考核工作按中心学校考核方案实施。

(二)教师的考核

教师的考核主要围绕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三部分进行。采用发放奖励性津补贴和量分两种方式。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这是教师绩效考核合格及其以上等次必备的基本条件。若违反,视该教师绩效考核不合格或无绩效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学校考核等次确定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职务津贴等次,不定等次的,不享受领导津贴。

2、教师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实际考核得分,核算并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50%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无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下学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

3、其他有关问题

⑴工作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岗位变动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⑵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假期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应执行的标准计发。

⑶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精神病长期病休)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应执行标准90%计发。

⑷工作人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50%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

⑸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应执行标准计发;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⑹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旷工工作日扣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⑺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的下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规定的处分期内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处罚期内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⑻属上述第1条至第7条规定情形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按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⑼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绩效工资按单位在岗正常工作人员处理。

六、考核评分细则

第一、奖励性津补贴:

(一)学校领导奖励性职务津贴以中心学校核发金额为准。

(二)班主任奖励性职务津贴由中心学校核发到单位,并按《江浪中心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被惩资金列入划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三)姑西沟小学实行奖励性补贴,其补贴标准以中心学校划拨金额为准。

(四)教学质量优秀奖。

1、优秀名次奖:语文、数学、英语列全镇第一、二、三名,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思品、科学列全镇第一、二、三名,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各科目可以累计加)。【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

2、上升名次奖:本学年不论上任何班级,在上学年排名的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元。一年级语文、数学,三年级英语、思品、科学的基础名次为全镇班级数的三分之一。

(五)在考核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县、镇表彰的教师,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教师的教研成果(必须是各级教育部门组织比赛,学校组织参赛的)获得国家、省、市、县、镇一等奖的,分别给予该教师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获

二、三等奖的,分别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减50元、100元;教师辅导学生参赛,学生作品获得国家、省、市、县、镇表彰的,分别给予该教师300元、200元、150元、100元、50元的奖励,此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主。

第二、量分细则:

(一)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的评分细则按墨红镇学校工作考核评估量化表进行。

(二)教职工评分细则

1、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组成及权重:(1)工作量20%(2)出勤10%

(3)师德师风10%(4)作业教案10%(5)教学效果50%。

2、评分细则

(1)工作量20%

A、语文、数学2个班、外语6个班、思品、科学9个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生教育10-12班,属包班的为达工作量。

B、足工作量的得20分。

C、不足工作量,少2节扣1分。

【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

(2)出勤10%

A、出满勤10分。

B、缺旷1天扣1分,1节扣0.2分;迟到一次扣0.05分,早退一次扣0.05分。

C、事假1天扣0.5分,1节扣0.05分。

D、病假1天扣0.3分,1节扣0.03分。

(3)师德师风10%

A、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师德师风表现好,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10分。

B、对出现或违反以下规定的教师考核分为0:(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侮辱学生人格,造成严重后果的;(3)教唆学生违法犯罪的;(4)侮辱亵渎学生的;(5)体罚学生致伤致残的;(6)其他违反师德规范,造成

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三):2015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分配秩序,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以岗计酬、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学校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体现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实行总额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各单位每年1月份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科学合理原则。

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稳健实施工资改革,学校特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津贴(30%)+岗位津贴(50%)+奖教奖学(20%)

1、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贴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额发放。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考勤津贴:时间在1小时内的,扣除30元;超过1小时的,扣除60元。

(2)严格实行事假审批制度。教职工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60元。

(3)严格实行病假报批制度。教职工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出示病历本或医生证明)。当月请病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30元。

(4)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津贴。

以上病假、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2、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50%)

岗位津贴=课时工作量与社会工作量(约60%)+职位责任津贴(约30%)+安全责任津贴(约10%)+骨干教师补贴(1500元)

(1)课时工作量

①课时工作量=周工时数×4×岗位责任津贴基数+代课加班等补贴

②周工时数=周课时数×科目权重系数×职称系数

③课时工作量基数=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即奖励性绩效工资50%)-职位责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安全绩效奖后÷总工时数

④总工时数=(注:51为在编在岗教师人数)

⑤职称系数:

见习:0.99;转正及初级:1.00;

中级: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级:1.05;

⑥科目权重系数

(2)社会工作量(此项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安排的岗位变化作适度调整)

A、体育训练:200元/月

B.科组长:语文、数学、英语7节/周,综合5节/周;

体育4节/周;其他学科(包括音乐、美术、电脑、科学、思品)4节/周;

年级组长:1节/周;

备课组长:语文、数学、英语1节/周;

其它科0.5节/周;

科室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0.2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见分配方案)

校医7节/周(兼课另计)计生3节/周(兼课另计)

会计6节(兼课另计)固定资产管理员3节/周(兼课另计)

教务员、学籍管理员、后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

师训专干2节/周(兼课另计)报账员14节/周(兼课另计)

网管及电教员6节/周(兼课另计)

办公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大队辅导员8节/周(兼课另计)

主任正职10节/周,副职8节/周(兼课另计)

校级领导正职21节/周,副职19节/周(兼课不计)

D.说明:a、语、数、英跨年级或双班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三班教学增加2节课时;b、全体科任跨学科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c、教师临时代课不纳入工作量,看课每节补贴6元,代上课一节补贴20元。

(3)职位责任津贴

(4)骨干教师津贴:按学校骨干教师方案每人每月补助100—200元。

(5)安全绩效奖:校长25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队辅导员):130元;教师100元。

3、奖教奖学(占奖励性绩效20%):

奖教奖学=按月发放(约79%)+学期末发放(约21%)。

(1)按月发放方法【从基础性绩效中提奖励性绩效】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评价,评价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对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扣去(按月发放部分)奖金。

(2)学期末发放方法

学期末发放部分奖金参照本校制定的《奖教奖学方案》方法发放。另机动是当月顶课、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项目支付。

方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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